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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小玄
準男爵 | 2016-8-20 16:48:23

本篇最後由 阿小玄 於 2016-8-20 17:06 編輯


撿到遺失物卻要賠錢?一名婦人到台北市一間知名百貨的美食街用餐,吃完後忘記把傘帶走,當時負責清潔的工讀生發現,好心先把傘放置在工作櫃檯,但事後卻不見了。婦人氣得要工讀生賠償那把傘,要價8000多元,但工讀生得做66小時才付得出來。最後是清潔公司出面,賠錢了事。
婦人到位在知名百貨樓下一間拉麵店用餐,但吃完麵把價值8000多元傘放在桌上就走了,工讀生看到後幫忙撿起來,先收到工作台,怎麼知道傘卻不見。
婦人氣到要工讀生賠償8000多元,由於這筆錢工讀生要工作近66小時才付得出來,最後是由公司幫忙處理,和婦人協調以6600元賠償,並且不跟工讀生索取。工作人員表示,撿到的遺失物都會有完善的教育,拿去服務台做處理,但可能是真的太忙,才沒拿去服務台。


不過律師周武榮表示,撿到遺失物卻弄丟,的確有可能需要「民事賠償」,在法律上「公司的員工,人家的東西遺失在這邊,你必須有義務去把它給保存起來。」
但究竟是什麼樣的雨傘要那麼貴,原來婦人的傘是一家日本品牌,進口限量30支,號稱傘的材質採用「奈米科技」且永久保固,因此要價不斐。
只是工讀生好心幫忙撿傘,卻差點賠上66小時薪資,下次民眾撿到遺失物,可能要記得保管好,以免好心卻意外得賠償甚至吃官司。(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心得:

所以是不是以後看到東西不要撿還比較安全 . 好心撿到東西 還要盡到保管的責任
本來是好心的舉手行為  如果遇到無理取鬧的還要倒楣的賠償
真的是好心被雷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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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小玄
準男爵 | 2016-8-20 17:15:56

wisdornkingkey 發表於 2016-8-20 17:11
早知道不要幫忙收

就是有這種"鬼婦"  社會才會溫情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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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小玄
準男爵 | 2016-8-20 17:08:21

iting1 發表於 2016-8-20 17:05
真是誇張
早知道不要幫忙收

真的是有夠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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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ing1
侯爵 | 2016-8-20 17:05:57

真是誇張
早知道不要幫忙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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