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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

洪仲丘事件-記錄

已有 262 次閱讀2013-7-22 00:19

推薦討論 洪仲丘事件的大長噗 
(很長,前面也有人在亂,不過值得看)
http://www.plurk.com/p/iw46xr

前面可能需要有個邏輯概念。

在洪仲丘事件持續發燒的同時,有個相關橫紋肌溶解的新聞
首見我要說的是,洪仲丘關禁閉的第二次體檢能當天取得是有問題的,正常檢測流程是報告一週後才會出來,並且第二次體檢報告顯示全部正常更是有造假,想想先前第一次的體檢就因BMI不符合禁閉被退。

「媽寶」不運動 跑跳就橫紋肌溶解
作者: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7月16日 下午3:05
這文不難找,並且出現的時機,讓人感覺像是消毒文

以下是心得記錄...
所謂"過度運動",因每個人平日運動量不同,不過如果平日有習慣健身,肌耐力自然會增強。
現在一般小孩平常及暑假都在玩電腦,一下子體罰15~20幾分鐘就會過度運動導致橫紋肌溶解症,主要是沒有適時補充水分,學童多只喝糖份飲料,平日吃太多油炸食品,路邊攤雞排、麥當勞的炸物。

還有不要小看中暑,中暑沒有即時處理會熱休克、熱衰竭致死。
一般會先補充生理食鹽水,因為中暑造成的低血容休克會急性腎衰竭,這會導致需要緊急洗腎,而橫紋肌溶解造成的急性腎衰竭,沒處理一般撐3~5天就會死亡。日前的士官洪仲丘事件,很多人認為打才叫虐待,但過度勞動並當下不給水喝及繼續勞動就是虐待。主因只因在離營座談會說了真話,有些人說快退了被關禁閉室是太白目,但更多的是公報私仇。

關禁閉期間,每天早上下午各出操一個小時,選在10點~11點,下午1點多~2點,再想想下列情況。一個人在33度下操體過1小時,17分鐘跑完3000,連續做伏地挺身80下,仰臥起坐、交互蹲跳各50下,開合跳數百下。可能在第二天體內就有受損,加上都睡在不大通風的地方,並且還被強制要求蓋被子,隔天一樣被要求同個強度的勞動,想想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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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問題與發現真相是兩回事。而且所謂的解決問題,主要也要看有權力的人是想治標還是治本。

有人說,民黨執政時(2006年3月)行政院院會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規定軍人違規失職,必須先經過獨立第三方的軍事法院懲罰法庭審理

2006年03月15日審查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行政院會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將在軍事法院設置懲罰法庭。未來軍人犯錯,部隊長官不能逕行關禁閉或送明德班管訓,必須送懲罰法庭審理,軍人若對審理結果不服,可提抗告救濟。

修正案明定,軍人不得兼職、兼差;此外,去年2005年曾爆發地下錢莊組織滲入部隊的弊端,修正案明訂軍人不得向地下錢莊借貸;另對利用職務向部屬借貸、違反行政中立、無照駕駛、非關權責的不當請託關說及人事薦舉、涉足不正當場所等都訂有罰責。

不過,上面是行政院內部提案通過,要知道提案的來源可為: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立法委員,所以重點是在2006年05月03日,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初審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版本有通過什麼,結果只通過明定一事不二罰、懲罰須經開會評議決定。在立院時獨立第三方這條實際是沒有列入討論和投票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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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誤解,2008年馬政府上台後,馬上將獨立第三方懲戒法庭的設計取消,改以在原單位成立球員兼裁判的「評議會」,並在2009年1月完成修法

立院初審陸海空軍懲罰法草案 改刑懲併行
2008/12/17 中央社
當時大家批評的點,草案第九條之一新增懲罰權消滅期,撤職為10年,而管訓、降級及記過為5年。由於獨立第三方懲戒法庭在立院從沒被重視過,雖然先前扁政府時期的行政院確定有提過,不過立院是數人頭的,最終版本沒有機會列入是很正常的,當然2008年這次也沒有機會,可是不代表日後不會修正。

根據《陸海空軍刑法》,並沒有《湮滅証據》的法條可以偵辦,所以 難怪軍方湮滅證據可以像吃飯一樣簡單,因為有恃無恐嘛。想想在軍中放高利貸有何軍法罰則,除了刑法第344條重利罪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只能以其它事由如影響軍紀來罰,本身高利貸沒有直接對應的軍法。

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現役軍人犯刑法下列之罪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各該規定處罰所以很多案件最後還能依據刑法來起訴,像重利罪一般案由摘要會註明為常業重利 ,再者依2006年的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案中的一事不二罰,如果軍法有規定則以軍法優先,並且不會有一事兩罰的問題。不過關鍵更在於有些犯罪行為是只以刑法處理,此外有注意的話,會發現洪仲丘的案子應以刑法為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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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少將扯女士官私處驗陰毛 竟辯稱是「鼓勵」 【2013/2/25 09:41】自由時報
[新聞] 檢查女士官私處 少將楊文鎮:如果白虎就不好了!
軍高檢痛斥楊文鎮少將嚴重損害軍譽,依 (刑法) 強制猥褻罪起訴。


軍官開錢莊坑袍澤16人起訴  中國時報2007.05.01陳俊雄/北縣報導

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少校教官陳中昱,利用學長、學弟與同學關係,與在陸、海軍服役的蕭翔文、廖偉智、塗喬丹等十三名現役政戰軍官合夥經營地下錢莊,板橋地檢署昨日偵結,依(刑法)重利罪嫌起訴涉案的十三名軍官、三名退役軍士官。

板檢昨日偵結這宗國軍政戰系統歷年最大醜聞案,承辦檢察官認為,這十六人竟利用軍中政戰系統高利放款,軍紀蕩然無存,依重利罪將這批政戰軍官提起公訴。在政戰學校擔任作戰教育中心少校教官的陳中昱,涉嫌從九十三年起,和徐立齊及陸軍後勤司令部少校監察官蕭翔文、陸總部戰備訓練處少校廖偉智、海軍中建艦少校輔導長塗喬丹、陸軍裝甲兵學校上士組長范濟國,向銀行借款集資二、三千萬元搞地下錢莊。

板檢表示,這個以軍中政戰系統為骨幹的錢莊,由退伍的徐立齊負責民間借貸放款業務,陳中昱負責軍中借貸業務;對外以「立達國際行銷公司」之名,經營起地下錢莊月息卅分。

檢方調查,陳中昱的軍中放款部分,若碰上職業軍人還不起高利貸,就強逼欠債軍人退伍,再以退職金抵債。陳中昱還透過學長、學弟及同學關係在軍中建立借貸網絡,並藉心理輔導作業之便,了解軍中袍澤經濟狀況後,再依個別對象突破借款。

檢方指出,陳中昱錢莊每月可分十多萬元紅利消息傳出,吸引國防大學政戰學院上尉研究生寇景翔、陸軍航空旅通用直升機營上尉保防官黃瀚仕等人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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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要說的是,政院提出的版本和立院通過的版本不會一樣,2006年和2008年最終在立院的版本都沒有第三方懲戒法庭的敘述,就算扁時期的行政院內部審查提案有過,在立院i相關條文不見得會出現,國會裡的國民黨有著[壓倒性]的優勢,所以多數委員會投票上國民黨強行要通過是ok的。想想總共113席,執政國民黨超過半數的64席,在野民進黨40席,其它為親民黨、台聯各3席,無黨團結聯盟2席,無黨籍1席,機制下只能想法子把人放進重要的委員會,才會起關鍵的作用。

補充
顧立雄律師出席「公民教召 -還仲丘一個公道」致詞時說,軍檢調查不能給大家所有真相,雖然特偵組、地檢署表示無法介入,「但我們要強迫他們辦。」表示,遭刪除的監視器錄影畫面昨天已被還原,證明有人從中企圖滅證,根據軍事審判法規定,現役軍人只要湮滅證據,案件就屬普通法院管轄

路過

驚人

握手

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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