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查看: 8935 | 回覆: 14 | 跳轉到指定樓層
四季之歌
公爵 | 2011-6-21 14:20:27


各位朋友
攸關勞工權益保障之勞基法修正條文立法院已於6/13三讀通過,
此次修法重點包括:

1、大幅提高罰金、罰鍰額度,最高處罰額度提高5倍或以上。
2、主管機關可視違反之情事,公佈企業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3、若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公司極可能被列入嚴格執法範圍(尤其是責任制的工作):

1、明知為繼續性工作卻與員工簽訂定期契約者。
2、要求員工超時工作。
3、與員工約定之薪資低於基本工資(月薪17880,時薪98元)
4、未全額發給薪資、延遲發放薪資、未發給加班費。
5、未依法定程序即要求員工加班。
6、未依法定程序即要求女性員工夜間工作;或要求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性員工夜間工作。
7、僱用員工30人以上之企業未將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8、未給予員工例假、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
9、員工發生職業災害未給予足額補償。
10、拒絕發給離職員工服務證明。

所以,各位朋友們,如果您所任的公司並無違反上述情事,那恭喜您。
如果不幸遇到了,請務必留下上述重點之證據,對您自己日後的勞資爭議佔絕大優勢。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ChenKei + 10 + 10 感謝分享加分獎勵!

總評分: 名聲 + 10  金幣 + 10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方雲遊自空想
節變換往如常
乎者也眾人知
辭詩賦獨自賞
回覆 使用道具
kayaangel
侯爵 | 2011-6-21 14:46:44

6、未依法定程序即要求女性員工夜間工作;或要求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性員工夜間工作。

這一項通過實在是太棒了。女性福音哦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ChenKei + 5 + 5 普天同慶喲^ ^

總評分: 名聲 + 5  金幣 + 5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wscheng
公爵 | 2011-6-21 16:49:01

1、明知為繼續性工作卻與員工簽訂定期契約者。

這一條被很多公司用於非技術性的勞務工作者,礙於工作可以隨時被取代,她們都是敢怒不敢言,像我們公司的阿嗓,做清潔工作,很盡責工作,就被要求與某勞務人力公司簽訂合約,當作勞務公司的派遣人力,人力公司收取本公司較高費用,由人力公司付低薪以賺取價差,著實未善待這些勞工。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ChenKei + 6 + 6 感謝分享加分獎勵!

總評分: 名聲 + 6  金幣 + 6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四季之歌
公爵 | 2011-6-21 16:55:05

回覆 wscheng 的文章

這點就是漏洞了,人力派遣的勞工是屬於人力派遣公司的,
相關福利及保障是算人力派遣公司,而非實際工作地點之公司,
如果有違反相關法令那也是人力派遣公司要負責任的.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ChenKei + 5 + 5

總評分: 名聲 + 5  金幣 + 5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四季之歌
公爵 | 2011-6-21 16:56:48

回覆 kayaangel 的文章

這條的重點在於"法定程序",就是說在任用時必須明確說明工作時間,
但不代表女性不能在夜間工作.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ChenKei + 5 + 5 恩阿 畢竟有時還是需要夜班

總評分: 名聲 + 5  金幣 + 5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wscheng
公爵 | 2011-6-21 17:22:15

四季之歌 發表於 2011-6-21 16:55
回覆 wscheng 的文章

這點就是漏洞了,人力派遣的勞工是屬於人力派遣公司的,

大家都知道漏洞,只有主管機關當作合理合法。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ChenKei + 4 + 4 感謝回報加分獎勵!

總評分: 名聲 + 4  金幣 + 4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星空秘密
男爵 | 2011-6-21 21:38:37

感謝大大分享~!{:4_375:}
引言 使用道具
zy00298077
大公爵 | 2011-6-22 07:05:46

修法才不是重點,執法才是——
不修法,照樣可以達到修法的效果,
例如公布違雇主,這個不一定要政府機關做,
如果讓水果日報公布,看雇主會不會更怕?
{:3_332:}
修法只是勞委會的手法﹐
我等得看執法……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ChenKei + 6 + 6

總評分: 名聲 + 6  金幣 + 6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四季之歌
公爵 | 2011-6-22 10:53:00

回覆 zy00298077 的文章

哈~大大説的對~
任何法律都是執法最重要,
但是勞基法有所謂的"舉證"問題,
在有法律爭議時,通常"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所以我發這篇最重要是要告訴大家,
現在勞基法已經修正,若日後不幸要用到或準備要用到的,
記得先把這些相關條文的證據先準備好,
這樣才會大大增加"贏"的機會.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ChenKei + 6 + 6 打官司要有法條才能打

總評分: 名聲 + 6  金幣 + 6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aidseec
王爵 | 2011-6-23 13:43:03

真正對勞工有用的有幾條? 根本沒人敢跟老闆說...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ChenKei + 4 + 4

總評分: 名聲 + 4  金幣 + 4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四季之歌
公爵 | 2011-6-23 14:56:31

回覆 aidseec 的文章

話是沒錯啦~大家都為了保住飯碗,忍氣吞聲...
所以現在變成寵壞老闆,
看看最近太子汽車的事件,有的員工忍了半年沒薪水,
中間還看老闆花大把鈔票風光嫁女兒,
結果最後走向抗爭一途,
但是新聞不到3天就消失了.....
勞工的悲哀呀!!

現在至少我們知道這些新的條文,可以先準備相關證據,
當然也希望最好不要用到啦!!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ChenKei + 5 + 5 我很認同加分獎勵!

總評分: 名聲 + 5  金幣 + 5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aidseec
王爵 | 2011-6-23 15:24:13

四季之歌 發表於 2011-6-23 14:56
回覆 aidseec 的文章

話是沒錯啦~大家都為了保住飯碗,忍氣吞聲...

你說的也是

這些條款還是應該要有,不然...勞工的權益真的沒了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ChenKei + 4 + 4 感謝回報加分獎勵!

總評分: 名聲 + 4  金幣 + 4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火雲水月
侯爵 | 2011-7-10 14:17:43

感謝大大分享{:3_311:}
引言 使用道具
karl0202
公爵 | 2011-7-10 18:50:03

保障勞工基本工作權立及福利
個人覺得新增和修訂立法都是必須的{:4_392:}
引言 使用道具
jiajingmin
勳爵士 | 2011-7-27 12:31:23

感謝大大的分享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