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都是常識, 那邊押證件就是那邊還這是常識,
你當做他能服務到把證件自動送到妳的登機口還你呀,
加上借車時應該都有告知不可帶出境的事項,至少填表時應該也都有註明的,
那地勤人員要幫妳做打包動作時,你應該要告知他這是跟機場租借的哦,可以帶出去嗎,
如果他回覆可以,那就並非是單方的責任了, 下次最好租借時要求必須要押登機證,
因為沒登機證他肯定走不了,押護照或身份證因為己經通關了,登機時未必會被要求出示,
真的有人粗心沒拿護照出境,到時國外無法入境那才慘呀.
雖然不排除未來真的能做到事先告知即可選擇還車地點,這點可以改進,
加上租借的車應該在顯眼的地方弄個固定告示牌,註明此車為機場租借用,
上個月去木柵動物園,自已是帶嬰兒車, 也知道動物園有租借嬰兒車服務,
進去就看到滿條路都是同一款式的嬰兒車,但上面全都看不到什麼標示是租借的還是個人的,
第一眼看到還跟老婆講,哇塞,大家怎麼默契那麼好,都買同一款的嬰兒車,我們太落伍了,
後來慢慢研究,才知道很多都是租借的,沒有個編號或標示, 會不會有人誤牽了,
便民是好,但有時太便民,最後導致擾民,那就反效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