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神扯,幹道絕頂山林涼
台灣真是犯罪天堂→政府不修訂嚴刑峻法來保護人民,放任財團坑殺百姓,毒害全民!
利委=助攻、檢察官=不用功,法官=幫兇;立法漏洞百出,檢方舉證不足,法官無罪推定論?多方配合之下=犯罪者全身而退=逍遙法外的SOP?!
無罪推定+自由心證>>靠這8個字,法官就能亂判?司法是人民最後的正義防線?還是法官多條管道收錢?
無法保障人民食安權益,法院撤掉啊~大家動用私刑好啦!法院專門修理無權無錢的平民百姓?
XX娘咧!追根究底是>>廢渣賤商--製作噁心假油在毒害台灣人民啦!
還在嘴炮蝦毀?還要檢討被害者?2~30年以來...我們吃進多少有毒的食品?這種天殺的行為根本就是:蓄意傷人+謀財害命。
現在搞到法院認可賤商的黑心作為,鼓勵賤商>>只管收益,不顧人命?誰想繼續吃?要繼續毒害後代?人民的命就這麼不值錢
明知他們通通都有錯有罪,還可全身而退?我們這些平民百姓根本衰,能不怒嗎?
附上頂新相關企業的圖片,抵制到底、此生絕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