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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ming1987
見習騎士 | 2014-8-31 00:47:35

台灣 本身對藝人犯罪到懲罰 非常低 通常 一審 比較嚴重  到了三審  基本上藝人是非常安全了
看看 很多台灣明星犯罪  非常少部分真的困在監獄  這個所謂叫做特權嗎?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犯了法 你只是普通市民 應該一視同仁  可惜 因爲司法對藝人太過寬容了 才會出現 很多藝人 有樣學樣  非常悲哀.
對于柴智屏  應該被罵 因爲 縱容藝人 還厚臉皮耍特權 這種行爲是非常反感的 因爲台灣很少對于藝人有問責文化.
導致 他們認爲 做錯事情  我可以利用藝人特權來減輕罪行 這種想法。 對其他普通市民不公平的。
不然柴智屏 都不會說 一罪不二罰 ? 因爲台灣太過寬容對待藝人 說這句話的柴智屏 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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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palid
威爾斯親王 | 2014-8-31 01:08:26

應該改成.....藝人吸毒,經紀人一起進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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