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後由 kanegee 於 2010-7-9 13:15 編輯
7. 嚴禁使用淫穢或不雅的用戶名稱,頭像或簽名檔:
處理方式: 進行改善宣導 屢勸不聽-30名聲 -30金幣
"不雅"是以情色程度來做為標準.
馬總統+丁字何有淫穢不堪之用意?
過去不雅頭像之申訴, 多以袒胸露乳, 露私密處被控訴
故kanegee樓主大大的控訴無效
不然請kanegee大大舉證"馬+丁"如何情色不堪入目.
whatAloser 發表於 2010-7-9 07:05 
在此先謝謝超版的回應.而下面是我的說明.
總版規第七條有言 : 嚴禁使用淫穢或不雅的用戶名稱,頭像或簽名檔:
而我一樓的內容明白指出,是以"不雅"的原因來提出申訴,
所以自然是與淫穢不堪無關,
也與袒胸露乳,露私密處等等也無關,請超版明瞭,而這是其一.
其二: "馬比扁更爛"的頭像,加上一個"丁"字,
"丁"字之意的來源,應該無需我多做解釋,
如果是超版您本人的頭像,
我是說: 您真人的大頭照,若是無故被加上"丁"字,您應該也會覺得受到羞辱.
況且這樣的舉動,明顯是污辱國家元首,難道論壇能無視而放行.
其三: 請再看看這樣加上"丁"字的頭像,能算雅觀嗎?
既然不是雅觀,想當然是不雅觀.也就是不雅的頭像.

以上三點為我的說明,目的也是為了淨化論壇的風氣.請超版明暸.
順便再附上,並重述我在一樓的申訴內容:
身為版務的執法人員,能知法犯法的起帶頭錯誤示範嗎?
總版規第七條是有關於用戶使用不雅頭像的規定,
然而版主 "馬比扁更爛" 卻是無視總版規的警告,
在政治論壇館的三個子論壇理,明目張膽的戴著不雅頭像四處發主題與回覆,
這對於其他遵守版規的良善會員,無斥是一種諷刺,
也是對於自律不嚴的會員,心生起而效倣的惡質鼓勵,
更是將總版規踐踏於地的最差表現,
故在此以總版規第七條規定,申訴版主 "馬比扁更爛" 的不雅頭像,
如版主 "馬比扁更爛" 不願配合總版規做修正,
個人認為 "馬比扁更爛" ,有不適任版主一職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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