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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狂傲
公爵 | 2010-2-2 14:20:01

本文最後由 李狂傲 於 2010-2-2 14:21 編輯

最近廢除死刑的問題又發燒了,在投票前,可閱覽以下兩則新聞做為參考:


耍狠撒潑 自食惡果 嗆聲出獄殺法官 凶嫌二審判死

2010-01-27 中國時報 【郭良傑/台北報導】

台北縣方姓女國中生遭姦殺棄屍案,高等法院廿六日判處凶嫌徐志皓死刑。判決指出,徐志皓犯後沒有悔意,甚至不滿法官訊問,揚言殺掉法官,沒有矯正的可能,必須與世隔離,判處徐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前年剛滿十八歲的徐志皓,於前年十一月間,利用網路即時通,與十五歲許姓少年(另案由少年法庭審理)約出被害的方姓少女性侵,少女反抗,徐某遂將她勒昏。

     徐某事後找許姓少年幫忙善後,合力將少女拖至浴室,以水果刀將少女割喉放血,並沖刷血跡,直到少女氣絕為止。兩人合力將屍體裝進黑色塑膠袋,丟棄到屋後空地,半年後被發現時,已成一堆白骨。

     板橋地院一審判徐志皓死刑,他不服提起上訴,但他在去年七月底不滿被法官延長羈押,竟嗆稱「我不服法官的態度,機八得要命,要能再殺人,我第一個就殺他。」

     高院判決指出,徐志皓的犯罪手段令人髮指,羈押在看守所內未能潛心悔過,揚言殺法官及穢語不斷,難認有悔改及矯正可能。

     高院合議庭認為徐志皓罪無可逭,如果執行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再犯罪,將使判他無期徒刑的法官背負「伯仁因我而死」的心理負擔,除非法律增訂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否則只有死刑能將徐志皓永遠與世隔離。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 ... 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10012700128,00.html



8個死刑、9年羈押、1紙無罪

黃志成的荒謬人生

陳玉梅

..........

冤獄幾乎埋葬了整個家庭

黃志成的妻子王淑珠說起這段時光充滿辛酸,「我已經老了,快40歲了,人生就活個六、七十年,然後我有10年都在這樣的日子裡,我是女人,最重要的就是老公、家庭和小孩,可是女兒成長這段時間,只有我陪著女兒。我搬回娘家,周遭的人沒看到我老公就說,我離婚了,老公不要我了。我很辛酸,每天就是工作,上班及下班。」

為了不背叛自己,黃志成在看守所裡不停地抗議,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彷彿在跟一個無法撼動的司法體制對抗。在法庭上,他不停的咒罵法官;然後在看守所,他打破日光燈燈管想要切頸動脈自殺,好像悲憤到要以死明志。

黃志成說:「一個人沒犯罪被判死刑,他會怎樣?他一定會產生暴力。不然我怎麼會自殺?後來家裡的人一直規勸,我就面對這個訴訟程序。我是個不會犯罪的人,結果被禁錮這麼久,又被戴一個罪名,被判這麼多次死刑。這過程又拖累家裡,包括精神名譽、金錢損失這麼多,這就像是一個包袱、累贅。他們的目的若是就是要讓我死,我沒犯罪就是要故意讓我死,那我就自我了結,人說『生命一解脫,什麼都沒有。』空空蕩蕩,家裡的人就不會這麼痛苦、這麼困擾。我好像滿足了他們的成就感。」每次被判死刑,黃志成就繼續上訴、抗告,但法院還是硬生生一連宣判了他8次死刑

面對這種無盡的折磨,不知何時才會終止的痛苦,王淑珠也曾多次想過就將孩子請托給母親,自己自殺,王淑珠說:「我曾想過要自殺,有時在看守所等著看他時,都會想,這樣的日子何時才能結束,可是就在一念之間,我覺得我死,先生的冤屈也不會改變,沒辦法解決任何事情,所以我又堅強的活下來。」

..........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topic_sue_detail.asp?id=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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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19780814
侯爵 | 2010-2-2 15:03:54

1# 李狂傲

不只反對  還要增加死刑種類.強度 . 而且還不能讓他舒服的死
越殘忍越好~
其實我更想要說的是  死刑不能只死加害人一個

有些人殺人全家  結果死只死他一個 這個買賣也太划算了
不夠賠  拿老婆兒子抵命再不夠拿爸爸媽媽抵命
就算諸九族也要讓他把命填夠~~

我說的很認真~不是嘴砲  
.......................................................................................
第二個新聞  我有問題想請問各位
為何台灣的警察  故意的抓錯人 都沒罪    管他全家死光?
為何台灣的檢察官  抓錯人 都沒罪   管他媽媽嫁給誰?
為何台灣的法官  誤判了  都沒罪   管他幾條人命反正不得罪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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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與馬蹄
公爵 | 2010-2-2 16:53:07

有錢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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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sogirl
見習騎士 | 2010-2-2 17:08:12

坐牢 就是一筆大分費
國家都沒有想過嗎?
一個 終身監禁的牢犯  有沒有等於死刑犯呢?
要養一個終身監禁牢犯 要花多少呢?
為何一直拖了  能弊了 就弊了∼  傳說中的米蟲  消失吧
你有種殺人  就要有種接受 死亡吧
別像一些要被槍斃的死刑犯  哭著 腳軟 被拖進去刑場   當時殺人的威風呢?
說來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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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
王子 | 2010-2-2 17:12:03

【綜合報導】法務部長王清峰昨提逐步廢除死刑政策,讓四十四名死囚重現生機,卻也引發議論;民間司改會及中國人權協會都讚揚符合世界潮流,但網友幾乎一面倒反對,還嗆:「主張廢死刑者,應處唯一死刑!」藝人白冰冰也揚言籌組正義黨反制,被害人家屬何海新更批:「法務部是袒護惡魔的兇手,王清峰應下台。」

引爆爭議
白冰冰昨另提議就此政策辦公投,氣憤指出:「如果贊成的人多,我馬上切腹自殺給你看!」她還說:「最近有一個女生殺了親媽媽詐領保險金,請問這種人應該繼續活在世上嗎?我們為什麼要去(納稅)養這種人?」並揚言:「若法務部有廢除死刑具體行動,我會開始籌組正義黨抵制。」白冰冰也向媒體表示,願意去考法警專責執行死刑。

44死囚重現生機
《蘋果》昨電話抽樣民調結果,超過七成二民眾反對全面廢止死刑,贊成者只有百分之十八點四七,其餘受訪者沒意見。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受訪說,法務部會再審憤評估。
王清峰是昨天在法務部年終記者會中指出,已成立「逐步廢除死刑政策研究推動小組」,希望達成全面廢除死刑目標,並稱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且死刑與治安好壞無必然關係,立刻引發各界反彈。
法務部稍後解釋,指去年十二月施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訂公約締約國不得延緩或阻止死刑的廢除,因此才邀集犯罪被害人保護團體代表、律師共二十七人,研議終身監禁等配套方案。但仍難化解民眾對殺害烹煮台中女保險員的陳金火,以及背負七條人命的殺人魔管鐘演等四十四名死囚,可能被釋放後再度犯案的疑慮。

「美日也沒廢除」
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認為「廢除死刑是世界趨勢。」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則主張以終身監禁做為死刑的替代方案。但台北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委員會主委陳淑貞說:「政府對被害人保護措施還不成熟,不能只考量死刑犯人權,就主張廢除死刑,何況連美、日先進國家也沒完全廢除死刑。」
律師謝岳龍也批:「政府考量過老百姓會同意廢除死刑嗎?何不舉辦公投由民意決定?法律沒有廢除死刑,法務部卻不執行,難道證據都有問題嗎?倘若有,監察院為何不調查彈劾判死刑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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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廢除死刑

看到那些假道德的人就覺得噁心!
即然被判了死刑難道是沒原因的嗎...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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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sogirl
見習騎士 | 2010-2-2 17:12:42

補充  
死刑犯的器官  能救回來多少人呢?
也是一種回歸社會呢!
可是陳進興的器官 還是有些家屬會排斥
這個也是值得私深...
中國大陸  人體器官大多數 都來自槍斃的....
大陸最愛把你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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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噗
侯爵 | 2010-2-2 18:50:04

我覺得死刑犯不是人

我覺得應該要給犯人一個機會

動物與動物之間的生存遊戲

1.蓋間鬥技場

2.讓獅子餓個3天

3.讓犯人跟獅子互毆~勝者為王敗者為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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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008003
騎士 | 2010-2-2 21:42:05

死刑不應該廢除
死刑的用意在於
除了殺人者或犯重大刑案者該償命之外
也可以確保其他無辜的人民被侵犯

因為有些人渣關一關出來
又殺人

很討厭人權團體一直在幫犯人爭取人權
孰不知
無辜善良的百姓人權在哪??

對犯罪者仁慈
就是對廣大無辜善良的百姓殘忍

應該立法 " 擴大死刑執行的範圍"
咱們來公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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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shingtw
見習騎士 | 2010-2-2 22:01:08

亂世要重點.增加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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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噗
侯爵 | 2010-2-3 00:58:46

女的姦刑

男的手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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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靈
鄉紳 | 2010-2-3 09:29:13

黃志成的慘痛遭遇沒能讓你們清醒?
如果是你們被冤枉判8次死刑,你們還會贊成死刑?

破鏡也許可以重圓,人生也許可以重來,可是生命一旦消失,所有一切再也無法重新出發,

死刑有甚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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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辣斯
大公爵 | 2010-2-3 09:33:36

增加腰斬吧 讓人渣一定死 要讓"牠"慢慢死
死刑前最後一餐也省了 給人渣還不如給窮人
也是公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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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Aloser
王爵 | 2010-2-3 10:05:33

應該用滿清十大酷刑慢慢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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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
王子 | 2010-2-3 12:55:50

強姦犯牙刷捅屁眼捅到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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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1125
騎士 | 2010-2-3 20:29:30

這種問題問10個有9個反對廢除,怎麼還會有白癡提出來勒?

1.假慈悲,現代超噁爛的慈濟精神
2.死的都不是他家的人
3.反正只是提出通不通過那是立法院的事
4.別的國家都作的我們如果不跟進那就是落後為開發
5.政治因素,某件事需要別的話題模糊焦點轉移注意
6.我們公家機關就是無聊啦!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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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su00
準男爵 | 2010-2-3 23:03:18

如果要廢止死刑,唯一有資格提出的是受害者家屬,什麼狗屁人權團體都沒資格說話。
黃志成的慘痛遭遇沒能讓你們清醒?
如果是你們被冤枉判8次死刑,你們還會贊成死刑?

破鏡也許可以重圓,人生也許可以重來,可是生命一旦消失,所有一切再也無法重新出發,

死刑有甚麼意義?
以上要怪的是法律、警察及法官們,而不是死刑的問題。現在台灣就是判死刑的人都沒執行,好像都沒事一樣,還有免費的飯可吃。我個人覺得現在不是要減少死刑,而是要加重刑罰。
你沒事不要犯罪,犯罪了為要講權利,那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小老姓是該死是不是。
法律定出來就是要去遵守,自己不對了還要說什麼,你看現在社會愈來愈亂就是刑責太輕了。那種重大刑案都要判愈重愈好,不要再為他們說什麼人權了,犯罪者是沒什麼資格講人權的,不然受害者的人權在那呢?{:3_263:}
竹竿性侵女童案 纏訟14年無罪定讞
那人權團體怎麼不為那小女孩的說話阿{:3_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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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
王子 | 2010-2-4 09:08:13

什麼人權團體,什麼董事雞雞會~  全都是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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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靈
鄉紳 | 2010-2-4 10:08:43

如果要廢止死刑,唯一有資格提出的是受害者家屬,什麼狗屁人權團體都沒資格說話。
黃志成的慘痛遭遇沒能讓你們清醒?
如果是你們被冤枉判8次死刑,你們還會贊成死刑?

破鏡也許可以重圓,人生也許可以重來,可是 ...
tonysu00 發表於 2010-2-3 23:03

人不可能十全十美,法官也是人,誰都不能保證法官不會誤判死刑,只要不是被判處死刑,就算是被判處無期徒刑,仍然有機會獲得假釋重新開始,但人死了,什麼都沒有.

不要把責任全部推給警察,法官,他們不是電腦,犯錯機率僅僅億萬分之一,況且,死刑毀滅掉所有希望,令無辜者永遠沒有翻身的餘地,單憑這點嚴重後果,就算是億兆分之一的出錯機率,死刑就不該存在.
如果只是把犯錯責任全部推給警察,法官,不願正視死刑誤判的存在事實,這與寧可錯殺一萬,絕不放過一人的濫殺心態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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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5441
公爵 | 2010-2-4 11:22:56

一些罪孽深重的犯人只判終身監禁也說不過去吧!

這樣還不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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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su00
準男爵 | 2010-2-5 00:30:37

生命權為所有人權的根本,必須受到絕對保障。
廢除死刑為國際人權潮流。全球197個國家中,已有139個、超過2/3的國家廢除死刑。
廢除死刑才能真正落實被害人保障。維持死刑,國家會以為處死兇手、再發給一次性金錢補助,就是盡到責任。卻忽略被害人需要的是長期的社福照顧、及心理扶助。
民意並不反對廢除死刑。中研院2006年社會意向調查顯示,只要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替代,就有過半民意贊成廢除死刑。
死刑無法嚇阻犯罪。Roger Hood教授於The Death Penalty: A World-wide Perspective書中的研究顯示,加拿大廢除死刑後,犯罪率反而降低。犯罪率降低的關鍵不在用重刑,而是檢警破案的正確性與效率。

以上這是廢除死刑聯盟的主張,但是
1.生命權為所有人權的根本,必須受到絕對保障。(那受害者是活該被殺了喔)
2.死刑無法嚇阻犯罪(但是至少我會怕,而殺人償命是基本的)
3.中研院2006年社會意向調查顯示,只要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替代,就有過半民意贊成廢除死刑。
(阿他是如何調查的,怎麼和我知道的都不同,還是我調查對方是那些所謂高級知識份子)
4.廢除死刑才能真正落實被害人保障(要不要找人去殺你全家後再求你原諒)

如果你覺得你全家被殺後能原諒兇手的再高喊廢除死刑拉{:3_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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