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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11-2-11 21:44:49

前言:

她是章家老三,溫柔又乖巧,
上有兄姊,下有弟妹,
理應,她該是那個最可以打混過日子的人,
其實不然,當兄弟姊妹一個比一個還不切實際又荒唐時,
身為章家老三的她,竟成了家裡唯一能信賴的支柱!
這到底是好是壞?聖母啊……
朋友說,她有個聖母屬性,
一家子兄弟姊妹全賴著她的聖母屬性,
毫無愧疚地過著他們不知天高地厚的富家子生活;
親朋好友因著她的聖母屬性,
恣意而暢快地予取予求,全然不知客氣為何物!
啊,原來,是她慣壞了他們呀……

人生沒有重來這回事,
誰知道,在她結束了四十八年的生命後,
她竟……重回十七歲?
十七歲啊,好個天真爛漫的青春年華,
她該怎麼重過這一回呢?
也許,她可以……不那麼地「完美」……


楔子——生前告別式  

  自從發現罹患癌症之後,她便徹底遵從醫囑,進行各種最先進的治療,在食衣住行上,不管有多苦多難,無不積極配合。然而,她的努力只得到生命的緩刑,卻無法得到特赦。

  所以,當確定再來更多的治療也無法產生效果之後,她坦然了。

  她今年四十八歲,對於現今世人平均七十五歲的壽命來說,她是活得短了些,但想起自己一生過得平和安穩,沒有遭遇什麼困頓悲慘的事,想來,也算是賺了。

  所以在某日,當多年未見的親人們都遠從外國特地飛回來探望她,問她有沒有什麼事可以幫上她時,她笑了笑,以很輕描淡寫的口吻對他們說道:

  「可以的話,幫我辦個生前告別式吧。」

  「令敏!」

  「姐!」

  「你在胡說什麼!只要你好好治療,未必就——」

  親人們各自七嘴八舌地表達著對她胡言亂語的不滿以及勸慰。

  「哎,放輕鬆些。我不是胡言亂語,也不是開玩笑。我是說真的。」她仍是笑著,然後微微歎息了一下,才抬起有些無力的手臂,指向床頭櫃上那一疊眾人買來給她打發時間的各類雜誌。說道:「自從確定我的狀況不好之後,我才發現我居然滿有名的呢。我活了四十八年,自認低調得像個影子,籍籍無名得不值一提。卻沒想到,走到人生最後,竟被八卦週刊青睞至此,上頭居然有我的一生簡述……」

  「令敏!你別理會那些人的胡說八道,我已經讓人去處理了!定會盡快還你一個清靜!」

  「都是那該死的江明紹!他又招惹哪個戲子了?還是什麼涉及內線交易又被法院傳喚了?」一名中年女性火爆地怒問。

  「姐,你別生氣——」

  「我不生氣啊。」她微笑。雖然沒有像別人那樣高聲說話,但只要她一開口,總是能讓人安靜下來,輕易被她溫柔如春風的聲音給安撫。「那些寫我的文章,我都仔細看了,幾乎都是好話。我滿驚訝的。」

  「這種三流雜誌有什麼好看的?」有人不屑冷哼。

  「你不覺得有趣嗎?他們都不認識我,也不曾見過我,沒有跟我說過一句話,可是卻寫得好像我這四十八年的人生,他們都親眼見證過似的。」

  「這種雜誌本來就是像在寫三流小說,靠的就是編,根本沒人信!」

  「嗯,所以我想聽些真正屬於我的好話啊。」

  「沒有人在辦生前告別式的!你這樣教我們怎麼辦才好?」有人忍不住哭了出來。

  「唉,可是,等我走了,你們再在我靈前說好話,我根本聽不見啊。為什麼不讓我在生前親耳聽見,開心一下呢?」她好聲好氣地說著。

  「令敏……」

  在親友眼中,她永遠都是那麼溫柔平靜,似乎天大的困難都不能教她皺眉;縱然沒有扭轉乾坤的本事,卻能教人冷靜下來,只要冷靜了,世上還有什麼事不能面對?

  她總是笑笑的,把所有艱難、困頓、辛苦都掩在平和的面孔下,不管她遭遇了多少的難堪,甚至,在人生即將落幕的此刻,她居然還能笑出來,提出辦個生前告別式的口氣,就跟在說「最近有場電影不錯,有空我們一起去看吧」那樣的輕鬆自在。

  一個在面對死亡還能笑得出來的人,她的人生還有什麼可以令她動容的?

  這是堅強?還是冷漠?

  然而不管堅強還是冷漠,對於她人生最後的要求,又怎麼忍心拒絕?

  所以,這些親友們都動起來了。她想要告別式,那就給她吧!

  通知所有她認識的朋友,慎而重之地印著邀帖、找會場、找佈置,不管住在地球的什麼地方,不管分離了多久,只要能找到的,都找來。

  在生命之燭熄滅之前,做著任何可以令她真正覺得開心的事。

  即使,她荒唐地想要一場生前告別式。也給她。

  這個一輩子都溫柔乖巧、為親人犧牲奉獻、為了家人永遠可以自己委屈求全的女人,從沒有做過出格的事來令別人頭痛過,那麼,在人生的最後,不管有怎樣的要求,再荒唐,也要為她辦到!

  這是個佈置得很溫馨的場地,沒有一般告別式那樣的莊嚴肅穆,反而像是個家庭聚會,有幾張桌子排在靠牆的地方,上頭擺了茶與點心供人取用,有個小舞台讓人隨時上去講話或表演些什麼。會場四周散佈著一些舒適的沙發或椅子,看起來隨意,卻又剛好足以讓所有的來賓就座。

  而中央的一張淡紫色的貴妃椅,正是為了今天的主人翁準備的。以她的說法是:「我當然要坐在視野最好的地方,聽別人盡情地對我歌功頌德啊。」

  低調了一輩子的女人,決定在這一天當個主角。

  當仁不讓地。

  然後,告別式開始了。一如主人翁的心願,她說:「要笑哦。」於是,不管眼中蓄了多少淚,都努力忍住不落下來;嘴角不管多僵硬,也要保持著上揚的弧度。

  她靠坐在貴妃椅裡,強振著精神,不讓人看出她體力與生命力正在流失,眼中笑意盈盈地看著每一個上台的人,有些人很熟悉,有些人竟早已在記憶中淡忘了……呵!居然連小學的同學都找來了,她都忘了呢,真是失禮。

  他們都在說著她的好話,好到她聽了還以為是在說別人。

  「……令敏是我最感激的妹妹,沒有她,就沒有今天自由自在的我。我不是一個適合商界的人,我甚至不適合賺錢……好吧,人生活到五十三歲,我承認我就是個號稱旅行作家、畫家、攝影家,卻養活不了自己的二世祖。我必須慶幸我出生在富裕的人家,而我的後半生,則必須感謝令敏,因為有她,所以我才能夠擁有自由……」

  唉,哥哥,其實……我的縱容,或許誤了你的一生呢……

  「令敏姐是我的恩人,因為她的提攜與栽培,所以我的努力才有機會得到成功。我永遠感激她!」

  啊,堂弟,其實離開章家,你的發展或許會更好,是我用恩情拖住了你呢……

  「我二姐是世上最好的姐姐!她總是可以為了家人、朋友,而委屈自己。當年為了救章家,她甚至在我逃婚之後,嫁給那個聲名狼籍的混帳——就是你!江明紹!就算你今天也跑來惹人嫌了,我也敢對著你的面說!我後悔了,如果當年我沒有逃婚,真的嫁給你的話,你墳頭的草也差不多長得跟你一樣高了!就在你第一次出軌時,我就砍了你!你這個混蛋……既然娶了我姐,為什麼不好好待她,讓她的人生那麼難堪?你這樣一個爛男人,若有那麼一點自知之明,就不該娶良家婦女!娶了又不珍惜!我姐……我姐她……值得最好的!」

  妹妹,其實江明紹沒有那麼壞的……他雖然花心了點,但對我其實還不錯的,至少我跟他二十來年的婚姻,他沒讓外頭的女人找上門,也沒對我臉紅脖子粗過,總是客客氣氣的,我對我的婚姻沒有什麼怨言,真的。

  「令敏是我大妹,她是家中老三。上有兄姐,下有弟妹,照理說,身為一個最容易被蔥略的老三,加上她安靜而不吵鬧,她不應該扛起章家的所有重擔,那些責任與義務,應該是由我們來承擔才是。但是,她卻默默地都扛下了,而給其他手足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令敏,我們都對不起你。」

  大姐,不能因為你們都跑出國定居了,就當我留在台灣是在坐牢好嗎?這樣會讓我很無言呢……

  接下來,還有許多許多的人上台,每個人都在回憶她的好處、她的美好,讓她恍惚都要以為自己幾乎可以與聖母瑪麗亞比肩了,真是讓人感到臉紅啊。

  比起情緒起伏這種小事,比較嚴重的是眼皮子有點撐不住,雖然來之前用了些提振精神的藥,但這具身體已經被訓練得很有抗藥性了,所謂的藥石罔效,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她裝作興致勃勃的樣子,緊盯著台上,不讓任何人看出她的強撐。至少……可以撐到散場吧?再一個小時就好了,她練了四十八年的忍功,不允許在這時破功呢。她這一生活得這樣完美,當然也要完美地劃下句點。

  如果這些人說的話是真心的,那麼,她就是他們眼中的完美成功的女人啊。瞧,連不愛她的丈夫,也一臉激動地說著她的完美。

  這男人真是滿可愛的。可惜他們這一生互相耽誤了,如果他有機會遇到個合適的女人,也會過得很幸福吧,他的花心,或許是因為他一直找不到……

  「……令敏,我敬重你、我喜愛你,你是個完美的女人,完美到我不敢接近……」

  啊,明紹,你果然還是對我有怨言的吧?你就是感情太豐富了,才會對商業聯姻有不切實際的期待,然而你卻不清楚那些期待若真的實現了,會給你造成什麼災難;如果我愛上了你,你的人生絕對不會快樂的。所以,我不會因為我對你的縱容而感到抱歉的,你不是我的兒子,我對你沒有教養的義務呢……

  「媽媽,你這一生,有真正快樂的時候嗎?你滿意你這樣「完美」的一生嗎?」

  兒子……你竟然真的回來了?身為江家未來的繼承人,你爺爺將你護得多緊啊,生怕你學了你爸,連帶我一年也只能見你一次。在我生病之初,你已經回來看過我了,我以為那已經是今生的最後一面了呢。能再多見你一面,真好。

  瞪大眼,帶著點貪婪地看著兒子。

  兒子沒有站在台上,事實上他的話近在耳旁。他就坐在她身邊,以前所未有的親密,環著她的肩,力道很輕,卻仍是讓她覺得沉重。

  「兒子……」她笑著,雖然沒有做過,卻那麼自然地將頭靠在他已經顯得非常寬廣的肩上,這是她人生最後的牽掛啊……

  她一直很想念他,卻沒有太多話想跟他說。就這樣靜靜地靠著,這樣就好了。

  「媽媽……」清冷的聲音帶著點努力克制之後的顫抖。

  這樣清冷的聲音,蔥然勾起她一抹遙遠的回憶,似乎……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曾有人有著這樣一副嗓音……忘記是誰人了,卻發現自己居然是個音控呢,就偏偏對這樣的聲音上心,一直喜歡著、記著。

  「……章令敏!你這個虛偽的女人!你還沒有真實地為自己活過,就要死去了嗎……」一道潑辣的聲音打破了溫馨的氣氛。如果不是那聲音最後帶著泣音的話,可能被一堆人圍上去滅了。

  這是誰啊?這個女人是誰呢?好像跟她很熟的樣子,她沒有這樣恣意張揚的姐妹淘,但其實她一直都滿欣賞這樣類型的女人。

  這個說話的人,是誰呢?近二十年來,她往來的人都是真正的名媛淑女,沒一個會高聲說話的那種……

  那個女子似乎被人擋開了,沒有機會衝到她面前來,氣氛很快又回到刻意營造的溫馨裡。

  然後,所有人都發言完了,有人安排了十來個打扮得像天使的孩子上台,他們用清甜的聲音唱著聖歌……

  然而,她腦海裡輕輕飄浮起的,卻是她年少時深記著的許多詩句,以為早已經隨著歲月的流逝而忘卻,卻在這意識漸漸迷離的時候想起,一字字地在腦海中浮現——

  我喜歡出發 喜歡離開
  喜歡一生中都能有新的夢想
  千山萬水隨意行去
  不管星辰指引的是什麼方向

  我喜歡停留 喜歡長久
  喜歡在園裡種下千棵果樹

  靜待冬雷夏雨春華秋實
  喜歡生命裡只有單純的盼望
  只有一種安定和緩慢的成長

  我喜歡歲月漂洗過的顏色
  喜歡那沒有唱出來的歌

  我喜歡在夜裡寫一首長詩
  然後再來這清涼的早上
  逐行逐段地檢視
  慢慢刪去
  每一個與你有著關聯的字

  席慕蓉·<我>

  那是她年少時曾經很喜歡的詩,因為切合她那時的心境……

  那麼,是怎樣的心境呢?

  為著,什麼人?或是什麼事?

  她忘了那名字、那臉,卻沒真正忘到徹底,因為,她想起這首詩了……

  媽媽,你滿意你這樣「完美」的一生嗎?

  章令敏!你這個虛偽的女人!

  這個告別式,那麼多人說了那麼多的好話,怎麼,最後留在她腦海中的竟是那首詩,以及,這兩句話?

  原來,這就是她願意承認的人生句點嗎?

  意識模糊得那麼突然,讓她連聲拜拜都來不及說,就在兒子懷中,永遠地閉上了雙眼……

  如果,人生還能重來一次,她還願意是別人眼中這樣子的「完美」嗎?

  她想,或許……哎!已經沒有或許了啊,何必多想呢……

  快樂的、悲傷的、遺憾的、難過的……全都不必掛懷了。

  再見了,大家……

第1章(1)  

  漆黑的隧道終會鑿穿;
  千仞的高崗必被爬上。
  當百花凋謝的日子,
  我將歸來開放。
  ……

  李敖·<我將歸來開放>節選

  「嘿!你居然在發呆啊?」一隻修長的蜜色手掌,自後頭重重地拍在章令敏毫無防備的肩膀上,生生將她嚇了一大跳。

  章令敏身子微微一震,足以說明她被這突如其來的打擾,驚嚇得有多大!

  「你嚇到我了。」定了兩秒,章令敏才緩緩將面孔側向來人,輕聲說著。

  「抱歉了。」毫無誠意的隨口道歉。然後臉孔湊向章令敏手中拿著的書,在看到書名之後,做出一個昏倒的誇張表情:「《時光九篇》?這是什麼?詩集!噢,我的天啊,你在裝什麼文藝女青年啊,有點少女的朝氣好嗎?再說這附近也沒有什麼帥哥校草之類的動物存在,可以發現你不為人知的書卷氣質,你就好心點,當回正常人吧!」

  章令敏謹慎地將詩集抱在懷裡,因為有著不好的預感……果然,接下來這位女生竟然做出一副要撲搶的樣子,結果因為她早有防備,以至於沒能得逞!

  「哇!你收這麼快做什麼?給我看一下又不會死!跟你說,這種東西不能多看,會傻的!令敏,我們才十七歲,人生正美好,不要被那些無病呻吟狗屁不通的東西給毀了!你已經夠死氣沉沉的了,再被這些什麼歪詩洗腦,你八成就要學林黛玉去葬花了!書給我,我拿去墊桌腳都比給你看好!」

  章令敏沒有回應她,靜靜將書收進隨身的手袋裡,冷靜地想著眼前這個有點眼熟的人是誰……以及,這一切,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她不是……已經死了嗎?為什麼竟會變成現在這樣?現在的她,十七歲,高二,在七天前莫名其妙因為一場小感冒而陷入昏睡,直到三天前在醫院裡健健康康地醒來,然後,她就變成這樣了。

  她「記得」自己十七歲那年,確實得過一場感冒,也確實昏睡了三天,三天之後醒來也就沒事了。可記憶中卻不記得那次醒來,曾做過一場黃粱大夢,那真實到不可思議的大夢,竟是夢了一生,真的很難將之看做虛幻……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這幾天她一直過得恍恍惚惚,覺得一切真是太不真實了。她搞不懂,自己是做了一場活到四十八歲的長夢,還是真的從四十八歲那年死亡後,靈魂重生回自己十七歲?

  她一向是個冷靜而腦筋清楚的人,可是,在面對這樣奇特的事件,就算拿全世界的冷靜淡定來給她用,恐怕都不夠她用來面對這樣的事吧。對於這種科學無法解釋的現象,她是無措而茫然的。

  到底……要把它當成一場夢,還是,現在這個十七歲的她,才是個夢?

  她的未來,就是夢中那樣嗎?成為身邊所有人眼中的完美女人,淡定而自在地過著富足一生,沒有激烈的感情牽絆,連心中最為掛念的兒子,也就只是,掛念著而已,從來沒有為了可以多跟他相處一天而爭取些什麼,只因為心中覺得既然兒子是未來的集團接班人,有祖父的悉心教導與疼愛,對兒子的前途而言,是再好不過的安排了……

  夢裡那個活了四十八歲的她,其實就只是個麻木而冷漠的女人吧……

  「唔!」痛!

  「令敏!你幹嘛捏自己的手啊?哇,都捏烏青了!你不是感冒還沒好吧?要不要去醫護室給校醫看一下?」張揚的女孩扯開她自虐的雙手,對著上頭的青紫驚聲叫著。

  「不用了,我沒事。你不用擔心……又鈴。」目光掃過她制服上繡的姓名,終於叫出了她的名字,腦中也隨之開啟了對眼前這個女孩的記憶——

  這個女孩叫周又鈴,是個活潑大膽、恣意張揚的女孩。如果她那四十八年的人生是真實存在過的話,那麼,這個女孩的人生大概是這樣的:

  這個任性妄為的女孩,從來不想被父母左右她的人生,於是明明可以考上一流的大學,卻故意考到南部一間三流私立大學混日子。後來,她瘋狂迷上一個男孩,為了那男孩,決定重考大學,打算考到他的學校,就為了把他追到手!

  當然,後來她也追到了。她追到大學、追出國、追他到天涯海角,在三十歲那年,終於所願得償,將那個男人擄獲。

  她追了他十二年,然而婚姻卻只維持了六個月。

  她向全世界宣告:她拋棄他!

  然後,她的情史就開始精采了起來,她交往的男人都是帥氣有型的,任何國籍都有;年輕年老不限,身邊永遠不缺對她獻慇勤的男人……

  當然,後來那些,都是來自於聽說。

  這個周又鈴,她高中時最好的朋友,大學時總是三天兩頭見面聊天的朋友,章令敏曾經以為她會跟這個特立獨行得像火一般的女孩維持一輩子的友誼,但那也只是她天真的以為而已。周又鈴一出國就斷了跟她的聯繫,而章令敏甚至不知道她是打算出國的。

  這是她年輕歲月中的一個謎——她單方面被斷交,而自己卻不知道是為什麼。

  所以,後來,她也忘了她。生命中有太多的新面孔要記憶,而那些不再聯絡的人,自然會隨著陳舊的往事打包在角落,靜靜等待遺忘。

  章令敏,你這個虛偽的女人!

  她死前聽到的那句話,現在想想,是來自眼前這個人吧?現在,她想起來了。只有周又鈴這樣個性的女人,才發得出那樣張揚的聲音,才會在一個將死之人的面前,仍是我行我素、無所忌憚。

  這個,她曾經以為會相交一生的奇特朋友。

  原來,是她自作多情了呢。

  「嘿,你在看什麼?不是真的生氣了吧?是嗎?你生氣了嗎?」興致勃勃地將一張明艷的臉湊近她,兩張臉幾乎相貼。

  「午休快要結束了吧?」章令敏退後一步,想了一下,道。

  「誰管它啊!下午第一節是音樂課,你也知道那個老師很混,今天打算用一片阿瑪迪斯的電影就打發我們。我們去不去有差嗎?」

  「有差。會被風紀股長記缺席。」

  「噢!令敏,你一直當乖寶寶不累嗎?你應該知道,就算你真的缺席了,老師也不敢拿你怎樣啊!先別說你的家世背景了,還有你的好形象,以及出色的成績,咱們學校明年的升學率還指望你的一分貢獻呢!只要你不殺人放火,小小的出軌,學校不會對你怎樣的。走吧!」說了一大串話後,周又鈴突然伸手抓住她手腕,就要拖走。

  章令敏一時不察,被捉住了,趕忙問道:

  「你這是要去哪兒?回教室嗎?」

  「切!誰回教室啊!下午除了音樂課之外,就只有無聊的自習和班會了,沒有什麼好上的。走,我們蹺課去!」不由分說,將她往學校後方垃圾場的方向拖去。那邊有一個運送垃圾的小門,常常沒有鎖上,也沒有人管理,正是方便了周又鈴這個身為知名高校卻熱愛蹺課的叛逆女了。

  章令敏想起來了,在她高二那年,確實被周又鈴拖著逃了一次課。那次周又鈴帶她去遊戲廳玩電玩快打,然後又帶她去逛夜市,看電影,硬是將她拖到晚上十一點才放她回家……那是她乖乖女的少女歲月中最大的出軌。是很刺激,卻不是愉快的經驗。

  她不喜歡那個刺激的過程——周又鈴撇著嘴說那是因為她放不下公主的身段,把別人當成庶民看,用一種高高在上的心態,才會這麼不適應;說那其實很病態,最好改一改,不要自認高人一等。

  章令敏那時被說得幾乎羞愧起來,覺得自己討厭那些好像真犯了什麼錯一樣。然而,當她年紀漸長,經歷得更多之後,才發現,她根本無須因為自己的不喜歡而感到羞愧。她就是不喜歡吵鬧、不喜歡喧嘩的環境,不管那些環境指的是熱鬧的夜市,還是名流派對。

  她更不喜歡為著自己一時毫無意義的任性,而讓家人擔心,甚至還得說謊——周又鈴說,她的人生已經被制約了,說好聽點是為別人著想,說難聽點就是沒有自我,成天只想著討好別人,才會這樣委屈自己,完全不敢去嚐試那些可能會讓自己覺得自由快樂的事物。

  那時她心中隱隱有點被說服,可是還是因著自己乖乖女的天性,繼續當著一個乖乖女,她的青春期叛逆,也不過就是結交了一個叛逆的少女,看著她張揚恣意地活著,心中悄悄羨慕,並偷偷期望兩人可以成為一輩子的朋友,那麼她就可以在自己的象牙塔裡看著她這道颶風四處侵襲。

  她羨慕周又鈴的張揚,卻不想變得跟她一樣。事實上,她活了一輩子,也從來不知道自己對自己有怎樣的期許。

  因為不知道,所以才會羨慕那些在人生路上橫衝直撞、失意或快意都很強悍的人。

  好吧……在活了四十八年之後,迷迷糊糊又變回十七歲的章令敏,也許仍然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想怎樣過。然而,現在,她卻知道,她一點也不想蹺課,不想跟她一同出去放縱,不想體會當壞學生的刺激感。

  所以——

  「又鈴,我不想蹺課。」她微微施了點力,兩人的步伐緩了下來。

  「為什麼?下午又沒什麼事,你在怕什麼啊?我又不是不知輕重的人,要是有重要的課得上,我是不會帶你出去的。跟我走啦,我帶你去體會一下正常青春少女應該過的生活,很有趣的!真的,相信我!那絕對跟你那種裝模作樣的千金大小姐生活不一樣!」

  「我知道一定是不一樣的。不過,我真的不想去。」由於周又鈴的拉扯沒有那麼強勢了,所以她才能讓兩人停下。

  周又鈴因章令敏的拒絕,臉上閃過一絲譏誚,抬高下巴,帶著點不屑的口氣道:「你是怕被人知道,壞了你好學生的形象吧?你這樣一輩子都怕東怕西的,活著有什麼意思?就跟你保證就算被抓到也不會有事的!你不相信我嗎?」

  「我相信。但我不願意在該上課的時間裡,人卻跑到學校以外的地方。」

  「切!」周又鈴見她手微微掙扎著,翻了個白眼,丟開她手腕。「不想去就算了,你繼續你無趣的人生吧!我走了。」

  說完,真的頭也不回地走了。就見她打開那扇忘了鎖的小門,身形一閃,就不見了。

  章令敏看著自己的手腕,笑了笑,也打算回教室了。這幾天,她的日子都過得渾渾噩噩的,覺得那四十八年的人生像夢一樣不真實,然而現在的「存在」也虛幻到像是隨時會消失。她覺得自己踩在雲端、飄在風裡,整個人是沒有定位的。

  天曉得這是怎麼一回事。然而就算她再笨,也知道這樣詭異到無法解釋的事不能對任何人說,如果她還想過太平日子的話。那麼,她只能讓自己的心定下來,好好面對一切,然後慢慢想出一個合理的解釋來讓自己接受……

  才走了幾步,發現似有若無的音樂聲從左側傳來,那弦律正是她喜歡的那首Greensleeves——綠袖子,她早上還彈奏過呢……

  「這是……管笛類的樂器吧?吹得真不錯。」側耳傾聽,腳步不由自主地朝聲音的方向走去。主要是想確定吹奏這首曲子的人,用的是笛還是什麼樂器。

  這裡是學校比較荒涼的地區,除了有垃圾場之外,還有一塊小園圃,被園藝社用來種一些花草青菜,平常甚少有人會過來這裡。

  莫名的好奇讓她忍不住要去弄個清楚。要是以前,她是不會這樣的,然而,今日,她沒有跟著周又鈴去經歷她人生中應該經歷的蹺課,既如此,她不介意以別的經歷來充實這本來就不應該循規蹈矩的一日。

  「好棒好棒!你真是個天才!接來下,嗯,就吹自發吟好不好?」

  「該練習你們要唱的歌了吧?」

  「不用急啦,反正時間還多,我們有一個下午呢!」

  「我的白大小姐,你再這樣把我們當點歌機下去,所謂的一個下午,就要被你揮霍光啦!」

  「才不會咧,我會控制好時間。林大哥,你吹白髮吟好不好?」

第1章(2)  

  沒有人接話,三秒之後,一道女聲小心勸解著:

  「梅可,你別這樣。林大哥已經在你要求下吹綠袖子了,這樣就很棒了,不要再……」

  「那首綠袖子是他去年參加雙簧管比賽得獎的曲子,我們當然要再聽一次!不過,我還想聽聽林大哥吹別的,最好是沒有吹給別人聽過的,我很喜歡自發吟,林大哥,你就吹嘛,在你吹時,我可以唱給你聽。好不好嘛,林大哥?」被稱為白大小姐的女孩,不放棄地要求著。

  「不了,我沒吹過這曲子。」終於,那名被要求吹奏的人開口了。清清冷冷的嗓音,但聽起來並不冷漠,反而有點儒雅的溫潤。

  只要再轉過一道牆角,就能看見那些正在說話的人了,但因為這清冷的聲音,章令敏不由自主地停住腳步。

  這樣的聲音……不管來自上輩子還是這輩子,都能在第一時間內吸引住她全部的注意力。

  說不上來為什麼,也許她就是所謂的音控吧!她向來對聲音很敏感,很容易能從各種不同的聲音表情裡去察覺出對方的性格與情緒。自然,也就會有喜歡的音色與不喜歡的。而,這樣清清冷冷卻聽起來不冰冷的聲音,正是她的死穴,讓她無法抗拒那種。

  不管對方長相人品如何,只要擁有了這樣聲音的人,她就會先入為主地投注予三分好感,沒有半分出自於理智的思量。沒辦法,她就是忍不住對這樣的音色著迷。

  她對男人相貌的美醜沒有太大的感應——上輩子她的夫婿江明紹被媒體封為「當代富豪世家第一美男子」,而且這個封號從他二十五歲時,相片第一次被登上媒體之後,直到四十歲時都沒被超愈過;而四十歲之後,他則被改稱為「最有魅力之富蒙名仕NO.1」。到她亡故時,也依舊穩穩拿著這個名頭——即使他在上流社會的名聲如此狼籍。

  可見江明紹確實是個貨真價實的美男子。然而,身為他的妻子,章令敏就是從來也沒有覺得他有多麼美貌。在她眼中,他就是長相特別端正順眼,沒別的了。嗯,當然,這是她的問題,她對相貌的感受度是極度遲鈍的。

  如果現在的她,正在活著第二次生命的話,那麼,或許許多事情都在改變中,而唯一不變的,恐怕就是她這個「音控」的病症是沒法醫治的了。她依然毫無抵抗能力的,輕易被這樣的聲音給吸引,不管對方是誰,都能引發她強烈的好奇心。

  所以她停住了步伐,只為了想多聽聽那聲音。倒不特別想見到聲音主人的長相,她向來不容易記住人的相貌,見了也大多是白見啊。

  上輩子……她的兒子也是這樣的嗓音呢!好懷念啊……

  「林大哥,你別這樣嘛!不會是害羞了吧?你真的很有才華,我對你的崇拜欣賞也是真的,你就盡情地演奏吧,你的雙簧管真的很棒!如果不是你已經跳級保送到T大,我真想建議你朝音樂的路上走去,你一定可以成為了不起的演奏家的!」

  那清冷的聲音並沒有回應女聲的熱情吹捧,好一會後,才有人接話,是原先那個顯得活潑輕浮些的聲音:

  「白梅可大小姐,老實跟你說吧,你就是把他捧成莫札特二世,他也不會任由你點歌的。別說他不近人情啊,剛才給你磨去了一首曲子,就已經很給面子了,再要求那些額外的,也就太過分了,強人所難也不是這樣。」

  「我只是太喜歡林大哥而已,才不是強人所難。再說這有什麼難的?任何曲子對他來說,都是輕而易舉的吧!」

  「梅可,好了好了,我們開始練唱吧。」另一個一直在打圓場的女聲連忙說道。

  「好吧,不吹其它曲子給我們欣賞也可以,不過,我希望下星期三歌唱比賽時,是林大哥來幫我們伴奏。如果林大哥答應的話,那我們現在就可以練唱了!」

  「梅可!」一男一女的聲音同時發出,都是不贊同的語調。

  「你們別開口,我只要聽林大哥的答案。」那名叫白梅可的女生帶著點不耐煩阻止旁人開口,很強勢地對上那個始終極少開口,聲音卻是最為好聽的那人。

  牆角陰影處,章令敏抬頭看著天空。小心翼翼地呼吸,就為了能夠聽仔細,生怕錯過那一直惜字如金的清冷聲音。

  「你已經有伴奏了。今天只是因學長所托,所以我過來代為伴奏練唱,僅此而已。」很明確的拒絕,而那聲音除了清冷依然外,並沒有帶著任何情緒。任誰也分析不出他對於白梅可的胡攪蠻纏,有何個人想法。

  「我不管,你比我表哥厲害多了,我就是要你來幫我伴奏!下週三那天的下午你又不必上課,一定有空的,你就答應我吧!」

  那清冷的聲音沒有回應,習慣性地創造冷場。於是四人組合、理應很熱鬧的氛圍,仍然斷送在這個言簡意賅的男孩子身上。

  這男孩,簡直像個強效滅火器……

  呵……章令敏腦中突然這樣想著,於是忍不住微笑起來,又意識到自己不應該笑出聲來,於是很快抬起一手,小心搗著嘴。

  「林森大哥!」白梅可嬌嫩的音色再也不掩飾她壓制已久的怒火,「我這樣求你,還求了你這麼久,你怎麼這樣鐵石心腸?你那天有事嗎?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讓你這樣脫不開身?」

  ……又是好幾秒的沉默。

  然後——

  「啊,那個,林森……」驚訝語氣裡帶著一點笑意的男聲。

  「林、林大哥,你你你怎麼在收拾樂器?」結結巴巴的女聲。

  「林森大哥!你這是在做什麼?」驚慌低叫。

  「如果你不想練習了,那今天就到此為止吧。」一陣收拾東西的悉悉索索聲之後,隨著一聲落扣的聲音,腳步聲起,向章令敏這邊的方向傳來……

  當章令敏想到那人是往自己這個方向走來,而自己肯定會被撞見「旁聽」的事實時,想要毫無痕跡地退走已然來不及,才心慌意亂了一秒,便撞入一雙深咖啡色的瞳眸裡……

  慌亂的黑眸與微微驚訝的深咖啡色眼眸,在這一刻,毫無心理準備地、牢牢地,被對方攫住。

  那一刻,可能短暫得只有一秒,但那留下的印象,卻像把尖刀,乾淨俐落的一扎就將心口穿透。於是,一秒,便定格成永久。

  不知道從哪個方向吹過來的風,將她的長髮掠起,飄向他,拂掃過他的衣領,這一點微小的動靜,終於將兩人從四目相對的錯愕裡給解放出來。

  那擁有一雙奇特深咖啡眸色的男孩,微微垂下他的眼,看向她的發。

  幾乎是同時地發現兩人站得有些太近了,才會近到四目相對會如此錯愕;才會近到她的發,可以拂上他的衣領——於是兩人同時向後退了一步距離。

  因為這個充滿默契的動作,兩人的目光又對上了。眼中意味難明,分明是因為彼此不識,卻又像是能理解對方心思到透澈,於是一時心緒有些凌亂了。

  只是,陌生人啊。兩人都微微蹙眉。

  也沒有相識的必要。兩人心底理所當然地想道。

  然後,男孩身後終於追過來的人,打破了這奇異一刻的心意相通——

  「林森!」

  「林大哥!」

  「林森大哥!你不要走!」

  當三人轉過牆角,追上男孩時,章令敏再無留戀地轉身即走,沒再給那男孩一記眼神。畢竟不認識,也就沒有點頭打招呼的必要。

  她的腦袋還一片混沌,為著自己是一隻夢遊蝶還是一鍋正在蒸煮的黃粱還頭大著呢,再無心思去理會其它,包括去認識一些她「命中」從來不曾認識過的人。

  在理清一切之前,還是讓命運不要有更多的偏差了吧!

  這個因為聲音太萌,而引起她做出「旁聽」壞事的男孩,既已滿足了好奇心,就不用再掛懷了吧。

  這個叫林森的男孩,有著一副超迷人嗓音的男孩,不過是一張見過之後,轉頭就要忘掉的臉譜,不會在生命中留下任何痕跡。

  章令敏很快走開,沒有注意身後那些人因為看到她而抓著男孩追問著「啊!是章令敏!她怎麼會在這裡?」、「那個乖乖女怎麼會來這邊?」、「林森大哥,你認識那個大小姐嗎?」之類的談話。

  章令敏沒聽到別人在談論著她,她只是轉頭就走,一直走,朝記憶中教室的方向走去,一邊準備遺忘這些不須記憶的名字與臉譜。

  那張臉,忘了……其實根本沒看清他長怎樣,只記得有一雙好看的眼。

  那聲音,忘了……如此惜字如金,想銘記也難吧。

  那名字,忘了……她總是不太記得住人名,就如同記不住臉一般。

  所以這個叫林森的男孩,她會很快忘掉……吧?

  不過,這個名字,為什麼愈來愈覺得……有點耳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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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11-2-11 21:47:10

第2章(1)  

  我相信三百篇詩
  反覆述說著的也就只是
  年少時沒能說出的
  那一個字

  席慕蓉·<我的信仰>節選

  是林森哪……

  章令敏在深更半夜突然醒來,明明已經熟睡,然而睜開眼時、坐起身時,卻沒有一點恍惚,像是之前四個小時的沉睡,不過是閉眼養神一瞬間的事罷了,所以才能睜眼得那般清醒。

  她記起來了這個名字,就在她打算忘掉之時。

  這個林森……

  不就是周又鈴用了半輩子青春苦追到手,又親手拋棄的那個男子?

  那個,被所有認識周又鈴的人都為之同情不已的男人。雖然乍看之下,周又鈴的情路無比坎坷,才會苦追了一個男人十二年,地球都繞了好幾圈了,也沒讓那人動心半點。

  所以大家都猜,那男子絕非因為終於愛上周又鈴,所以娶她。更可能的是在她的死纏爛打下,終於舉白旗投降……

  忍不住搗著額頭,輕歎了口氣。

  怎麼會,這麼早就遇見他了呢?

  這個男子,應該是在她上大學之後,才第一次見面的。

  他大她一歲,可是,她上大一時,他已經是大三了。因為他高中只讀了兩年,就跳級上大學,以著各項優異的成績,被保送到全國最頂尖的大學,他本身獲得了太多國際級競賽的榮譽,以至於,就算他生來寡言少語,仍然是校園內人人皆忍不住要談上一談的大人物。一舉一動,備受關注。

  說來,她,算是林森與周又鈴相識的橋樑吧。

  如果不是她考上了T大,周又鈴就不會跑來T大參加新生舞會,然後遇見了林森,從此對林森一見鍾情,沒幾天便向全天下宣告——

  這個男人她一定要追到!

  然後,她退學,奔進補習班讀高四,補習班還特地選離T大最近的一間,就為了天天能見到林森一面。

  一邊讀書,一邊追求,一邊想盡辦法攆走所有對林森有粉紅色企圖的女人。

  那時,章令敏就在想,這林森,怕是逃不過周又鈴的手掌心了。周又鈴是個超級自我又強勢的人,她還沒見過周又鈴所執念的事物,不能弄到手的。

  所以章令敏相信周又鈴會考上T大,會順利趕走林森身邊的女人,然後,如果她興趣當真能維持得久一點,她也一定會成為林太太。

  事實證明,章令敏的預言沒有出差錯,周又鈴確實終於得到林森——即使結局並不美好。

  所願得償,卻是不一定快樂的。

  章令敏記憶中,不曾見過林森那張清冷如一泓山泉的臉孔,有過快樂得意的表情,即使他總是獲得一個又一個尋常人想都不敢想的榮耀;也不曾見過,恣意張揚的周又鈴,每每走在林森身邊時,暢懷大笑過。

  雖然大學畢業之後,章令敏再也沒有辦法得到這兩人的第一手消息——誰教她單方面被斷交了呢?但從輾轉傳來的一點訊息也就知道了,他們兩人誰也沒有因為這場愛情追逐而快樂一點。

  不過……這些人、這些事,雖然曾是她前世的好奇,然而,卻也無須關注太多,因為比起好奇別人的愛情八卦更重要的事是,要怎麼面對如今的自己,以及未來的人生?

  如果前些日子,她還為著自己是做了場黃粱夢還是重生了這問題而糾結、覺得天塌下來不過如此時,現在,她知道了,她的麻煩還不算完,因為當她已經習慣於一切事物照著「記憶」中來進行,而她可以悠閒而冷靜地在每一個叉路的路口加以選擇向左走或向右走時,卻發現生命的軌跡,在重來一次時,竟是充滿了變數,不是如她所想的那樣一成不變,而她需要做的只是選擇……

  那林森,出現得太早了……啊,當然,其實錯不在於他,而是她。她不該因為聽到雙簧管的聲音而好奇,放縱自己的好奇而走過去,於是遇見了不該這麼早遇見的人。

  不過,即使如此,對她的生命而言,又能產生什麼變動呢?

  應該是沒有吧?可是,為何卻能因此教她在深夜時分突然清醒過來,就因為想起了這個在上輩子時她生命中的過客?

  這個教周又鈴追求了十二年,銘記在生命中一輩子的男人,與她何干呢?

  為什麼,她竟會……這般地,在意?

  「唉……」不由自主歎出一口氣,屈起雙腿,以雙手環抱著。竟是再也等待不到睡意,只好呆呆地望著窗外漆黑的天空,沒有半顆星星的寂夜,有一種空洞的失落感,悄悄在心口蔓延……

  劉家位於山上的度假別墅,佔據著好山好水好風景,別墅裡的設施非常齊全,游泳池、網球場、高爾夫練習場、健身房什麼的,應有盡有,難得的是地點夠隱密,來這裡度假,絕對可以獲得完完全全的清靜;不用擔心會被不速之客打擾,這裡是連狗仔隊也滲透不了的地方,可以說方圓五公里內都是私人土地;四周全是密林,全部天生天長,沒有任何破壞的大自然景致,只從山下開闢出一條小小的私人道路,設有電子感應門鎖。從下頭往上看去,絕對看不到這幢隱在密林間外表樸素、內裡豪華的別墅。

  劉家人偶爾會將這裡當成招待所,用以招待最重要的商場貴客。而大多時候,則是自己家人使用來休假,招待一些好友之類的。

  這是個搶手的地方,所以但凡劉家人想使用時,尤其是用以待客,必須在前一個月登記,以免撞在一起;大人有大人的交友圈,小孩有小孩的玩樂,不可能玩在一塊,若是剛好都同時來度假,彼此都不可能達到休閒的目地,反而得互相應酬,這也太累人了,所以才需要提先預約。

  在這週末,別墅的使用權終於輪到劉家二公子劉吉陽了,他早就與一些朋友約好要來這邊玩兩天,他今年剛升高三,雖然有著升學的壓力,但整天被填鴨式地塞著知識,總也要找時間放鬆一下,於是他便呼朋引伴過來了。

  原本他找來的都是一些與他出身差不多的公子哥兒,年紀也相近,從小玩到大的朋友。

  而林森,則是被他硬拖來,卻從來不屬於他們這個圈子的異類。

  林森是個氣質很清冷的人,但這並不是說他孤傲。他的少言,帶著一股斯文的氣質,那隱隱散發的溫潤感,將他的冷給圓融了許多。所以每個新認識他的人,會覺得他很優秀、很清冷,不容易結交,卻不會輕易對他生起厭惡的情緒,覺得他是個只會讀書的臭屁書獃子之類的加以排斥。

  老實說,一般習慣於吃喝玩樂的富家子弟們,通常不太可能在學業上有出色的表現,所以通常他們對優等生的看法是比較差的,覺得不是一路人。人生觀、價值觀南轅北轍不說,若是家境普通的優等生,成績再好,日後出社會,還不是得成為他們這類人的下屬,為他們賣命。

  所以他們對所謂的優等生,並不太瞧得起,也不太有結交的熱情。

  不過,這個林森,或許無法獲得二世祖們的友情,在於金小姐的圈子裡卻是極受歡迎的。

  打他一踏進別墅大門,他身邊就圍來了不少想與他親近結識的女孩。

  就算不知道林森是個學業成績無比出色的人,他俊秀的外貌,就讓他輕易成為人群注目的焦點。十七八歲的女孩子,正是滿腦子愛情泡泡的年紀,她們還不怎麼看重金錢權力的魅力。一個比爾蓋茨與一個超級帥哥站著讓她們選,一百個定有九十九個選帥哥。

  女孩子們喜歡好看的皮相,而女孩子們更崇拜才華洋溢、學業頂尖的男孩。而林森正是她們心目中那種理想的楷模,一出現,自然就被鎖定。

  當然,這次前來度假的男孩子裡,也不是沒有長相出色、真真正正可以叫做白馬王子的人——江明紹正是此類代表。家裡超有錢,人又超級帥,一雙桃花眼總是熱力放送著高壓電,隨時隨地可以將人電斃在西裝褲下。

  可惜這只白馬名草有主,自帶著一個美麗的中美混血兒女友一同前來,這女孩擁有身為一個混血兒的所有優點,聽說還是個業餘的模特兒,在那圈子裡小有名氣呢。

  有此姝鎮守,誰敢對白馬王子起什麼心思?在場的女孩子雖然自認長得還不賴,卻也有自知之明,在超級大美女面前,哪敢有一點比美的心思?於是就把心思放在林森身上,直接將白馬王子無視了。

  這次前來度假的少男少女共有十六個,其中九名男性裡,也就江明紹與林森特別出彩,是風格截然不同的帥哥,硬生生將其他原本長得都算平頭整臉的公子哥兒們給比到太平洋去了。

  女人們除了想辦法圍著林森轉,就是遠遠偷看江明紹補眼睛,其他男孩覺得無趣,於是自個找樂子去了,打電玩的打電玩、游泳的游泳,也就不去做吸引女生注意的事了。只要腦袋還正常運轉的人,都知道有兩位帥哥在此,任何的慇勤也毫無作用,反而給那兩人做了陪襯,何苦自虐不是?索性就當這次是純男孩的聚會,玩自個兒的去吧!

  「吉陽,那個人不是我們圈子的,你怎麼會找他來?」劉吉陽的堂哥在打完一局球後,拿毛巾抹汗,將下巴往林森的方向抬了抬,疑問道。

  劉吉陽順著堂哥的動作看過去,在日式長廊下,林森正拿著一本書靜靜地坐在那裡閱讀著。而林森的身邊坐了三個女孩,也裝模作樣地都拿著書看,一副文藝青年正在開讀書會的架式。不過大家都看得出來,真的深浸在書中的只有林森,其他人不過捧著書,不時偷看著林森罷了。

  「我一直希望可以跟他成為朋友,而不僅僅止步於同學的關係。我跟他同窗兩年,想盡辦法將座位定在他身邊,就是想結交他,這次終於把他邀請來了,這代表他已經把我當朋友了。」劉吉陽微笑。

  「但他不適合這樣的聚會。」堂哥指出極其明顯的事實。「也許你組個高材生的讀書會什麼,會更適合他一點。」

  「呵,不可能,他對一切聚會都沒有太大興趣。所謂的讀書會,對他來說恐怕此這個更無聊。」劉吉陽雖然不敢說對林森已經有了百分之百的瞭解,但一些明顯可以探查的喜好上來說,還是自認抓得挺準確的。

  「你向來很喜歡交朋友我知道,不過倒沒見過你這麼在意一個人,在意到非要交個朋友的。為什麼?」

  「不知道,我就是喜歡他這樣氣質獨具的人。我們這種公子哥兒永遠不可能培養出他那樣的氣質。他很靜、很定,也很……嗯,不食人間菸火,你不覺得嗎?」

  「不食人間菸火?你怎麼用這個形容詞?」堂哥失笑,覺得這用語不是不能用,而是覺得應該有更好的修辭用來形容那個男孩。

  「他就算站在人群裡,也有一種遺世獨立的感覺。從高一認識他開始,我就覺得他好像活在另一個世界。」劉吉陽也覺得自己的修辭能力有點抱歉,苦苦思索好一會,也想不出更理想的用語,只好作罷。

  抬手指著游泳池的方向,那邊有另一個光芒萬丈的男孩——

  「你看江明紹,長得唇紅齒白,五官可說精雕細琢,簡直比女人還美。加上是我們這一群人裡家世最優的,又是未來大集團唯一繼承人,活生生就是一個白馬王子。不管他經營能力如何,一個價值近千億的集團就等著他去摺騰了,就算是個敗家的阿斗,也不用擔心誰來搶他的大位,可以想見他這一生會過得多麼快活。所以他整個人看起來也是充滿光芒的,站在人群裡,就是一個聚光燈的效果,誰也無法蔥視他。對吧?」

  「是啊,一眼望過去,第一眼就能找到他。人長得帥就是吃香。」堂哥語氣有點酸酸的。他們劉家向來多子多孫,到了他們這一代,兄弟幾十個,長房的兒子就四五個了,別說繼承權了,日後就算能繼承一點股分,也頂多就是吃不飽餓不死而已,想要過好日子,還得自己打拼才行,哪有人家江大少的好命……

  劉吉陽沒理會堂哥語氣裡濃濃的醋味,繼續說著他的想法:

  「江明紹很出色,讓人一眼就能望見。可是,他還是活在人群裡的,是人群裡最不凡的那個,但不會讓人覺得他脫出於眾人之外。這與林森給人的感覺又是完全不同的。」

第2章(2)

  堂哥看了看江明紹,然後又轉頭看著長廊下的林森,兩相對比,同意地點點頭。不過——

  「就算如此,林森這個人便值得你費盡心思交往嗎?他對你以後的事業有幫助,還是對你的人生有幫助?」

  「我只是想跟他成為朋友,倒是從未想過他能給我的人生帶來什麼好處。」劉吉陽朝堂哥一笑。「瞧,這就是林森讓我另眼相看的地方了,他居然能讓我在找不出他對我的未來有什麼助益的同時,還會渴望與他交朋友.我想,這就是所謂的緣分吧?」

  「他跟你本來不應該有所交集,但現在卻跟你成為朋友,他是存什麼心思?」他瞭解堂弟好交友的性子,也不太意外他會想跟林森這樣的人結交。但反過來想,林森為什麼會跟吉陽成為朋友?對他而言,吉陽能帶給他什麼好處?

  劉吉陽想了想,笑了。

  「既然本來就是我強求來的,不管他基於什麼心思開始願意走進我的生活圈,我都樂意承受。我滿在意他這個朋友的。」

  「我知道我知道,你總想交遍五湖四海的朋友,最好是各行各業、各形各色的人都能交到。明明只應該在公子哥兒堆裡混的人,偏偏有這樣奇怪的交友癖。真服了你,等你以後吃虧了,就知道為什麼『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會是流傳幾千年的至理名言了。」堂哥輕哼。

  劉吉陽微笑喝了口水,沒有反駁。正覺得休息夠了,可以再打一局球時,堂哥突然拍拍他肩膀,眼中帶著好奇兼有趣的神色,指著長廊的方向道:

  「嘿,在場兩位最閃亮的明星即將碰撞了。這樣王見王的場面多麼難得,我們速速過去圍觀吧!」

  劉吉陽一怔,迅速轉頭看過去。果然看到江明紹帶著他的混血大美女正走到林森面前,似乎正在詢問林森什麼,打斷了林森的閱讀。

  江明紹怎麼會對林森感興趣?這兩人,一個是太陽,一個是月亮,怎麼想都不該有所交會的。

  早上在別墅會合時,江明紹可是對林森沒一點興趣,逕自就拉著女友玩兒去了,一點也沒給劉吉陽介紹林森的機會。

  千方百計想跟江大少攀上關係的人多到已經讓他厭煩,所以江大少非常不喜別人對他引見陌生朋友,常常一群新朋友在自我介紹時,他都會走開。當然,這次也不例外。所以他不算「認識」林森,當然更不應該對林森感興趣。

  那麼,為什麼現在他會走到林森面前跟他說話呢?

  一方面是好奇,一方面是基於主人的職責,劉吉陽與堂哥很快往兩人所在方向定去。

  「嗨,你是林森吧?我看了你好久,才敢過來認你!」混血兒大美人一反對其他人的冷淡,一雙美眸亮晶晶地盯著林森看,熱情的笑容緣是百花齊放一樣的炫人心神。

  「你是?」林森抬頭看著美女,確定不認得她後,於是開口問。

  「我們在比利時見過一面的!就去年的IBO大賽會場,那時我們都獲得金牌,大合照時,我就站在你左手邊……不過我想你是不會記得這樣的小事的。」美女向他眨了眨眼。IBO,是國際生物奧林匹亞競賽的英文縮寫簡稱。

  「你好。」他確實不記得。不過還是禮貌地打了聲招呼。

  「好啦,認完人了,可以走了吧?」江明紹撇撇嘴,站在美人兒身後半步遠,似是漫不經心地掃了林森一眼就沒半點興趣似的,別開了頭。

  「明紹,別這樣,你真該眼他交個朋友的,我瞧在場的這些人裡,就他值得你深交。」混血兒美人認真地對江明紹說道。她是極為喜歡江明紹俊美絕倫的皮相的,如果他的內裡可以更加充實一些,就十全十美了。

  大美人本身正是家世、外表、頭腦都極之出色的人,自然希望男友也是這樣的人,這樣一來,兩人的感情才有機會維持地更長久,而不是輕易消逝在短暫的回國假期裡。這不是時間與空間造成的破壞,而是太容易就索然無味,接著就相對無言了。外表的吸引力,也就只能撐住一個月的假期,之後,便無以為繼了。

  她回國第一眼就迷上了江明紹,當然她的美麗也立即得到江明紹熱烈的追求,不過兩天的時間兩人便已如膠似漆。這樣的朝夕相處下來,兩人之間的瞭解,也是非常迅速的。尤其混血美女本身還有著一顆特別聰明的頭腦,不過半個月,也就發現了兩人之間最大的阻礙。

  這阻礙不在於江明紹是個女人緣超旺的花花公子,而在於他就像其他二世祖一樣,貪玩好享樂而不愛學習,這讓他顯得有些草包。

  當然,她也知道自己是強求了一點,畢竟哪一個十八九歲的男孩女孩不愛玩呢?像她這樣既能玩又能好好學習的人,畢竟是少數,然而比起會玩,她更欣賞有外表更有腦袋的人。

  如果江明紹有林森這樣的頭腦就好了……大美人心中悄悄遺憾著。

  當然,江明紹是不可能成為林森的,不過她心中很希望江明紹可以與林森做朋友,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個人只要交到好朋友,就會往好的方向發展。目前才十九歲的江明紹,還有機會變成一個內外兼修的完美男人。

  不過她的理想目標恐怕沒有達成的機會。這兩個外表很優的男人,在四目相對的第一秒,就確定了「非我族類」的氣息。雖然還沒到相看兩相厭的地步,卻是連個客套的笑容都懶得給。「道不同,不相為謀」的味道濃濃地在週身散放。

  有的人天生就是不對盤,在第一眼就知道。

  林森是清冷的人,從來不曾主動去結交過任何人;而江明紹從小到大,都是被眾星拱月的那一個,不用他主動示意,就有一大堆人主動向他靠過來,渴求獲得他一點點青睞。

  他們在交友的心態上,都是被動的人。當然,江明紹還好一點,身為一個對美女有著憐香惜玉心腸的人,在遇到美女時.還能保有紳士風度,稍稍有些主動;而林森則不,長相再美、才華再高的人,都不能令他古井無波的心為之晃動一丁點。

  他總是靜靜地坐在一旁,像棵生長在荒山古巖上的老松,自是葳然不動,誰也不能教他動容。若是真有他煩透了的事,他也不會與人相爭,直接安靜走開便是。

  「明紹,你們好好聊一下吧,林森很優秀的。」大美女不是看不出來兩位男性之間的冷淡,不過仍然努力地希望他們能對彼此有點好感。「林森,他是我的男朋友,叫江明紹,他也是個非常優秀的人,也許你們會有共同的話題?」

  「共同話題?我想……」江明紹瞄了瞄林森手上那本厚得像字典的原文書,懶得去看清書名是什麼,想也知道是某方面的專業書籍,才會包裝得那樣乏味,書頁裡頭的字又多又滿,擠得幾乎看不到空白的地方。「這是不可能的。」他英文與日語的能力都不錯,畢竟他十九年的人生,有大半時間是在美國與日本度過的,閱讀一些文章沒有問題。但就算讀得懂,也不可能會去讀那些莫名其妙的專業書。

  他厭惡那種與生活無關的事物,尤其是那些高深到讓人頭大、卻又不知道一般普通人讀來可以幹什麼的知識——比如數學、微積分,又比如物理化學什麼的。他求學的人生,總在這些無意義的科目上慘敗,於是也就痛恨上了,自然對那些隨隨便便就能把書讀成頂尖的人,沒有半點好感。

  再厲害再會讀書、再怎麼天才,以後還不是來給他當員工效勞?

  「怎麼不可能?試試吧,你似乎沒交過這樣的朋友。」大美人苦苦相勸,林森這樣的人她是一直想親近的,他給人一種很穩定安心的感覺,所以希望這種特質也能在江明紹身上呈現,如果真能這樣的話,那她與他就有可能走向最美麗的結局。

  「我沒有交過這樣的朋友,不是因為我沒遇過,而是就算遇上了,也不感興趣,不會往來。」江明紹就在林森面前直言無諱。

  林森被打擾了讀書的心情,也就沒有繼續看書,他仍然安坐在長廊裡的長木條椅上,像是被長廊給同化了,沒有半點參與談天的自覺;也不因為與來人沒有任何交情,而趕人或走人。他就坐著,黃昏的太陽斜斜地將一束金黃潑進這方原來較為陰涼的區域,那金黃色的陽光,悄悄迤邐在他身上,更有幾抹散落在他臉上,讓他原本白皙的膚色,被陽光襯得更加晶瑩。

  「林森,你別介意,明紹這個人就是說話直了點,但沒有壞心的。」大美人還在打圓場,慶幸沒有從林森臉上看到一絲生氣的跡象。她就知道這個林森是個涵養非常好的人,真是個迷人的男孩。

  「茱麗,如果你打完招呼了,我們是不是該進屋子裡去了?方纔你不是說想好好做個SPA的嗎?別讓你的美容師久等了。」江明紹開始將他的不耐煩給表現出來。他當然知道女友希望他跟這個家夥交朋友,但他一點興趣也沒有。若是女友再堅持糾纏下去,他擔心自己會控制不住,當下就把她給甩了。

  他對美女總是寬容,但那也是有個底限的。茱麗很美,美得足以讓他願意忍受她「知識分子」高高在上的一面!——反正她也就回台一個月,這點時間,他耐性還有。但若是她行事太過沒有分寸的話,那就只好分手了。

  「明紹……」本來茱麗還想說些什麼的,但發現江明紹情緒上的轉變,很聰明地停住了這個話題,順著他的話道:「好的,我們也該進去了。」見江明紹臉色稍霽,胸口微微鬆了一口氣,轉頭對林森道:「那麼,林森,我們回頭再聊了。」

  「再見。」林森向她點點頭。

  「嗤!」江明紹翻了個白眼,轉身先行走人。

  「哎,明紹,等等我嘛!別走那麼快!」

  兩人很快走遠,還給這方天地一方清靜。

  然而,原本可以專心閱讀的人,卻再也沒有看書的心思了。

  始終沒有正眼看江明紹一眼的林森,卻在此刻看著江明紹的背影,直到人再也看不見了,也沒有收回目光,彷彿為此陷入某種深沉的思緒裡。

  而,站在十米開外,安靜旁觀了全程的劉氏兩兄弟,則一頭霧水地望著林森看,不明白一切為何顯得那麼奇怪。就算什麼都看到聽到了,還是什麼也都不知道。

  氣氛有點詭異,尤其是江明紹與林森之間莫名其妙的不對盤,以及,因為不對盤而產生的隱隱火藥味。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明明是沒有交集的兩個人啊。

  莫非是……來自於紅顏禍水的原因?

  那個茱麗看來與林森是相識的,也頗有好感,那麼,是不是也可以推斷林森這座向來無波的古井,也忍不住在混血兒大美女面前波動了,於是才會對江明紹投以這樣的注目?

  雖然不知道這是不是事實,然而,眼下看來,卻是最接近的了……

  至於實情究竟如何,就看接下來還有沒有機會看到兩名出色的男孩再度產生碰撞了。

  劉氏兄弟互相擠眉弄眼,暗自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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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11-2-11 21:48:17

第3章(1)  

  如果我是開水
  你是茶葉
  那麼你底香郁
  必須依賴我底無味

  我必須熱,甚至沸
  彼此才能相溶。

  張錯·<茶的情詩>節選

  「章興家!你站住!你這是打算去哪裡?你現在應該做的事是好好用功讀書,順利考上研究所!」章母高揚的聲音從樓梯口傳來,正好截住已經握住大門門把的章興家,讓他企圖悄無聲音出門的心願完全破滅。

  「媽……」這時間,應該還是高臥不起的母親,竟然會在清晨八點就清醒,實在太令人感到意外了。章興家拍了拍額頭,覺得剛才在房裡時,應該找來一本黃歷翻翻的。

  「你這麼早想去哪裡?不許出門!別忘了今天有家教要來給你補課。」

  「我說了我不需要家教!」

  「什麼不需要?你敢保證能順利考上研究所?」

  「我不能保證可以考上你們希望我考上的系所。」

  「就你這一路混上來的成績,就算去考你所嚮往的學院,也沒什麼錄取的指望。」章母從鼻子裡輕哼著。

  章興家很忍耐地望著母親,語氣卻怎麼也掩不了那一絲絲叛逆感:

  「媽,如果你同意我考美術系,我一定可以考上的,事實上,我的攝影老師跟我說,我非常有天分——」

  「哈!」章母徹底不屑地打斷他:「如果我是你的老師,我也會這麼說!你看,只要帶著你上山下海、遊山玩水的,住最好的飯店、看最美的風景,全部你買單不說,一個月還有幾萬元的收入,要我也會跟你說你非常有前途,簡直是不世出的未來天才攝影家,不好好往藝術界發展簡直可惜了!」

  「媽!請你不要侮辱我的老師,也不要侮辱藝術!」每次提到這個話題,章興家一定跳腳。「我兩個月前投稿攝影協會的攝影作品,其中有一張獲得大學組的銀牌獎,這表示我的才華是被公認的,只要我能繼續深造,那麼未來我就有可能在藝術界闖出一片自己的天空,總有一天,世界各大知名展覽館都會以展出我的作品為榮!」他一雙充滿鬥志的眼閃閃發光,手上配備精良的單眼相機被他握得好緊,就像握住了全世界。

  章母聞言,原本不悅的臉色,此刻更是寫滿了恨鐵不成鋼的懊惱。

  「我侮辱藝術?哈!我看搞不清楚現實的人是你!你以為整日做白日夢,就可以成為攝影大師嗎?以為手上拎著一台幾十萬組成的相機,就是專家了?以為每年參加幾十個比賽,好不容易得到一個小獎,就是肯定你將來可以成為攝影師了?全世界都爭著想展出你的作品呢!這又是誰給你畫的大餅?你又拿錢去請哪個落魄的「藝術家」吃飯了?人家看在你慷慨的分上,在飯桌上捧你兩句,你又當真了?我說你能不能放聰明點?不要總把客氣話當真話聽!」

  「媽!沒用的!不管你怎麼踩低我,都不能阻止我的夢想!」章興家被母親的話激得臉紅脖子粗,語氣強硬地道。

  「夢想!你憑什麼擁有這樣的夢想?」章母嗤笑。

  「我——我有天分!我的老師說的!我也願意努力!就算這條路沒有家人的支持,我還是要一直走下去!總有一天,我會向你們證明我是對的!媽,我會成功的!」

  「章興家,一群落魄的、以藝術家自居的人說的奉承話,就這樣被你奉為真理,因為那是你想聽的。而連真話假話都無法識別的你,我真擔心你未來的人生若失去了章家這個依仗,會淪落到連乞丐都不如的地步。」

  「媽!不管你用什麼話來激我,我都不會改變我的志向的,說再多都沒有用!」章興家整個人氣得發抖,說話的聲音硬得像石頭。

  「你這個……」章母覺得這個兒子笨得像隻豬、倔得像頭驢,想破口大罵又罵不出口,只能氣得直發抖,簡直想不顧形象地抄來一根雞毛撣子就朝他劈頭打過去。

  母子兩人就這樣對上了!

  身為章家未來的繼承人,卻成日不切實際地風花雪月,認不清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從來不務正業、不曾好好用心於自己該做的事!總是夢想自己會成為一個偉大的藝術家,隨隨便便就被那些跟他一樣自命是懷才不遇藝術大師的家夥給唬弄,成日做著白日夢,卻沒有好好認清自己的能力。

  章家父母對長子的期望一直沒變,就是希望他日後成為公司的接班人。但若是他當真有什麼驚才絕艷的藝術潛能的話,當然也有可能稍稍動搖一下,不是非要他一定得從商不可,但偏偏章家父母就是不覺得這個兒子的才華足以支持他未來在藝術界創造出什麼成就。

  從小到大,參加過各種才藝比賽,偶爾會得獎,更多則是重在參與。章家父母也看過兒於的每一個作品,不管得獎不得獎,同時也會把那些獲獎的作品拿來一同比較。雖然不敢說自己有什麼專業眼光,但用一般的眼光來看,別人確實是實至名歸,就是比他出色。自家兒子雖然非常努力,也不缺乏興趣,但藝術這種東西,一分靈性比九十九分努力更重要。章氏夫婦認為,不管兒子有多麼渴望與藝術相親相愛一生,這輩子他頂多可以成為一個附庸風雅的藝術品收藏家,而不是一個藝術品創作者。

  但顯然,當事人並不那麼認為。在別人眼裡沒有靈性的作品,在他眼中就是曲高和寡,他的才華,一般世人是無法瞭解的。就像歷史上那些死了之後,才開始揚名的藝術家,總是要在生前飽嚐世人冷落的痛楚,以待日後綻放出令所有人仰視的璀璨的花朵,然後在世界藝術史上,再刻劃出傳奇的一個篇章。

  章家長子是打定主意這輩子要當個藝術家了,當他兩年前定下了這個終生追求的目標之後,與父母的對抗便開始了。

  他不想當父親事業的繼承人!不想在父母的安排下讀他不感興趣的科系!不想被父親帶著去公司旁聽公司事務,學著以後如何接掌家業!

  藝術家總是清高的,甚至視金錢如糞土,偌大家業,說不要也就不要了。章家長子覺得只有不被俗務干擾,他的藝術生涯才能真正得到徹底的解放。於是這兩年,他漸漸與父母的關係勢同水火,就算共同生活在一個屋簷下,他也能躲著父母,讓他們總是逮不到他。

  當然,今天躲失敗了。只要被抓個正著,總不免要一頓不愉快的談話。父母訓斥的那些話,他都會背了;正如同他想表達的個人理想,父母也聽到煩膩,無須他再次聲明。

  總之就是,他想朝藝術界發展,父母不許;而父母想要他從商,他不願。這是一個無解的死結,家庭風暴的緣由,而且沒有平息的一天,除非父母退讓。

  章令敏便是在這個氣氛火爆而凝結的時刻出現了。

  她穿著粉藍色的運動休閒服,手上拿著一條毛巾,剛從公園慢跑回來,邊擦汗邊推門進來。一進門,就立即發現氣氛不對。看到母親與大哥對峙的模樣,心中猛然有絲恍然……這場面,太熟悉了……

  「媽、大哥,早。」心中轉過許多念頭,以及記憶,但臉上不動聲色,微笑地走到兩人之間,輕聲問;「怎麼臉色都不太好?在討論什麼大事嗎?」

  「大事,什麼大事?不就是我們的大藝術家又在發表他的夢想宣言了嗎!」章母冷笑一聲,再不看兒子一眼,轉身走到沙發上坐下。

  章興家仍然站在靠近玄關的地方,渾身散發著一股倔強,雙唇抿著,不開口,也不動。

  章令敏撇見管家林嬸小心地在廚房門邊探頭探腦,於是對她道:

  「林嬸,麻煩你給我媽泡杯美容茶。」轉頭問章興家;「哥,你要咖啡還是茶?」

  「咖啡!啊,不是,不用了,我就要出去了!」章興家下意識地回答後,才猛然搖頭,想到外頭那些朋友還在等他集合,要去山上攝影呢!

  「不許去!」章母聞言,火氣又被撩起,低喝了一聲。

  「媽,我跟人約好了!不能失約!」

  「那就能跟你的家教失約?你明知道今天家教要來,你還敢跟人約出門!這是你的錯。打電話去取消掉!」

  「家教又不是我約來的是你們不顧我的反對硬找來的!」章興家生氣地道。

  「就算你再不情願,約了就是約了,你就該乖乖在家裡等著,而不是不負責任地在這個時間又和別人有約!」

  「那又不是我要的,你們不能永遠強迫我,我已經二十三歲了——」

  「你還知道你二十三歲了?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你才三歲呢!什麼事都隨心所欲,一點責任心也沒有——」

  「我也想負責任!但我有我想過的人生,我不想一輩子被你們擺佈!」

  「什麼擺佈?啊?我是叫你上刀山啦?還是下油鍋啦?為你的將來苦苦計畫,也不奢望你會感激瞭解,但章興家你要明白,人生除了任性妄為之外,還有一種東西叫責任!我們盡了當人父母的責任,希望二十三歲的你,也要開始懂得盡自己身為章家長子的責任!」

  「媽——」章興家挫敗地大叫一聲。

  「好了,哥,你冷靜一點。你的聲音已經接近吼叫了,不要這樣。」章令敏接過林嬸戰戰兢兢端過來的茶,轉而送到母親身前的茶几上。「媽,喝茶,小心燙。」

  章母看了二女兒一眼,再兒子看不到的角度,暗自歎了口氣。以軟和許多的語氣問女兒道:

  「出去慢跑了?」

  「嗯,在公園那邊跑了幾圈。」

  「你才剛出院,應該多休息,不要讓自己累著了。你上星期突然昏睡那麼久,一直找不出原因,這星期回診可別忘了請高醫師更仔細幫你檢查一下是不是什麼地方有問題沒注意到。」

  「好的。」章今敏看了站在玄關邊生悶氣的大哥,以及逕自優雅喝茶的母親,輕聲問:「媽跟大哥有什麼意見相左的地方正在爭論嗎?」

  「你這大哥可了不起了,正在跟生養他的老媽子撒潑鬥氣呢!」

  「媽!」怒火再度被點燃。

  「哥,爭論不出共識的吵架毫無意義,只會傷害彼此的感情。」

  「我不想吵架,可是我更不想自己的人生被擺佈!」

  「我告訴你章興家!你可以把我們當成最不可理喻、食古不化的人.就算如此,我們還是會善盡一個當人父母的責任。即使被怨恨,也還是會給子女做最好的安排。」

  「我不稀罕!」

  「哥!」

  「我也沒指望你稀罕,總之,你現在給我上樓去,不許出門!」

  「我說過我跟人有約了,我——」邊說邊跔到鞋櫃邊,拉開櫃門就要拿出登山靴。

  章令敏很快跟過去,輕且牢地拉住大哥的手,輕聲道:

  「哥,別這樣。我們先上樓談談,好嗎?」

  「令敏,你不明白,我跟李老師約了時間,已經快來不及了——」章興家小心瞥著不遠處的母親,低聲地跟二妹說話。

  章令敏給他使了個眼色,以更輕的聲音道:

  「先上樓,然後給你李老師打個電話,說晚點到,你自己開車過去。」

  「如果我上樓了,媽就不會放我出門了!」

  「我有辦法讓你出去。相信我。」章令敏朝他眨眼保證。

  對於二妹的信用,一向是有金字招牌的,只要她做了保證的事.就一定會做到。章興家考慮不到兩秒,就點頭了。

  「你先上樓,我跟媽說一下話。」

  章興家再瞥了眼母親,低哼了聲,甩頭上樓去。

  章令敏記憶裡的那一輩子,也發生過這樣的場景。而這個場景,讓她下定決心,放棄她最想讀的中文系,轉而讀商,決定為大哥扛起他不願意扛的重擔,好讓他可以放心去追逐他的夢想。

  章式夫婦生了五個子女,可說是相當多產了,可惜子女們都相當有自己的主見,他們都不介意享受優渥的生活,卻不願意為了家族事業而放棄自己的夢想,所以上輩子排行老三的章令敏就成了那個比較聖母型的存在。

  她是一個乖小孩,一個普通而不那麼自私的小孩,她的年少輕狂是不自量力地扛起那些其實她扛不起的各種責任,還天真地以為自己只要願意、就能扛起。

  她願意成全大哥的藝術家夢;她告訴父母,在十歲的小弟成人之前,家裡的事業、就由她來幫忙把持;而,她的大姐有著豐富的情史,生性浪漫的她,自然無法忍受終身大事被當成一樁商業買賣,於是當父母幫她找了個門當戶對,且對家族事業有幫助的對象時,她決定轟轟烈烈地逃婚,跟她當時的男朋友私奔,讓天下皆知!幸好由於太亢奮,守不住嘴,忍不住告知章令敏,打算讓章令敏羨慕羨慕,於是章令敏才能想盡辦法,在鬧劇來不及發生前,將事情私下解決掉,沒讓父母在親朋好友面前將面子丟光。

  更別說後來她之所以突然嫁給江明紹,全是來自自家小妹逃婚,她代嫁的結果了。至於小弟,他當然也有些自身的問題,不過總算是接掌家業了,雖然每次公司出問題,總找她想辦法解決……

  她總是慣著他們,總是希望他們能過得更好,於是不在乎自己付出多少,以及付出了什麼,盡己所能,無怨無悔……

  其實,這是不對的。她的聖母傾向,只成就了自己,卻毀了那些她想幫助的人。

第3章(2)  

  當她人生走到盡頭的最後那些日子,成日只需躺在病床上,啥也不必做,再也不會有任何人事物來煩她時,她終於有大把大把的時間靜下來做唯一能做的事——回憶她的人生,想她這一生的各種快樂與遺憾。

  然後,得到一個不太美好的結論:她的這一生過得非常失敗。

  為了讓身邊的人過自己想要的生活,於是她沒有了自己的生活。

  她覺得自己盡量為所有人著想了,然而那些被她著想的人,卻沒有過得更幸福一點。

  即使,在生命的最後,他們都非常地感激她,覺得她是個完美善良的人。但是,她卻沒有「不枉此生」的圓滿感,即使得到如此多、如此真心的盛讚。她只感到非常遺憾,覺得這一生活得真是淒慘。

  她的犧牲,沒有成就任何人。她的完美,沒有讓旁人生活更好。她得到感澈,然而那些感激她的人,其實不曾得到真正的幫助。

  插手別人的人生太多,太過一廂情願,最後成就的,不過是自己。

  她的懂事、乖巧,造就了一種惡果。

  若是能夠重來,她定然再也不這麼做……每每反省至此:心中總是以這個歎息作結。

  人生不能重來……但不知道為什麼.她竟是重新來過了。

  想了幾天幾夜.整日恍恍惚惚,不知身在何處,不知道哪邊才是真實。不知道那四十八年是夢,還是現在這個十七歲的自己是個夢……

  一切,無解。

  所以,只能不去想了,把一切當真實,好好活著,眼下,也只能這樣。

  來到大哥的房間。對著那扇沒有合攏的門板輕敲了兩聲,然後推門而入。

  沒有意外地看到大哥正像只困獸般的走來走去,他那只最新面世的、昂貴的、笨重到足以充當凶器傷人的黑金剛行動電話,正被他丟在床上。看來應是剛與外頭那些攝影同好聯絡完,為著自己的失約而氣惱。

  「令敏!我不管什麼家教不家教的,反正等一下我就要出門!等會你幫我拖住媽,我想辦法從爸的書房拿到車鑰匙——」一見二妹進來,章興家立即說出他的出行計畫。

  「哥,你別急,你今天還是可以出門,不過最好還是等家教來過之後,你再出去吧,這樣對媽比較有個交代。」

  「什麼交代不交代的!我什麼都管不了了!我已經想得非常清楚了,我不可能一輩子跟爸媽虛與委蛇下去,為了我的夢想,總有一天還是要跟他們撕破臉!既然如此,那就現在撕開吧,我總要面對的!」

  「哥——」章令敏苦笑了聲:心想這些話就算已經聽了第二次,還是很能帶動別人的熱血啊。

  「令敏,你聽我說,人生只有一次,我們不應該辜負!我當然希望可以當個令父母感到驕傲的人,但那並不表示我該為他們放棄我的人生!我相信,我日後一定可以在藝術界闖出名號,我會光宗耀祖,那比繼承家業更能讓父母臉上有光,不是嗎?二妹,也許我現在會讓爸媽感到失望生氣,但以後,他們會改變看法的,等我在藝術界功成名就之後!等我帶給他們榮耀之後!相信我!」

  「哥,我瞭解你對藝術的追求有著常人沒有的熱情,可是有一些事情,我不太明白。」

  「你不明白什麼?別跟我說,我身為長子,要對家族有責任心什麼的,你知道我對商一直不感興趣!看我把商學院讀得零零落落就知道了,我不是這塊料。」

  章令敏淡粉色的唇抿出一抹微笑。她這個大哥,何止是商學院讀得零零落落,根本是從小到大都在及格邊緣掙扎,因為他對學業從來不用心。就喜歡看漫畫、聽音樂、塗鴨彈吉他,後來還迷上打電玩……要是大哥晚生個十來年,是個生活往西元二OOO年後的青少年,百分之百就是個標準的宅男,成日巴著一台電腦,就再也不去做別的事了,連吃飯都要別人守在電腦旁伺候著喂。

  還好現在還沒一九九五,百業仍然興旺,人們還沒被電腦綁在斗室裡,讓神奇的電腦將食衣住行一切都搞定。人們還是對外出充滿熱情,上山下海跑吧夜遊逛街等,都還是非常受歡迎的活動。

  當然,花樣百出的休閒活動,也讓大哥這樣從來沒法定下心享受安靜的人,始終保持浮躁.對學習感到厭惡;不管是學知識還是學藝術,他都學得雜而不精。學業上可以找藉口說根本不感興趣,但藝術上的馬馬虎虎,就只能說他對每樣需要下工夫去學的東西,都只有三分鐘熱度,愈難的愈容易打退堂鼓。於是後來立定了要當攝影家的志向,其實也不教人吃驚——拍照片總比畫幅素描容易完成多了。

  「大哥,就算是讀藝術學院,一般科目的學習成績不及格,照樣得留級,哪管你的藝術作品有沒有在外面拿到大獎。」

  「你是在變著法子勸我好好讀書,然後聽爸媽的安排,專心讓家教補習,去考上商學院的研究所?你是這個意思嗎?你也不相信我可以走藝術那條路嗎?」

  「等到你完成學業了,可以自立了之後,誰還能勉強你做不喜歡的事嗎?」

  「你說的自立是什麼?你以為我乖乖讀完研究所之後,爸媽就會放過我?才不會!他們接著會押我進入公司,一輩子為公司作牛作馬,永遠脫不了身了!而且我也等不了那麼久,我不可能等到我年紀大了,失去衝勁了,才去追求夢想,那時我的才華、我的創造力,都被現實消磨光了,變成一個市儈的商人之後,我就再也找不回藝術家的靈魂了!」

  「喜歡藝術,不一定非得成為一個藝術創作者……別急,這並不表示我不幫你。」看到大哥因她的話又要跳起來,章令敏覺得有些無力。「我剛在樓下跟媽說過了,等你上完家教的課,就放你出門!」

  「拜託,那課得上到下午三點耶!到時人都散了,我還出門幹嘛?」

  「怎麼會散了?你不是說要取景到明天才回來嗎?」

  「本來是這樣,可是我剛才跟老師聯絡,他們說晚上要去一個朋友的山上別墅藉住,第二天就在那附近玩了。說風景很好,而且可以認識一些新朋友,都是些少爺千金的,雖然不是很喜歡,但朋友一直邀請,盛情難卻,就只好去了。那些人是誰我大概知道,不過是一些成天吃喝玩樂的人罷了。你知道我不喜歡跟那些紈褲子弟往來的,就不去了。所以等一下如果我不能上山追上他們的話,下午也就不必去了,二妹,你得幫我。」

  「我已經幫你了,就是剛才說的那樣。」章令敏淡淡說著。上輩子她就是偷偷放了大哥走。結果一群人差點在半山腰跟一票飛車黨幹架,雖然後來有驚無險地回來,但章令敏對大哥的那些「藝術家朋友」其實沒半點好感。

  「這哪算!送佛送到西,你就幫我——」

  碰!章興家的房門被重重推開,用力地撞到牆上.然後是熱情洋溢的歡樂女聲傳來!

  「大哥!晚上載我上山吧!劉吉陽在山上的別墅開BBQ營火晚會,聽說會很熱鬧、很好玩,可以唱歌跳舞。」

  「雅敏!你這麼粗魯做什麼?嚇人啊!」章興家沒聽清楚大妹在喳喳呼呼個啥,只針對她撞門的動作表示極大的不滿。

  「哎啊,那不重要!哥,你認識劉吉陽對不對?來,你打電話跟他問候一下,順便說我們晚上去參加晚會!」說著,撈起床上的笨重大哥大,交到他手中。「快打快打!」

  「劉吉陽?我跟他不太熟好不好!」真巧,正是他那票攝影同好今晚要藉宿的地方,章興家覺得台灣實在小得不像話。

  「怎麼會不熟?去年老爸送你去南加大參加什麼未來菁英夏令營什麼的,你們不是一同生活了快兩個月?還同寢室不是?」

  「都快半年沒聯絡了,交情都散了好不好!我跟他差了五歲,興趣也不同,根本玩不在一塊,你叫我突然跟他說要去他那邊玩,我哪來的臉?」

  「不管不管,我一定要去!你給我打電話!」

  章雅敏扯著大哥的衣服糾纏,章興家怎麼也擺脫不了,被逼得滿房間亂轉,一個頭兩個大。

  「大姐,你為什麼非要去?那邊有你的朋友嗎?」

  「沒有朋友,只有一個死對頭!在學校跟我一直不對盤,剛才還打電話來跟我炫耀,說她現在跟『王子』在同一個地方享受兩天假期時光,今天晚上還要一起唱歌跳舞,說她這次一定能將『王子』給搞定!我不能給她這個機會!」一提起她那個死對頭,章雅敏就咬牙切齒不已。

  「什麼王子!章雅敏,你這樣苦苦糾纏我,就是為了發花癡嗎?你這也太不像話了吧!」章興家火大地罵道。

  「什麼發花癡!我就是不能讓那個女人得逞!那個王子雖然很迷人,不過我並不是非追到不可。但就是不能讓那個女人有機會接近王子!我就是要讓她得不到!哥,你不幫我,我就不放手,你今天哪兒也別想去!」

  「你給我放手!」

  兄妹倆就這樣拉拉扯扯起來。

  章令敏在一旁無言好久。

  大哥是個成日夢想當藝術家的人。而她的大姐,則是個把戀愛當一生事業的人,所以特別痛恨那些曾經有意或無意破壞過她戀情順利的人.而她的報復,就是讓那人也得不到愛情……一輩子都在自己的愛情與別人的愛情裡打轉,直到五十歲了,還在期待下一個白馬王子的夢幻出場……

  這兩人,都是想要的都不曾得到,一生就這樣揮霍掉了。

  而這重來的一世,她還能幫上他們什麼忙?

  章令敏難過地發現,眼下,除了知道上輩子自己所做的,沒有達到自己所期望的之外,竟是不知道,能為之前的失敗做出怎樣正確的修正。

  望著正在打打鬧鬧的兩人,章令敏迷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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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11-2-11 21:49:04

第4章(1)

  不要因為也許會改變
  就不肯說那句美麗的誓言
  不要因為也許會分離
  就不敢求一次傾心的相遇

  席慕蓉·<印記>節選

  為什麼她也在車上?

  為什麼她必須一同去參加那個什麼營火燒烤狂歡會?

  當車子進入山區,轉入私人土地時,章令敏托著下巴,靜靜地望向車窗外的天空。

  現在黃昏剛過,天還沒全暗,星星就出來了。

  山上的天空,光害很少,星星很多。足夠暗的地面,給了星星發光的機會,相信今晚的營火晚會,會有滿天的星光作綴吧!

  她很少有看星星的機會,如果可以,她更想靜靜地坐在山頭暗處,吹著山風,仰頭看天,沒有任何人打擾。但此刻,她有什麼資格想這個呢?今晚可是他們章家三兄妹當了一回不速之客,往人家的別墅跑去,硬是來湊熱鬧呢!

  想來都臉紅,畢竟跟主人家說不上熟識,卻打了一通電話,就厚臉皮地跑來作客,怎麼想都很唐突……

  大哥大姐可能都覺得太過丟臉,所以才多拖一個人來分散一下尷尬吧……章令敏只能無奈地這麼想了。

  不過,她還真不知道自己可以起什麼作用?莫非是給兄姐壯膽?她這個家人眼中的乖乖牌,能起得了什麼作用?既不能言善道,也不長袖善舞,不管擺在哪兒,都安靜得像個傢俱,絲毫不引人注目。大哥他們明明知道的,偏偏在吵了一整天之後,結論竟然是連她也一起帶出來玩,更令她訝異的是——爸媽居然沒反對!說是她前陣子身體太差,好不容易康復了,出來走走也好,多認識一些朋友更好……

  她能怎麼辦呢?在全家都認為她該出門走走的情況下,她想待在家裡的心願只好被蔥視了。

  對於前陣子莫名其妙地陷入昏迷,卻找不出病因,家人是擔心的。又覺得她平日安靜太過,生怕悶出個什麼不知明的病症,覺得該讓她多多出門呼吸新鮮空氣,多與人接觸。全家人就她一個人喜歡宅在家,平日也不見呼朋引伴什麼的,相較於其他四兄妹的交友情況,顯得弧僻了些。於是父母定下了讓她沒事就出門的指導方針,甚至還說每星期六、日,至少要安排一天出去玩……

  她知道自己一直都很宅。在「宅」這個字還沒被網路民眾創造出來時,她就是個對這個字的意義徹底奉行的人了,她可以在家裡找出很多事讓自己忙,然而要她出門玩,她還真想不出該去哪兒玩。

  就算不時有認識的人在週末前打電話過來邀約,各種活動都應有盡有,但她幾乎沒有怎麼去參加過,反倒她的大姐與小妹都相當熱中,在美好的青春歲月裡,全然不曾虛度,玩得非常充實。

  這輩子,是新的人生了,不想走老路子,就得忍受一切變得不同。何況今天這情況,她也別無選擇,只能跟來了。

  「妹,等一下你就可以看到我們學校的白馬王子了。我想不必我介紹,只要他一出現,你一定就能知道我說的是誰。他長得很英俊,如果是生長在普通人家,必然投身演藝圈,一定會大紅大紫!可惜他家裡有錢人又帥,演藝圈這條路是沒指望了,倒是以後他的婚姻可有得瞧了。」

  「一個只會吃喝玩樂的公子哥,長得再好看,如果沒有能力,也不見得會有女人想嫁他。談談戀愛還可以,說到結婚,那就得考慮考慮了。」章興家輕哼。

  以藝術家自許的他,向來非常清高,對這些公子少爺們相當不屑。而出身於商人家庭,早就知道婚姻這東西向來是拿來獲取商場利益用的——或者是兩個公司的合作、或者是綁住出色人才之類的。

  「你說的那個白馬王子,沒聽說他在各方面有什麼出色的表現,花心的名頭倒是傳得挺人盡皆知的。這樣不學無術的人,長得好看沒用,那些門楣高的人家不會把皮相列為相親重點。」章興家又道。

  章雅敏聳聳肩,橫了大哥一眼,聲音打鼻腔出來。

  「一般公子哥兒,在年輕時有幾個是功課或才能出色的?這樣就叫不學無術啦?你的學業成績不也一向掛在及格邊緣掙扎,各方面表現也平平。既然大家都一樣,你老人家也就少用這種睥睨的口氣說他了。」

  「怎麼?你不會是喜歡上他了吧?你最好離那個花花公子遠點!」章興家對於被大妹歸為「一般公子哥兒」之行列,深覺被侮辱了,口氣再度沖了起來。

  「我是挺喜歡他的,沒辦法,人家帥啊!我對帥哥一向很寬容。所以才更加不能讓他便宜了那個死女人!我沒有喜歡他到非追求他的地步,不過我絕對不接受他被那個女人追上手的結果!」章雅敏握緊拳頭,信誓旦旦地道。

  「幼稚!就為了跟人家鬥氣,你就非要到這兒來,磨了我一整天,害我恬著一張老臉打電話向劉吉陽攀交情東扯西扯,終於扯到被邀請來參加晚會,這很丟臉你知道嗎!」

  「有什麼好丟臉!你成日跟那些需要你接濟的無業遊民混在一起才丟人!」

  「什麼無業遊民!章雅敏你給我客氣點!他們都是藝術家!懷才不遇的藝術家!我不許你侮辱他們!」

  「只有你才這麼認為。你花錢供養他們,而他們圍在你身邊捧你拱你,貨銀兩訖也就算了,反正是願打願挨,可你不要把別人的奉承話當真啊,還真的把自己當大攝影家看了!上次你幫我拍的那組藝術照真是難看死了,拍得還有點糊,硬說是柔焦效果。切!我拿傻瓜相機隨便拍都比你的專業相機拍得好!」

  「章雅敏!信不信我把你丟下車!」開車的人隱隱抓狂。

  章雅敏看到劉家別墅大門已經到了,嘻嘻笑道:

  「不用勞您費力氣來丟我,我自己用兩條腿走下去就成了。哎,前面停車,把車交給門衛去泊好,咱快進去吧!」

  章興家看到前方大門處已有兩名警衛在那邊等候,便開到那邊,報了姓名之後,將車交給他們去停。兄妹三人站在雕花鐵門前,朝裡頭看過去,燈火通明,食物的香氣在空氣中飄散,隱隱有歡快的人聲與音樂聲從後院的地方傳來,形成一種熱鬧的氣氛。

  「章先生,我們已經通知少爺您到了。請稍等一下,他馬上過來。」警衛按下鐵門的開關,將大門打開,迎三兄妹進去。

  章興家點點頭。「麻煩了。」客氣了一聲之後,默默站在一旁,也不理會兩個妹妹,顯然還在生悶氣。

  章雅敏興致勃勃地四下張望,挽著妹妹的手臂愉悅地笑道:

  「令敏,我聽說劉家這一代的公子小姐們都很會玩,每次辦個派對舞會什麼的,都非常好玩,一定可以讓人玩得盡興而歸。可惜我們家跟他們沒有什麼交情,加上從事的行業又不同,就更沒機會認識交往了。趁今天這個機會,我們可得好好跟劉家的人混個交情,以後有什麼好玩的,就會找我們一起玩了。」

  「你就這點出息?為了玩樂就想巴結劉家?丟不丟臉啊你!」章興家氣結。

  「什麼巴結?我這是交遊廣闊。劉家的人善於人際關係的經營,只要跟他們搭上線,以後想去結識什麼人就方便了。這也是爸願意今晚放你出來玩的原因!他希望你打入劉家的社交圈,多出來看看,而不是關在那些由十來個藝術家組成的狹小世界就心滿意足了。」

  「道不同,不相為謀!我玩不來虛情假意那一套,也不喜歡結交酒肉朋友。」章興家清高地道。

  「大哥、姐,別說這些了。」章令敏微微歎口氣,扯了扯大哥的衣袖,輕道:「有人過來了。」

  章家兩兄妹立即住口,整頓表情。不過同時別開的臉,可以看出正在鬥氣呢。

  章雅敏看著朝他們走來的三道人影,稀奇低聲道:

  「不會吧?這麼隆重?一下子三個人出來接?我們有這麼重要嗎?」

  「你想得美。」章興家朝天空翻白眼。

  而章令敏則是安靜地站在暗處,還陷在自己的思緒裡,沒去注意那三個朝大門走來的人。身為家裡的老三,前頭有二位哥哥姐姐頂著,自然沒有她出頭的必要,安靜當個背景也就是了。

  她是五個兄妹裡的老三,上一輩子加上這輩子,最擅長的就是安靜,與絕不惹事的乖巧。

  當大門口的警衛以無線電通知劉吉陽說章家的客人到了時,劉吉陽正無奈地抓著林森的隨身背包,企圖將人給留下來。

  「林森,既然都留到這時候了,就吃完烤肉再走吧。我也不敢要求你留到晚會結束,但總得吃飽啊。你這就要空著肚子走了,我可沒辦法放人。」

  「我留得太晚了,原本下午就打算離開的。至於吃晚餐什麼的,並不重要。下了山之後,哪裡沒有得買?」林森一貫的清冷平靜的聲音。再度確定自己的書沒有落下後,轉頭往房門外走。

  「哎,林森,你別走。你的背包還在我手上呢,不怕我不還你啊!」抱著裝滿書籍的背包,劉吉陽苦著臉追在他身後。

  這時,掛在腰間的無線電響了起來,劉吉陽邊走邊接聽。

  「哦?來了是嗎?好的,我知道了。」說完快步上前,與林森並行。「又有三個朋友來了,我等會叫人過去接待一下。既然你不想留下,我就開車送你回家吧。」勸了老半天,也沒能說動林森留下來,劉吉陽也死心了,就不再勸了,送人吧。

  「不用麻煩了,請守衛載我到山下,那裡有公車。」林森低頭看了下手錶。道:「下一班車次是七點十分。還有四十分,時間很充足。」

  「得了得了!我怎麼可能會讓你真的搭公車回去?這可不是我劉家的待客之道。」兩人走下樓,劉吉陽腳步沒有停,看到正坐在沙發上對著大螢幕電視打任天堂的表弟招手道:「惠周,過來過來,跟我到大門口接人。等會你接待一下。」

  「還有客人到啊?這麼晚了。」

  「臨時來的。是章興家和他兩個妹妹,去年在南加大認識的那個,還記得嗎?」

  表弟翻了個白眼。

  「啊,是那個未來的大藝術家哦?這麼清高的人,怎麼突然下凡來吸取人間菸火了?不怕被世俗給污染了嗎?」

  「你小子一張嘴巴別那麼刻薄。不像話!快點跟我去接待,別怠慢了。」

  「放心,就算心裡真怠慢了,也不會令他們察覺出來。不過,大藝術家的面子居然大到需要兩個主人家去相迎嗎?就算是江大公子也沒這面子吧?」表弟好生訝異。

  「當然不是這樣,我這是要送林森回家,等會晚會開場,你叫我堂哥主持,大夥幫著點,別冷場了,知道嗎?」

  「那倒沒問題。不過,林森,你能留到現在,吉陽的面子也真夠大的了。」表弟與劉吉陽同年,而且還是同校校友。兩人向來成績優秀,才會與林森讀同一個高中,表弟雖然不與林森同班,但在那所全台最頂級的高中裡,誰沒聽過林森的大名?

  林森對劉家表弟點頭,算是打招呼。劉吉陽的親友眾多,沒辦法全部認全,對表弟這個校友,至少還有點熟悉感,所以才能點頭招呼。

  林森向來寡言,也不輕易與任何人攀交情,能夠得到他一記認同的招呼,表弟簡直受寵若驚。笑道:

  「雖然你早了一年上大學,不過,我想,明年九月,我們絕對又可以成為校友了。」

  林森淡淡一笑,出聲道:「我相信。」

  三人一同走出門,往大門的方向走去。

  「吉陽,我很好奇,那個章大藝術家怎麼突然過來玩了?是因為他那票藝術家朋友在這邊藉宿嗎?」今天下午過來的那票玩攝影的人,是劉吉陽大堂哥的朋友,此刻正在後院營火處自任攝影師,巴結著給那些公子小姐拍晚會花絮呢。

  劉吉陽低笑道:

  「大概是吧。不然你還當我倆面子這麼值錢,只是在南加大相處一兩個月,就能被章大少看上眼,當成朋友啦?我們可不是藝術家啊,沒這榮幸的。」

  「切!憑那德性,再有榮幸,本人也不敢高攀。我看章家日後恐怕也就這樣了,虧得章氏夫婦一生打拼,才有如今成果,將來能夠守成的話,就是老天有保佑了。」表弟向來腦筋好、眼界高,瞧不上那些平庸卻又不自知的人。

  「誰知道呢,章家有五個孩子,總不會只指望著長子吧。啊,看到人了,你表情收拾一下,至少客氣點。」

  「那還用你說。」表弟馬上擺出熱情好客的笑容,快步迎上去。還沒走到人家眼前,就遠遠招呼起來:「哎啊,稀客稀客!興家大哥,我們好幾個月沒見面了吧?怎樣?最近還好嗎?你能過來一道玩,真是太好了。快進來快進來,我們快些到後面去,後院一堆人正熱鬧著呢!」

  劉吉陽緩步跟在後頭,滿意地點點頭,這表弟以後在商場上一定會是一隻成功的笑面虎。

  低聲對身邊的林森道:

  「我知道你不喜歡這些虛假的客套寒暄,不過,偶爾見識一下也不錯。就算日後你不是商場上的人,但人走到哪裡,總脫不開人際關係的經營。我想你日後可能會當個教授或者科學家什麼的,不管是投身學術界,還是主持一個研究所,都得習慣跟人打交。你可不要輕蔥掉『人』本身所能造成的問題,一個處理不好,你想專心於自己的工作,根本是妄想。」

  「謝謝。」林森回頭看著他,點頭道謝。他知道劉吉陽是個很好的朋友,總會為他打算一些常常為他所蔥略的事。這也是他昨天在劉吉陽力邀下,雖不情願,但仍然過來度假的原因。

  他總得習慣一些他不喜歡的事,為了日後他可以較為順利地專注於自己想做的工作,而不必被外務糾纏太多。

第4章(2)  

  雖然林森不知道自己這樣寡言孤僻的性子,就算來了,也只是靜坐在某個角落,就這麼看書地過完時光,對人際關係會有什麼幫助?不過既然吉陽覺得他的出現會比較好,至少讓吉陽比較開心的話,那來了也無妨。

  「林森,別說謝謝。你願意來這裡,我就非常高興了。」劉吉陽開心一笑。兩人也走到大門處。打算跟章家三兄妹打個招呼就走,於是對章興家笑出一臉陽光,伸出右手與他握手:「興家兄,好久不見!這幾天正想打電話找你聚一聚呢!」

  「嗯,現在不就是在聚了嗎?不好意思,突然來打擾你。」章興家其實不耐煩這樣的客套話。伹沒辦法,厚著臉皮來人家別墅玩,總要應付一下。

  「別這麼說、別這麼說!人愈多愈熱鬧嘛。來來,惠周,你快把人帶過去.我送林森回家後,就馬上回來。」

  林森?

  當劉吉陽的聲音傳入耳中時,章令敏只覺得這聲音有點耳熟,好像前幾天前才聽過。正低著頭回想時,一句「林森」,便教她不由自主地抬起頭,眼睛下意識地搜尋——

  然後,撞入一雙寒星般的眼裡。

  劉吉陽沒有向章家三兄妹介紹林森,只以一種特別的熱情,招呼著將三兄妹打發了,便帶著始終沉默立於身後的人離開。

  「令敏,你說,那人是誰?」章雅敏坐在營火旁的長條椅上,手上端著一盤剛烤好的海鮮,邊吃邊開口道。

  「啊?什麼?」

  「我說的是,剛才在大門口,被劉吉陽親自開車送下山的那個人。」

  「不曉得。」搖搖頭,語氣無比老實地。

  其實,怎麼會不曉得?他,就是林森啊。只是,不明白的是,他怎麼可能會在這裡出現?在這種……很輕浮、很熱鬧的地方?真是太奇怪了。

  在她上輩子的記憶中,林森這兩個字,幾乎與「圖書館」、「實驗室」這些地方劃上等號。他被選為學生會會長那兩年,幾乎沒在學生會出現過幾次,所有事務都是由副會長一肩承擔……啊,想起來了,當時的副會長,不就是劉吉陽嗎?

  原來,她也是認識劉吉陽的……章令敏恍然地想,對自己的記憶力之爛,深深感到無力。

  章雅敏當然知道妹妹會給她怎樣的答案。不過,這一點也不妨礙她繼續八卦下去:

  「如果是一般的人,劉吉陽送到大門口也就是了,沒開車來的話,警衛也可以開車送下山去不是?這樣也算是禮數周全了,畢竟今晚的晚會,主人家不應該輕易離開,放這麼一大堆客人在這裡總是不好,對吧?」

  「還有其他劉家人啊,所以不用擔心客人玩不好。」

  「是這樣沒錯,不過,令敏,我是聽說過劉吉陽這個人的,學業成績非常優秀,人又八面玲瓏的,雖然現在才高三,但已經被長輩帶著在一些商業場合上露臉了,而且還讓他主辦這樣名門公子千金聚會的活動,就是要他提早建立自己的人脈,跟這些商場上的名流世家打好關係。我看了一下,現在在場的,家世都不凡,劉吉陽卻把這些人放下了,專門去送一個客人離開,到底是什麼了不得的來路啊?這麼被重視。」章雅敏開始天馬行空地幻想:「莫非是全台十大富豪世家的人?那種超級名門出身的公子?可惜剛才燈光太暗,沒機會看清那個人的長相,我隱約看了一下,覺得應該長得很好看才對,你有看清楚嗎?」

  「沒有,太暗了。」章令敏沒怎麼專注於大姐的談話,只漫聲虛應。

  「那真可惜了。不過還好他送的人不是江大少,不然我今天就白來。」

  「什麼江大少?」

  「就是我們學校的校草,我早上說的那個長得很英俊的白馬王子,啊,就是那個,你快看!他出現了!」章雅敏的聲音倏然興奮地拔高,將手上的餐盤往旁邊一丟。扯著妹妹的手臂直晃著。「你快看,你快看!那個被女人包圍著的白馬王子就是江大少!」

  待章令敏看到姐姐口中那位久仰大名的「江大少」真面目時,滿臉錯愕的表情證實她被驚得不輕。但因為早先已經被林森的出現驚到了,所以第二次再度被驚到,倒也不再那麼震撼。

  只是,那個江大少……江明紹大少,怎麼會……這麼早就出現了呢?

  她現在才十七歲。而她第一次見到江明紹是二十四歲那年,然後,二十五歲代替妹妹秀敏嫁給這個花名在外的花花公子,完成了父親聯姻的期望。

  這個一生都在女人堆裡打滾,創造無限緋聞無數麻煩的男人,現在還非常的意氣風發,一點也沒有上輩子那樣的狼狽,女人們全巴著他,他的名聲還沒有敗壞。所以他的眉目意氣昂揚,活得很張揚態意,被周圍的人以目光崇拜,很有點唯我獨尊、世界全繞著他轉的氣場。

  這樣的天之驕子,很難想像再過五年,他將把自己搞得聲名狼籍、名聲敗壞,令所有名門千金都避之唯恐不及地閃躲著他!在之後的人生,他的風流史的創造對象,只能是公司的美女秘書、影視圈的明星、模特兒之流,再沒有任何一位千金小姐願意與他扯上關係。

  上輩子與江明紹做了二十三年夫妻,她見過他每一種面貌,甚至見過他在她面前崩潰失態過,但就是沒機會見過眼下這種天之驕子模樣。像夏日正午的陽光,光芒四射到灼人,散發出最明亮的光彩,讓人不敢逼視,沒有絲毫陰霾。

  遠遠地看著那個全場最英俊的少年,一直看著,就跟在場其他女人一樣,目不交睫地看著他,但不是因為迷戀,不是出於對美的欣賞。章令敏在暗處淡淡地微笑起來,她不知道這輩子江明紹是否還會走相同的路、犯下相同的錯,然後一輩子過得稀里糊塗的。她喜歡他此刻囂張的模樣,希望這模樣可以更長久地維持下去。而她想,這輩子,兩人除了眼下這意外的一面,再也不可能有更多的緣分了。

  上輩子證明,她嫁給他,沒有令他更幸福一點,那麼,這輩子就不要再走相同的路了吧!省得因為她這個「賢妻」,致使他每次傳出徘聞時,都被罵得亂七八糟!好好一個江家大少,總是在八卦雜誌上受盡揶揄奚落,還被當成負心漢聲討,這也實在太可憐了。

  但願,他這一生,可以娶到一個真正心中所愛的人,這樣他的人生就不會過得像上輩子那樣渾渾噩噩,一輩子在花叢中打滾,卻一點也沒獲得快樂。

  「你為什麼用這種眼光看我?」

  「什麼眼光?」章令敏還沒有從神遊中回神,對著眼前這一張突然出現的俊美面孔,因為仍在恍惚中,上輩子與這輩子一時雜纏在一起,忘了自己此刻身在哪一世,便沒被他驚著,甚至還以平和熟悉的口氣回應。

  「悲憫、慈愛……見鬼的!」簡直活似他家母親大人看他的眼神!如果再加一點溺愛與恨鐵不成鋼的話,就更像了!江明紹死死瞪著眼前這個他應該不認識的少女,一肚子怨念輕易泉湧而出。這女孩憑什麼用這種眼光看他。

  「江明紹,嘿,好巧,在這裡遇見你。這是我妹,你認識嗎?」

  「我不認識。」江明紹直接搖頭,見章令敏還在傻傻地看他,他撇撇嘴,居高臨下地施捨一眼給章雅敏.問道:「你誰啊?」

  噗!

  一聲克制不住的嘲笑從江大少的左後方噴出。正是章雅敏學校的死對頭,那嗤笑大得全場都聽得很清楚。但這樣還不夠,笑完馬上說道:

  「哎唷,章雅敏,你可別隨便跟人裝熟。這樣滿丟臉的。」

  這話說得章雅敏一張臉火速發紅,羞怒交加,瞪向那名女孩的目光簡直可以殺人!「李美帆!你這個——」

  「好了,要吵就一邊吵去!」江明紹不耐煩地揮揮手。又朝章令敏走近一步,兩人之間站得非常近,約莫是一公尺的距離了。可大少還是不滿意,四下看了下,抱怨道:「怎麼坐在這麼暗的地方?人都看不清楚了。這樣吧,跟我到那邊去。」大少指著營火最亮的地方道。

  這江明紹也太自來熟了吧?章令敏好不容易把眼前這個人從上輩子的印象裡脫離出來,將他劃在「不認識」的陌生人範疇,決定待他冷淡,卻發現兩人才打一照面,就被他當成熟人看了。真是太神奇了……

  「還坐著做什麼?走啊!」見她不動,大少催道。然後才後知後覺地想到:

  「對了,你叫什麼名字?」

  「章令敏。」她很努力要把眼前的少年當陌生人看,但卻阻止不了自己對他的回應,實在是……太習慣了。二十三年的夫妻啊,雖然不是很美妙的婚姻,但兩人相處得還不錯,至少以當朋友而言,滿融洽的。

  「我叫江明紹。走!那邊坐。」他介紹完自己,見她仍是沒起身,本來要伸手拉她的,卻在自己伸手的一瞬間,頓了半秒,瞪著自己的手,很快收回,然後率先轉身走了。

  他這細微的動作,只有章令敏發現:心中隱隱覺得怪異,卻說不出所以然。不過,她還是起身跟在他身後了。她很明白眼下沒有她拒絕的餘地,這個江大少,是這個晚會的焦點,被眾人拱著,既然「欽點」了她,那麼她今晚剩下的時光,就不會太好過。既然如此,逃避是沒有用的,就跟過去聽聽他要說什麼吧!

  當然,章令敏也沒忘了拉住姐姐的手一同過去。她可不會留下正在發火的大姐,就任由她在眾目睽睽之下跟死對頭大吵大鬧。

  「令敏,你之前見過江大少嗎?」

  「沒。我們剛才互相自我介紹你沒忘吧?」

  「當然沒忘。不過,江大少怎麼會對你另眼相看?明明這裡有這麼多女孩圍著他。我們又站得這麼遠,光線這麼暗,他怎麼一眼就看到你?還直線走過來,就找你一個?」

  「我不知道。」這點也是章令敏心中一直疑惑著的。

  這是他們這輩子第一次見面,而這個晚會的會場更是不乏美女,相較之下,她並不算太出色,沒道理江明紹一看到她就過來接近她啊。那麼,江明紹怎麼會跑過來結識她?

  為著這一點好奇心,怎麼說也要跟江太少過去。也許就可以從他的一些言行舉止裡發現些什麼。

  在這個平常的夜晚,意外發生了這麼兩件在上輩子完全沒發生過的事——再度見到林森;以及,提早七年遇見了她上輩子的丈夫。

  這兩件事,對她這輩子的人生,又會產生什麼不一樣的結果呢?

  她不知道,但她的心,很忐忑。



引言 使用道具
zerosmall
王子 | 2011-2-11 21:51:26

第5章(1)  

  把你的影子加點鹽
  醃起來
  風乾

  老的時候
  下酒

  夏宇·<甜蜜的復仇>

  「令敏,你想考什麼科系?」

  高二,面臨的是分文理組的選擇。周又鈴走到章令敏的座位前的位子坐下,下巴擱在交疊的雙臂上,盯著她面前的志願單問。

  「我想讀中文系。」

  「咦?上回你不是說想讀商學系,不是工商管理就是財務金融什麼的嗎?「眉毛揚得高高的。

  「我說過嗎?」章令敏想了一下,不記得自己上輩子有那麼早向周又鈴透露出自己為了成全大哥的夢想,於是放棄了自己想讀的科系,轉而去考商學院,去讀那些其實她也不感興趣的科目,就為了承接起大哥的責任。

  「你有隱約提起過你忘啦?」周又鈴想了下,道:「就上個月,那時你幫你哥寄參賽的稿件,就說你希望你哥可以不受拘束地去追求自己的夢想,你願意盡自己所能地去幫他。那時我問,即使是去讀你哥厭惡的商學系?你就說有可能。」

  「是嗎?我忘了。」章令敏想不起來,對周又鈴微微一笑。

  「怎麼?現在不管你哥的夢想啦?終於不那麼聖母啦?那真不錯。」

  「是嗎?」

  「當然是!人啊,對不起誰也不該對不起自己。」周又鈴一輩子都活得自我,瞧不起那種聖母心腸的人,總覺得虛偽。

  章令敏只是一笑,沒有應和。

  周又鈴又盯著章令敏的志願單,看她將圓珠筆的筆頭一直點在「T大中文系」上,揚了揚眉。道:

  「就算想上中文系,也不一定要選這麼高的目標吧?」

  「啊?」章令敏順著周又鈴的目光看下去,也盯在「T大中文系」。

  「如果只是想上中文系,南部那幾所大學也不錯啊!你跟我一起填南部的大學吧,到時我可以帶你玩,就別留在北部了。我們從出生到現在,都只在北部活動,也被家人看得死死的,好不容易有機會可以出去透透氣,你怎麼還選擇窩在這裡,等發霉啊?」

  「你想讀南部的大學?」章令敏看了她一眼。

  周又鈴嘿嘿怪笑兩聲,眉眼全是狡黠,悄聲在章令敏耳邊道:

  「不是大學,是三專。我打算讀專科,私立的專科,就不上大學,氣死我爸!」

  「這樣不太好吧。」章令敏也只是意思意思地勸了聲。知道周又鈴想做的事,向來誰勸都沒用,也就沒費口水做徒勞的事。

  「才不管!憑什麼我得照著他們的期望走?我當然考得上公立大學,但我就是不要去報考,看到時候他們還怎麼拿我的學校出去炫耀?我最討厭他們這樣了,總是四處招搖,把家裡能炫耀的事都拿出去現,生怕被別人比下去似的。我又不是他們生來炫耀的工具!」

  「又鈴……」

  「幹嘛?想勸我啊?」周又鈴斜睨她,一臉不馴的樣子。

  章令敏搖搖頭。「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好,我就不勸了。不過,你早上不是說想去禮堂看歌唱比賽?現在應該開始了吧?」低頭看表,現在是下午二點十分,比賽在下午兩點就開始了。

  這是一年一度全國性的校園民歌競賽,北區高中組的決賽場在他們這所高中,允許學校學生自由入場觀賽。今天是星期三,整個下午都是社團活動時間,沒有安排什麼課程。

  周又鈴被這麼一提醒,跳了起來叫道:

  「哎啊,對哦!我要去看比賽,差點忘了!快!咱們快去,早上我有叫人幫我們在前面佔個位置,我們兩個擠擠應該還可以。」

  「又鈴,我沒說要去,今天我打算去圖書館看書……」話沒能說完。

  當然,即使說完也不會被聽進去。章令敏已經被周又鈴拖著跑了老遠,她這點弱不禁風的小力氣,可比不上周又鈴這個精力旺盛的運動健將。

  除了抵抗不能的一路被拖到大禮堂,便再也沒能做其它的事了。

  「噓噓!又鈴,這裡!」

  進入大禮堂之後,發現整個會場都爆滿了,周又鈴非常神勇地拉著章令敏左竄右閃的,雖然不容易,但也終於擠到前面幾排的位置邊緣,正在四下找人時,幫她們佔位的同學朝她們用力揮手,以盡量小的聲音呼喚著。

  她們佔著的位置非常好,正是前面第四排正中央,簡直就是貴賓席了。前面第一排,坐的是評審與學校師長,第二、三排坐的是其他各個學校的師長。從第四排開始,才是觀眾席,視野良好的地方,早早就給佔了,而十分鐘前,整個禮堂便再也站不下人了,還想聽歌唱比賽的人,只好擠在每一扇窗口外,巴巴地朝裡探了。

  「謝啦!」周又鈴好不容易擠到位子上安坐之後,抱著幫她佔位的好友直喘氣,在友人耳旁悄聲道:「愛死你了!放學後請大家吃麵,咱們老地方見啊。」

  章令敏對著身邊有點面善的同學點頭微笑,也沒怎麼寒暄,專心聽台上的人唱歌。由於是北區總決賽了,所以沒有太多組團體上台演唱,而且經過初賽與複賽,還能站在台上的,都是歌喉唱腔有一定保證的人,所以坐在台下聽歌,並不摺磨,而且大概也不用等太久,就可以評定出名次了。

  參賽的學生畢竟不是專業歌手,就算本身音色好,到底也是欠雕琢了些,唱不出歌聲裡的感情,所以章令敏一邊聽著,也就漸漸分心起來,放縱思緒地想著自己的心事。

  她仍然在整理著自己的「上輩子」記憶,以及,苦惱著自己這輩子要怎樣活出不一樣、而且更好的人生。人生啊,並不是說活過了一次之後,就可以在重來一次時,知道怎麼讓自己過得更好。她當然不會再去犯上輩子做錯過的事,卻沒有把握這輩子改而做別的決定時,會得到更好的結果,或者,能不犯新的過錯。

  重生的另一段生命,卻還是同樣的一個章令敏。也許會有不同的遭遇,卻沒有一顆更聰明的大腦。她還是她,而且還是個更迷惘的她。唉……

  「啊,我們學校的上台了。」周又鈴突然輕哼地在她耳邊說道。

  章令敏拉回一點走神的注意力,看了台上一眼。覺得有點眼熟,但想不起台上那兩位重唱組合是誰。

  「高三的白梅可和劉明月。居然唱秋蟬,哼,前面已經有兩組唱過了。別人大多清唱,她就偏要找人來吹雙簧管當伴奏,真是不搭到莫名其妙,還不如找個會彈吉他或鋼琴的人來,雙簧管怎麼會是給人伴奏用的?」

  找人用雙簧管伴奏,是滿奇怪的。不過也因為雙簧管,章令敏才想起為什麼她會覺得台上的人眼熟了,她們——不就是上星期在學校後方,與林森一道的人嗎?那時她因為一首綠袖子而被吸引過去,於是也就提早兩年見到了林森……

  就在章令敏沉思時,旁邊同學的竊竊私語仍在繼續!

  「就愛現唄,還有什麼。不過,二重唱的話,唱秋蟬本來就比較討喜,也能顯得出美聲的功力。」一旁的同學公平地評道。

  「什麼功力?那個白梅可最喜歡飄高音了,雖然唱得了高音,聽起來卻刺耳得狠,就她一個人還在那裡沾沾自喜。超愛現的,受不了。」周又鈴完全不掩飾對台上那名長相美麗、歌聲傲人的學姐的厭惡之情。

  「那你還有得忍受咧,她的第二首歌要唱月琴。」

  「噢,天啊,讓我死了吧!她以為她是鄭怡啊?敢唱這首歌!不行,我一定得趁著滿禮堂的玻璃還沒被她可怕的高音刺穿成碎片前閃一下先!」話完作勢要起身閃人。

  一旁的同學連忙抓住她,很促狹地對她擠眉弄眼:

  「別啦別啦。我們都沒走,而且都很期待。也許在窗戶被震破之前,她就先破音了啊,那一定很有趣啊,你要是錯過了,就要後悔一輩子啦!」

  周又鈴噴笑出來,輕槌了同學一下,幾人眼中都充滿了惡意的期待,巴巴地等著第二首歌的到來。也沒心情聽台上那兩人還在慢吞吞嚎著那首秋蟬,往左扯了扯看似專心聽歌的章令敏道:

  「令敏,這個高三的白梅可,被封為校花,你覺得怎樣?」

  「沒什麼感覺。我並不認識她。」

  「你不認識她,但她可認識你了!上學期你們被男生班私下票選為校園十大美女的頭兩名,分數不相上下,也不知是誰傳了出去,說她比較老,算是前浪死在沙灘上,校花的后冠自然得由你這個年輕貌美又超有氣質的人得到,聽說那話傳進白梅可耳中時,氣得她摔壞掉了手上才燒好的陶藝作品,就此把你怨恨上了,每次說到你都沒好氣。」

  「有這事嗎?可我不記得見過她。」章令敏覺得好荒謬……原來她自認為平凡無味的高中生活,只是自己的幻想嗎?其實在她的週遭發生了很多事情,與她有關,還滿有點波摺的,然而她卻一點也不知道……

  「我們跟她隔著一個年級,也隔著一座操場,她沒事哪敢晃過來?那也太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所以你跟她當然沒有正面對上過,但她倒是說了不少影射你的酸話。」

  「是這樣嗎?」搖搖頭,不感興趣。對於這種小女生的心思,她很難放在心上。上一次的十七歲,她正苦惱於怎麼幫助大哥,讓他可以築夢踏實;而這一次的十七歲,心理上已經很歐巴桑的人,自然更不會把小女生的小恩小怨當一回事,太幼稚了啊。

  「你這人除了乖乖讀書與擔心自家大哥外,怕也不會去注意什麼事了。我不得不說,同學,你的人生真是過得太乏味了,我真的勸你好好考慮我剛才的建議,就跟我一同去南部讀書吧,包你有個精采刺激的四年!」

  章令敏只是對周又鈴一笑.沒說什麼。

  而周又鈴右邊的同學又扯了扯她,讓周又鈴打消了念章令敏的念頭。

  「又鈴又鈴,你看,這個在第五組上台唱歌的男生還真有趣。你看他挑的歌!」同學將比賽出場表單遞到周又鈴面前,指給她看。

  「咦?第一首唱張三的歌,第二首唱歸?哇!J中的參賽者,那所書獃子和尚高中也有會唱歌的人嗎?居然還能挺進決賽耶。劉吉陽?怎麼有點耳熟的樣子?」說到最後,有點疑惑地喃喃自語。

  劉吉陽?章令敏一怔,忍不住也湊過去看那張出場表單。

  「第一首唱流浪,第二首唱回家,如果安排在最後一組表演,就更有意思了。」同學遺憾地搖搖頭。

  「這歌雖然選得有趣,但想得獎很難。曲風本身很平淡,沒有高潮起伏就顯不出功力,就算有再好的歌喉也得不到高分吧。」周又鈴聳聳肩,不怎麼放在心上。

  「雖然沒有機會得到好名次,不過在連續聽了前四組飆高音的聲樂組合之後,我們的耳朵迫切需要救贖……」同學對著台上正準備開唱第二首高難度民歌的組合翻白眼。

  當「再唱一段思想起——」的清唱高音揚起時,雖然沒有破音,但在場許多人都不由自主地搓搓手臂,在這麼炎熱的十月天,居然能讓寒毛直豎成這樣,實在是了不起的成就……

  「我不行了,我不行了!我一定得出去喘口氣!」周又鈴裝出昏倒的表情,起身就要閃人。

  同學抓住她!「別走!還沒等到她破音呢!」

  「一定會破的,放心,我就不現場見證了。等魔音穿腦完畢就回來!」

  「別太久啊,下一組就是唱流浪和回家的J中男生了。」

  「雖然不怎麼稀罕,不過我會盡快回來啦!拜。」周又鈴很瀟灑地揮手,躬著腰悄悄往外挪出去了。

  章令敏望著周又鈴的背影,直到她沒入人群裡再也不見蹤跡。

  當台上的演唱組合終於如周又鈴所預言的那樣,在某個高音點唱破了音,又不幸在轉音時被口水嗆到時,台下終於傳出隱忍著的笑聲,與台上綠了的臉色相映成趣,嗤嗤笑聲不絕於耳。

  場面有點悲慘——對當事人而言;也很好笑——對觀眾而言。但卻沒能感染到章令敏身上,讓她加入笑聲的行列裡,這種因為別人悲慘而產生的糗狀,從來無法戳中她的笑點。

  她只是淡漠地看著下一組演唱者會出場的地方,心中升起某種隱隱的預感……

  於是,靜靜屏息等候。

  周又鈴原本是想盡快回到大禮堂的,但向來跳脫又好奇心重的她,總是習慣將自己上一刻做出的決定輕易推翻,為著眼下也許會有更好玩的事。

  她發現了一個帥哥。

  那帥哥很俊美,衣著休閒而考究,渾身日系貴公子的味道,雖然顯得過於精雕細琢,但又不至於太精緻到娘娘腔的地步,只覺得此人閃亮到讓人難以逼視,電視上的青春偶像明星也不過如此了!

  當然,他絕對不是一個高中生,他身上沒有高中生的青澀,高中生也通常沒他這樣善於打扮,這樣勇於展示自己外表上的所有優點。

  他應該是個大學生,周又鈴在心底對自己的判斷很肯定地點點頭。而且家世應該很優,才會渾身上下散發著一種高高在上的傲氣。當然,這並不是說他以鼻孔朝天的模樣示人——這麼難看的姿態,想來這位帥哥是不可能擺出來的,太破壞美感了。

  他看起來還滿有禮貌的,至少他下車之後,第一個動作是走到副駕駛座那邊,打開車門,彬彬有禮地扶著他的女伴下來,看起來超有紳士風度的。只是他那雙眼,實在目下無塵了點,眼光掃過的地方,沒半事物入得了他的眼。

  自然,這就激起了周又鈴的好奇心與好勝心,她可不是那種能夠被當成等閒,進而蔥略掉的路人甲啊。

  她承認好友章令敏是個氣質脫俗的美人兒,但自認自己長得也不差。若章令敏是朵空谷幽蘭,那麼她就是態意綻放的火紅野玫瑰,誰也掠不著誰的美麗,各有自己的擅場。

  她一點也不屑於什麼校花不校花的名頭,但很介意別人蔥略掉她獨特而張揚的美麗——尤其那人正好滿吸引她的注意力時。

  於是,她走過去,對著手挽著美人的帥哥直接自我介紹:

  「你好,歡迎來到崇理高中,我叫周又鈴。請問你是來我們學校觀賞民歌比賽的嗎?那麼,我可以幫你們帶路。」

  江明紹微挑著眉,望著眼前這位不請自來的小美女,一個應該青澀的高中小女生,卻因為有著一雙大膽野性的眼睛,整個人便生動起來。

  「我猜,比賽會場客滿了吧?」這是他半小時前接到電話得知的消息,而在接到電話的那時,他才剛結束午睡。雖然是遲到了,但他可沒答應要準時來,總得讓他睡個好覺不是?至於已經客滿無法進場這樣的事,就沒辦法了。

  「如果你想看比賽的話,我就能幫你挪來兩個好位置。」

  「不了,也不是非進去不可,不好意思太過麻煩你。」誰會真的對高中生的歌唱比賽感興趣啊?江明紹暗自撇了撇嘴,轉頭四下打量了這間北部知名的私立貴族高中。教學樓蓋得像歐式城堡,每個空地都以樹木或植物花草做造景,綠化得很徹底,視覺上更是賞心悅目。難怪就算學費高昂到嚇人,每年仍有無數家長想將孩子給送進來。

  「怎麼會麻煩?等你自我介紹完,我們就是朋友了,幫朋友一點小忙,又算得了什麼呢?對吧?」周又鈴見他無意自我介紹的樣子,可不打算放過他:「我有沒有這個榮幸知道你叫什麼名字呢?」

  「江明紹。」很有點施捨的意味。

  「哪所大學的?」周又鈴戰鬥意志九壬型咼漲。

  「F大。」

  「哦,也是北部的大學。」而且是私立的……周又鈴一點也不意外這個帥哥學業成績普通的事實。

  長得好看的男人,通常沒有太高的智商,就算少數高智商的,也很難把心思放在知識的追求上。他們長得太好、外務太多,太被追捧,輕易的不勞而獲,於是就不喜歡吃苦了。至少,周又鈴從來沒見過長得好又學業頂尖、性格獨特的男孩在這世上出現過。

  所以,眼前這樣的男人,已經算是她見過男人中的極品了,才會這麼吸引她的注意力,一點也不想放過他,不想眼他僅止於一面之緣。跟他交個朋友是一定的,至於會不會有更進一步的往來,就看他吸引她到什麼地步。

第5章(2)

  「你在笑什麼?」由於她的笑容有點賊,所以江明紹走近她,居高臨下地看她,問道。

  「沒,我只是在想,留在北部上大學也不錯。F大也是個滿好的去處。」而且不難考,她不必在未來一年多的時間裡,對學業廢寢忘食,消耗美好青春。

  就在周又鈴纏著江明紹這個帥哥東扯西聊時,她並不知道,在禮堂裡,出現了一個能夠讓她用十二年最美好的青春歲月去瘋狂追逐的男子。

  連驚鴻一瞥的機會也沒有,於是十七歲的她,仍然不會知道,世上有一位男子,能令她甫見面就被愛神一箭穿心,沉淪不復,終生不悔,也,痛徹心肺。

  因為她不知道,所以還能以這樣輕狂帶著好玩的心態纏著帥哥,好整以暇地思索著要不要釣他一釣,把這個男人從別的女人手中釣過來變成自己的?

  她還太年輕,不知道真心交付是什麼滋味,但可以肯定的是,每一個有資格被她當成戀愛對象的男人,一定得是帥哥。而眼下這個男人是她見過最帥的了,自然就該列為考慮對象,不是嗎?

  禮堂裡,張三的歌正要唱到尾聲。

  這位演唱者是個長得相當討喜的男孩,端正的面孔、帶笑的眉眼、和善的氣質,讓人第一印象就很容易給予好感,於是消磨掉些許對於他是J中那所頂級高中男校出身,而產生的距離感。

  這男孩也自帶了一位吉他手伴奏,兩人並沒有穿著招搖的J高制服,而是非常簡單的白襯衫、黑長褲這樣平凡無奇的搭配。然而,僅僅是這樣,竟就穿出氣質脫俗的感覺,打一出場,就將所有人都給比了下去。

  演唱者很給人好感,但眾人視覺的焦點,卻總會忍不住飄向那名靜靜坐在旁邊給他伴奏的配角——一個長相白皙清俊的男孩身上。

  雖然吉他手打一上台就盡量讓自己隱形,靜默得像個佈景,一直低著頭調整著手中的吉他,對台下爆滿的觀眾,與灼熱投向他的目光,始終不曾投過去好奇的一瞥。

  他只看著吉他,以及演唱者,為了伴奏做準備。

  而當吉他的聲音從他修長的手指裡傳出來時,渾厚裡帶點沙啞的歌聲在禮堂裡響超,兩人搭配得非常完美。這個J中男生選唱的歌曲雖然沒有太多可以展示花腔功力的地方,但就勝在詞意迷人、歌聲悠揚,聽起來非常舒眼……

  但,大多數人還是會忍不住將歌聲給蔥略掉,就只為了單獨攫取吉他的樂聲,想著,為什麼理應曠放的吉他樂聲,聽起來竟能帶著點小提琴的清冷味道?

  章令敏定定望著台上彈吉他的男子。那是林森。

  在前世,她只聽過他在大學的音樂教室彈鋼琴,卻不知道他會雙簧管,也會吉他,也許,還會更多更多的……想來啊,她只是,對他的知道太少太少了而已。

  「章令敏,那男生真有味道。」一名女同學忍不住想找人分享心情,也是望著林森,眼睛都捨不得眨一下。

  是的,林森長得相當好,然而卻不是時下那種所謂的五官立體、偏向西方人的審美觀。他更偏向中國式的俊美,只能用世說新語?容止篇裡那些對美男子所使用的天花亂墜詞語來加諸在他身上——

  美姿儀、面皎然、雙眸閃閃若巖下電、卓卓如野鶴之在雞群、朗朗如日月之入懷。處眾人中,似珠王在瓦石間……

  如珠如玉,清雅淡然,不是厚重的西方油彩,而是寫意的中國淡墨。

  這個時代其實中國式美男子並不吃香,在世界逐漸大同的審美觀裡,大家一向以歐美的眼光當成世界唯一的標準。於是但凡沒長成西方那樣濃眉大眼高鼻薄唇的話,一律被打進扁平無奇的評價裡。

  林森一點也不西方,但誰也無法否認他長得很出色、很雅致,而且非常有距離,週身的氣場清冷,讓人不敢輕易上前,怕冒犯褻瀆。

  「你覺得他像不像民國初年的那種書生形象?比如胡適、豐子皚那樣?」

  「氣質不像。」外表是相當的書生樣沒錯,但因為那雙眼……太不溫和了,所以無法套用,章令敏難得地加入這樣的閒談中。

  「對,差別在那雙眼。很冷淡,也很藏鋒,就把那種屬於中國書生的溫文儒雅給冷沒有了,但還是超有味道的!可惜又鈴不在這裡,如果她看到了一定會很感興趣,說不定就馬上去追求他了。」女同學抬頭找了下,還是沒看到周又鈴回來,只好遺憾地聳聳肩。

  章令敏微微驚訝地看著女同學,怎麼從來沒發現她的高中同學裡,有這種未卜先知的人才?瞄了下她制服上的名牌:唐存秀。有點印象的名字,但記得不深。上輩子能讓她記住的名字不多,高中同學裡,也就只記得一個對她斷交的周又鈴。因為認定她是最特別的一個,顯然,是她活得太狹隘了。

  「幹嘛這樣看我?」唐存秀同學對章令敏眨了眨眼,笑問。

  「啊,覺得你相當的先知灼見。」章令敏淡淡地道。

  「哎啊,能被你誇獎,我真是太受寵若驚了!」

  章令敏只是笑笑,很有默契地,兩人又將目光放到台上那個清冷的人身上。

  「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能多看一眼是一眼吧,日後怕是沒機會啦!」唐存秀像在喃喃自語,也像在說給章令敏聽。

  章令敏微勾起唇角,雖然沒有回應,但真是覺得這位同學的觀察力好到日後若是從事算命或心理醫生這兩種工作,必會名利雙收、財源廣進。

  這個林森,確實從來是不容易接近的。

  就算站得離他再近,也沒有任何一條路可以通達到他面前。

  隨著對他的記憶.一想起,心口一直是堵堵的,帶著一種不敢深思的悵然若失,雖然每次見面都不由自主被吸引,但總還是期望……下次,不要再見了。

  秋天的夕陽,將人的影子拉得老長老長。

  章令敏低著頭,雙手背在身後,抓握著書包的提把,走在學校圍牆邊的人行道上。沒有與任何人一道,就自己一個人在放學的人群裡靜靜走著。

  由於沒趕上校車發車時間,又不想等半小時之後的班次。於是就隨著整個大路隊,出了校門往西走,大約再走五百公尺,就是個小市集,那邊有各種小吃店,還有公車站牌。

  也不是故意要踩著前頭的影子走路,只是,當她發現走在她前頭一二公尺處的人裡,有一個林森之後,便控制不住自己的腳去從貼在地上那些幢幢黑影裡,找出屬於他的那一個。

  他的影子,有時與別人重疊,有時獨立孑然,理應不該有什麼不同,但章令敏就是能很快找到他的影子,當他獨影一個時,她就悄悄地踩上去,一步一步,不為人所知,自己卻心虛得要命,雙手的手心正在沁汗,心跳怦怦如擂鼓,低下的面孔,是不想讓旁人發現她的瞼蛋紅得不正常……

  這種行為,太幼稚了……

  她知道。

  但這是她上輩子就想做的事,但從來沒敢做的。

  她一直是個循規蹈矩的乖小孩,一輩子為別人著想,總想著別人需要她怎樣的援手,卻從來沒有好好想過自己心中有怎樣的渴望。

  她以為自己是沒有渴望的,現在想想,錯了。她有的。只是從來不肯縱容自己深想,覺得那些都太過幼稚,沒必要去做,沒有意義。

  其實,怎麼會沒有意義呢?至少,她覺得快樂啊,還有,很能挑戰心跳的極限呢!

  像現在這樣,她安全地隱沒在人潮裡,每走幾步就能踩著他的影子。可是全世界都不會知道她正在做這樣幼稚的事,誰也沒辦法揭發她,而她卻感到非常愉快。有種得逞的暢快感。

  當終於走到公車站牌那邊時,人潮分流,有的向左走,有的向右走,有的排在站牌邊,等著公車到來。仍然站在路口的她,身影一下清晰獨立起來,腳下再也沒有影子可以踩了。

  她定了定幾秒,終於抬起頭,下意識就要搜尋那抹被她踩了一路影子的本尊。然後,一眼便找到了右邊路旁,十公尺處,正打開一扇車門準備上車的人。

  不期然地四目相對,她心一驚,很快別開,當做只是陌生人之間不經意的對上。

  「碰!」這是車門關上的聲音,接著車子絕塵而去。

  雖然在十天之內,已經見過三次,不過,章令敏想,他是不會記得她的吧!

  只是有過三面之緣的陌生人。

  「林森,你在看什麼?」劉吉陽跟司機說了林森家的地址之後,回頭才發現好友的目光定在車子的照後鏡上。於是好奇地問。

  林森這才收回目光,淡淡道:「沒什麼。」

  「不像沒什麼的樣子。」劉吉陽搖頭不信。

  林森只是淡笑不語,曲起一肘擱在車窗邊上,左手掌撐著面頰,以很是悠閒的姿態欣賞著窗外的景色。

  「話說,我還真沒想到那個白梅可竟然不講理到這個地步,居然拉著你不放,把她比賽失利的事,怪到你不肯幫她伴奏上。你們沒有那麼熟吧?」

  「只見過一次面。還是你堂哥拜託你,然後你找到我,所以我上星期才跟她見過一次,你沒忘吧?」

  「沒忘,只是她那態度,會讓我誤會在那之後,你們的交情火速進展到生死之交的地步,就差沒當男女朋友了。」

  林森連個自眼也沒給他。

  劉吉陽歎氣。「這年頭的女人,全都不是好惹的……不對,就算我們不去招惹,也躲不過她們的荼毒。再這樣下去,我可不敢交女朋友了,這樣如狼似虎的,誰敢戀愛啊。」

  劉吉陽已經很習慣林森這個安靜到常常沒有回應的聽眾,反正他在好友面前很能說,總能說到林森願意回應的時候。於是又道:

  「這崇理高中的設備還真的滿不錯的。當初如果我沒有考上J中的話,第二志願就是這裡了。雖然有不少花錢進來混日子的人,但他們的升學精英班很強,每年考上一流的國立大學的人也不少。還有啊,這個學校的美女很多,出身也大多不錯。」

  林森只是聽著。

  「對了,一個小時前我好像有看到江明紹,本來想過去打個招呼的,不過看他被幾個美女圍著,也就不過去了,省得又一大堆介紹來介紹去的。到時你一定不耐煩。」

  「謝謝你的體諒。」林森漫應。

  「誰教咱是哥兒們,不體諒你,體諒誰?」

  沒有期望會有回應,劉古陽逕自又道:

  「對了,雖然你沒有像江明紹那樣被女人包圍,不過我看得出來今天也有好多女孩子偷偷跟在你身邊,一副很想認識你,又不敢冒犯的樣子。如果你有看上眼的,可要主動一點,不然我猜沒半個女人敢來冒犯你的。」

  林森這回倒是轉頭看了他一眼,沒說什麼,但眼中有某種情緒滑過。

  劉吉陽一怔,眨了眨眼,正待要好好看個清楚時,林森卻已經又轉頭看著窗外了。

  「我說,林森,你是不是看上了誰啦……」

  他以為這個問題不會得到應答。

  「……不知道。」林森應了,但不算答。

  於是劉吉陽有了新的好奇與苦惱。



引言 使用道具
zerosmall
王子 | 2011-2-11 21:52:56

第6章(1)  

  我深怕
  在我偷偷寫著你的名字的時候
  突然就死了
  於是
  世界知道了他們不該知道的

  寫你的名字
  只是為了擦掉
  但我深怕
  來不及了
  於是一切都發生了

  夏宇·<情殺案>節選

  「你在寫什麼?」周又鈴突然從章令敏的身後冒出來,雙手重重地拍在她肩上。

  章令敏狠狠地被驚嚇了下,身子一震,雙手下意識地摀住自己正在書寫的東西。

  「在寫什麼不能讓人看的秘密,嚇成這樣?日記嗎?」周又鈴很好奇,但並沒有失禮地上前去將她的雙手扒開。

  「嗯,算是。」吁出一口氣,章令敏不理會還在怦平亂跳的心臟,很小心地將筆記本合上。才抬頭望向那個老愛從她身後冒出來的家夥,問:「有什麼事嗎?」

  「今天是星期六,放學後要不要跟我去F大玩?目前已經有三個人同意一起去了。」

  「F大?」怎麼會突然想去那兒?

  這時坐在教室後方位置的唐存秀也走過來,一臂擱在周又鈴背上,笑道:

  「當然要去那兒啊。我想全班就你還不知道我們周又鈴大美人現在有個快要追到手的大帥哥男友,正是F大的校草。為了能成功踢掉那位大帥哥的現任女友以及圍在他身邊的花花草草,又鈴正在緊迫盯人中,不止每天查探著他的消息、去他可能出沒的地方,現在還想滲透進他學校啦。」

  「啊?」非常……非常熟悉的招數。章令敏詫異地望著周又鈴,一時無語。暗自猜想著那位F大的校草是何方神聖,居然能讓周又鈴把上輩子追求林森那一套用在他身上?這可說是最高待遇了。

  「我還沒那麼瘋狂好不好?說得好像我成天就只追著江明紹,其它事都不幹了一樣。我是那種沒出息的人嗎?雖然是想追到他,但也沒有非得到不可啊。也許一追上就甩了也不一定。」

  江明紹?

  周又鈴正在追求的人是江明紹?章令敏驚得直瞪眼,什麼話也說不出來。

  「是是,我們周大小姐向來只喜歡過程,不珍惜結果。就像你拚命去獲得全校英文演講比賽第一名,但在拿到獎狀和獎品之後,轉個身就不知道丟到哪兒去了一樣。希望那個江明紹可以撐得久一點,要嘛就別讓你追到;要嘛就魅力長存,別讓你得手之後,就像用過的面紙一樣丟棄。」唐存秀雙手合十,滿臉的憐憫。

  「那就得看他的本事了。希望他有等同於他華麗外表的大腦,這兩天是F大的校慶,昨天和今天早上是運動會,下午開始有表演和園遊會,非常熱鬧,重要的是晚上還有舞會。令敏,你姐也是這所大學的不是嗎?應該知道全北部的大學活動辦得最好的就是F大了。我們當然要去見識見識,如果真的不錯的話,或許這所學校就是我的第一志願啦。」周又鈴拍了拍章令敏,打算磨到她點頭同意一起去。

  「恐怕不行,我下午要帶我妹去上鋼琴課……」

  「這種事叫你哥去就成了。你又不會開車,還不是帶她搭計程車,這樣一來,還不如叫你哥省事些。反正是週末,他也沒事,盡盡為人大哥的義務也是應該。」

  「他可能會想要跟朋友去海邊取景,不好麻煩他。」章令敏道。

  周又鈴瞪著她搖頭:「我說章家老三啊,你到底知不知道身為老三的意義啊?上頭年滿十八歲的兄姐成日也不知道幹什麼,就你一個人操心來操心去的,有時連哥哥姐姐的事也管了,你的職業是管太平洋的哦?」

  管太平洋?這是什麼說法?章令敏哭笑不得地想著。

  「也不能這麼說,章令敏這個人看起來淡淡的,可是對於她在意的人倒很體貼。」對於這樣的評價當然不是隨口亂扯的。唐存秀自從被章令敏認定為朋友之後,身為班長的她,常常在許多小地方被章令敏體貼著。比如說會幫忙收作業、整理班上圖書、在她忙時幫著寫出動表,以及許多她遺漏掉的小細節,都會被默默地拾綴妥當。

  唐存秀是個觀察力很強的人,而且常常能置身事外去看待一件事情,所以行事客觀,論點獨特犀利。然而這麼一個強大的人,卻總是表現得如她平凡的外表那樣,不露半點鋒芒,所以上輩子章令敏才會從來沒發現同班了三年的班長大人,居然是這樣一個人物。還以為她是因為熱心服務才會連任三年班長的,當然也就很理所當然地沒有記住過她。想來真是相當的遺憾,對於錯過這樣一個朋友。

  「可體貼過度就是雞婆了!知道雞婆與體貼的差別嗎?」周又鈴輕哼地問。

  章令敏抿了抿唇,卻說不出反駁的話。不是她的口才比別人差,而是這輩子的重生,常常讓她質疑起自己上輩子自己做得過了,而過了的後果卻沒有創造出那些人更美好的人生,反而令他們在年華老去時,對自己走過的一生感到茫然。

  「章令敏,一起出去玩吧。我們都想看看江明紹是不是有又鈴形容的那麼帥呢,你也別老是待在家裡了,趁聯考的陰影還沒有逼近到眼前來時,給自己過點輕鬆的日子吧。」唐存秀也加入勸說的行列。

  章令敏想了想,點頭。

  「好吧。等一下我打電話給我哥,請他送我妹去上課。」

  「那就對了。他這個大哥就是當得太舒服了,要是能讓他累點,他青春期的叛逆症狀搞不好會更早點痊癒。」周又鈴是知道章家狀況的,對於章家老大那個滿腦子夢幻、成天夢遊的家夥,半點也看不上眼。

  「不過,又鈴,你把我們的校花給帶過去,不怕你那個F大校草看到了移情別戀啊?要是人家煞到章令敏怎麼辦?」唐存秀開玩笑地問。

  周又鈴傲然地高揚起下巴,哼道:

  「姐妹如手足,男人如衣服!大家各憑真本事吧,如果江明紹就是偏愛文靜百合花,他們就這麼湊成一對了,那我也沒話可說。不過,在塵埃落定前,我不會說出讓賢這種蠢話,這是對對手的侮辱。這世界啊,有競爭才會有進步,花力氣搶來的總是比較珍貴。所以,令敏,如果江明紹看上你,你也不必覺得對不起我,我們就公平競爭,爭完了還是好朋友!誰也不許為了個男人傷到情誼,知道嗎!」

  「胡說什麼啊,又鈴!這種事別扯上我。」心口不由得一緊,看著滿臉不在乎、吊兒啷當樣的周又鈴,章令敏想笑,卻沒有力氣扯動嘴角的肌肉,整個身子冰涼冰涼地。

  唐存秀打了周又鈴一下,撇嘴道:

  「你話也別說得這麼滿!搞不好等你想放手時,卻發現自己早已情根深種,怎麼也收不回來。最後只好把『姐妹如手足,男人如衣服』這樣的豪言給生生吞下,甚至還篡改了呢!」

  「大女人一言九鼎,豈會做出這麼丟臉的事!還篡改?我篡改什麼啊!」周又鈴很不滿自己的人品被質疑。

  「好吧,不是篡改,而是以真實的行動來完成這一首五言打油詩。」

  「什麼五言打油詩?」

  唐存秀搖頭晃腦想了下,以一種忍笑的表情,很正經地以詩歌朗誦的口氣吟唱起來——

  「姐妹如手足,男人如衣服;誰穿我衣服,我剁她手足。」說完,不待周又鈴反應過來,便立即閃人,風一般的從後門落跑,沿路灑下一串笑聲。

  「唐存秀!你給我站住!別讓我逮到你,不然你就死定了!」周又鈴大叫地追出去,挽著袖子決定滅了她。

  一旁聽到這首歪詩的人都笑得直拍桌子,全直不起腰了。而章令敏只是望著兩人跑走的方向,好一會後,才能動作,看著自己不知何時握成拳的雙手,冰冷的指尖已然刺進掌心,卻不覺得痛。

  突然有種深深的疲憊感瀰漫全身,軟軟地趴在桌子上,將臉埋在雙臂裡,雙臂下面,是她新買的筆記本,筆記本裡.才剛寫了幾個字。

  不多不少,五個「木」字。

  像個謎,也像個秘密。

  不願為人所解,不願為人所知。

  當周又鈴領著八個同學到達F大時,第一件事當然是打聽江明紹人在何方。聽說他給戲劇社社長拜託去幫忙臨時客串一個王子的角色,此時正在排練時,周又鈴馬上對同來的朋友們道:

  「我要去戲劇社找江明紹,你們想去吃午餐的、或者想四處逛逛都好,反正兩點在禮堂見,要是想提前找我的話,就來社團大樓的戲劇社,我一定在那裡。」

  「我還不餓,就跟你一起去看帥哥吧。」唐存秀舉手道。開玩笑,怎麼能錯過周又鈴大戰鶯鶯燕燕的精采鏡頭?那可是今天同來的主要目的呢。

  唐存秀說完,又有三個人站隊,直說還不餓,想一起去;另外三個人向來狂戀美食,搗著正在大唱空城計的肚子說要先去逛園遊會美食區。於是,就剩向來安靜少言的章令敏一人沒有表態。

  周又鈴問:

  「令敏,你呢?」

  「我先去找我大姐,再去吃午餐。我們就兩點禮堂見。」章令敏並不那麼希望見到江明紹,如果可以的話,今天能不見到最好。

  「好,那大家分頭玩兒去,拜。」

  也不囉嗦,一聲令下,就地解散。

  章令敏在原地目送同學分成兩個方向離開,好一會後,才轉頭四下打量了下,這F大,她上輩子只來過兩次,幾乎沒印象了。大姐好像讀的是織品服裝學系,是在哪幢大樓呢?得想一下……

  突然,一波行動迅速的人流從左側方朝她衝來。那是一群剛運動比賽完的學生,正大聲嚷嚷著餓,七嘴八舌地討論著要去園遊會場地吃什麼好料,行動很快,談得很專注,一點也沒注意到前方有個反應不及的人影,於是走在前面的兩個壯碩的男生,便硬生生將章令敏給撞了個踉蹌,整個人往後跌去——

  沒有預期中的疼痛……

  她被人扶住了。

  那個從她背後幫助她的人,一手拉住她右臂,一隻手掌安全地抵住她後背。讓她無須面對跟陌生人過於親近相貼的尷尬。也沒有因為落難而投入任何不應該的懷抱。

  但是……

  為什麼,僅僅是手掌的一點觸感,竟讓她有種頭皮發麻的戰慄感,整個人像觸了電也似?

  這是,怎麼了?

  「還好嗎?」清冷的聲音,平淡的問話。

  原來,是他!

  難怪。

  「我沒事,謝謝。」她的目光一對上他的眼,便低垂了下來。

  他在確定她站穩了之後,有禮地放開她。

  她以為他會很快走開,但沒有。他就站在那兒,在離她半步的地方,將她與人潮隔開。她不敢抬頭,也不敢先行動作,更不知道自己現在想要怎樣……

  那兩名撞到她的男生很快的說聲「對不起」,見她沒事就離開了,那批人潮湧過之後,四下一時空曠起來。所有喧囂被隔在距離以外,天地間彷彿就剩彼此存在。安靜,於是便等同於某種僵持也似……

  「阿森,遇到熟人了嗎?」很快有人打破了他們這方的尷尬氣氛。一個長相斯文的中年男子走過來,站在林森身邊問。

  「還不算熟人。」林森這麼回答。

  因為他正在與別人說話,於是章令敏終於提起一點點勇氣將頭抬起,悄悄覷他,卻沒料到,林森的目光竟還是停留在她身上,在她抬起眼眸的瞬間,便將她的目光抓攫住!她心一緊,動彈不得。

  「這是什麼說法?什麼叫還不算?」中年男子爽朗一笑,問。

  「你叫什麼名字?」林森直接問道。

  「……章令敏。」她弱弱地回答,亂糟糟的腦子讓她此刻失去所有思索的能力,只能憑著本能回應。他問什麼,她答什麼,完全忘了去想兩人這輩子其實還非常陌生的事實。

  「我叫林森。」他點頭,算是正式自我介紹。然後林森那雙清冷的深咖啡色眼眸終於放過她,轉而回頭望著那名中年男子,回應他剛才所問的——

  「現在熟了。」

  中年男子從來沒見過他親愛的外甥這副模樣,被驚得好一會什麼話也說不出來,只能眉眼挑高,嘴唇微張,彷彿看到外星人降臨地球。久久才艱難地說了聲:

  「這樣也行?」

  原來一直以為這寶貝外甥是個一心專研於知識海洋的書獃子,對吃喝玩樂、交友應酬之類的事務全然不感興趣,更別說戀愛這種浪費時間的事就別期望他會去考慮了,甚至連日後結婚,只怕也就是由他爺爺奶奶幫他挑個安分守得住家的小女子相親了結,完成登記就把人給忘在一旁,相處一輩子也記不起妻子的長相為何。而他此生真正的戀人是他熱愛的學術研究……

  他錯了,大家也都錯了,這小子竟然不是根木頭,何止不是木頭,簡直可說是狠角色啊!瞧瞧這手段,搞定得多麼乾淨俐落!這要有多厚的臉皮、多強的自信才辦得到啊?就算是花花公子也要甘拜下風的吧?舅舅大人心中默默地將之前的定論給推翻,決定重新好好評估他這個天才外甥。

  「走吧。」林森突然對章令敏這麼說道。

  「嗯?」章令敏抬頭看他,想確定他是不是在跟她說話。他是。那雙清冷的眼正定定地看著她,讓她有一種成為他手中提線木偶的感覺,只能依著他的指令,才能夠有所動作……

  「現在人正多,很容易被推擠到,還是先找個清靜的地方休息一下,如何?」

  「你的意思是……一起嗎?」雖然知道彼此名字了,但,還是不熟啊。

  「一起。」很肯定的聲音。

  章令敏有點猶豫,想離開這裡,但卻不敢隨意對林森應好。看著四周不知何時又洶湧起來的人潮,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卻隔不開那撲面而來的各種汗臭味與體味,眉頭微蹙,一刻也不想多待。但是,林森……她對他從來沒有超過於「遠觀」的念想,至今,仍然如此。

  「這是我舅舅,他在這裡任教,我們可以先去他的辦公室休息。」他退開一步,在自己與舅舅中間留了一個位置,可以在擺脫人潮時,將她保護在內,不怕被推擠到。

第6章(2)  

  舅舅大人覺得此時應該要對自己與外甥的無害做出一點保證,於是露出迷人而溫和的笑道:

  「這位同學,你別怕,我們不是壞人。我叫李良軒,是醫學系的教授。我的辦公室現在有三個女助理在那邊,大概已經買好午餐了,我有這個榮幸邀請你一同共進午餐嗎?」

  「您客氣了,這是我的榮幸。」章令敏連忙說道。

  「那就這麼說定了,一起去吃個飯。你也別拘束,就算現在不熟,等吃完一頓飯,交情就來了。」

  「舅舅,我們之前就已經見過幾次了,只是沒有機會自我介紹。她知道我不是壞人。」林森對自家舅舅補充說明道。

  早說嘛!男舅大人吁了口氣,覺得眼下這情況似乎更微妙了。

  好吧!確定了寶貝外甥不是孟浪的登徒子、初見個美女就上前搭訕,這讓他的心放下了一半。但,又想到兩人之前已見過幾次,卻相見不相識——尤其他小子明明對這個小美女很感興趣。這這這,又算是什麼情況呢?

  太可疑了,這小子在想些什麼啊?改天可得好好找個時間拷問拷問了!畢竟是這小於第一次對女性主動呢!太稀奇了,而這個小女生嘛,也得好好瞭解瞭解一番!

  「那就好。走走走!一起吃飯去。」

  莫名其妙地擁有第二次人生,是件很讓人大腦錯亂的事。這讓章令敏常常就陷入恍恍惚惚的情緒中無法自拔,總是無法分清哪邊才是現實,懷疑此刻的自己其實正處於夢中,而待她醒來時,必然是躺在醫院的特等病房裡,渾身的痛楚,然後繼續等待下一次的醒來或者不醒來。

  更或許,那個活了四十八年的人生,也只是個夢,而她真正的人生,還沒醒來過……

  時間與空間,是人類永遠都在研究探索的問題,至今卻沒有真正的進展。既然那些專家們都還無法對此做有效的解密,那麼她為了這個無解一直糾結著也不過是自尋煩惱罷了。答案並不會因為她很認真在思索,就能得到。所以,近來,她也就漸漸地將自己一顆惶然的心給安撫下來。

  她只想好好地過完今生——哪怕它是個夢。然後,再不要犯上輩子同樣的錯,再不縱容兄弟姐妹,再不自以為是的犧牲;努力活著,努力找出一條更好的路,若能讓大家活得比上輩子更好一些,那也就夠了。

  只是,林森……一直不在她今生的計劃之內。

  若不是意外相遇,而且還是這麼早的相遇,她會將他忘個徹底,甚至會在日後上T大時,想盡辦法避開他。不當班代、不加入學生會、不加入西樂社,那麼,她的人生與他,便將一點交集也不會有。

  他,是她上一個人生裡,迫不及待打包到遺忘區的記憶。也成功地在大學畢業之後,再也沒有想起過他,更刻意地不去知曉他的消息。

  有的人,一生都不該想起。如果想讓自己好過一點的話。

  只要不想起他,那麼她就會覺得人生就算只活了四十八歲,也能以「富貴如意」四個字來為她的一生蓋棺論定了。

  他,是她上一輩子的遺憾。她的膽怯、糾結、忐忑、失落,甚至是沒來由的淚水,都是為他。因為他,她的人生便有了那麼一大段不淡定的失序記憶。

  而,更可笑的是,這一切,也不過是她的自尋煩惱而已。在上一輩子,他只是她的學長,仰慕而遠觀著的人。兩人並沒有更多交集了……除了那個下午……

  打住!

  章令敏悚然一驚,腦海中有個尖銳的聲音,遏止住了她繼續回想前世的記憶,像是有什麼不應該想起的事將要在下一秒被挖出,而後果,她無法承受!於是她的恍神,便到此為止。渾身打了個激靈,回過神來。

  抬頭,不幸地又陷入了那雙深邃的深咖啡色眼眸裡。

  他,看了她多久了?

  章令敏惶惶然地想著。

  因為承受不住他的目光,於是她別開頭,看了下週遭,想知道兩人現在在什麼地方。首先,她看到牆壁上的時鐘,上頭指著一點二十五分。然後看到了一架鋼琴,以及許多放著各種樂器的櫃子,和掛了滿牆的歷代音樂家畫像。

  剛才在李教授那邊用完熱熱鬧鬧的一頓飯後,因為李教授還要跟助理們開會談事情,於是林森便領著她告別了。然後她就靜靜地跟在他身後一步遠的地方,由他帶著她走,而她,則看著他的背影,逕自沉入思緒裡。

  現在,他們站在敞開大門的音樂教室門口。

  「等會有想去的地方嗎?」林森問。

  「……有的,我跟一同來的同學約好兩點在禮堂見。那個時段,禮堂有戲劇社的表演。」她輕聲答道。

  然後,又是一陣沉默。章令敏假裝對滿牆的畫像很感興趣,一一望過去,每張畫像都看很久,久到幾乎都要銘刻在腦海裡,閉著眼都能畫出一模一樣的來。

  「那麼,我送你過去吧。」他緩緩說著。

  耳朵貪婪地接收著他以悅耳的聲音說出的每一個字,眼睛卻怎麼也不敢與他對上。他在看她,她知道。但她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這樣看著她,太不正常了……太沒有道理了……這不是林森會做的事!

  但現在,他正在這麼做——看著她。

  「不、不用了,我大概知道在哪個方位,不會迷路的……就,不麻煩你了。」

  「我送你,不是擔心你會迷路。」他一直不怎麼夾帶情緒的聲音,添了一點笑意。

  這讓章令敏訝異得忘了閃躲他的目光,一不小心又與他的眼對上了。他的眼光對她的殺傷力實在太大,所以原本可以流暢說出的簡單幾句話,便挫敗地以結結巴巴、顛顛倒倒的結果吐出:

  「那、那是,為什麼?我是說,如果不是為了……迷路,那你更不用……送我。」她覺得臉上熱辣辣地,一定是羞愧得臉紅了……老天!她想挖個地洞鑽下去……

  他沒回應她的話,卻是笑了。

  章令敏整個人呆住!

  林森,笑了……

  這個她記憶中嚴謹少言、端正而不苟言笑的男孩,她見過他柔和的表情,出見過他唇角淡淡勾起的樣子,那已經是他心情相當好時,所能形於外的極限了!從來沒有見過他這樣,笑得這樣坦然,一雙清冷的眼彎成半月,像兩汪春水微微漾動,再不復一絲絲冷意。

  怦怦!怦怦!

  這是她失控的心跳聲?還是她的心口變成一個靶子,正被子彈射穿?

  「你很習慣於冷靜吧?」

  她曾經是這麼以為的。加上之前四十八年的累積,於是更有自信自己將是泰山崩於前而面色不改的那一個。可現在,信心如風中之燭,就算沒被吹熄,也再難堆積起那樣的自信了——在林森面前,她破功得如此輕易。

  「所以一旦不冷靜時,就不知道該怎麼自處。你從沒想過會有這樣的時刻嗎?」他帶著點好奇地問。

  「還沒來得及開始想。」她老實地道。想想果然是太自負了,不過,這世上能讓她發窘到想鑽地洞的人,也就只有眼前這一個吧。只是沒想到就算活了兩世,仍然抵抗不了林森強大的氣場,明明,以她兩世的年紀來說,他,不過是個少年,而她,是個阿姨級的人物,怎麼還這麼遜呢?

  她為此深深感到羞愧。四十八年都白活了……

  章令敏正忙著自我唾棄,而站在她身邊的林森,也不急著說話,他身子半靠著門板,有時看她,有時側耳聽著外頭傳過來的熱鬧聲浪,悠閒地享受著這方難得的清靜,並不急於以更多的話語來填充眼下的沉默。

  好一會後,他才淡淡開口問她:

  「會彈鋼琴嗎?」

  「會。」她點頭。望著他,但沒有順口問出那個自己早已知道的答案。他也是會鋼琴的,只是非常少彈。上輩子她只聽過他彈四次,最後一次更是讓她終生難忘——啊!不能想,她不要想起來!

  為了不讓那份被自己苦苦壓制的記憶浮現上來,她沒有多想便朝音樂教室裡走去,一路走到鋼琴前。將琴蓋打開,試了幾個音後,便呆呆看著琴鍵,整個人靜止了。

  「要彈一首嗎?」他也跟著走過來,就站在她身側。

  「你,想聽什麼?」她頭仍低著,從肩頭滑落的秀髮,完美地遮住她的表情。

  「你想彈什麼?」

  他抬起一臂棲放在鋼琴上,很閒適的模樣。口氣像個老朋友,明明,只能算是今天才認識啊……

  她小心抬頭看他,正好看到他唇角勾起一抹微笑。而此時,窗外的陽光正斜照進來,明亮了他整張俊臉,以及那笑。

  然後她不知道自己幾時坐了下來,不知道自己雙手怎麼會放在琴鍵上,等到一串琴聲輕快地在整個教室裡迴響時,她聽到了,才發現自己在彈琴,正彈著凡妮莎的微笑。

  她……怎麼會彈這首曲子?章令敏突然有點頭皮發麻,幾乎不敢抬頭看林森現在的表情。但又忍不住想看!畢竟在她記憶中,關於林森的資訊是最貧乏的,太過泛泛的交情,讓她沒有機會見識到各種不同面貌的他。

  而此刻,他臉上的表情,一定是她上輩子絕對沒見過的吧?

  實在太想收藏銘記了,於是硬著頭皮悄悄抬眼看上去……

  果然是哭笑不得的表情……

  他知道她被什麼觸發而彈了這一首,而且知道自己應該算是被調戲了。

  但他並不知道,她不是有意的,真的!

  她的表情很真誠,無言地說著自己的冤情。但他顯然不接受,修長的右手手指輕輕在鋼琴上打著拍子,卻更像是想叩上她額頭……

  章令敏忍不住笑了,這一笑,將今日見到他以來,一直緊繃著的心給放鬆了,不再那麼惶然失措、患得患失,不再那麼渴望又退縮,不再那麼進退失據。

  她的心,終於定了下來。

  花了兩輩子的時間,終於能在林森面前做到這一點。

  這,也算是她人生裡,了不起的成就之一吧?



引言 使用道具
zerosmall
王子 | 2011-2-11 21:54:04

第7章(1)  

  你見,或者不見我
  我就在那裡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裡
  不來不去

  你愛,或者不愛我
  愛就在那裡
  不增不減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的手裡
  不捨不棄

  來到我的懷裡
  或者
  讓我住進你心裡
  默然相愛
  寂靜歡喜

  六世達賴·<倉央嘉措情詩>

  周又鈴生平第一次的倒追史,注定是坎坷艱難的,而且成功率還在不斷的下修中。

  因為她想要得到的男人叫江明紹,一個天之驕子型的大少爺,從來就是被長輩寵著疼著、師長朋友慣著順著、女人討好著追著,活了二十年,可說是沒過過一天不順心的日子。

  他的長相是帥哥裡的上品,他的家世雖然還比不上那些底蘊深厚了好幾代的世家豪門,但也算是一流富豪了。這樣的條件,就算成日宅在家裡,也有一大堆人想盡辦法要來跟他做朋友——尤其是女性!

  自然,周又鈴就不可能輕易將江明紹手到擒來。

  周又鈴當然是個美人,家世也不錯,可這樣條件的女孩,圍在江明紹身邊的多得是,相較之下,她沒有那麼獨一無二,自然無法教他另眼相看。

  所以周又鈴有點不耐煩了。她覺得花在江明紹身上的時間太多了,而進展卻太少,這激起了她不服輸的心態,就算自己並不覺得江明紹有多麼值得追求,但追不到總是個糟糕的記錄,她的字典裡容不下「失敗」這兩個字。

  江明紹從來沒有主動來找她,而當她去找他時,他也不拒絕,甚至還會為她把身邊的女伴打發走,算是給了她較多的尊重,但這樣遠遠不夠!

  她絕對無法接受生平第一次追男人,卻落得如此下場。

  他不在意她,他在她看不見的地方左擁右抱而不在乎她知道,他看著她的眼神與其他女人無二致,他一點也不覺得她特別!

  不過是眾多貼上來的女人裡的一個罷了!他眼底淡淡寫著這樣的字眼。

  如果她現在就放手,周又鈴相信他不必花一個月就能徹底忘掉她!就如同他那個已經回美國繼續學業的混血兒大美女前女友,他將大美女送上飛機,給個醉死人的吻別,送個名貴的禮物,然後,不帶一點依依不捨地,再也沒聯絡了。

  這男人,對女人真狠,因為他被寵壞了,在女人的奉承裡,他就是個國王,他擁有後宮三千,至少在他年老色衰到需要用錢買女人緣之前,他有好長的一段歲月,只消藉著出色的外表就能嚐遍天下美色。

  周又鈴對於感情這一塊涉獵得還不深,雖然從國中起就一直有人給她寫情書、表達愛意,但她從來也沒有放在心上,在遇見江明紹之前,她還真沒有看得上眼的男人,於是全心放在玩樂或對父母耍叛逆上,對那些仰慕者理也不理,再不就當哥兒們看待。

  以旁人的眼光來看,這周又鈴與江明紹對待他們不在意的仰慕者都是一樣的輕慢,不過這種輕慢若是被用在自己身上,那還真是難以忍受得要命。

  至少周又鈴愈來愈不甘心、愈來愈火大,覺得那江明紹這樣一個腦袋空空的草包,憑什麼敢不將她放在眼內?

  於是,在這一天,當江明紹被她以十通電話狂call過來時,她是想對他發火的!更決定發火完之後,嚴正要求他將身邊的女人結清乾淨。但她沒想到,向來維持著表面彬彬有禮的江大少,竟也決定受夠了她,才會順利地被她狂call電話、緊迫盯人的動作給招來,因為他要正式宣佈周又鈴被他剔除在女朋友名單裡,徹底做個了結。

  他們約見的地方是T大商圈一間很受學生歡迎的日式簡餐店,對於這種平價的庶民美食,江大少一向很少接觸,也不怎麼感興趣,但周又鈴卻喜歡得緊,她反而討厭高級餐廳那種惺惺作態的用餐環境——雖然她也算是經常出入了。每當兩人出門約會,周又鈴都強勢地領著江大少跑各種平價的場所,江大少偶爾會覺得不錯,但從來沒有說過下次再來。這也讓周又鈴深感不滿,覺得自己費盡心思安排約會,讓他大開眼界,他竟然一點也不感動。

  周又鈴帶著滿肚子的怨氣而來,心中轉了無數個念頭,都是想讓江明紹知道她不是好惹的,而她也絕對是他人生中最特別的那個女人,他不該將她等閒待之。然而,當她看到江明紹今天特別紳士的表情時,一顆焦躁的心像是突然被潑了好大一盆冷水,忘了本來想對他做些什麼,只敏銳地知道,當江大少臉上出現這種表情時,通常是他單方面宣佈兩人到此為止的時候!

  她看過他要求別個女人別再出現時的模樣,而且看過好幾次。圍在他身邊的女人非常多,他也不反對有這樣的艷福,但總有一些品性不佳或蠻橫糾纏的女性會令他感到厭煩,於是他會以客套假笑的面貌,無情地說出驅逐的話。然後轉身而去,再不回頭。

  江大少是個很受寵的男人,於是他總是任性到我行我素,一點也不會對人客氣的。而當他虛偽而客氣時,就是表示徹底劃清界限了。

  今天,他給周又鈴就是這種感覺——他是來分手的!

  不!怎麼可以!

  於是,今天攤牌似的用餐氣氛,一下子變了,江明紹很紳士,除了客套地問她「食物好不好吃」、「我這咖哩也不錯」這樣沒營養的話之外,沒有抱怨、沒有大放厥詞;而周又鈴的表現也不同以往,她很恭順、很安靜,除了隨時給他一抹甜如蜜的微笑外,沒有半分張揚。

  心知肚明,各懷鬼胎。

  周又鈴滿腦子想著要如何讓江明紹今天完全無法將「分手」兩字說出;而江明紹倒顯得輕鬆很多,因為不管今天約會品質如何、周又鈴表現如何,他都是要跟她說拜拜的,至於她接不接受……他哪管她!

  敢勇於追求,就要有承受失敗的勇氣。

  當他們終於結完帳,走出餐廳大門時,兩人同時在大門外的騎樓下止步。

  江明紹笑了笑,轉頭對她道:

  「我想你應該沒有安排接下來的節目了吧?我有點累了。」

  「我怎麼可能約你出來就為了吃一頓飯呢?當然有安排其它的行程,不過我想你大概不是那麼感興趣了吧?」周又鈴半轉個身,站定在他面前,抬頭微笑地看他。

  「確實。」他點點頭。「你喜歡的都是我以前沒經歷過的,偶爾跟你一起出來玩,開個眼界也不錯。但那畢竟不是我的生活,也並不令我嚮往。」

  「明紹,你是我第一個主動追求的男人。」

  「我的榮幸。」他很紳士地朝她躬了躬身。

  「是嗎?我看不出來,說真的。」周又鈴搖頭。

  江明紹揚了揚眉。「我已經盡力真誠了。太多女孩對我說過這樣的話了,你期望我還能有多大的感動?」這女孩真不識趣。

  「我真的是滿喜歡你的。」

  「謝謝。」

  「我的喜歡只值得你施捨似的一聲謝謝?」她冷笑。

  「難道你寧願我用滿口虛假的甜言蜜語來應付你?」

  「我想我還沒有那個……榮幸吧。」她撇嘴。這江大少甜言蜜語騙死人的話可沒有少說過,只是還沒用在她身上而已——她還不是他認定的女朋友。

  「好了,就別這樣講話了,費心神。」江明紹揉了揉額頭,然後正色地看她道:「又鈴,我們說開了吧。以後你也別再打電話——」被消音!

  以唇!

  江大少一點也不喜歡被強吻!雖然在他二十年的人生中,被親吻的經驗多到可以出書。當他長到足夠大、能清晰做口語表達後,他的親人師長們,也就極少不經他同意親吻他了!

  而來自於女性愛慕的吻,有時他處於被動,但也算是默許的情況下,才會接受。像周又鈴這樣,把他當個獵物,凶狠地撲殺過來,是他最最厭惡的了!

  江明紹在下一秒就伸手推她,然而因為怕力道太大傷到她,所以還算斯文。但沒想到周又鈴發現了他的抗拒之後,下一步就是雙手勾環住他脖子,硬是吻了他五秒才放手!

  「周又鈴!你——」江明紹退了兩步,幾乎要抓狂到忘了維持住貴公子的儀態。一手指著她,白皙的俊臉青紅交錯。

  不過如此!周又鈴勾起一抹不馴的笑,以手背擦過嘴唇。

  「這是我的初吻。」

  「你不會期待我也是吧?」江明紹沒好氣地問。

  「當然不敢期待,不過你真該多練練了,你吻起來跟我沒差多少。」周又鈴挑釁道。

  「老實說,你怎麼評價這個……」指了指自己的唇。「我並不是很在意。」

  「你當然要在意,我們還會繼續吻!」

  「你——」

  周又鈴一點也不給他完整說完話的機會,趁他沒有防備,又扯下他衣領,在他唇上啵了下,輕佻道:「有空多練練,我下次來驗收,拜拜——」說完,轉身要溜,然後,愣住!

  像被按下了靜止鍵,再也動彈不得。她定在那兒,忘了身在何處,滿眼只有那個男人,彷彿那個男人就是整個世界!

  「周又鈴,你這個女人——」江明紹真的動怒了,覺得這個家夥不可理喻,正想抓她回來罵兩句,卻因為看到了不知何時站在他們前方的人,而為之愣住,連要說的話都忘光了。

  他直接忘了煩人的周又鈴,忘了剛才被吻還被看到,直直瞪著眼前的人,不由自主想著:我今天的打扮,還算帥氣吧?髮型沒亂吧?衣服沒皺吧?

  章令敏從來沒有想過會在這個情況下見到他們兩人——江明紹與周又鈴。

  這兩個在上輩子毫無交集的人,竟然真的走在一起,而且,就在她面前、在大庭廣眾之下火辣辣地熱吻著!

  說真的,她的心情很複雜。

  上次在F大,章令敏並沒有見到江明紹,雖然知道又鈴在追求他,但他可沒有那麼好追,禮堂擠滿了想一睹校草扮演王子的丰采,周又鈴連大門都擠不進去。後來聽其他同學說,周又鈴跑到戲劇社去找人,遠遠的就被隔在人潮之外,連江明紹的衣角也看不到。他的粉絲太多了,多到爆滿,像個電視明星似的,走到哪兒都有一堆人圍著,連道可鑽的縫都沒找著。

  因此,章令敏知道周又鈴在追江明紹,但她從來沒有想過會有親眼見到他們兩人站在一起的一天。

  現在,見到了,而且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不知道誰會比較尷尬?

  「嘿,你!章雅敏的妹妹,對吧?我記得你!」江明紹眼中只有章令敏,下意識地整了整衣領後,朝她走來,很風度翩翩地對著章令敏放電。

  「令敏,這位是?」周又鈴很快跟上來,幾乎沒將江明紹給撞到一邊去。她眼中只看到那個站在章令敏身邊的男子,再也沒法挪開眼,覺得自己心臟狂跳,甚至無法呼吸,胃袋甚至有著空虛的感覺,全身上下充滿渴望的情緒,希望可以被凝視,要她做什麼都可以……

  章令敏客氣地對江明紹點了下頭。「你好。」然後有些艱難地看向正以火熱目光吞噬著林森的周又鈴。

  她見過這樣的表情,在上輩子。同一個人,一模一樣的表情,一雙野性的美眸燃燒著某種瘋狂的佔有慾,勢在必得得教人心驚……

  上輩子,周又鈴說那是一見鍾情,最慘烈的那種,讓她無力抗拒,一生只能淪陷,再沒第二條路走。就是死亡,也消弭不了她對他的瘋抂執念,她要得到他,她要跟他過一生一世,不!要跟他過永生永世!

  那時,多麼地信誓旦旦。

  她信了周又鈴的誓言,甚至全世界都信了。

  那狂熱得比夏目艷陽更灼人的情意,曾經多麼痛的敲碎了她的心,壓制了她那懵懵懂懂、還沒明朗的情苗。周又鈴的勇敢追愛,明確知道自己要什麼的模樣,令她深深地退卻,一點渴望也不敢興起,覺得那是不自量力、覺得自己就算對林森有那麼點仰慕,也比不上又鈴的百分之一……

  當然,後來,周又鈴得到了,在三十歲那年。然後,還沒到達死亡,她就甩了他,連一生一世都做不到,遑論永生永世!不過是吹牛的虛言,上輩子,她居然信了……

  當章令敏四十八歲,走到生命盡頭時,同樣四十八歲的周又鈴還活得健康恣意,身邊總有各色男子相伴,生活仍然精采風光。

  而,那個被周又鈴狂纏了十二年,得到了,又輕易拋棄掉的男子,再也不知所蹤……至少,他沒有再回到台灣。她不知道他在哪裡,也不敢打聽。

  周又鈴是個很有毅力又很有能力的人,但她不長情,不懂珍惜。

  所以,當現在,周又鈴又對林森露出無比感興趣的神情時,章令敏沒有上輩子那樣,就算心中發苦發酸,也大方地將林森介紹出去,並以「我學長」三個字來表示兩人間的清白,將自己定位在「小學妹」位置上,以至於在後來,只能成為周又鈴的情書信差,成為周又鈴指定的眼線與愛情顧問,而失去了競爭者的資格……

  由於章令敏沒有立即回應周又鈴的問話,向來主動而強勢的周又鈴當然就大方地對林森自我介紹起來了——

  「你好,我叫周又鈴,是令敏的高中同學,而且還是好朋友。令敏的朋友我全都認識,當然,除了你之外。你叫什麼名字?可以告訴我嗎?」

  林森眼神淡然地望著周又鈴,沒有馬上回答。並不是高傲的不予理睬,而是他是個做事有著自己獨特節奏的人,不會因為遇到了個急驚風,就為之調快自己的語速或行動。

  對於不認識的人湊到他面前,他會定定地望著那人的眼,幾秒之後,才會有所回應。不失禮但也不熱情地給與基本回應。

第7章(2)  

  「我叫林森。」

  「林森?是森林的倒寫嗎?好特別的名字!那我想,如果你有兄弟姐妹的話,應該都是以木字部首來取名的吧?真有意思。你有其他兄弟姐妹嗎?像我是獨生女,名字沒機會做太多文章。但其實也是有典故的,讓我賣個關子,下次見面再告訴你。」周又鈴打起全部精神在關注著這個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吸引著她,讓她不由自主以喋喋不休的方式來維繫著與他的交流,一點也不想被別人介入。

  林森對周又鈴自來熟的熱絡,也只是淡淡地看了眼,沒有接她的話,便轉向江明紹——這個在一分鐘前還在跟別個女人熱吻的男人,此時正以著非常不恰當的目光緊緊鎖住章令敏,彷彿在看自己的擁有物一般,這讓林森感到很不愉快。

  雖然沒有刻意記住。但林森記得在一個半月前是見過這個男子的,就在劉吉陽家的別墅裡,那時他抱在懷裡親熱著的,記得是一個混血美女。

  這男人很明顯是個男女關係相當隨便的人。林森在心中這麼判定。

  「那個晚上我其實就想好好認識你的,本來想跟你們姐妹好好聊聊,彼此瞭解一下的,但才一坐下就被其他的事絆住了,後來整個晚上就沒有再見到你們了。我是一直想再見你的,本來想找章雅敏說一聲,但最近她交了男朋友,在學校根本找不到她,這事也就耽誤下來了。今天能見到你真好,我想這就是緣分吧!」江明紹也控制不了自己的喋喋不休。

  章令敏接不上他的話,也沒辦法違心地說自己很遺憾,只能靜靜地聽他說。

  而這個唯我獨尊的大少,何止忘了前一刻還在纏著他的周又鈴,他甚至沒看到章令敏身邊站著一個男子!

  兩個話多的男女,對上兩個寡言的男女。四個風姿獨具的俊男美女,就站在餐廳門口,遠遠看著,制就非常的賞心悅目,作所以圍在他們身邊打轉的人也挺多的。尤其這裡是T大商圈,往來的都是大學生。他們或許不認識還是高中生的章令敏與周又鈴,但對林森這個天才跳級生,算是有所耳聞的,而江明紹這個F大的校草,也沒少到各校去聯誼交流,認得他的人也不少,自然就招來更多人的指指點點了。

  在周又鈴與江明紹熱情地說完一串話之後,因為另外兩個人太過沉靜的表現,當下有些冷場。冷靜些許的周又鈴這才想到要問林森與章令敏的關係。直言道:

  「令敏,你什麼時候認識林森的?怎麼沒跟我提起?還有,你跟他今天怎麼會來這裡?」

  「我們來吃飯。」章令敏看著周又鈴淺淺一笑。反問:「你們用餐了嗎?」

  「嗯,剛吃完。」周又鈴冷淡看了下江明紹,道:「剛吃完分手飯、順便吻別。所以今天起,我正式回歸單身行列。」既然剛才的熱吻肯定被看到了,周又鈴也不扭捏,直接說明情況,並撇清與江明紹的關係,當然,主要是說給林森聽的。邊說話,眼波還不時掃向林森。

  江明紹有些被氣笑了。前一刻他還是個被糾纏輕薄的苦主,幾乎沒直接被撂下「不會放過你」的狠話呢,真是翻臉如翻書,轉眼問,他就是個舊情人了。

  不過他反正也早想擺脫周又鈴了,這女人還真不好惹。現在她轉移目標,雖然有點讓他沒面子,但他可不會因為這麼點微不足道的面子硬撐,這個女人他算是受夠了。

  再說,他對章令敏這個小女生的興趣打第一次見面就很濃厚,偏偏沒機會有所交流。以為不出幾天就會忘掉,但直到今天再見,他才發現他從來沒有忘掉她,還記得特別牢。

  章令敏不是他見過最美的女孩,但她就是很吸引他,不知道為什麼。而奇特的,他覺得她是那種很耐看、愈看愈美的女孩。他還沒在哪個女孩身上發現這種特質,或許,這正是「情人眼裡出西施」說法的由來?

  就在周又鈴與江明紹都在苦苦思索著要如何把今天的偶遇延長成會談,讓彼此可以好好攀個交情時,章令敏輕聲道:

  「我們訂位的時間到了,抱歉不能跟你們多聊了。」

  「你們有預訂位置啊?訂幾點?」周又鈴可不想就這樣別過。

  「十二點四十,就現在。」章令敏看了下手錶。

  「不急,我跟裡面的領班很熟,可以叫他通融一下,晚點進去也沒關係。」

  「我們下午還有事。」林森開口道。

  「是嗎,是什麼事?如果有我幫得上忙的地方我可以——」

  「又鈴,謝謝你的熱心。」章令敏忍不住打斷她的話。然後禮貌地看著江明紹道:「再見,江先生,我們先走一步了。又鈴,學校見。」

  因為偶遇而招來的莫名糾糾纏纏,若沒有當機立斷地說再見,章令敏相信眼前這兩人絕對有辦法東拉西扯到天黑——只要他們有心,就會做到。幸而上輩子對這兩個人太瞭解了,所以現在才能很容易地對他們道別。

  當然,在林森開口之後,章令敏就知道林森不喜歡現在這個情況,才令章令敏迅速說出再見,而不放任這兩人的糾纏。

  「嗯,好吧,再見。改天跟你姐一同出來聚聚吧?」江明紹算是相當識趣,退開一步,沒有再扯些有的沒的,直接給下次再見發出客套的邀約。

  「好的,有機會的話。」以同樣的客套回應。

  周又鈴咬了咬唇,雖然有些不甘心,但她可不是個笨蛋,不會看不出來林森態度的冷淡,如果再糾纏下去,絕對無法給他留下好印象不說,反而壞事,所以她也退了一步,讓出走道,讓他們進餐廳。

  當兩組人馬錯身而過時,周又鈴突然轉頭出聲問:

  「對了,令敏,你跟林森是什麼關係?他是你親戚嗎?」

  章令敏沒有馬上回頭,她閉了閉眼,想起記憶裡,周又鈴也曾經這麼問過她和林森的關係。而那時,她說出了一個很安全的答案:「我們只是學長學妹的關係。」但現在,她還不是他的學妹,她也沒想好要怎麼回答……

  這一個多月來,他們每個週末都會見面,一起去圖書館,一起去買書,他為她講解數學理化上的難題,甚至有時只是在公園走一走……現在這樣,算什麼關係呢?普通朋友?別人的普通朋友可能是這樣的,但他是林森啊,林森不會是這樣與普通朋友相處的人!

  這次,她應該怎麼答?

  章令敏的這個苦惱沒有太久,當她垂在身側的右手被包裹進一隻溫暖的大掌裡時,她美眸不由自主瞪圓,呆呆直視前方,心跳失序。耳邊依稀傳來林森清冷的聲音,他正在回答周又鈴的問話:

  「我們正在交往。」

  原來,她跟他,正在交往嗎?

  這一個月來,見過五次面。在F大校慶偶遇的那天,他們正式認識了,然後,在他送她去大禮堂時,他問了她的電話號碼,令她驚訝了好久,當然,電話號碼乖乖給了。

  第一次接到他的來電,她握著電話筒,表情傻得像被雷劈到——幸好當時她是在房間裡接聽的,沒人看到。幾乎都可以在空氣中聞到焦味了……

  那時,他以他清冷好聽的聲音道:「星期六下午,我打算去國家圖書館查找一些資料,若你沒有別的安排的話,要一同去嗎?」

  這是……約會嗎?章令敏屏住了呼吸,腦袋亂成一團,忘了回答。

  「令敏?」

  「啊,我在!我是令敏!」她連忙立正站好,聲音揚高了幾度。然後羞愧地拿自己額頭輕撞著立直的枕頭,決定悶死自己。

  「上回提到你打算報考中文系。那麼你應該會對國家圖書館四樓的善本書室、微縮資料室感興趣,不妨先去體會一下中國文學的氣氛,加深你對中文系的瞭解。」像是知道她正羞窘得說不出話,他既沒笑話她,也沒對她的狀況給予更惡化的逗弄,反而仍是以清淡的語調說著週末下午的安排。「你願意一同去嗎?」

  「當然願意!呃,我是說……如果不麻煩的話……」章令敏再度感到很想死,為著自己接連的失態。

  「不會麻煩。到時我得去三樓的期刊文獻中心找一些資料,可能會花上兩個小時的時間,可以嗎?」

  「呃,沒有什麼不可以,你為什麼這麼問?」

  「也許你會對這樣的行程感到乏味無趣,覺得被冷落了。」

  「不會的,我習慣靜。」

  「我也是。」

  章令敏心一緊,覺得他似乎是笑了。

  於是他們第一次邀約就此定下。

  然後,第二次,仍是週末,他約她到市立圖書館看書寫作業。第三次,他們約在市立圖書館旁的一間安靜的簡餐店,他們用完午餐後,點了一壺茶,他開始為她講解高二的數學與理化習題。第四次,沒有看書、沒有寫作業,就只到植物園散步,走了好幾圈,偶爾找個石凳坐下閒聊,但談的並不多;更多時候,兩人都安靜坐著,享受安寧的午後時光。

  第五次,也就是今天,他們遇到了江明紹與周又鈴。他約她來這裡用餐,是打算用完餐後,帶她參觀T大校園的。

  期待了一整天的好心情,被中午的突發事件給滅了個乾淨,與那兩人道別後,章令敏一直就有些神思不屬。林森當然發現了,但他沒有馬上拉回她的注意力,只靜靜地望著她,想著她眉頭微微染上的憂色是從何而來。

  是因為那兩個人?還是他說的話?

  「你因為我的話而感到困擾嗎?」在T大的林蔭步道上走了好一會,他問。

  「不是困擾,是……覺得自己幻聽了。」她低頭看著自己被牽住的右手,小心地吸口氣。從沒想過他與她之間,是可以這樣的。

  他也低頭看著兩人的手。「那麼,你還喜歡這個幻聽嗎?」他將她的手給抬起,他的手掌住下方,張開攤平,而她的手貼在他的手心上,被他托著。

  這是個選擇。任由她選擇繼續被握著,還是離開。

  她的手沒有動,只是看他。

  「為什麼?」他怎麼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肯定了這樣的事?太容易了,這是不是太草率了……

  她沒有忘記上輩子,這男人花了十二年才接受了周又鈴。而在那之前,他誰也不接受,一心與他的學術研究熱戀著。

  他這樣一個可以用一生來研究一個可能沒有結果的理論的男人,又怎麼可能在他的愛情上隨便做出決定?必是反反覆覆的探索觀察研究,先擺平他自己,然後再深刻地去瞭解他的對象才是吧?

  才見了不到十次面,不應該就做出交往的定語啊……

  「這世上總有意外。」林森想了下,似乎明白她心中的疑慮,說道。

  「意外?」

  「你。」他直視她的眼,不讓她有閃躲開的機會。

  「……這這……你不是那種……對意外逆來順受的人……」她又開始結結巴巴了。

  「我本來也這麼以為。但事實證明,做人不可以太自負,世事無絕對。」他認真地點頭,眼中卻帶了幾絲笑意。「誰知道你會出現呢?」

  轟!她的耳朵麻麻的,不知道這樣清冷的聲音,居然也可以帶電!這真是太過分了……

  「令敏,對你來說,也許太早。對我來說,其實也是。但既然遇上了,我就不想錯過。」他輕輕地道。

  那麼,你同意我們這是在交往嗎?

  這一日,以夢遊的姿態被領著逛完了T大校園,被送了回家,在恍恍惚惚對他揮手說bye-bye之前,他在她耳邊問。

  她點頭,只能點頭,想笑,卻在關上門的那一刻,落了滿臉的淚。



引言 使用道具
zerosmall
王子 | 2011-2-11 21:55:07

第8章(1)  

  下次再見,一定我已中年
  人笑說:她始終不知
  一次大意,便是永久的放棄
  幸福的靈光,只一閃爍,便無聲跡

  敻虹·<彩色的圓夢>篩選

  一點也不意外,章令敏的每個課間休息時間都被周又鈴佔據。

  周又鈴找她談的話題都是林森林森林森,毫不避諱地就談林森,只有林森。

  周又鈴每天晚上都打電話給她,一通又一通,太過頻繁的來電,讓章母在一個星期之後,就果斷地幫每個孩子在自個兒的房間裝了專線,免得電話聲總是滿屋子響個不停。

  本來章家老大老二就是交遊廣闊的,但章氏夫婦覺得長子長女太過不務正業,總是很嚴正地要求他們別輕易給狐群狗友家裡電話,不允許家裡老是被尖銳的電話聲干擾,至於安裝專線的要求,考慮中,一拖再拖。於是拖得長子咬牙拿出自己從小到大所有的存款,去辦了一支超級貴的大哥大,不敢指望父母給他這樣的方便了。

  也算是沾了章家次女的光,這個章家最乖巧的女兒,從來沒讓父母擔心過,也極少對父母提要求,所以父母才會多為她想一點,於是當每個晚上都有電話熱線之後,章母就立即找人來牽了五支專線,每個子女都享有這個福利。

  章令敏一點也不覺得被體貼了,這支專線,簡直是為了周又鈴而設的。周又鈴快活了,章令敏卻困擾了。

  重來一次的人生,並不表示她的大腦有所進化,在學業上,仍然需要她辛勤努力的付出,才能維持好成績,更別說她的目標仍然是T大。上輩子她讀的是商學系,這輩子打算念中文系,不管讀什麼學系,想考進第一流的大學,不加倍努力,一切也只是空談。

  相較於上輩子只想考公立大學,卻運氣不錯地考上了T大,這輩子章令敏就一個目標了,雖然志願卡上或許會填好幾個學校,但她知道自己不會容許意外發生。何況她現在還有個超級家教在,不好好用功考上T大,怎麼也說不過去。

  所以章令敏已經給自己安排了妥善的讀書計劃,當然,這個計劃想順利執行,就得盡量不被打擾。

  但這個簡單的願望,如今卻是如此難以實現。

  每天每天每天,在學校問個不停還不夠,隨時想到什麼,便又立時打電話過來——

  「他是T大一年級的學生是嗎?可他不是才剛十八歲?應該上高三才是吧?」周又鈴問。

  「他跳級。」

  「哇!完全不意外.他看起來就是超級會讀書的那種人。那他是不是個書獃子啊?上回看到他,奸像很靜的樣子,平常除了讀書,沒怎麼跟別人往來吧?」

  「這……我不曉得。」

  「怎麼會不曉得?你們看起來那麼熟!令敏,我們可是好朋友,你就別瞞我了,讓我知道又不會怎樣!」

  「我是真的不太清楚,我跟他,很少談這個。」章令敏有些無奈地半躺在床上,原本打算今晚做一點習題的,看起來恐怕又做不成了。

  「那你們平常談什麼?他父母是幹嘛的?他有幾個兄弟姐妹?這些你該知道了吧?」周又鈴窮追不捨,只要與林森有關的任何事,她都要知道。

  「我不知道。」

  章令敏搖搖頭,想著上輩子她對林森的家庭狀況也是不太瞭解的。流傳的許多版本都是道聽途說來的,全部未經林森證實。也許跟他走得近些的人會知道更多,但她這個關係很遠、交情很淡的「學妹」,並不在交情好的範圍內,也從來做不出沒事就巴在他身邊這樣的事——就算她其實滿想做的,也挺羨慕那些真的做了的女孩。這種別人非議為厚臉皮的行為,但其實這是很需要勇氣的。

  章令敏知道自己缺的就是勇氣,所以她從來不敢做。即使是重活了一次,同樣對林森產生了感情,如果他沒有朝她伸出手的話,再怎樣喜歡都無濟於事,她仍然會選擇離他遠遠的……

  不是她妄自菲薄,而是像林森這樣的男人,向來專注於自己的學業與研究,從來心無旁騖,時間對他而言,何等寶貴。如果他不喜歡,就不應該打擾他,在他難得的休閒時間裡,增加他無謂的困擾。

  比起讓自己一顆芳心所願得償,她更願意去體貼心底喜歡的那個人,盡自己所能的,希望他生活得愉快,過得幸福,即使他的幸福與她無關。

  當然,這樣的想法,如果又鈴知道了,會有的反應一定是輕蔑與唾棄。她是個天生的戰士,征戰是她的樂趣與本能。

  「令敏,你是不是不想讓我知道林森的事?」周又鈴在電話那頭靜了幾秒,直言問。

  「如果我不想讓你知道,那麼這些天來,我們通電話聊的又是什麼?」

  「但你說最多的就是「不知道」!這讓我覺得被嚴重地敷衍了。」

  「又鈴,你一直追著我問林森,不會覺得很不恰當嗎?」忍了許多天,章令敏終於問出心中一直想問的話。

  電話那頭回應得很理直氣壯!

  「為什麼不恰當?我身邊的人就只有你認識林森,而我想知道所有與林森有關的事,不問你,問誰?」

  「但,你應該知道——」章令敏想說出兩人已經在交往的事實。

  周又鈴似乎知道章令敏要說什麼,很快地截斷她的話:

  「令敏,老實告訴你吧,我喜歡他!」

  章令敏倒抽了口冷氣。她怎麼敢?怎麼敢將這樣的話說得加此坦率,毫無負擔?

  「我喜歡林森!我覺得他是我命中注定要愛上的那一個男人!」周又鈴像是生怕她沒聽清楚,又強調了一次。

  「又鈴!林森他……是我的男朋友!」章令敏聲音有些抖地問:「他是我的男朋友這件事,對你而言,一點也不是問題嗎?」

  周又鈴在電話那頭以很慎重的語氣道:

  「就算他娶了你,我也沒辦法控制自己不要去喜歡他。令敏,在他沒有成為你丈夫之前,我們公平競爭吧。我相信喜歡林森的女人一定很多,現在不過多了一個我,只不過我正好是你的朋友罷了。」

  「你……一點也不覺得這樣……對不起我嗎?」上輩子,把自己定位在「學妹」的位置上,喪失了與林森更進一步的可能也就算了,成為周又鈴追愛的幫手也就算了,畢竟是自己招來的,就算心比黃連苦,也怨不得任阿人。

  但現在……她與林森正式的交往中,不管怎麼說,對著她宣告打算追求她的男朋友,不會覺得這樣很沒道義嗎?周又鈴怎麼能這樣理直氣壯地說出口?她真是不明白。

  「令敏,不要恨我。愛情這東西……我控制不了,如果能夠控制的話,你以為我願意處於現在這樣的境地嗎?我這麼驕傲的一個人……」周又鈴很清楚她決心追求林森,日後必須面對的是什麼。不只是與章令敏友情的決裂,還有週遭朋友同學對她的唾棄——如果她們知道她打算把章令敏的男友追到手的話。

  女人的友情,向來脆弱在男人的事件上。

  「又鈴,你說公平競爭……是在徵求我的同意嗎?」章令敏有些苦笑地問。雖然覺得這樣問很傻,但還是問了。

  「當然不是。就算你不同意,我也是要追的。我只是希望,我們的友情,可以不因為林森而破滅。」

  「可能嗎?」

  「這是我的希望。」

  又鈴,該說你太天真,還是太狡猾?

  掛完電話後,章令敏揉了揉額角,搖搖頭。她知道,這一世,她與周又鈴之間,仍然不會擁有美好而長久的友情了。不管最後誰與林森走在一起,甚至,兩人誰也沒跟林森走在一起,這段高中的友情,是到此為止!

  比上輩子更短。

  也好。

  林森是個沉靜的人,他追求人的步調也是溫溫緩緩的,若是感應神經粗壯一些的女孩,絕對無法將他那些很尋常的行止,當做情人間的交流。

  沒有甜言蜜語,沒有一日不見如隔三秋,沒有每天必煲的電話粥。他是第一個知道章令敏房間專線號碼的人,但總是只在星期四或星期五打個電話過來,約她出門,或表示他有事,這週末就不約見了這類的短暫對話。

  章令敏不知道林森這個人口才如何,但一直知道他不是個愛講廢話的人,他也不習慣對著一條電話線大訴衷情;對他而言,打電話這個行為,就只是為了聯絡事情用的。真的思念一個人,自然是約到眼前來最為實際。

  章令敏喜歡聽聲音,而林森喜歡看人的雙眼,所以章令敏一點也不介意接電話,但林森卻從來不覺得這樣有什麼樂趣,卻也很快就發現她這個特別的愛好——她對他的聲音非常地著迷!有時她甚至沒注意他在說什麼,只是專注地聽著他的音色,就像在欣賞一首悠揚的古典樂曲一般,讓林森備感稀奇。

  他才十八歲,而她十七歲。如林森所言,一切發生得太早,但這也表示了,他們未來要走的路還非常的長。就算,她這一次的人生依舊只有四十八年,那麼,她就有三十多年的時間可以與他在一起。非常的長久,這樣的數字,已足夠讓章令敏感到滿意。

  既然交往了,章令敏就沒有想過有一天會與他走向「分手」的絕境。

  她或許缺少了周又鈴身上獨具的主動、勇敢、熱情似火。但她長情,像細水流長,無聲且執著,真正動了心,就是一生去堅持著。

  如果沒有經歷過一世,知曉了林森與周又鈴的結局,那麼她可能還會在周又鈴勇於追愛面前膽怯,自愧不如,甚至在周又鈴朝她丟下戰帖時,心慌意亂,為著友情與愛情的衝突而痛苦難抑。

  但,因為知道了周又鈴那種得到了就毫不留念的拋棄可怕性情——即使是她千求萬求而來的林森,出等同待之——之後,章令敏便再也產生不了半點多餘的愧疚感了。

  周又鈴不配!

  她心中珍惜著的,不敢思念的、不敢回憶的那個男子,怎麼能被這樣對待?

  如果上輩子這兩人是白頭偕老的,那麼,就算再活過一次,章令敏想也不敢想要介入他們之間,甚至會早早閃得老遠。她會這樣做的,一定會。

  這一日,週末。直到中午放學回家,周又鈴都沒來找她,讓章令敏好生疑惑。她不以為是兩天前那通近似不歡而散的電話讓周又鈴為之卻步。既然周又鈴敢正面向她宣告要追求林森,那她就敢無時不刻找她繼續挖掘林森的種種訊息……除非,周又鈴又找到了其它管道……

  T大!

  對了,她可以直接去林森的學校找他,若是找不到,就找林森的同學打聽。周又鈴最擅一長跟陌生人打成一片,很快的稱兄道弟,這當然就方便了她行事。

  她們是同班同學,不過章令敏很少注意周又鈴課間時間在做些什麼。自從重生之後,她們這對「最好的朋友」已經沒有往來得那麼密切了。

  周又鈴朋友本來就多,而章令敏之所以接近她,則是羨慕她的熱情、自由、我行我素,無拘無束到像是沒有任何俗事可以羈絆住她。相較之下,她,章令敏,就心思太重了,一心想當乖乖女,一心希望家和萬事興,總想為每個人著想,於是煩惱不斷,感到壓力好大,幾乎喘不過氣。而那時,周又鈴這樣瀟灑的人,就是她的一扇透氣的窗口了。

  章令敏不會想成為周又鈴,只是喜歡看她張狂的樣子。因為這是她一輩子都無法知道的滋味。

  「令敏,你在看書嗎?」

  章家大姐的聲音從章令敏半敞開的房門口傳來。

  「嗯,我在背課文。」章令敏放下手中的筆,轉頭看著大姐,發現她妝容精緻,一身外出的打扮。「你要出門嗎?」

  章家大姐身子閃了進來,還回身小心翼翼地朝外東看西看,確定沒人後,才將門關上,甚至還落了鎖。章令敏柳眉微挑,不明白這是在做什麼。

  「我穿這樣好看嗎?」章大姐張開雙手,原地轉了一圈。

  「好看。你一向會打扮。」章令敏點頭。

  章大姐嘻嘻一笑,一蹦一跳地走到她身邊,拉過一張腳凳就坐在章令敏身邊。

  「我還配了另外三套衣服還有首飾,等一下我都換過來給你看。」

  「好的。」章令敏輕應,等著大姐說正題。

  章大姐當然不是專門過來表演服裝秀的,就見她眼神有點閃爍,眼珠子轉了好一會,最後定在地毯上,好像被那繡樣吸引了似,終於有些囁嚅地開口請求:

  「令敏,你幫我一個忙,好嗎?」

  「說說看。」重活一次,章令敏再也不把土地公當典範了,不管做得到做不到,只要家人一說,就有求必應。

第8章(2)

  章家大姐很快地說道:

  「你幫我去跟媽說,我今晚要外宿,不回來睡!」語速極快,像是生怕沒說這樣快的話,就沒勇氣說了。

  喀噔!這個要求令章令敏心中一震,突然想起了上輩子一件不好的事,關於大姐的,而且,似乎,也差不多是這個時間發生的……

  章令敏深吸了口氣,小心地問:

  「為什麼要外宿?是學校有活動嗎?還是你跟同學約好出去玩?」

  「這倒是好藉口,但媽才不會輕易相信,她會要我出具證明的!我可變不出來,胡亂編的話,媽會很嚴格去查證的。老媽說我的信用已經破產了,現在啊,大概只有你說的話,她才會毫不懷疑地相信。」說完,還滿是嫉妒地瞪了妹妹一眼。

  自己把信用揮霍光了,怪誰?章令敏心中翻了個白眼,想到大姐從國中時就常亂請事假、病假出去玩,直到請假天數過多,多到導師找上門關切,爸媽才知道大女兒幹出這種事.後來又發生了許多次這樣的事,誰還肯相信她啊?

  「只要你有正當的理由,媽都會允許你外宿的,不必經由我。」章令敏看著姐姐心虛的眼,淡淡說著。

  「我當然有正當的理由,可是媽媽一定不接受!我都二十歲了!哪個二十歲的女孩子,沒有自己的隱私啊!我這算成年了是吧?其實媽媽不應該再把我當小孩看的,我可以負責自己的人生了!」

  「姐,可以說說你今晚想做些什麼嗎?」不理會大姐喋喋不休的抱怨,章令敏只問她想知道的。

  「哎啊!你小孩子不懂啦!」邊說邊拍了章令敏一下,力道沒控制好,差點沒將章令敏給拍趴到地下。

  章令敏忍不住揉著肩膀,有些無奈地望著大姐。

  章大姐臉紅一笑,一手環住妹妹肩膀,悄聲在她耳邊道:

  「我跟你說哦,我有一個男朋友,是體育大學的運動健將,上個月認識的。他約我——哦,還有其他人,晚上去PUB玩通宵。那PUB是他叔叔開的,安全沒有問題,到時大家當然就跳跳舞唱唱歌喝喝酒什麼的,會玩到凌晨三點,到時太晚,回家吵到爸媽就不好了,所以大家決定到我男友家擠一擠,他家房間很多的,一點問題也沒有——」

  章大姐的話沒有說完,章令敏也沒有制上她,但在章令敏嚴肅的目光下,章家大姐就是愈說聲音愈小,最後自發性閉嘴。這是一直以來,章大姐極度心虛時會有的表現。

  「姐,你知道……或著,你期待今天晚上會發生什麼事吧?」

  「什、什、什麼?你說什麼?我聽不明白,什麼期期期待的……」

  「你準備好保險套了嗎?還是已經買好避孕藥了?」章令敏很直接地問。

  章大姐轟地,臉上一片血紅,紅到不能再紅,幾乎要發紫了,顏色再深一些,恐怕就得因為腦溢血送醫急救了。

  「你在說什麼啊!令敏!你才幾歲啊?這種話你也說得出口?你羞不羞啊你!我都不敢聽了!你怎麼這樣開放啊!」搗臉,聲音細小得像蚊子叫。

  「如果今晚無論如何你都一定要出去——就算我不幫你。那麼,請你至少要做好萬全的避孕措施。」

  「章令敏!」章雅敏不知所措地叫著。

  「與其忙著害羞,我認為我說的事更值得你重視。」

  「你還說!你怎麼還一直說?我的天啊,別提了行不行?我又沒下定決心,事實上也不一定會發生你猜測的那件事啊,我不一定……」

  碰碰!兩聲大力的敲門聲傳來,然後是小妹章秀敏的聲音:

  「大姐,有你的電話,你房間的電話在響了!快去接。」

  章大姐正需要一個脫身的理由來躲掉眼前尷尬的景況,聞言連忙跳起來,直往門口沖,叫道:「來了來了,我馬上回房接!」

  章令敏當然不可能任由談話就到此為止,於是也跟著起身,追著大姐的腳步,往她的房間去了。

  「二姐。大姐妝化那麼濃是不是要出去約會啊?」十五歲的章家三小姐在門口拉住二姐的手,滿臉羨慕地問著。

  章令敏淡笑地看著小妹,問道:

  「你功課做完啦?那就拿來給我檢查吧。」

  「還沒有啦!那麼多作業怎麼可能一下子做完?」

  「那就乖乖去做吧。別分心,也別偷看漫畫,一小時之後,我要檢查你的進度。」輕拍了拍小妹的頭,愈過她走了。

  章家小妹噘著嘴,咕噥著語意不明的抱怨,雖然不情願,但也只能乖乖地回房做功課了。誰教從上個月起,她跟弟弟的零用錢與「獎學金」都掌握在二姐手中了呢?每天要是沒把功課做完,就扣零用錢;每星期要是在大考小考上有什麼不及格,或著干了壞事,被老師打電話來家裡告狀了的話,就扣「獎學金」。

  非常簡單的伎倆,用來對付兒童與小少女,正好適用。

  章家夫婦對於二女兒承擔起對弟妹的看管教養職責,深感欣慰,甚至是言聽計從了。尤其在目前執行一個月之後,確定成效良好,也就更加放權了。

  然後,向來自由放養的章家五兄妹裡,不幸生為老四與老五的兩人,就開始了痛苦而辛勤的人生。每晚入睡時都默默垂淚地抱怨老天為什麼要讓他們生為人家的妹妹弟弟,而不早一點生做哥哥姐姐多好!

  掛完電話,章雅致驚喜萬狀地轉身抓住妹妹的雙臂,大叫道:

  「令敏!你絕對不敢相信這通電話是誰打來給我的!天啊!我一定在做夢!來,你快捏我一下,會痛的話就不是夢了——哇啊!」由於激動得又叫又跳,竟是沒注意腳下,被自己亂丟在地上的衣服給纏住腳,身子一歪,腰部重重撞上右邊的梳妝台。還好手上還抓著章令敏,不然一定會跌得更慘。

  「小心點。沒怎樣吧?」章令敏輕聲道。

  「哎啊,那不重要!反正人還活著!」一點也不管剛才撞到的地方還在隱隱作痛,章大姐依然活力十足地叫著:「令敏!是江明紹!江明紹打電話給我了!雖然我一有了個人專線,就四處散發電話號碼給認識的人,當然也包括江明紹!但我沒有想到他竟然會打給我!因為他沒給我他的號碼啊,證明我對他而言還是個路人甲,誰知道竟然接到他的電話了,哇啊!今天如果不是愚人節,就是聖誕節,聖誕老公公發禮物啦!」

  「今天什麼節也不是,只是個普通平常的週末下午。」相較於章大姐的激動,章令敏顯得很鎮定。若是章家其他兄弟姐妹在此,一定會被熱烈歡快的氣氛給帶著聞「激」起舞,不過,章令敏從來就不是其中一位。

  「他約我明天早上一起去玩!他說他們采風社這次的活動是陽明山巡禮,明天早上七點在火車站集合完畢之後,就出發去陽明山竹子湖玩。由他們家出一台遊覽車,載大家一起去。由於位置還很多,所以問我們有沒有空,就一起去!」

  「我們?」章令敏疑惑地問。

  「對,我們。就我、你,還有哥。上次我們在劉家別墅一起玩你忘啦?江大少居然還記得耶,太榮幸了!」

  「那麼,姐,你怎麼回答他?」

  「當然是答應啦!我說我哥不一定有空,但我們兩個絕對是風雨無阻的!我剛才一口就應下了!」

  章令敏傻眼,要不是正在張口結舌,她還真想朝眼前那顆發熱的頭顱潑一盆冷水,讓大姐好好清醒一下。

  「你就沒想過明天也許我有別的事嗎?」

  「嘿!能有什麼大事?頂多是周又鈴約你去開眼界,再不然就是你自個兒跑去圖書館看書,更多時候,你都待在家裡不出去的。這次啊,你就陪我去吧!能被江大少邀請,這是多麼榮幸的事啊!我想李美帆那個死女人一定沒受到邀請.我現在就打電話去刺激她!」章大姐興奮過後,第一件想到的就是找死對頭耀武揚威去。

  章令敏本想直言拒絕,但話到嘴邊便止住了。轉而小心提醒道:

  「姐,明天真的要跟江明紹去玩?」

  「當然!我答應了!」正在翻電話本子的章大姐頭也下拾地道。

  「但你本來不是想跟新交的男朋友去玩兩天?」

  章大姐動作一頓,直到這時才想起來有這麼一回事。而且眼下滿屋子四散的衣服,正是為了今晚出行而準備的……

  「姐,如果你今晚出去了,就不可能趕得上明天的活動。兩邊你只能選其一。」

  章大姐也明白,所以咬唇陷入苦思。一時沒辦法做出決斷,於是有點苦惱地抬頭看妹妹,問道:

  「令敏,你覺得,江明紹跟我之間,有沒有可能更進一步的發展?」

  「他身邊喜歡他的女孩子太多了,你很難勝出。」章令敏一點也不想給大姐不切實際的期望。但同時也輕描淡寫地道:「不過,誰知道呢?人的感情都是相處來的,就算當不成戀人,做朋友也很好。我記得江明紹的男性朋友也都滿出色的。」

  「對!江大少不能忍受醜人,所以圍在他身邊的男男女女都長得不錯……比體育大學的男生好多了……」對自己的新戀情忠誠度尚未建立的章大姐一下子心猿意馬起來。

  章令敏靜靜地等著大姐胡思亂想完畢,做出最後決定;而自己心中也在思索著江明紹突然約大姐與她出去玩的動機。

  怎麼覺得……江大少此舉,是在透過大姐來約見她呢?

  這樣想雖然太自戀了,但章令敏真的有這樣的感覺。

  「好啦,我決定了,今晚不出去了!在還沒有確定江明紹的心意之前,我還是先當個乖女孩吧!我現在就打電話跟體育大學的那個說不去了,要是再纏著我非出門不可,我就甩了他!打完了這一通,我還要打給李美帆那個死女人,讓她羨慕死!有本事,她明天也出現好了!」決定好了之後,章大姐朝妹妹擺擺手,趕人了:「好啦,沒你的事了,明天早點起床。現在有空的話,去整理一下明天出門要帶的東西。就這樣啦,我要忙了。你出去時記得幫我把門帶上。」

  章令敏默默點頭,走出去了。

  邊走回自己房間,邊想著:要不要打電話給林森?明天的事,應該要先跟他說一聲吧?

  當然,說不說這種事,章令敏不覺得林森會介意,但……她從來沒有打電話給他過,其實……滿想打打看的說……

  說起來,這也算是兩輩子的第一次了!

  思及此,忍不住躍躍欲試了起來。

  晚上就打給他吧!



引言 使用道具
zerosmall
王子 | 2011-2-11 21:56:19

第9章(1)

  下午,我們共同吃著一塊草莓派。
  我等他吻我。

  在夢遊的人都回來之前
  我對著他沉默的嘴唇唸咒:
  芝麻開門
  芝麻開門

  夏宇·<草莓派>節選

  這個週末對林森而言是相當忙碌的,所以他在星期四就打電話告知章令敏這星期無法面見。她的反應總是一如他的預料,輕輕淡淡的,帶著笑意地說:好的,我知道了。事情再忙,也要記得注意休息,身體要緊。

  林森覺得認識章令敏是件很神奇的事,神奇在於,他的心太過理所當然了。打從第一次意外相見,那短短對視的數秒,林森就記住了她的模樣——當然,記人是他的長項,但從來沒有記得那麼清楚過,直到第二次再見了,才發現自己記得太清楚了……

  她給他一種熟悉感。當然,他很肯定自己這十八年來,從來沒有見過她。但卻不由自主覺得熟悉.這樣毫無道理的事,其實困擾他許久了。他是個實事求是的人,從來不喜歡虛無飄渺那一套,什麼緣分、命中注定之類的用語,在他的字典裡根本屬於生僻字。但對於章令敏,他就是找不到一個合理得足以被自己接受的答案來解答這一切。

  好吧,一時解答不了的問題,就交給時間去琢磨,也許等到年老時,終能給他找出一個能說服自己的原因。

  很奇怪,林森一開始就知道他將會與章令敏執手一生——當他第一次牽起她的手時,就不打算放開了。

  他不知道這是為什麼,但一點也不抗拒。覺得就這樣牽著,滿好的。

  因為有一生的時間,所以他追求的步調是舒緩的,不疾不徐的。從章令敏身上,他看到了一些與他契合的特質,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兩人都夠沉靜。就算處在喧囂的地方,他們也不會被那些浮躁給沾染,自成一個安寧的環境,並享受著。

  他們見面還不到十次,也不常談彼此性格與理想,更不急於對對方掏心掏肺,以求盡快相知相許。但不知怎麼地,他就是覺得懂她,而她,也懂他。

  在遇見章令敏以前,他還以為這輩子不會沾染這些情情愛愛的東西。或許會結婚、會生子,但那只是一種責任與義務的完成,就跟他父母的婚姻一樣。他們是最相契的研究夥伴,沉迷於專業領域裡,若是沒有雙方父母提醒叨念,一生大概也就單身下去了。這樣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窩在實驗室的人,就算結了婚,這樣糟糕的婚姻品質,也注定了不會持久。

  為了省麻煩,兩位年過三十五以上、被父母的成家追殺令追得無處可逃的可憐男女,便就近在研究所裡找個有共同話題的、單身的、種族相同的異性,進行嚴肅的婚姻契約議定,撥冗結婚生子,接下來的養育什麼的,就丟給雙方父母去打理,總算有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身為一個被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帶大的孩子,林森並不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好。如果不是遇到章令敏,意外地讓他心動了,被這種陌生的情懷攪得有些坐立難安,嚐到了動情的厲害,他大概還真以為那種被世人所不斷歌頌的愛情,不過是一種自我催眠的幻想。

  沒遇到愛情,很好。遇上了,也不賴。林森不是個不懂得變通的人,相較於他那對簡直可稱為科學狂人的父母,他實在正常多了。

  這麼忙碌的週末,事情之多,就夠摺騰人了,偏偏還遇上了突如其來的打擾,差點耽誤了他一個重要的實驗。

  那個女孩自稱周又鈴,說是令敏的好朋友,見著他就試圖讓他記起彼此見過一面的事實。雙手拎著兩大袋食物,說是聽說他們一群人在研究室裡忙了七八個小時了,也沒好好吃飯休息,所以她趕緊買一大堆食物來給大家補充營養等等。

  非常自來熟地說了一大堆,似乎很瞭解林森少言的性情,於是就從他身邊的人開始攀交情,熱力四射地散發她的親和力。眾人不明就裡,還以為這個叫周又鈴的女孩,是林森的朋友,於是也客氣地給與善意的回應。

  林森在T大也算是小有知名度的人物了,總有一些女孩會想辦法接近他,身為林森的同學們,對這樣的場面也漸漸習慣了。而林森始終淡然以對,甚至是有些視而不見的態度,他們更習慣。

  所以當林森轉身進實驗室,將門關上時,全場唯一感到意外的,就是那個前一刻還在四處認識新朋友並自我介紹的周又鈴了。而她差點衝進去叫人,幸好兩位同學及時攔住,並強勢地勸退她。

  後來,周又鈴離開時,雖然沒辦法親自向林森道再見,但她非常張揚地對林森的同學們宣告:「我喜歡林森,我是來追求他的!」

  林森不能理解這個女孩的大腦構造是怎麼一回事,怎能這樣理直氣壯地說出這種話?她立誓要追求的男子,是她好朋友的男朋友,對此,她怎麼說得出口?即使只是在心中想著,就很不道德了吧?

  不過周又鈴是個什麼樣的人,對林森而言一點也不重要,他無意瞭解她。更別說她已經被他當成拒絕往來戶,日後若是再莽撞跑來研究室,不管她用什麼說辭,都是不讓進的。這點已經跟同學們都明說了,也得到大家的支持,畢竟實驗重地,擺放的物品有些是極度危險的,本來就不該讓外人輕易進來,即使只是待在會客區。

  忙完學校的事,回到家已經是晚上九點了。

  正想去好好沖個澡,好在睡前再看一些期刊時,電話響起了。

  林森怔了一下,想不起來這個時間誰會打電話來。近來父母沒有休假,不可能打電話給他;祖父母他們前兩天剛聯絡過,四個老人家正結伴在墾丁過起種田養生的新生活呢,興致一起時,還出海釣魚賞鯨的,再不會有空天天打電話來噓寒問暖……

  「喂,我是林森,請問哪位?」想不出是誰打來的電話,也就不想,接起。

  「你好……呃,林……森,我是章令敏。不好意思這麼晚打擾你了。」

  林森的眉頭微揚,完全沒料到是她打電話來。他沒發現自己抿了一整天的唇角正不由自主地揚起,整個人輕鬆地坐在沙發上,回道:

  「我剛回來,你沒有打擾我.」

  「啊,嗯,那就好。」

  「你在緊張嗎?」林森直接問著。

  「……你說話真直接。」被林森這麼一問,章令敏心中有些氣惱,原本滿心的忐忑,一下子都揮發不見了。

  他輕笑,問:「現在好多了吧?」

  她一怔,也笑了。將話筒緊緊貼著耳朵,生怕漏聽掉他的聲音,連些許呼吸聲都不想錯過。

  「是,好多了。」

  「怎麼會想到打電話給我?」

  「是這樣的,明天,我跟我姐要去參加她學校采風社的活動。」

  「有什麼問題嗎?」林森不認為她會為了報備行蹤而特地打電話過來。他不是控制欲強的男朋友,她是知道的。

  「呃……主導這次活動的人,他叫江明紹。也許你不記得他了,他是——」

  「我記得他。」林森很快想起來這個人。那個在第二次見面時,正在與周又鈴激吻的男子。「他透過你姐,邀請你一同出遊是嗎?」

  「唉,是的。」章今敏吁了口氣。對這個男人的智商,她從未懷疑過,只要是他放在心上的事,他總是想得比誰都透徹、做得更周到。

  「這種事,就算你不說,日後我知道了,也不會怪你。」林森道。

  「這種事,與其讓你從別人口中聽到,還不如由我現在告訴你。」章令敏活了兩輩子的經驗,讓她知道在感情這件事上,愈是清清楚楚愈好。寧願一路平坦無波乏味無聊,也不要轟轟烈烈死去活來。

  「當然,你打電話來告訴我,我很高興。」

  「會……覺得我這樣像在炫耀嗎?」

  「不必向我炫耀,我也知道你必然是個很被男孩子心儀的女孩。」林森一直是這樣覺得的。她長相秀美,氣質溫潤清雅,正是容易讓男人心動的典型。

  對於林森突如其來的贊語,章令敏整個臉都紅了,吶吶地接不上話。

  「明天大概幾點回家?」林森等了一會,很紳士地不逗問她是不是在害羞,轉回正題問著。

  「應該是六點就回市區了,不過我姐說,江明紹可能會請大家吃完晚飯再解散。」

  「是嗎?那你明天就好好地玩吧,別想太多。」

  談完了這件事,章令敏以為大概應該要結束通話了,畢竟林森很少用電話跟人聊天,但不知怎麼的,她不太想放下電話,就想一直聽著他的聲音,就算只是沒什麼意義的東拉西扯也好……

  林森也覺得該掛電話了,他實在不擅長以這樣的方式跟人長談,但,電話的那頭是他心儀的女孩,而他敏銳地感受到她的依依不捨……這樣,滿好的。在一切還沒說開之前,她是那麼地小心翼翼,一舉一動都很謹慎,生怕自己行為超過了「朋友」那個度,帶給他不好的印象。後來,當她明確接收到他追求的訊息之後,才逐漸放開了來,目前,正學著當他的女朋友呢!

  他們都不是健談的人,然而,在今夜,竟然就在電話里長聊了起來,他說著他目前的實驗課題,她說著她的兄弟姐妹,就算是風馬牛不相及,也暢談了兩個小時之久……

  嘴很乾,手很酸,心,卻暖暖滿滿的……

  就像章家大姐不明白為什麼她的死對頭李美帆會出現在遊覽車上一樣,章令敏也不明白,為什麼周又鈴會出現在她眼前。

  「嗨,令敏,今天天氣真好!」一上車,周又鈴就直直走到章令敏面前,毫不客氣地在她身邊的位置坐下。

  「這是我姐的位子。」章令敏道。

  「哎,先坐一下。等會你姐要是堅持坐這兒,我再走開。不過,我看她現在忙得很。」周又鈴指指前方,那章家大姐正和另一位女生像鬥雞似的對峙,看來暫時是沒空回來這兒了。

  章令敏點點頭,不語了。昨天與林森聊得很愉快,當然這不是指他有多麼妙語如珠,而是,能與他做更生活化的交談,不拘話題地隨意說著,就是件很令人感到愉快的事了。男女交往之初,總是為了想給對方留下最美好的印象,難免言行舉止上多有矯揉造作、拘束克制。如果這個階段可以順利度過的話,兩人之間的交往,才算是交心的開始,而情路,才有了走得長遠的機會。

  他們,已經朝這一步踏出去了。這感覺很好,好到失眠了大半夜,睡睡醒醒的,身體沒有得到徹底的休息,所以今天章令敏的精神有些委頓,雖然心情依然陽光燦爛。如果可以,她希望在這一個小時的車程時間,可以安靜地閉目養神,在心中想著林森,而不必應付任何人,尤其是周又鈴。但這顯然是奢望。

  「令敏,我昨天去T大找林森了。」周又鈴笑著對她道。

  這笑,不像炫耀,更像宣戰。

  「……是嗎?我知道了。」章令敏不動聲色地緩緩應著。

  「你知道?」挑眉。「你是指現在才知道,還是,昨天就知道了?」

  「這重要嗎?」章令敏側過臉,正對著她。

  「我倒希望你是昨天就知道。那表示林森記住了我,也表示我有足夠的份量讓他記住。」周又鈴緊緊盯著章令敏的眼,想從她眼中讀到最真實的情緒.

  事實上,昨天林森與她談了許多話,就是沒談到周又鈴。這並不表示林森有所隱瞞。而是,從上輩子章令敏就知道,追求林森的女孩不少,雖然不像江明紹那樣隨時隨地的眾星拱月——他們的氣質不同,吸引的女性也不同,被追求的方式自然就不會相同。林森內斂,吸引的也大多是學院派的知青型女性為多,她們的示愛方式當然就是含蓄暗示型的;雖然不至於像江明紹那樣天天有人告白,花樣千奇百怪的,但林森身邊待著的女孩,大多是「有心人」,只是不敢輕易告白,生怕若是被拒絕,就再也沒臉出現在他面前,喪失了與他相處的機會。喜歡林森的女性,臉皮都是相對薄嫩些的。

  但,這並不表示林森完全不知情。他是個書讀得很好的人,但他不是書獃子。他的腦筋相當好,智商足夠讓凡人仰望;他有一雙能穿透人的眼、善於思考的腦,令他能看清一切,但什麼也不說。

  習慣於被放電眼光環繞的林森,自然不會因為現下多了一個愛慕者,而放在心上。即使這位愛慕者特別了點、熱情了點,與其他人都不同。但因為不是他想要的那個,再特別、再與眾不同,也就只是眾多愛慕者裡的之一罷了。

  「令敏,你很介意我喜歡林森,對吧?」由於沒在章令敏眼中找到一點波動,周又鈴有些洩氣。但她想問的,都會問出來,並取得答案,不容許章令敏以沉默來應付她。

  「又鈴,我只是不太明白,你為什麼可以毫無負擔的、毫不介意於林森是我的男朋友這個事實,向我宣告要追求他?」上輩子在她自己還沒弄清楚對林森那朦朧的好感是出自於什麼,就被牢牢定位在「學妹」位置上,喪失任何可能性也就算了,她認了。但現在不同了啊,她是林森的女朋友,周又鈴是知道的,那麼,她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

  「難道你希望我背著你去追林森?這我做不到,我一向光明正大。」周又鈴自有一套標準,在她的標準內行事,就覺得理直氣壯。「我喜歡他,很不幸的你跟他先認識了,也交往了。但這並不能阻止我的喜歡,我猶豫過,真的。你是我的好朋友,如果做得到,我當然不希望為了一個男人,壞了我們的感情。但他是林森啊,不是別的誰……不是江明紹那樣的。以前我追江明紹時就想過,如果我的好朋友也喜歡他的話,我是可以為了朋友不要他的。我以為愛情對我來說沒有友情重要,但遇見林森之後,我才知道,不是愛情沒有比友情重要,而是我沒有遇到林森,才會說出那樣約大話。」

  「你才見過他一面,話也沒說幾句,你並不瞭解他——」章令敏覺得心口好堵,覺得周又鈴晶亮如火的雙眸好刺眼。

  「真正的愛情,一眼就夠了!我不是你,溫吞緩慢不是我的人生步調!我該有的是一點就燃的那種痛快,就像菸火,點了,就升空爆出最美的畫面,不必隱隱晦晦地醞釀試探,明明白白,愛就是愛了。我喜歡他,在沒有瞭解他的家世與身外的一切前,就喜歡上的,才是真愛不是嗎?代表我愛的是他這個人,而不是他所具備的條件,這才是純粹的愛情!這樣的珍貴愛情,一生難過更難求,所以,令敏,我不能退讓。」

  「純粹的愛情?你這樣定位,覺得珍貴非常,所以你一點也不覺得該對我感到抱歉,是嗎?」章令敏輕微的聲音,像是僅僅用於低喃。

  周又鈴直直看著她,對於章令敏的反應有些生氣。

  「令敏,我喜歡林森,我不會為了喜歡他而跟你道歉。我也知道你是真的喜歡林森。你沒談過戀愛,從來沒跟男孩子出去玩過,雖然學校男生班那邊很多人在暗戀你,但他們都沒有機會走近你身邊三公尺以內,所以我知道你對林森是很認真的。我不會要你退出,我希望我們公平競爭,以後不管誰成功誰失敗,都不要怨恨對方,至少,還可以是朋友,好嗎?」喜歡一個人很美好的事,它不是個錯誤,自然無須抱歉,那是對她感情的侮辱,不是嗎?

  章令敏別開頭,閉上雙眼,決定還是好好養神吧,今天的精神夠差了的。她不想費心去應付周又鈴,讓周又鈴滔滔不絕地將她的喜歡合理化。似乎,對又鈴而言,只要在她這個「情敵」面前開誠佈公、直接坦率,兩人就可以是平等競爭的對手了,而不必背負著「搶好友男友」的罪名。

  然而,周又鈴從來沒有發現,當她心虛時,就會一直說話,說得很大聲、很流利,然後就把一切合理化了,把自己都說服了,於是理虧的人就變得有理了,可以振振有詞地面對一切了。

  所以,周又鈴是知道自己這樣的行為不道德的。她巴著章令敏不放,不是為了偉大的友情,而是想給自己找到一分心安。

第9章(2)  

  「令敏,如果你對林森也是真愛的話,那麼,今天如果是我先遇到林森,與他交往,現在就該換成你在對我說這些話了。」

  「……不可能。」章令敏不是周又鈴,這樣的行為,再給她第三個人生,她也做下出來。

  「你現在當然可以這麼說。」周又鈴冷哼。

  「我不會做那樣的事。」就算不看在友情的分上,也會為了不帶給林森困擾而不做這樣的事。甚至願意催眠自己所有的心動都是假的,刻意遺忘自己認識過這個男人的事實,並且,一生都不再想起……上輩子,她就是這樣做的,也做到了。

  「如果你真的愛慘了林森,卻可以一輩子都不去說出來的話,那你就太虛偽了!」周又鈴受不了章令敏一臉雲淡風輕的表情,這簡直像得了便宜還賣乖,太虛偽了!忍不住出言攻擊。

  虛偽嗎?

  章令敏,你這個虛偽的女人!

  啊,是了,上輩子臨終前聽到的那一句罵語,不就是來自於周又鈴嗎?

  「也許是虛偽吧。不過,人生有很多事情,比放縱自己去快意情仇更重要。」

  「沒有什麼事會此爭取自己的愛情更重要!」周又鈴忍不住推了推章令敏的肩,硬聲道:「你睜開眼看著我,我們正在談很重要的事,你別這樣漫不經心的,這樣太過分了!」

  「嗨,兩位美女在聊什麼呢?」好不容易終於掙脫女性包圍的江明紹,在即將抵達目的地之前,來到了她們這邊。一隻胳膊很瀟灑地擱在前頭的椅背上,以著帥氣而悠閒的姿態,出現在她們面前。

  章令敏張開眼,看著江明紹那張年輕而張揚的俊臉,多麼意氣風發,像是全世界都在他的掌握中,由他愛要不要、愛理不理的,沒有挫敗、沒有頹廢、沒有絕望到以聲色犬馬來麻醉自己……

  見過了他這麼囂張傲氣的樣子,誰能相信他二十五歲以後的人生,是以那樣糟糕的方式過著——依然有錢,仍舊有名,花天酒地,荒唐得人盡皆知,像活在一個醒不了的惡夢裡。

  這輩子,她沒想過要認識江明紹。就算之前已經見過面了,也不願跟他多有接觸,只想著,反正已經用了一輩子來證明,她無法帶給他幸福,那麼,這輩子就別與他有所糾葛了吧!

  但現在,看著這樣一張賣弄帥氣、努力放電的……可愛的臉孔,章令敏竟是有些不忍心了,畢竟,他上輩子對她滿不錯的。不算是個好丈夫——反正她也不需要,但給了她足夠的尊重,以及友誼。

  如果這輩子注定了要相識,那麼,就當朋友吧。也許,她還能在那件醜聞未發生之前,幫他躲過這一劫。

  這個囂張的花花大少,如果注定風流一生,那麼,就讓他像個真正的紈褲子弟那樣去恣意地揮霍他的人生吧,而不要像上輩子那樣,純粹只是在墮落。

  在周又鈴奇特的目光鎖定下,章令敏愉快地過了一天,她接受了江明紹慇勤的招呼,與他談得頗為投契,不到一個小時,就被江明紹引為知己,覺得這輩子再沒有人可以跟他聊得這麼知心了!於是對章令敏的興趣更大,不再是為了招展自己男性魅力,而是覺得她跟別的朋友特別不一樣,她簡直太瞭解他了!

  章令敏每每接收到江明紹眼底閃過的驚奇光芒時,都在心底偷偷暗笑,她認識他二十四年,嫁了他二十三年,要說她比他的父母更瞭解他,還真不為過。她知道怎麼投他所好,知道他的理想與熱愛的話題,知道怎麼談話會讓他舒心,知道怎樣的勸告他能接受。

  她不知道她能不能幫他躲過那場桃色災難,但只要他們成為朋友,她就能盡己所能地去做到。

  這輩子,她不會成為他的妻子,但會成為他的朋友。

  周又鈴高調地在班上宣佈她遇到了她今生的真愛,發誓一定要努力不懈地追到手!

  「嘿,周大小姐,先前那個江大少,你還沒追成功吧?怎麼,就這樣算啦?這不像你的個性吧?」唐存秀翻了個白眼,一點也不將她的宣言放在心上。只覺得此女發情期甚早,而且一發作就是霰彈式的,東看上一個、西看上一個,個個都不放過。

  現在是班會時間,正經八百地以二十分鐘討論完班務大事之後,就放牛吃草了,反正導師也沒來這兒坐鎮,正在會議室開校務會議呢。唐存秀這個班長並不介意把剩下的時間留給同學哈啦玩鬧,畢竟隨著聯考的腳步愈來愈逼近,她們這種升學班幾乎是每一節課都在隨堂測驗,都被一大准試題淹沒了,沒個喘氣的時間。所以一有放鬆的機會,她都會放任大家玩樂。

  「江大少?誰啊!我已經不記得了。這種路人甲的角色,請大家以後別再提了,誰沒有年少無知的時候呢?」周又鈴站在講台上揮揮手,像在揮蒼蠅似的。

  「靠!那個極品帥哥居然就這樣被你喜新厭舊地當成路人甲看了,耶他真是死得太慘了。」一名曾在F大運動會時同去玩的同學叫道。

  「切!我看是追不著,只好放棄吧,在這兒說大話呢!」另一個女司學嗤道。

  周又鈴大度地不理會她們的揶揄。逕自道:

  「怎樣都好,反正以後不要再提那什麼江大少了,我們無緣啦……不過我們的章令敏同學,倒是跟江大少滿有緣的說,上星期天我們一起去陽明山玩,江大少對她超熱情的。」目光不懷好意地轉向章令敏,笑得有點邪惡。

  「嘩!這莫非是傳說中的橫刀奪愛?」所有人的目光一下於都聚在章令敏身上。

  章令敏從課本裡抬頭,直直望著台上的周又鈴,而周又鈴早就在那頭等著她了,唇角撇著不馴的笑,擺明了就是要讓她無法置身事外。

  「喂,令敏,江大少跟我確定是無緣了,如果你對他有點意思的話,就試試看吧,也許他才是你命中注定的人哦。」

  「喂喂,周又鈴,你怎麼會這麼大方啊?有陰謀,對不對!」旁聽的同學笑著起哄,完全把周又鈴的話當成開玩笑。

  「不是陰謀,是陽謀。我跟令敏是死黨,有什麼事,我都對她坦白,絕對不會背著她做手段,就算……我這個好朋友一點也不領情:心底有話也不肯對我照實說,我也不會放在心上。」挑眉,目光仍盯著章令敏看,像是非要等到章令敏的回應不可。

  但章令敏仍然沒有說話,低下頭,繼續看書了。

  氣氛一下子顯得冷場,有種奇怪的僵持意味在擴散,許多忙著起哄笑叫著的人,不由自主收斂了些許,小心翼翼地在周又鈴與章令敏之間來來回回地打量,不明白這兩人發生了什麼事……莫非,她們吵架了?

  唐存秀彎起一臂撐著下巴,懶散地對台上的周又鈴道:

  「除了特意宣佈你不追江太少,以及有了別的想追的人這兩件消息外,你還有什麼新鮮的馬路消息要詔告天下嗎?時間不多了,留點機會給別人上台表現一下吧。」

  周又鈴自然是看到班長好友眼中的淡淡警告之意,也就不再去招惹章令敏,但也沒有下台。大剌剌地依然佔據著講台,接著宣告道:

  「不管還有誰想上台、想報告什麼馬路消息,我深信都絕對沒有我手上的消息來得有趣,所以我還是繼續接著說吧。大家反對嗎?沒有,好,那我說了——」裝模作樣地咳了聲,道:「我決定以T大物理系為我的第二心願,請大家為我加油,謝謝!」

  嘩!在一秒的張口結舌之後,是爆炸般的哄堂聲,整個班級一下子像是有一千隻雞鴨在咕咕呱呱亂叫,每個人想表達的驚歎語句或許都不相同,但意思都一樣——這個周又鈴,一定是瘋了吧?以她那個從來沒及格過的理化成績,居然妄想考進全台大專院校第二類組前三名志願的T大物理系?

  身處在雞鴨群裡的章令敏,仍然安靜,對於周又鈴丟下炸彈式的消息,她只是頓了下,沒抬頭去迎上早已等在講台上的挑戰目光。

  還是物理系啊……就不知道,這次,還會不會是落到地理環境資源學系的結果了。

  近水樓台,以及,死纏爛打,確實有用,如果,她,章令敏沒有出現在林森生命中的話,周又鈴只要再努力十二年就會所願得償了……

  今天是星期五了,今晚,會有他的電話吧?他會打來跟她約著週末的安排,或者說明他不克前來。昨天沒有等到,那就是今天會等到了。從林森第一次約她出門以來,周周不落,成了固定的模式,彼此都滿意這樣的步調。

  由於是升學班,在下午四點半放學之後,全班仍然得留校輔導到六點才能離開學校。不過周又鈴向來是升學班裡的黑羊,成績中上,狂野難甽,師長頭痛,家長管不了之下,最後只好放牛吃草,由著她在她認為不重要的課堂上消失不見,課後輔導隨她愛來不來,反正前途是她自己的,自己都不在乎了,別人也沒必要幫她跳腳不是?自從周又鈴開始追求林森之後,就再也沒能在課後輔導上見到她了。

  六點了,秋末的黃昏通常在五點半多就褪得夠乾淨,天空覆上一片灰灰黑黑的夜幕,沒有星星,偶爾可以看到白慘慘的月亮。月不夠亮,天不夠黑,秋風倒是夠涼的……

  走出校門,就被一陣秋風給捲得所有人都忍不住縮著脖子,拎緊衣領。搭校車的人就只消在校門口等個一兩分鐘,就可以上車了,其他通車的,或有私家車來接送的,就得沿著坡道走一小段路下去。

  章令敏在側校門口等著校車,一邊跟認識的同學點頭打招呼道再見,一邊往人最少的地方退去,一直退到無人的地方,才站定。這時,有人從她背後以手指輕輕點了點她的肩,她微笑回頭,以為是哪個同學,卻不料竟是林森!

  「你……怎麼來了?」校門口足夠亮的燈光,將林森俊雅的面孔清晰呈現,看得太清楚了,於是不小心被電到,臉熱熱地紅了……

  「來接你放學,如果你可以晚點回家的話,或許我們還可以一起吃晚餐。」

  章令敏喜出望外,連忙道:「好的,我等一下打電話回家說一聲就可以了。」

  見她雙眼晶亮笑成彎月的模樣,林森也跟著微笑了,也不急著走,說道:

  「這一陣子在忙的實驗今天中午全部結束了,下午跟著森林系的同學到山上採集植物標本,剛剛才回來。」他的一隻手始終背在身後。

  章令敏好奇地忍不住張望,本來想開口問他藏什麼在背後的,但鼻子已經先告訴她答案了!

  「有香味……這是,桂花!」

  「是桂花沒錯。」林森不再藏著左手,將左手上拿著的一小袋由白紗網做成的袋子放在她手上。「今天在山上采的,放到明天就不香了,所以就立即拿來給你。」

  這是林森給她的第一分禮物。一個非常樸實的、用來採集植物時常見的紗網袋子,就是它僅有的包裝了。被包裝的,是一般絕對不會用來當送禮用的花,有金桂,有銀桂,裝了滿滿一袋手掌大的馨香,也裝著他的心意。

  「謝謝,我很喜歡。」她雙手輕輕將那袋馨香收攏。像是生怕香味散得太快,很珍惜地攏住,低頭,輕嗅。

  「這是秋天的味道。」林森道。

  她看著他,笑了。不,從此桂花再也不代表秋天,而代表林森,成為她生命中銘記著屬於他的第一個味道。

  校車來了,他們站得較遠,校車停在校門另一邊,一群學生依序上車,很快將等在站牌邊的學生都收上車了,又等了半分鐘,確定沒人要上車後,才駛離。

  直到校車再也看不見,林森才側著臉對她道:

  「走吧。」

  「嗯。」她漫應,仍對著雙掌裡攏著的桂花戀戀不捨,低頭嗅聞,沒有動作。

  「不走嗎?」林森半轉個身,與她面對面,微微彎著身子與她的雙眼直視。

  「等等。」紗網袋遮著她小臉,只露出她一雙笑成半月的眼。

  「等到花香散了才走嗎?」他揶揄地問。

  「那我們只好在這裡等到冬天了。」

  兩人同時輕笑出聲,他的笑眼望著她的笑眼,也不知道誰眼底的波光映照進了另一人的眼底,想看得更清,卻在更近之後,發現一切更加模糊了……

  當他的雙手輕輕攏上了她合掌的雙手,桂花的香味被他們共同守護在手心裡。當她仰起臉,正好承接住他等候在那兒的唇。

  沒有擂鼓般的心跳,只有一片溫柔的寧靜,彷彿一道甜美的甘泉從彼此的唇,往心底最炙熱的地方淌流而去。

  這個吻,她想,她已經等候了一世。


引言 使用道具
zerosmall
王子 | 2011-2-11 21:58:53

第10章(1)  

  我只不過為了儲存足夠的愛
  足夠的溫柔和狡猾
  以防萬一
  醒來就遇見你

  我只不過為了儲存足夠的驕傲
  足夠的孤獨和冷漠
  以防萬一
  醒來時你已離去

  夏宇·<冬眠>

  在章令敏考上T大中文系的那一年,章家大哥被送去服兵役了。

  跟上輩子相同,章興家連續兩年考研究所都落榜,這不止是因為他的反抗,也是他真的沒有能力去考上。原本,章家父母是想透過各種關係去免除他的兵役,然後像上輩子那樣送他出國,就算申請不到像樣的大學,讀個野雞大學回來唬唬人也不錯,反正他日後是章家公司的接班人,也不會有人對他的學歷認真看待。但章令敏反對,努力勸說父母務必要將大哥送去當兵,那是個吃苦的地方,正好適合章興家這個從來沒吃過苦頭的人去磨練。

  章令敏重生之後一直在想要怎麼讓大哥真正變得成熟點、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點。他依然可以不接掌家業,也可以一輩子不工作,就讓家裡養著,但他必須成長,必須走出他夢幻的象牙塔,活在真實的世界之中。就從吃苦開始!

  章興家活了二十五個年頭,他認定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夢想不被家人接受、功課太差被父母責備。光這兩件事,就讓他成天大叫著生不如死,章令敏看了真是無言,更是下定決心讓父母送他去當兵。人不能永遠只活在享受裡,卻不盡義務,這會讓人失去承擔的肩膀。

  更何況,所謂的幸福快樂,都是比較而來的。就像如果沒有地獄做對照,誰會嚮往天堂?

  在章令敏幾個月的努力下,終於說動了父母,章家大哥於是開始過起了兩年為期的「地獄」生活。也許,在退伍之後,章興家仍然不事生產、仍然幻想著當個大攝影家,但章令敏想,至少那時,他拍出的照片,表達出的情境,會比較深刻一點、平實一點吧!

  重生以來,雖然意外收穫了幸福的戀情,不敢置信於林森居然會喜歡她的事實。但始終教章令敏牽腸掛肚的,也只有兄弟姐妹們的人生軌跡了,所以打從認清了重生的事實,她沒有想過去找林森補足上輩子的遺憾,讓自己圓滿,甚至下意識地想避開他,今生不曾相識最好。滿心只想著要怎麼讓家人過得比上輩子更好,不要那麼地渾渾噩噩地將一生糊塗過完。

  這大概,就是周又鈴曾經諷刺過她的「聖母情結」吧?

  不管聖母不聖母,章令敏再也不會因為周又鈴的各種言詞而感到被傷害了。她們這對曾經的好友,雖然沒有直接的撕破臉,甚至還是常有交談的機會——都是周又鈴跑來找她,但從一年半前周又鈴開始追求林森之後,她們之間的情誼就徹底消散了。

  周又鈴雖然厭惡章令敏的「聖母屬性」,但卻也善用著。說實在的,若不是章令敏有這樣的屬性,周又鈴這樣一個明著要搶人男友的人,又怎麼還能出現在章令敏面前,被客氣對待?沒朝著她破口大罵、或者將她的劣行宣告得天下皆知,讓她名聲敗壞,都只能說是聖母光芒普照大地了。

  在章令敏成為林森的學妹這年,周又鈴也擁有相同的身份,而且還是直系學妹!周又鈴在升上高三後,除了想盡辦法去找林森外,其它的時間全用在升學的衝刺上,她不參加學校的課後輔導,也不去補習班,她直接請父母幫她找來最厲害的家教,開出高薪,讓家教務必將她補進T大物理系,不管讀書計畫安排得多麼慘無人道,她絕對配合!撐著一口狠勁,她非常幸運地吊車尾考上了!

  周又鈴自從上大學後,就不再三天兩頭地找章令敏了。以往找章令敏是為了打探林森的訊息,但現在成了直屬學妹,哪還需要在章令敏身上下工夫?所以章令敏也算鬆了一口氣。她有太多事要安排了——家人的、江明紹的,都需要她細細思量計畫,實在沒空應付周又鈴三天兩頭的打擾。

  大哥送軍營了,日後有何改變,還需要觀察,才能對症下藥;而大姐人生的第一個危機——意外懷孕,也在一年半前解除了。她沒有跟體大的那個男生交往下去,除了發現那人品性不端,同時與四五個不同學校的女生有染,斷然分手之外,更是因為在那個階段,她成了江明紹承認的固定朋友班底。打進了那個美女帥哥富豪團的社交圈,自然就看不上那些平凡普通的人了。

  江明紹的那個團體,可不是隨便就能進的,對個人的條件要求得可高了。由於打進來不容易,所以章雅敏可不敢隨便在這個圈子裡把談戀愛當成遊戲,言行舉止都像在調情搞曖昧,要是因為舉止太輕浮而被輕視踢出去,可就得不償失了。所以章大姐多年養成的輕浮性情,居然收斂許多,不再以與人比較交男友的數量為榮了。

  這算是與江明紹成為知交的意外收穫吧!章令敏從來沒想在江明紹身上得到些什麼,與他相交,只純粹地不忍心看他身敗名裂,畢竟上輩子他其實是個不錯的人,看在夫妻一場的情分上,說什麼也不想見他再變成那樣。但沒料到江明紹會是個對朋友這麼夠意思的人,當他與她成為朋友之後,他便把她的家人也一同接納了,就算他根本看不上她的兄姐。

  章令敏太瞭解江明紹這個人了,所以當江明紹對她有著他自己都解釋不了的好感,覺得應該把她追來當女友時,就被章令敏巧妙轉化為知己之情,於是從來不相信男女之間有真正單純友誼的江明紹,生平有了第一回女性好友——純潔得不能再純潔的那種。這個女性知交簡直比他自己還瞭解他,真是太可怕了,若是真追來當女友,他日子一定會過得很慘,所以還是不追了,當好朋友吧!

  雖然搞不清楚怎麼會原本想追來親親愛愛的女生,竟會變成可以挖心掏肺的好朋友,不過既然想不透就別想了,搔搔頭疑惑完之後,江大少依然被眾色美女寵愛著,不會因為自個的美女花園裡少栽了章令敏這一朵,就覺得人生不再圓滿。

  被浸泡在寵愛裡幸福長大的人,通常不會有太陰暗的性格。雖然一定是任性點的、驕傲點的、唯我獨尊點的,但同時也是較為正向陽光的。如今意氣風發的江大少,正是這樣的人。

  上一世,章令敏認識的是身敗名裂之後的江明紹,那時他身邊已經沒有半個稱得上朋友的人了,所以章令敏對他的瞭解雖然近乎透徹,卻獨獨缺少了這一塊。才會在這一世發現他對朋友的慷慨之後,有些驚訝;驚訝之後,便益加珍惜起來,希望盡可能地在這一世,保有他此刻的面貌,直到此生終了。

  沒有了章大姐在愛情上亂來一通的壞榜樣,自然小妹也就沒有學壞的機會。章令敏如今接掌著弟弟妹妹的零用錢發放與課業上的監督,她對兩個小的依然是關懷備至,但絕對不像上一世那樣有求必應,輕易在他們的撒嬌索求下,由著他們玩耍放縱,不做功課、蹺掉才藝課,隨便他們沉迷於電玩與漫畫,養成了沒事享樂、有事找二姐解決的惡習,然後一生都這麼做著。

  當然,她的鐵腕作風,也不幸地讓她的形象從弟妹眼中的善良仙女,變成了邪惡魔女。不過,這又怎樣呢?只要他們沒出大問題就好。

  章令敏不介意幫家人收拾麻煩,但既然知道了自己的一生比任何人都短,這一世就無論如何不能放縱。幸好兩個小的在章令敏兩年來的管教之下,許多惡習都慢慢改正了,學業成績雖然沒有突飛猛進那麼誇張,但總也是提上了中上水準,未來升學之路,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她想,目前這樣的發展態勢,家人一定都可以過得比上一生都好吧?當然,上一世那個為章家扛起事業重擔的堂弟,也被章令敏照顧著,提早將他從那個充滿暴力的家庭給帶出來——包括他的兩個妹妹。為了不讓他們被那個賭鬼父親糾纏,章令敏懇請父母將他們悄悄送去美國讀書。父母不解她為什麼要為堂弟妹做到這麼多,這些錢章家雖然出得起,但可也算是一筆巨資。幫助親戚脫離苦海很合理,但沒人會幫到這個分上吧?這會不會太過了?

  其實章令敏是出於上一世對堂弟的虧欠,才會做得這樣過。但想到上輩子就是堂弟一人挑起公司重擔,一生都無怨無悔地賺著大把金錢來供養章家其他四兄妹,怎能不教章令敏感到羞愧負疚?

  就算現在是重來的一次人生,一切都還沒有發生,但章令敏這樣一個一生都在付出的人,分外無法做到知恩而不報,她知道堂弟上一生最大的遺憾是獲得了耶魯大學的錄取,卻沒有錢去讀,只能放棄。她希望這輩子他可以所願得償,所以她才會對父母提出這麼過分的要求。後來為了說服父母同意,只好悄悄說:

  「立傑是個品性很好、天資聰穎的孩子,他的資質算是我們章家這一代裡最優秀的了。哥哥不想接手公司,弟弟也不知道長大後會不會有別的想法,現在成天喊著要當漫畫家,說不定也學哥哥一樣拒絕從商!到時,您們辛辛苦苦創下的事業,又該怎麼辦呢?雖然我說願意進公司幫忙,但我畢竟會出嫁,要是日後章家的事業改換了別人的姓,你們不難過嗎?更別說我讀的是中文繫了,能幫上忙的地方有限,還不如悉心培養立傑,讓他成為一個最出色的專業經理人,那麼日後我們家的事業,才有更上一層樓的指望!」

  在這樣持續不斷的洗腦之下,加上章令敏向來是父母心中最乖巧聰明的女兒,終於被說動了,花了大錢將三兄妹送到美國安置,那邊有母親的朋友可以幫忙看顧。開始了全新的、遠離暴力的生活。

  家裡的事可以做的幾乎都做了之後,章令敏算了算時間,開始在想江明紹命中的那個劫數開始了沒有?遺憾的是上一世她只是大約聽說過他的事跡,沒辦法有詳盡的瞭解。後來即使與江明紹相處二十四年,對於他生命中最痛苦難堪的那幾年,他是絕口不提的,所以章令敏只能在心中猜測著,卻深感無從下手。

  只能深深祈望,她能有幫得上他的地方,及時地。

  很及時,非常地及時!

  及時到章令敏忍不住要想,上天讓她重生一次,是不是就為了讓她來幫江明紹度劫的?

  因為要採買西樂社成果發表會上要穿的禮服,在這個週末下午,章令敏與林森手牽手地走在東區大街上。由於他們兩人生性喜靜,平常約會絕對不會考慮車如流水馬如龍的地方,所以像東區這種流行時尚名品店林立的地方,他們是比較陌生的。

  既然難得來了,就決定好好逛逛,不急於立即將禮服買好閃人。偶爾處在喧鬧裡,也是一種有趣的體驗。

  正當他們站在百貨公司裡附設的電影院售票區口,對著正上映的電影指指點點、研究著要看哪一部電影好時,不遠處突然爆出的爭吵聲讓原本熱鬧的場合為之安靜了幾秒,所有人都忍不住循著聲音的來處探望而去,發現吵鬧的聲源竟是來自一個俊男與兩位美女之後,圍觀的興致大增,不由自主地都移步過去,想知道是怎樣的三角關係。

  林森認出了那個男子是江明紹,雖然只見過兩次面,後來也知道此人是章令敏認定的朋友,但彼此間倒是始終知道對方的存在,卻沒有見面的興致。

  「怎麼了?」章令敏身高只是一般,沒法透過人群看到爭端處的情況。

  「是江明紹,以及兩位女性,其中一位非常地激動。」林森簡單地說明了下。

  「喔……啊?什麼?很激動的女性?」本來只是漫應一聲,直到這個訊息真正進入腦袋裡,章令敏渾身發寒,忍不住打了個冷顫。

  東區、××百貨公司、感情上的三角糾紛……原本以為只是微不足道的爭風吃醋鬧劇,卻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

  「我們過去看看!」章令敏神色變得嚴肅,抓緊林森的手,往人潮聚集處擠去,腳步失卻了平常的輕緩,顯得有些慌張。

  林森有些訝異地看了她一眼,並沒有問什麼,兩大步走在她面前,幫她開路,不教她被人群給擠到。當他們還沒有擠到事件的中心點時,那名激動到全身發抖的女性已然抓狂大叫,同時還撲向江明紹,拳打腳踢地攻擊——

  「你這個負心漢!花心大少!腳踏兩條船的混蛋!該死的,你去死去死去死,全天下的男人都去死——」

  江明紹哪裡經受過這樣的暴力對待,在俊臉被抓出四條爪痕、整個人被撲倒在地時,他才回過神,氣怒地想躲開那兩隻一直朝他臉上招呼來的爪子,不能回手,只能狼狽地閃避,但收效甚微。只能氣急叫:

  「你這是在幹什麼?何朝韻,你快住手!你莫名其妙!」

  「花心大少!浪蕩子!不要臉的小白臉!你比牛郎還虛情假意!你連演技都很爛!既然你騙了我,為什麼不騙一生一世!為什麼為什麼!」尖叫聲更為淒厲,動作無比凶狠,難以想像這麼嬌小的身子,居然可以爆發如此剽悍的威力。

  江明紹手忙腳亂地抵擋爪子,根本有口難言,於是週遭的指指點點就很明確地傾向「可憐地、正在施暴中的弱女子」,而將被施暴的他冠上一頂叫做「陳世美」的大帽子。

  「去死!你去死!啊啊啊——」

  「你到底在胡說什麼?你不要太過分了!不要再打了!」江明紹實在太痛太生氣太狼狽了,終於忍不住用力一推,將抓狂的女子給推退了好幾步,一個不穩,往後跌坐在地。

  那女子像是被定住了身似的,木木看著江明紹,一時沒有動作。

  「你簡直莫名其妙!根本像個瘋子!」江明紹又委屈又生氣地叫。

  女子一聽到「瘋子」這兩個字,立即跳了起來。江明紹連忙做出防護姿態,生怕又被攻擊,沒料到那女子只是猙獰地狠瞪他,瞪得讓人心驚膽戰後,動作了——不是朝江明紹拚命撲殺而去,而是轉身推開人群以跑百米的速度消失不見!

  「明紹!快追過去!不要讓她一個人!」好不容易衝進來的章令敏驚叫完後,也跟著追著女子消失的方向跑了。

  「啊,令敏……我為什麼要追她,我是受害者好不好?我今天才第二次見到她——媽的!」江明紹看著章令敏與林森跑走的背影,雖然氣個半死、委屈得要命,但待在這兒給人看也不是辦法,而那個「三角戀」的第二個女主角早不知跑哪去了,這兒就剩他一個人了!

  再說吧,他被爺爺給安排來跟這個瘋女人吃飯約會,如果把人搞丟了,回去一定挨罵。記得爺爺說這個瘋女人是一流名門的千金,是得罪不得的……真是,他媽的!無論心中如何痛恨,他至少得把那個瘋女人給完好地送回她家!

  於是一場追逐開始了。

  「林森,好巧,在這裡見到你——」周又鈴剛要從百貨公司大門出來,就先差點被一個女人給撞到,還好閃得快,然後還沒站穩,眼前又閃過章令敏的身影,當林森緊隨於後跑過來時,周又鈴倒是眼明手快,一把拉住他手臂,驚喜地寒暄。

  「抱歉,我忙。」堅定拉開她的手,林森加速追過去。

  周又鈴的錯愕沒有太久,當江明紹也跑過她面前時,她也跟上去了,兩人同時閃進一台正要上樓的電梯裡,電梯向上。

  百貨公司的電梯當然不會有直達頂樓的。這間百貨公司共有二十六層樓,而一般顧客能抵達的最高樓層只到二十一樓,往上全是員工辦公區。

  今日也是不幸,當那名被江明紹罵為瘋子的女子搭到最高層時,像是早已熟知安全門的方向,一出電梯就筆直衝過去。平常都會鎖好的安全門,今天竟然洞開,無人看守,也就讓那女子一路爬上了頂樓陽台。

  當跑在後頭喘得快斷氣的江明紹與周又鈴來到陽台時,就看到了無比驚險的一幕,不由得低呼出聲——

  那名女子已經跨坐在陽台欄杆上,整個身子向外傾斜,若不是章令敏正緊緊拉住她的一隻手臂,這個女子怕是早已跳下去了。兩人的情況都相當危險。而林森正臉色嚴肅地站在離她們不到五公尺的地方,被厲喝著不准再上前。

  「走開!你們都走開!誰要你們多事!滾!」女子情緒失控,為了擺脫章令敏的手,陽台這邊的腳胡亂踹著,有幾次都重重踹著了章令敏。「讓我死!讓我死!我早就不想活了!你放開我,再抓著我,我讓你給我陪葬!」

  章令敏忍著身上的痛楚,收緊雙手,就算兩隻手的手背已經被抓得流血也不退縮。她沒有在女子激動尖叫時跟著說話安撫勸慰她,而是靜待女子尖叫到終於聲嘶力竭渾身無力地直喘氣時,才道:

  「如果你有勇氣自殺,為什麼沒有勇氣好好活著?你還這麼年輕,既青春又美貌,好好活著享受這一切不好嗎?」

  「哈哈哈……我還能怎麼好好活?我瘋了你知道嗎?我為什麼要好好活?這樣無趣的人生,我為什麼要好好活?你說啊?啊?」又是一串癲狂的厲笑,但因為後勁不足,沒能笑太久,一邊喘氣一邊質問著。

  章令敏看著女子瘋狂的眼神,邊想著如何開解,也密切注意著她的動作。希望能尋到一個契機,將她一把拉下來……

  「你也沒有答案對嗎?你也不知道人為什麼要活著對嗎?既然你都不知道,憑什麼勸別人好好活!」女子咄咄逼人地問,又要開始擺脫章令敏的手。

  「因為要死很久。」林森突然開口道。

  女子聽得一愣,林森後面的人也為之一愣,但章令敏沒有,她只是終於找到機會,果斷地用盡全身所有的力氣,一把抓下她!

  女子在尖叫一聲後,重重跌落在地上。可能是跌得太痛了,她整個人像爛泥似的攤在地上,想破口大罵,但能發出來的只有痛叫聲。

  這時江明紹與周又鈴飛快跑過來,四個人將女子圍在中央,預防她還有力氣跳起來堅持要自殺。

  章令敏將那女子扶靠在水泥牆上,看到女子左手臂上的淤青,忍不住拉過來,輕輕揉著。溫言道:

  「也許我們活了一輩子也不知道為什麼活著,但這並不是我們輕易拋棄生命的理由。你還這麼年輕就活得這樣厭倦,那麼你又怎麼有耐心去忍受死亡呢?你聽到他說的了,會死很久呢。到時面對那個無限的很久,你還能用什麼方式去終結它呢?我可不認為再自殺一次,可以讓你活過來。」

  「哼!愚蠢!人死了就死了,什麼也沒有!都什麼時代了,居然還信靈魂那一套!」那女子冷哼,可能是身體太痛,一邊抽氣一邊說話,聲音虛軟,再也沒有尖叫的氣勢。雙眼倒是不馴依舊地瞪著林森,想看這個人會怎麼說。

  林森表情總是很寡淡,垂下眼看著女子,伸起一手虛指了週遭,道:

  「你看不到空氣,但它存在,提供著你呼吸所需。」手指又朝地上一指:「我們站著,而不是飄著,是因為地心引力,但我們看不到。許多人類還沒能探索到、或者加以證明的事物,我們不能就說它不存在。存在或者不存在,並不會因為你的相信或不相信而有所改變。」

  女子本來很專心聽著,然而到了後來,眉頭緊皺,無力道:

  「這是我聽過最爛的勸生話了。真是超爛的,居然會說好好活著是因為會死很久……接著又說那些什麼亂七八糟的話,簡直爛死了!」

  「你還想聽什麼好話?你這女人不要太過分了!」江明紹累積了一路的火氣,在確定女人沒有力氣在今天第二次尋死之後,爆發了。

  「你這花花公子不要說話,你給我滾!」女子瞥見江明紹的臉就發火。

  「滾什麼滾?你這個……怪女人!」突然記起似乎是因為自己說了「瘋子」這類的詞語,才激到她抓狂的,所以趕緊轉口。然後按著道:「我們上星期才被介紹認識,今天是你約我出來吃飯的。怎麼我就是負心漢、花心鬼、不要臉的小白臉了?只因為我們吃完飯出來,我遇到了一個女性朋友,她也不過勾著我的手打聲招呼,你就抓狂起來,接著就跑來跳樓了,你到底在幹什麼啊!」江明紹愈說渾身愈冒冷汗,先不說這個女孩的家世有多嚇人、要是這女孩在今天死掉了,江家會遭受到女方家人多嚴重的報復;光是說他自己吧,眼睜睜看一個女孩在跟他吵架完後去自殺,他怎麼能受得了?不瘋了才怪!

  「你閉嘴,我不要聽到你說話!你長得跟他太像了,閃遠點,你的長相會讓我發瘋!」女子怒斥著。

  章令敏輕悄地移動自己的身子,當她一邊幫女子揉著手臂時,也慢慢靠近,最後環抱著她,也觀察著她。這女子情緒已經穩定下來了,但身子一直在發抖。章令敏猜測著這女子是罹患了十幾年後非常常見的心理疾病——憂鬱症。而且是憂鬱症裡的躁鬱症,當發病時,會有自殘或暴力的傾向。

  「原來我長得像你討厭的男人,那你幹嘛約我出來?自虐嗎!」江大少這個情場達人從女子口中的隻字片語裡,大概可以推知這女子曾經遭遇過什麼——不過就是老掉牙的橋段,千金小姐遇到了個感情騙子,卻以為遇到了真愛,落得人財兩失的後果,然後承受不住就瘋了。然後他這個倒楣的人就成了瘋女人洩恨的對象!

  媽的!難怪這種五代富的一流名門大家族會紆尊降貴地來跟他們這種三代富豪往來,原來是想將這個在一流階層裡已經不可能找到對象的剩女推給他接收呢!不止是剩女,還是個精神狀況出問題的瘋女!太過分了!

第10章(2)  

  「你走開!我不要看到你!」

  「我稀罕嗎?哼!等我送你回家後,這輩子你永遠別再出現我面前!」江明紹生平第一次對女人說出這麼不客氣的話,說出口之後,覺得做人不紳士點,也沒有什麼不好。

  「誰要你送?你滾!告訴你,你們可以阻止我這一次,阻止不了我下一次!」

  「那你就下一次再死吧,我們不會在意的。」周又鈴冷冷說道。「只要不要死在我們面前,給我們噁心到就好了。你又不是我們的誰,我們管你愛死不死!」

  「你——」女子身為何家大小姐,從來都是被輕聲細語奉承著的,幾時聽過這樣刻薄的話,立馬又激動起來,可惜沒力氣起身,只能渾身抖得像要散成碎片似的。

  周又鈴一點也不給她說話的機會,罵道:

  「有力氣去死,卻沒力氣去為自己討回公道,你這個蠢貨!如果你被騙情了,就去報復回來;被騙財了,就去追討回來;恨那個人,就去讓他生不如死,也好過你讓自己生不如死!只是一個男人而已,就算是個爛透了的人,如果你還愛,那就去愛啊!愛到沒力氣愛了,再摺磨死他不會啊!你這樣摺磨自己,簡直是自甘下賤!」

  「你,你這個女人,你敢這麼說!你——」女子氣得幾乎要厥過去了。

  「你以為世界上就你最慘嗎?那你真是太給自己臉上貼金了!告訴你,我比你更慘!」周又鈴像串點燃的鞭炮,正劈哩啪啦爆著,情緒失控地吼著……「你看,這是我苦追了一年半快兩年的男人,我愛死他了!我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這輩子只會為他心動!」周又鈴指著林森,深吸口氣,努力想穩住自己的語調不那麼抖。「可是,他跟我的好朋友卻先認識了,也交往了。對,現在正抱著你的那個女人,就是我的好朋友,他們正在交往,我目前還沒橫刀奪愛成功,正在努力中。」

  「這種話……你也說得出口?太過分了……」也太無恥了,女子瞪大眼。

  「我第一眼看到他就愛上他,但是,在看到他的前十秒,我正在跟這個男人接吻。」周又鈴淡淡地指著正朝她翻白眼的江明紹。不意外又接收到女子倒抽一口冷氣的驚喘聲。「江明紹是我主動追求的第一個男人,但一直沒追到手,所以我一不作二不休,在他還沒來得及開口要求分手前,強吻了他。那時我只是不想太容易放過他,同時也想著追了他那麼久,可不能做白工,好歹吻一下回本……誰知道下一刻就撞到真正令我動心的男人了,你說我心中是什麼感覺?簡直是太狗血了!」

  「……這……叫真慘,還是叫自作孽不可活?」女子覺得這個囂張的女孩的情路實在太迭蕩了,相較之下,她自己那麼點事,實在顯得很蒼白……

  「都不算,我只恨沒有比我的好朋友更早遇到林森。如果我比我的朋友早遇到,她就算也愛上林森,必然也不會跟我爭的,那麼我就一定可以追到林森,雖然可能要跟他耗許多年。她是個很乖很有道德感的女孩,為了她心中的標準,她可以捨棄自己的想望。很傻很聖母對不對?」

  「就算沒有令敏,我跟你之間,也不可能。」淡淡地道。

  周又鈴哼笑,深深看著林森。「如果沒有令敏,你或許不會愛上任何人,但你總會結婚,那麼,我深信最後得到你的人一定是我。我愛你,在你沒有愛上我時,我就愛上了,得不到你的心,至少也要得到你的人。瞧,很卑微吧?我把自己貶低到塵埃裡了……」她的笑,還維持著,但淚卻像噴泉般湧出。

  「你應該放手……我都看得出來你不可能得到他了,那麼就至少保有友情吧……」女子結結巴巴地說完後,驚訝得發現自己居然在勸解別人……明明前一刻,她正在尋死啊,怎麼這麼快主角就換人了?

  「我不!就像我跟你說的!只要還愛,就堅持愛下去!直到不愛之前,我都不會停止追求他,哪怕他們以後結婚生子,我也會天天祈禱著他們離婚、感情破裂!」

  太強悍了!強悍到讓人無言以對。

  女子呆呆看著周又鈴,又看了看其他三人,這四個人之間,好像滿糾纏的,簡直比八點檔的連續劇還精采……

  「嗯……可以知道你們的名字嗎?我們認識一下。咳,我先自我介紹好了,我叫何朝韻。半年前被一個偽裝成上進有為青年的男人騙了感情——其實那個男人剛被一個六十歲的富婆棄養,正在找新的包養人,沒料到釣到我這條大魚,以為可以騙婚成功,但被我家人查到他所有的底細,是一個非常爛的男人。總之,我為他大病了一場,現在還在治療中。不過,我會好的,一定會。你們的名字可以告訴我嗎?」目光定在最好說話的章令敏身上。

  「我叫章令敏,他叫林森。」章令敏溫柔地說著。

  江明紹撇撇嘴,別開臉。他還想趕快把人送回家,好去給醫生上藥呢!他的臉痛死了!

  周又鈴將眼淚一抹,很跩地轉身離開,丟下話道:

  「下次遇見你再讓你知道我的名字吧!如果你還活著的話。現在我懶得理會一個才剛自殺未遂的蠢貨。」

  走到陽台大門邊,周又鈴站定了下,回頭看著林森,輕道:

  「林森,我很喜歡你,真的。」

  林森只是看著她,沒有說話。

  微笑,揮手。「學校見。」

  當所有人都離開陽台,江明紹也順利將何朝韻完好地送回家之後,章令敏才終於鬆了始終憋在心中的那口氣。

  江明紹的危機,算是解除了吧?

  何家大小姐沒有死在今天,也就沒有三年後江明紹被設計服用了迷幻藥與某幾位千金小姐迷迷糊糊發生關係,製造出性愛派對的淫亂景象被偷拍下來,後來還被登在不入流的八卦雜誌上,轟動了全社會的事件!這事件,鏡頭裡的所有人徹底身敗名裂,江家遭受各家族無情打壓,而江明紹則被上流社會徹底驅離,沒有千金小姐敢跟他往來,連一般身家清白的女孩也見到他就躲得老遠,他的一生,宣告完蛋。

  沒有人知道背後主導這一切的人是誰,但所有的蛛絲馬跡顯示了絕對跟何家脫離不了關係。

  起因正是這出自何家千金為江明紹跳樓而亡。

  所以,江明紹的劫數,躲過了吧?

  當然,章令敏不敢現在就放下心,她還要盯著他三年,直到確定性愛派對事件沒有發生,才能安心。

  「你會覺得我今天的行為很奇怪嗎?」

  兩人牽著手走在回她家的路上,在松完一口氣之後,才想到必須給林森一個交代。她今天的表現……太未卜先知了,林森一定會覺得很奇怪吧?

  「是很奇怪。」林森點頭,但沒有多問。

  「你想知道為什麼嗎?」

  「不一定非知道不可,如果你覺得難以啟齒的話。」他低笑。

  「我不知道該怎麼說,不過,我會告訴你的,總有一天。」

  「沒關係,我們有一輩子,不急。」

  她抬頭看他,正好迎上他含著笑意的眼,點頭,再點頭,對的,他們這次將有一輩子。身子忍不住往他懷中偎去,輕道:

  「這輩子,沒有錯過你,真好。」

  他停下步子,轉身摟住她,下巴輕輕揉著她的頭頂,很溫柔地揉著。

  「我一直在這裡,只要你願意,我們就不會錯過。」

  原本打算用一下午的時間練習莫扎特二十一號鋼琴協奏曲,但卻發現自己帶錯了曲譜,竟然帶了一本平常在家裡練習用的本子。有些歎氣地隨意翻著曲譜,頁面停在綠袖子的曲子上,想到了林森的雙簧管,想到了這一世,她看過他彈吉他、聽過他的雙簧管,卻還沒聽過他彈鋼琴呢。

  為什麼上輩子她只看過他彈鋼琴而不知道他其實更加的多才多藝呢?有機會一定要問問他。

  雙手輕輕放在琴鍵上,忍不住彈起了綠袖子,閉上眼,想著他。

  當曲子即將彈完時,她發現身邊坐了一個人,那熟悉的氣息讓她無須睜眼就知道會是誰,已經習慣了依靠,所以很自然地側偎了過去,自有他挺拔的肩膀承接著她。

  彈完了最後一個樂音,他在她耳邊問:

  「想睡了?」

  搖頭。

  「那為什麼不睜開眼?」

  「每次醒來,我總怕睜開眼發現一切都只是個夢……」愈幸福愈恐懼,曾經以為自己不管遭遇什麼,都能隨遇而安,原來,所謂的隨遇而安,不過是沒有足夠令她在乎的事物而已。

  「沒關係,只要不是惡夢就好了。」

  「你總是無所畏懼是吧?」

  「我努力,我爭取,我得到或得不到。畏懼於事無補。」

  他總是如此務實。她微笑,在眼睛微張時,便被他溫柔地吻得又閉上  。

  「你準備休息多久再回實驗室?」猜都不必猜,他必定是在實驗空檔溜過來看她一下的。

  「不太久,約莫一首曲子的時間。」他笑。

  「你要彈給我聽嗎?」她張大的杏眼完整地表達出期待。

  「不,我們一起彈。四手聯彈。」他隨手翻著曲譜,然後視線定在一個曲子上。

  「我沒帶四手聯彈的曲譜!會彈壞的——」她的目光跟著看過去,竟一時啞口了。這曲子……竟是這曲子……

  「我從來不彈太甜的曲子,但這一首,我第一次聽時,就覺得,如果我有了喜歡的女子,一定要對她彈奏這一首;如果她也會鋼琴,那我們就一起彈它。」

  夢中的婚禮

  章令敏身子微抖,不敢說話,怕說了會流出淚來。

  上輩子,在他前去劍橋留學時,最後一次來到西樂社,那時他不知道社團裡還有人,他只是來取走他的一些曲譜。但那時她在,她正在彈鋼琴,彈著蕭邦的離別曲,滿心苦澀地默默為他送行。他的意外出現,嚇得她琴聲大亂,整個人跳了起來,完全地不知所措。

  他在門邊看著她許久,不算明亮的空間,距離也隔得太遠,讓她看不清他眼中帶著什麼情緒。突然,他走過來,抓來一本琴譜,攤開給她看,問:

  「會彈這首嗎?」

  夢中的婚禮……「會。」

  「一起吧。」他坐在鋼琴椅上,留了一半空位給她。

  「啊?一起?這是四手聯彈,我沒沒沒練習過!」看清了曲譜後,她結結巴巴,羞愧萬狀。

  「別擔心,我配合你,我也跟得上你。」他語氣溫和,卻有著不容拒絕的力量。

  於是,那個黃昏,他們在西樂社昏暗的教室裡,一起彈奏著那首甜蜜的曲子,正如他所言,不管她的節奏快慢,甚至因為太緊張而錯落了音鍵,都會被他巧妙地掩飾補足。難以相信他們這是第一次合奏,也是此生唯一的一次合奏。

  彈完後,她久久無法回神,呆成了一根遲鈍的木頭。

  「再見。」他起身,深深看了她一眼,在轉身離去時,說了再見。

  而她仍兀自呆傻,竟然沒有回應,連再見也沒有說,那一生,便永遠訣別。

  ……

  當夢中的婚禮樂音再次在兩人合作下悠揚響起,她恍然度過了一個輪迴,上輩子,這輩子,一樣的林森,一樣的曲子,一樣的情意……

  原來,如此……

  所有失落的,都拾起了;曾經模糊的,都清晰了。

  重生一次,是的,是的,正是為了他而來。

  我愛你,林森。就算睜眼之後發現是個夢,或者是另一個輪迴,我會真實地找到你,然後,繼續愛你。

  曲子不知道何時彈完,兩人的唇也不知何時糾纏在一起,她只能緊緊抱著他,渴求著他的懷抱,他的親密。讓兩輩子的空虛,在每一次依偎裡填充進足夠的愛,當她的心滿滿的、脹脹的,覺得整個人快飄起來之後,她想,那就叫圓滿了吧?

  心,飄了起來;而她的雙足終於踏實。在他的愛裡,她找到了歸宿。

番外——寂寞在唱歇  

  章令敏死了,就這樣悄無聲息地死掉了,死在她自己的生前告別式。

  真是了不起啊,把生前告別式變成真正的告別式,這算不算是神准的預言了自己的死期呢?

  周又鈴恍恍惚惚地離開了那處因為告別式的主角亡逝而場面大亂的地方。

  「哈羅,親愛的,你去哪?車在這兒呢!」一個開著拉風跑車的外國熟男,朝周又鈴帥氣地揮手,引來路邊無數男男女女欣羨的目光。

  周又鈴沒有理會他,愈過他,拍開他抓上來的手,仍然往前走,不管那男人怎麼呼喚她,都無所感應。她一直在走直線,將腳下的人行道給走到盡頭後,就是大馬路了,要不是正好一輛計程車開過來,有人下車,讓她順手就著打開的車門坐進去,她大概就投入擁擠的車陣中,就算被撞飛也回不了神。

  「小姐,去哪?」運將問著。

  「往前開。」氣若游絲的飄蔥聲音。

  運將疑惑地從後照鏡裡打量這個美麗迷人、看不出年齡的熟女,見她神魂不屬,有些擔心她的精神狀況……

  「呃,小姐,總該有個地方吧?」

  「那就T大吧。」不耐煩地朝後照鏡裡偷窺的那雙眼瞪去,那凌厲的目光嚇了運將一跳,確定此女就算不是經神病患,也絕對不是好惹角色,連忙專心駕駛,乖乖往客人指定的地方開去。

  周又鈴覺得非常難受,她想尖叫,又想痛號,她更想毀滅手邊所能毀滅的一切!

  章令敏死了,就這麼死了,她才四十八歲,怎麼就死了?

  一輩子養尊處優的人,又是活在醫療科技發達的年代,區區一個癌症,居然就把她給終結了?這也太可笑了吧!

  是她自己不想活了吧?是吧?是這樣吧?

  二十五歲以前,身為章家的乖乖女,一心為父母兄弟姐妹操心煩惱,總企圖以奉獻自己的方式,來為家人做任何事。周又鈴從來沒見過那麼聖母屬性的女人!對家人溫柔體貼得太過了,過得令周又鈴覺得虛偽,心中冷笑地想,她這樣的聖母狀,難不成真能維持一輩子?一輩子毫無節制地犧牲奉獻下去?

  如果她真做到了,她就佩服她!

  周又鈴曾經在心中惡狠狠地這樣發誓,並且認定章令敏絕對做不到,必然有聖母面具徹底崩潰的那一天!可惜她看不到了,因為林森,她決定放棄章令敏這個朋友。是啊,為了林森。

  曾經……周又鈴是很喜歡章令敏這個朋友的,從高一同班開始,她第一眼就喜歡上了渾身充滿大家閨秀氣質、看來乖巧溫順的章令敏。她身上有自己絕對不會具備的、也學不來的特質。雖然周又鈴很自豪於自己的性情,但如果一個人能在動如脫兔的同時,還能靜若處子,那不是更理想嗎?

  周又鈴是霸道自我的,所以她不可能再與其他霸道自我屬性的人當朋友,因為那肯定會引發世界大戰。於是她在高中交的第一個朋友就是乖乖牌的章令敏,除了欣賞她的氣質,還想知道高中這三年,有沒有辦法成功帶「壞」她。

  事實證明,她沒有辦法打破章令敏的聖母表象,無法讓她呈現出自我的真性情。周又鈴覺得很遺憾,也覺得無聊了,趁著考上南部的三專,就想著放棄這段友情,畢竟道不同不相為謀,而且章令敏的聖母面具掛得太牢,她久攻不下,讓她挫敗得緊,覺得章令敏也沒怎麼把她當知心好友,就意興闌珊了起來。

  要不是在T大的迎新舞會上,意外對林森一見癡狂,她與章令敏,應該是好聚好散的,就算不再聯絡了,彼此心中也不會有任何怨恨,只有淡淡的懷念吧。

  但,林森啊,若是沒有遇上他,她這一生,將會很遺憾吧?

  她第一眼就愛上了林森,那種像被雷劈到的感覺,她這一生只經歷過這麼一次。她是真的很愛很愛他,愛到死纏爛打,毫無尊嚴,甚至覺得如果她沒有得到林森的話,一定會死,一定會!因為他就是她生命存在的意義!

  章令敏對林森很有好感,總是不由自主地在沒人發現時,悄悄將目光定在林森身上,卻總是不敢上前,默默地收縮自己的存在感。若是林森的眼光無意識看過來,她一定在第一個時間內閃躲避開。她已經暗戀上林森了,自己卻不知道。周又鈴卻是非常敏銳地發現了。

  「令敏,你跟林森是什麼關係?」

  「普通的學長學妹關係,而且還是不同系的。」

  「沒有更進一步的關係嗎?」

  「怎麼可能?雖然見過幾次面,不過我想他是不會記得我的。」低頭微笑,故作不在意地說著。

  但周又鈴可以察覺到她說這話時,眼中閃過的失落。

  「你不是也加入西樂社了嗎?他是社長,一定會記住你的,對吧?」

  「會嗎?他記住我做什麼?」

  不以為然。

  周又鈴看了她一會,突然強勢宣告道:

  「令敏,我要追他!你是我的好朋友,一定要幫幫我!」

  她看到章令敏臉色變得蒼白卻不自知,勾出的微笑危顫顫地有些抖,也不自知。聲音虛弱無力地——

  「你說,要追他?可是……可是你在南部啊……」

  「我會馬上休學,回北部上補習班,明年一定考上T大!在那之前,你幫我盯著林森,隨時跟我說他身邊有什麼女人跟他走得比較近!還有,你們有公開的社團活動時,跟我說,我蹺課也會過來!」

  然後,一切就在她的強勢下定調了——林森是周又鈴愛慕的人,章令敏是幫好友周又鈴追求林森的學妹!而林森與章令敏兩人之間,沒有任何直接交集的可能性!

  章令敏的道德標準不會容許她自己去覬覦好友心儀的男人,不管自己對那個男人有沒有難以言說的好感!當周又鈴說出對林森的喜歡之後,便斷了章令敏說出喜歡的機會。

  如果她也喜歡林森,就只能一輩子深埋在心底,成為不能說的秘密。

  ……

  周又鈴一直得意於自己的先下手為強。

  隨著她正式成為T大的學生,有時間成日滿校園地追逐著林森的腳步,也更近的觀察了章令敏,終於確定了這個好友果然心底愛慕著林森!曾經只是隱隱的預感,如今證實了是真的!

  這令她吁了一口氣。如果章令敏早她一步發現了對林森的情感,也先說出口了,那麼,一定會很糟,很糟很糟……這是周又鈴野獸般的預感。

  追求林森的女人太多了,不過周又鈴從來不認為那些女人會是她的對手,可是,如果那些女人裡還包括著章令敏的話,那麼……變數就大了。

  周又鈴看不出林森對章令敏有特別對待的時候。他們難得有交集,除了與一群人在學生會開會,再不就是一群人聚在西樂社練習,他們再無別的見面機會,更別說單獨相處了,根本不可能。

  曾徑,周又鈴以為林森不會喜歡上學校的任何女人——即使是令周又鈴感到危險的章令敏,也不可能進得了他的心。但她錯了。

  在他即將大學畢業、前往英國劍橋讀研究所那年,周又鈴敏銳地感覺到林森似乎有些焦慮,常常看書看到一半,莫名地發呆起來。原本以為是出自於即將離鄉背井的不安定感,後來在西樂社看到了那一幕,才震驚地發現了真相!

  林森……竟然與章令敏坐在一起彈鋼琴!

  林森,居然會跟女同學單獨相處!

  林森,怎麼可以……跟章令敏坐在一起,還……彈著那樣的一首曲子!。

  兩人彈得如此契合,像是練過了無數遍!他們什麼時候在一起練琴的?為什麼她一點也不知道?她的「好朋友」為什麼要背著她這麼做?

  被背叛的怒火在胸臆裡狂燃,這一刻,周又鈴痛恨起章令敏,覺得這個虛偽的女人如此的面目可憎!

  於是,當她毅然休學,追著林森跑去英國時,也單方面對章令敏斷交!這樣陰險虛偽的朋友,她不要!連說聲再見也不屑,更不想聽到她的任何解釋!

  然後,周又鈴痛快地將章令敏這個女人遺忘,更努力忘掉那一天的黃昏,在西樂社看到的場景,全心全意地滿世界追著林森跑!

  她不會再見到章令敏,也不會讓林森見到!

  只要徹底將章令敏趕出他們的世界,那麼,她就能得到林森,她深信!

  後來,她才明白,那時認定為被欺騙的憤怒,其實是發狂的嫉妒。

  ……

  你到底想怎樣?」

  「我要你娶我!

  在三十歲生日那天,她在劍橋市的某間小酒吧裡喝得酩酊大醉,又哭又鬧,酒保只好把林森找來處理她這個女酒鬼。

  林森將她送回租來的公寓,想走,卻被她死命抱住糾纏不放!

  「娶了你又如何?」仍是那麼冷淡的聲音。「我不愛你。」

  「已經十二年了!我難道還會在乎你愛不愛我嗎?我只要你娶我!用娶我來證明我的青春沒有虛度、我的追求終於有了結果!」

  「一張寫有你我名字的結婚證書並不能證明什麼。我不愛你,甚至連時間都無法給你,如果我娶了你,你依然得一個人過日子。」

  林森總是忙的,從學生變成助理教授,當了助理教授之後,又成為繼愛因斯坦之後,全球最偉大的物理大師欽點的研究助理之一。這兩年還不時在歐洲幾所大學講學,他租來的住處,一年有十個月以上空置著……

  然而,即使空置著,他也不接受她搬過去當他的室友的請求,不管她為此做了多少死纏爛打的事。就像他的心,寧願一生空蕩蕩在那兒,也不會打開一個縫隙讓她進去……

  周又鈴覺得她的心終於被傷透了。

  「林森,我是跟在你身邊最久的人,雖然你不愛我,但無法否認我是最瞭解你的人。你的心是鐵做的,不想愛上什麼人的話,就不會愛上,我知道得太清楚了。但如果沒有得到你的心,至少要得到你的人,要是,連你的人也無法得到,那麼,我就非要一個名分不可了!不然,我無法對我自己交代……我會一直在你身邊耗著,直到爛成一堆枯骨……」

  「又鈴……」

  「放過我吧!林森,你放過我……」她崩潰痛哭,覺得自己不僅心碎了,更痛的是,連等同於性命的尊嚴與驕傲也碎成灰屑了……

  那是她對林森最後一次的死纏爛打。對他發過無數次瘋,流過無數眼淚,在最後一次,奏效了。

  不是因為她的愛、她的痛苦或她的淚,而是給她十二年的情意,一個結清似的安慰獎,他說,這是他僅能給的。

  所以他們去登記結婚。正式成為夫妻的那天下午,他就搭地鐵到倫敦上課去了。他給了她公寓的鑰匙,與他的存摺,卻沒給她他上了鎖的臥室的鑰匙。

  然後,那半年,他一直在倫敦,就算回來劍橋,也是待在學校的實驗室裡,連家門都沒踏進一步。她若是想找他,只能打電話,而他每次只能給她五分鐘。

  在一個又爛醉如泥的晚上,周又鈴跟一個愛慕她許久的香港留學生上床了。那個可愛的男生第二天醒來就捧著一束花向她求婚,說會一輩子愛著她;而她只是點了根菸,赤裸地坐在床上抽著,以著還不算清醒的腦袋迷迷糊糊地想著,原來,也不是非林森不可……原來,這世界上,除了一個永遠不會愛上她的林森之外,其他都是很輕易就會愛上她的男人。

  那是最後一次的試探,她打電話找到林森,對他說:

  「我出牆了,跟別的男人上床了。」

  「……然後呢?」林森總是言簡意賅。他不在乎她做了什麼,只想知道她找他做什麼。

  「那個男人小我七歲,但他說要娶我,已經送了我一顆三克拉的鑽戒、一輛小跑車,這兩天說要買間房子給我。」

  林森在電話那頭靜待。

  周又鈴唇邊勾起冷笑,笑著自己的癡心妄想。許久的靜默之後,她深吸了口氣,說道:

  「我可以跟你離婚,但是,林森,我要聽你一句真話。」

  「離不離婚,在於你的方便。不能用來跟我談條件。」

  「你……不想回答,是因為知道我會問什麼,對吧?」

  「抱歉,我得去開會了——」

  「你知道!你知道我要問的是章令敏,所以你不想回答,對吧?」她大叫。

  他沒回答,只淡淡說了再見,就掛掉了。

  是啊,他怎麼會回答?不管他愛不愛章令敏,對他來說,都不關她的事,所以他一個字也不會跟她說。她怎麼又犯傻了?以為是林森的妻子、是章令敏曾經的好友,就有資格質問那段從來沒機會把暗戀發展為明戀的愛情?

  人活到了三十歲,蹉跎了大好青春,卻沒有變得聰明,真是活得太失敗了!

  然後,她決定離開英國,找了林森離婚,其實只是為了好好看他。她不知道日後她會飄落在世界的何方,但可以肯定的是,此生再也不容易見到他了。

  三十歲以後,她把日子過得很精采!

  她交過的男朋友有歐洲小國皇室的王子、南美洲的叢林探險家、埃及的考古學家、美國的知名電影製片、巴西的足球明星,以及更多記不住名字長相的富家公子或知名學者……但她並不快樂。

  一天比一天更不快樂。在她四十五歲時,就覺得世間的一切刺激都乏味極了,所以跑到日本,找了個安靜的地方,每天就做兩件事:泡溫泉與發呆,決定餘生就這樣爛掉算了。

  不過就算乖乖找了個地方爛著,還是控制不了桃花滿天飛,追求她的男人總會蹦出那麼一兩個。

  也好,打發時間尚可。

  然後,她就接到了來自於章家的——章令敏生前告別式邀請!

  這是個愚人節的惡作劇吧?章令敏怎麼可能快死了?

  她跳起來,決定回台揭發這個惡劣的騙局!

  ……

  她周又鈴還活著,章令敏怎麼可以死掉?

  可是,她死了。真的死了。掛著完美的聖母面具,直到呼出生命最後一口氣,也沒有拿下。

  章令敏,你果然是個狠角色!我敗給你了!

  年輕時,她冷笑地認定章令敏總有面具掛不住,露出猙獰真面目的一天;年輕時,她自負地認定她會愛林森一輩子,就算他不愛她,她也要追隨他到死亡那一刻!

  章令敏成功了;周又鈴失敗了。

  人生沒有如果!就算她周又鈴最後放棄了林森,也不會願意見到林森與章令敏有情人終成眷屬。她會發狂的。

  好啦,現在一切一了百了,章令敏與林森,這一輩子是徹徹底底的不可能了。一個死了,一個在天涯飄泊著。

  那她,在冷笑完後,又該怎麼辦呢?她還活著,自己一個的活著,怎麼辦呢?

  這時,收音機裡突然播放著一首滄桑的歌,由一道沙啞女音唱著——

  天  黑了  孤獨又  慢慢割著
  有  人的心又開始疼了
  愛  很遠了  很久  沒再見了
  就  這樣竟然也能活著

  你聽寂寞在唱歌  輕輕的  狠狠的
  歌聲是這麼殘忍  讓人忍不住淚流成河

  誰  說的  人非要  快樂不可
  好像快樂  由得人選擇
  找不到的  那個人  來不來呢?
  我  會是誰的誰是我的?

  你聽寂寞在唱歌  輕輕的  狠狠的
  歌聲是這麼殘忍  讓人忍不住淚流成河
  你聽寂寞在唱歌  溫柔的  瘋狂的
  悲傷癒來愈深刻  怎樣才能夠讓它停呢?

  天  黑得  像不會  再天亮了
  明  不明天  也無所謂了
  就靜靜的  看青春  難依難捨
  淚  還是熱的  淚痕冷了

  寂寞在唱歌/詞:施人誠

  艱難鎖在眼眶裡的淚,終於流了下來,卻不知道是在為誰而流……淚,滑入口中,苦苦的,澀澀的……寂寞的歌,還在如泣如訴地唱著……她的人生,也依舊得繼續走下去……很辛苦,很失敗,很孤單,不過,都無所謂了……


【全書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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