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m5607 發表於 2013-8-1 22:50
法官須依法審判~憲法第80條明文
但是記得法律不是用來以暴制暴~更不是用來殺人~
台灣法律,老實說, 只要你有權力 有金錢 有影響力,你就算公然殺人,你絕對沒事~
而且,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等價交換而已,你酒駕撞死人,我覺得直接償命比較快,而且,還比較不會有更多的人,
敢犯這個罪,你想想好了, 我要酒駕撞死人只要賠錢了事,那不是說,我只要有錢賠,我想撞死幾個就幾個~
台灣法律早就腐爛不堪了,你路上隨便拉一個路人甲,你問她法律能信嗎,他一定跟你呵呵,笑而不語,大家心
知肚明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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