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其幾個月這段時間,本人對於公司薪資方面有問題想尋求解決或疑惑. 首先 1.我們公司並沒有提供薪資單(薪資明細),都是要我們要求才可能會給,以致於同仁們包括我有時候薪資方面很混亂,有時候覺得好像亂扣薪一樣,因為有時候我們需要加班,那常常變得各說各話,資方說有給加班費,但我們勞方並不覺得有給,而且因為沒有明細,也造成我們對於自己核對薪資時有時感到困擾.
2.我本身是月薪制,但因9月請了事假11天,但當我領薪資的時候卻連一半的薪資都不到,甚至連1/3都沒有,於是要求明細但到現今仍未提供給我,7月也曾經發生過一樣的事情,而當時公司算法卻是變成以日薪計算(這次也是),變成一個月中,我上班天數乘上日薪,而且還是扣掉了例假日,也扣了勞健保等等的,想請問,月薪制但到了發薪時變日薪算法,這樣算法合理嗎?而且就算用日薪好了 還需要再扣抵勞健保嗎?我是覺得根本一點都不合理,是要逼著大家有事也不敢請不能請嗎?如此薪資方面壓榨職員太惡劣.
3.我們公司當時曾公告通知說因為是小公司,無法跟大公司或公家機關相比,所以年假特休天數一律維持7天,沒有年資多少九天年假的問題,這樣合理嗎?誇張至極
4.敝公司為隔週休制度,但當理應是給隔週休勞工福利的節日,公司又沒當一回事,比如像行憲紀念日(12/25)或國父誕辰紀念日(11/12),根據勞基法第37條(明訂於同法施行細節第23條)的規定,是否提供隔週休勞工休假?!可公司照樣上班,沒有週休,休假日又比別人少,一點都不合理
個人是覺得超誇張的 所幸現在已經脫離苦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