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7 00:27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

台北監獄鄭姓管理員以每包香菸一萬元代價替他夾帶入獄,被依貪汙罪起訴。 記者曾健祐/攝影
鄭姓男子到台北監獄擔任約僱管理員一個多月,就答應鍾姓受刑人,以每包香菸一萬元代價替他夾帶入獄,鍾拿到菸還嫌香菸品牌不佳遭檢舉,鄭坦言獨自北上工作壓力大才作案,也不清楚涉及重罪,檢方依貪汙罪起訴鄭、鍾,考量鄭自首、自白,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檢方查出,鄭男(廿六歲)前年一月二日到台北監獄擔任約僱管理員,負責受刑人戒護及接見、發送書信和送入物品,二月五日鄭巡邏時,鍾姓受刑人遞了張紙條給他要求幫夾帶香菸,鄭則回傳紙條稱「快過年了,要點菸錢」,後來雙方約好鄭夾帶一包香菸,鍾就付他一萬元酬勞。
鄭陸續於二月七、八、九日巡邏舍房時,陸續交付鍾香菸十數支、一包,兩包,幾天後監所就接獲檢舉,果真在鍾個人物品查獲香菸,且並非監所合作社內販賣的品牌,顯然是從外部夾帶;據了解,鍾拿到香菸後,向獄友嫌棄稱「這什麼爛菸」,太過張揚才遭人檢舉。鄭在監所內部調查時主動自首
檢方偵訊時,鄭全部坦承,表示獨自從南部北上工作,經濟壓力大才一時失慮,鍾也說和鄭約好一包香菸一萬元,之後聯繫家屬付錢,同房獄友證稱,鍾曾自述香菸是鄭交付的,監視器也拍下鄭多次站在舍房前和鍾交談,但鄭還沒拿到錢就東窗事發。
檢方依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對公務員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等起訴鄭、鍾,考量鄭犯後自首、偵查中自白,所圖得財物價值在五萬元以下等,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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