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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親王 | 2011-9-11 07:32:47


藝人裴琳昨天酒後開車肇事,被警方移送板橋地檢署,檢方訊後命三萬元交保。

曾因毒品案鬧上社會版面的女藝人裴琳(本名蔡裴琳),昨天涉嫌酒後無照駕車,疑似恍神追撞前方公車,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她酒測值一點一六毫克,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命裴琳以三萬元交保;裴琳在等候友人協助辦理交保手續時,在板檢始終閉目養神,等兩名女友人趕到幫她辦好交保手續後,以外套遮臉「快閃」離開。裴琳向警方供稱,前晚在台北市東區一家Pub與朋友喝酒後,想將車開回桃園還給友人,又擔心酒駕容易出事,所以先到新莊區找朋友,陪她一起開車到桃園,途中不慎追撞公車。

這起車禍發生在昨天上午九時許,大有巴士吳姓司機在新莊中正路等綠燈亮起,正加速準備往前開,就感覺左後方遭後方車輛追撞,下車查看發現肇事的深灰色汽車引擎蓋整個撞凹,所幸公車上十名乘客無人受傷。

警方據報到場,發現肇事駕駛為廿七歲藝人裴琳,當時她身上有濃濃的酒味,酒測數值高達一點一六毫克,而且是無照駕駛。

現場目擊民眾說,戴著黑色大墨鏡的裴琳在警方到場後,一度像發酒瘋般大聲爭吵,還將手中礦泉水瓶砸到地上,最後被警方扣上手銬帶回派出所;因她還有醉意,警方等候一個多小時才開始製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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