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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11-10-19 20:57:57

藝人利菁因不滿星座專家對記者爆料,直指她只要看到女藝人穿低胸裝上節目,就不讓對方發言,導致媒體以「利菁愛封殺、群星抵制」為題報導,利菁怒告薇薇安妨害名譽,向她求償2百萬元,且須公開登報道歉。

判決書指出,利菁控告薇薇安在民國98年3月19日,向媒體表示「已被利菁節目邀約3次堅持不上」、「上通告的女藝人只要穿低胸,利菁就不讓對方發言」,薇薇安爆料,利菁習慣介入節目前製作業,且連續封殺某些藝人,以致媒體隔日以「愛封殺」、「抵制」等題報導。

利菁怒告薇薇安涉嫌誹謗,薇薇安則反駁,她並非主動邀約記者,只因利菁節目惹爭議,記者向她求證時曾討論類似的話題,且記者事後還有向他人求證,她無惡意誹謗之意。

台北地院認為,薇薇安僅接受記者求證新聞,非具誹謗意圖,給予不起訴處分;利菁再提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新台幣2百萬元並登報道歉。法官認定,薇薇安僅陳述上節目感受,且主持風格是可受公評之事,並無侵害名譽,判決利菁敗訴,全案可上訴。

原文網址: 被爆愛封殺藝人! 利菁怒告薇薇安誹謗敗訴 | 娛樂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10/19/340-2750551.htm#ixzz1bERvj2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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