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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na
威爾斯親王 | 2011-12-5 06:40:12

很多汽車駕駛人在投保汽車險時,往往只注意到車體險,卻忽略車禍若不小心撞傷人,醫藥費加上和解金額,也是一筆大支出。以目前重大車禍事件第三人體傷判決金額來說,約要450萬元。

產險業者建議,若光靠汽車強制險最高賠償180萬元,恐怕不夠,加保足額第三人責任險,保額每人至少300萬元,以補足保障缺口。

近年來民眾法制觀念及求償意識提高,連帶導致和解金額大幅提高,國泰產險車險部經理孫騰敏表示,目前重大車禍案件,第三人體傷的判決金額約在450萬元,而強制險最高僅賠償至180萬元,如果只投保強制險恐怕難以支應。

不僅如此,駕車發生車禍,對於肇事者而言,複雜又冗長的和解過程往往影響日常生活,而協調破局或是談判不成傷者逕自提起訴訟的狀況亦時有所聞。

因此,孫騰敏建議,加保足額的第三人責任險,一般建議投保每人至少300萬元以上,保費約2,000元,以支應強制險不足的部分。

國泰產險強調,透過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將事故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除了可儘速使受害人得到基本補償外,更可由保險公司協助當事人處理車禍後續事宜,對於複雜的和解過程,由保險公司提供專業的協助,讓保戶保得安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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