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與婆交往3年結婚10年,我當調解人幫他門搭橋,提出離婚要求的是女方,
與女方閒聊離婚原因是我朋友工作不穩定,曾外遇還找到家裡來,好色,很懶買東西不比價。
朋友則說被婆K過很多次有幾次較嚴重,與同事有曖昧關係,曾到同事家逗留6小時,下班常常晚回家曾經整晚不回家幾次。
由於非朋友提出離婚要求所以朋友說的我當八卦聽。
至於女方說的大部分我都認同,甚至對朋友很不諒解,不過老是說我朋友好色(佔離婚原因很大)我很有意見,
女方解釋是說不願行房會吵到她整晚睡不著,隔天沒法工作。
我朋友好色不是現在才好色,從他們交往我朋友就這樣了,而且還定期行房蠻密集的,離婚前也有行房,
那女方這樣說不就表示女方也好色?不然能一起生活13年,每天面對面生活13年所有習慣了若指掌,
女方要是不願行房有很多種方式拒絕,隨便舉2例 1.伏地挺身100下 2.每個月薪資4萬 等等,隨便找個困難度高點的任務,
要求他去做,等做完換下一個任務,若是硬上就弄到雞犬不寧家喻戶曉,這樣下來沒一個男人敢硬上,除非離婚,
現在他門已進入司法程序,而我也不想管了,隨他們搞吧,高興就好。
個人看法:他們結婚我覺得是一個笑話,初認識女方感覺很單純,男方沒經濟基礎喜歡畫大餅講些空話,
也不去執行,我看就是懶男方這一生(剪角阿)沒救了,2人婚後一個愛玩另一個沒經濟能力很多部份靠女方支撐,
這樣的情況趁早離婚咖好。
題外話:女生老說男生好色,那當男生不行的時候為什麼女生要抱怨,常聽人說女人30如狼40如虎,男生也從沒說女生好色,
是否可以請女生30歲後男生漸漸不行時不抱怨呢,不然請別老說男生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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