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昨天在FACEBOOK到向她告白,我在國二時就喜歡她了,到了現在國三我忍不住向她告白,當我拿出勇氣在夜晚向她留言.
在晚上我還記晚上做了一個怪夢是她開了我手提電腦,但我手提電腦不知為何有那些黃色遊戲,結果就GG了.
當我醒來的時候我馬上上FACEBOOK看,果然,她說已有了男朋友已經3年了,她說我和她之間還可以是朋友,當時我心情不知怎好,好底落朋友叫我出去做報告我也差不多和他吵架!
其實我以前都有暗戀一個女孩,不到平個月才知她有男朋友,不想做第三者才發棄她,現在又再次上映.我真的不可以再戀愛了嗎?我真的不想這樣傷害自己和另一半.
有女朋友就算了吧
不然就當當朋友等待一個機會
但是才國3 我覺得還太早
上高中再說吧 比較多選擇
國中 高中 大學 社會 職場 會有許許多多的人出現在你身邊
既然所愛已有知己 建議你!!充實自己準備好條件!!最終贏家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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