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 其實有點像離職一樣, 可以走得漂亮, 亦有機會變得醜陋。
有些公司, 工作了一段日子, 發現老闆同事都不錯。上班也學習到東西,
也交了一些朋友, 也帶來某程度的滿足感。可是, 後來發現這工作的性質
已經慢慢不適合自己了。可能是教育程度, 可能是上班時間, 也可能是
自己對將來的期望, 在這工作上已經看到盡頭了。
這時候, 你會帶著冷靜, 平和的心情, 跟身邊的人在下班後HAPPY HOUR
時聊說, 「我要轉工作了, 因為慢慢覺得不適合」, 不帶一點憤怒及激動。
然後遞信, 跟老闆聊幾句, 大家和平結束關係。搞不好, 將來還會跟同事
或老闆出來聊聊天, 辦點聚會, 雖然一般這東西慢慢就會消失了。可是,
這就是某些人分手的過程: 簡單, 平和, 再見亦是 (可能是或短暫的) 朋友。
當然, 這是最理想的, 可是大家想想, 這種辭工的情況, 是不太常出現的。
相反地, 很多人在職後, 慢慢地不斷的感到委屈, 覺得公司對自己不好。
老闆都是賤人, 自己能力根本就是止於此。留在這裡, 簡直就是慢性的
自殺。當初這份工答應自己的升職加薪以及無限樂觀的前途, 根本就是
大騙局。於是, 愈做愈沒心情, 不起勁, 怨氣每天的堆積。下班後HAPPY
HOUR都是說老闆公司甚至某些同事的壞話。
然後, 就開始有去意。開始跟家人朋友投訴工作上的種種鬱結, 他們也
都會勸你離開, 長痛不如短痛, 你一定可以遇到更好的! 然後某一天,
你突然因為某些事, 一個導火線, 一切都爆發出來了! 你辭職去。
然後你會跟老闆翻臉, 討厭舊公司的一切。就算從前老闆對你多好,
工作給予你任何經驗, 金錢, 見識等, 你都忘記得一乾二淨。心裡只有
「為何我會浪費時間在這公司及這些人身上」這疑問。從前每天報到
的地方, 對你來說已經是乏善可陳, 討厭至極。
分手, 有些例子是前者, 跟舊情人畢竟相愛過, 關心過。就算萬般不是,
就算有私心, 有錯失, 可是舊事不用再提。再見不必一定是朋友, 卻又
不會成為仇人。因為, 多多少少, 在這段時間裡, 得到的一定不可能是零。
可惜, 分手最多的例子是後者。煙花爆開了, 幾秒鐘就煙消雲散。萬般
美麗盡忘一刻。從前情人買/做個小禮物給自己, 給自己蓋個被子, 幫你
煮個泡麵, 在人多的地方抱著你, 病了的時間擔心自己, 在吵架時先放下
身價去哄你等等, 這些全部都是「無用, 他/她太差勁了, 所以...」, 所以,
就把這些事情變成零。舊愛, 永遠都是遺憾, 永遠都是乏善可陳。
分手, 如果可以放開一點, 想想自己在關係中得到的一切, 就算分手不是
朋友, 自己也可以開懷一點, 人生也會光明一點。
分手不一定要做朋友, 卻不需要變成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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