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最後由 terrybear6268 於 2020-4-24 08:15 編輯
高雄氣爆案發生時的凱旋路現場,民眾在被炸毀的路面旁觀看。(資料照)
2020-04-24 06:56:49〔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首次上稿 04-23 23:28
更新時間 04-24 06:56
震驚全國的高雄氣爆案,造成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前市府秘書長趙建喬、榮化董事長李謀偉等12人,均被高雄地院依公共危險等罪判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將在今(24)日上午宣判,判決結果備受矚目。
2014年7月31日晚上11點59分,高雄市三多、二聖、凱旋等路段,因「華運」輸送予榮化大社廠的丙烯大量外洩,引發大爆炸,導致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創下高雄歷來最慘重的公安意外,榮化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謀偉、前市府秘書長趙建喬等12人,被依公共危險等罪起訴。
2018年5月間,高雄地院審結宣判,前高巿府祕書長趙建喬(當年負責氣爆箱涵驗收)、已退休驗收員楊宗仁、監工邱炳文等3人,各處徒刑4年10月﹔榮化董事長李謀偉、大社廠廠長王溪州、值班組長蔡永堅、工程師沈銘修、操作領班李瑞麟、控制室操作員黃進銘等6人,各處徒刑4年﹔華運工程師陳佳亨、領班黃建發、控制室現場操作員洪光林等3人,各處徒刑4年6月。
高雄高分院經過一年多的審理,訂於今天(24)日上午10點30分宣判。
高雄氣爆重大傷亡案,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記者鮑建信攝)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43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