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yuan1438
王室 | 2020-5-16 04:32:57

2020-05-16 00:51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新竹地檢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一名患思覺失調症的女子入住台大醫院竹東分院治療,她因情色幻想和陳姓中年病友多次在病房廁所發生性關係,女子母親有回接聽女兒電話,陳問「我們有關係,妳忘記了嗎?」事件才曝光。女子由母親輔助,對陳和院方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判陳和台大竹東分院應賠償女子四十萬元確定。

受害女子從高中二年級起就出現幻聽、妄想、失眠、在外遊蕩等症狀,二○一一年八月起,陸續在北市聯醫松德院區等醫院治療,皆被診斷為思覺失調症。因聽幻覺與情色妄想明顯,也缺乏病識感,容易出現性衝動。

二○一六年三月間,女子因思覺失調症發作住進竹東分院。女子母親表示,陳多次違反女兒意願而強制性交,侵害女兒身體、健康和貞操權,讓為人母者心痛不已,請求陳男、竹東分院應賠償女兒和她各四十萬元精神慰撫金。

陳則說,每次都是女方同意才發生性關係,且新竹檢方調查時,竹東分院就曾函覆,女子在性交時仍保有足夠的自主判斷能力。

台大竹東分院主張和病患間無契約關係存在,且醫護人員發現女子和異性病友互動增加時,主治醫師就囑咐應持續監看她不妥當的行為,密切監護她的性衝動。當女子違反規定與男病友間有肢體接觸時,醫護人員也依規定把她隔離、約束四肢,已盡防範監督和照顧義務。

高院審理發現,醫院曾記下女子說「陳有問我要不要做愛,我就說好…」,可認二○一六年三月廿至廿九日間兩人發生三次性行為。女子也曾向院方說「很喜歡陳、想和他結婚」,「一直想做愛」。

高院認為,女子因長期受病症影響,認知功能沒康復,陳男卻趁此不法侵害女方的身體和貞操;陳雖辯稱自己是中度精神病患,但未被法官採信。

合議庭認為,醫護人員沒有提醒陳要與女子保持適當互動距離,發現兩人有親密接觸後也沒約束陳,認定醫院未盡保護責任。高院判陳男和竹東分院應賠女子四十萬元。

女子母親求償部分,因已逾二年時效,且醫院與受害者母親無醫療契約,均判免賠。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terrybear6268 + 6 感謝大大分享

總評分: 金幣 + 6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感謝您寶貴的愛心每一顆我都很感激
回覆 使用道具
JFKSUKS
子爵 | 2020-5-16 09:10:46

所以.....思覺失調的人 可以殺人但是不允許啪啪啪????

台灣法官要再專業化~尤其對於精神病的發病狀態要有更深刻的醫學認知
不是偷懶的看看報告然後就選幾句自己想看的角度就判決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