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最後由 墮落的狼爪 於 2021-8-28 08:45 編輯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職場中的討好我20幾歲的時候任職於一間公司,我所屬的部門看重團隊績效。一開始,我每天下班前都會完成待辦事項,清空收件匣中的未讀信件,安排好隔天的優先事務,擬定能為公司創造更高價值的提議,這讓我充滿成就感。我一絲不苟、有條不紊,樂於自願執行團隊會議中提出的行動方案,直到某一天,我發現只有我這麼積極。 這間公司有一種能者多勞的詭異情況,如果你擅於完成份內工作,就必須替別人分擔他們的工作。因此我不再試圖討好其他人,不再主動提供意見,而是模仿團隊中抵抗型討好者的消極行為,分配工作時保持沈默,甚至直接翹掉會議。沒有人自願時,終究會有人「被自願」接下工作。我迴避無窮無盡工作的詭計多端,我擅於甩開額外職責,這種能力為我贏得「不沾鍋特雷爾」的稱號。 一開始我過於積極,後來我又毫不在意,我似乎難以拿捏兩者之間的平衡。後來我決定離開那種失調的工作環境,尋找更有成就感的志業,而這就是心理治療。 職場不是學校學習討好自己的關鍵是成長與自我約束,同時付出適當程度的關心。當你更新規則,允許自己做小時候不被允許的事時,你會發現做自己、討好自己是成人合情合理的行為。長大成人後,我們不須再倚賴外在的家長,我們在自己心中建立與時俱進的內在家長角色取而代之,引導我們、要求我們負責,並在艱難的時刻伸出援手。直到我們開始工作。 傳統的職場文化容易使員工退化成兒童。我聽過一些討好者把職場描述成學校的樣子,在體制的專橫文化、古板服儀規定與固定工時之下,成年員工的行為模式突然退化成幼兒一般。急於討好的員工只能服從上司,為了毫無道理的原因「把外套穿上」。 我的意思並不是員工不應遵守職場規定。職場必須設有專業的執業規定與標準,保護員工工作的權利且不受歧視與騷擾,但不是為了規定而規定,也不是用以樹立壓迫他人的權力,更不該營造出類似親子之間的權威關係。許多公司的作法越來越進步,他們瞭解彈性的工作環境不是良好行為的獎勵,而是培養互重與合作的要素;這些公司也深知,故意加班與績效不能畫上等號,全勤也不代表超人般的耐力,與貢獻也沒有正相關。 然而,較不開明的雇主用來監督員工、確保服從的規定,可能會摧毀士氣、降低工作效率。嚴格的權威角色只會在職場中培養出調皮搗蛋的小孩或老師的應聲蟲。沒有邏輯為依據的期望可能製造職場中權力不平衡的關係,不適用於成人的工作環境,只會引發員工的不安及恐懼。在這種幼稚、充滿打或逃氛圍的環境中,我們無法展現理性、擅於解決問題與合作的一面,效率也必然低落。 當個職場的成年人除了成年人以外,其他角色都不適合出現於職場中。事實上,如果你一心追求成功,成功機率反而會降低。因為如果為了獲得老闆的賞識而不敢發表主見、事事討好,這些行為反而有損競爭力、削減威信;為了避免批評與報復,你不願偏離常態,不跳出框架思考。 另一方面,願意直言不諱、堅持己見反而可以提升價值,使你獲得尊重。直言不諱是真誠的一種表現,有利於建立有效率的職場關係,甚至是必要條件。這能讓你發揮影響力,贏得應得的讚賞。漠不關心或自在接受自己的與眾不同,兩者之間有重大的區別,有能力為自己的信念挺身而出是獲得工作成就感的關鍵。 和之前談論過的其他關係一樣,我們也不應害怕撕裂職場關係。當然,在職場上有現實考量,我們需要工作,而惡性的關係破裂會帶來實際的後果,影響層面超過終結友誼或與伴侶分手。不過有時候,極力避免關係破裂正是危害職業生涯的根本原因。 在職場中過度服從可能會對其他關係造成負面影響,例如因此不用心經營家庭關係,把私人關係視為理所當然,你可能給自己這樣的藉口:「我總需要可以放鬆的空間吧,我無法隨時隨地全力以赴。」這種區分家庭與職場的方式把家人的付出打了折扣,最終他們可能厭倦為我們收拾殘局,或是再也不忍受不了我們每天下班後都累到不想說話的樣子。 我不是要你更加把勁在家也賣力討好,而是應該緩和一整天各個場合中的討好行為。在生活各個領域中更一致地積極投入,但不必追求十全十美,你會感覺更加放鬆,在私人與專業上也更能高效運作。 如果要在職場上討好自己,「只展現最好、浮誇炫技(幼稚)的一面」並不是好方法,你應該根據自己成熟的道德羅盤,展現真誠而自律的狀態。如要討好自己,你必須明瞭自己的動機,據此採取合適的行動,不過度服從也不為反抗而反抗。討好者的出發點經常有偏差,也因此招致負面結果。
剛進公司的時候也是人家說做什麼就做什麼
也不會頂嘴說不做最多也只是私底下幹譙
做久了之後變成老鳥
有時候遇到不合理的事
也會據以力爭
大不了被資遣那又怎樣
兩者的心態已經有極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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