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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 | 2021-9-12 08: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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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山雨欲來,《性別工作平等法》首先引爆工商團體的憂慮。朝野立委紛紛加碼提出增加產假、產檢假、育嬰假延長等修法方向,因事涉全體產業雇主的負擔,以工總為首的產業界發聲反對並建議政府,因此新增的成本,應另籌預算支應。

對於產業界的憂慮,勞動部承諾,將以「不會增加雇主負擔」的方向與立法院進行溝通。

為解決日益嚴重的少子化問題,政府起心動念,打算修《性平法》放寬產假、產檢假、育嬰假的規定,達到「催生」目的,並列為新會期的優先法案,朝野立委打蛇隨棍上,紛紛加碼新增、延長多項優惠待遇,產業界警覺到「企業負擔不起」並表達憂慮,集體向工總反映,要求協助解決。

對少子化的議題,工總同意這是國安問題,必須多關心,但將《性平法》變項成為《催生法》,工總認為事涉全體產業雇主的負擔,為免負擔不起誤了修法的美意,特別彙整產業界的疑慮,並主動提出修正建議。首先是8周產假增加至10或14周。工總依醫學文獻指出,婦女產後身體所需修復期間,以產後4至8周內為關鍵時刻,現行8周產假,足以讓受僱者產後恢復身體健康。

工總進一步指出,目前國際勞工組織185個會員國中,有107個是通過國家社會保障制度提供現金津貼,台灣則是產假薪資由雇主負擔,因此,如果要將產假增加至10周,工總建議新增兩周工資,且應由政府另籌預算支應。

二是,5日產檢假增為8或10日。工總也依世界衛生組織2016年發布的「產前照護建議—正向懷孕經驗」指南,婦女在懷孕期間與醫療保健提供者的接觸或檢查次數至少8次,以降低嬰兒死亡率與改善懷孕婦女的護理照顧。工總指出,現行5日產檢假,若每次產檢以0.5日計,共可產檢10次,應已足夠,不宜再增加。

三是,增陪產假天數、不限配偶申請,以及新增陪產檢假。對此,工總表示,陪產假的立法目的是由配偶申請,如放寬不限於配偶申請,並由孕婦指定陪產者,個別雇主將無法知悉指定對象,且恐有多人申請疑慮。況且,國際間主要國家目前也沒有陪產檢假相關規定,因此建議,陪產假應限由配偶申請及不應增加天數,也不應新增陪產檢假。

四是,2年育嬰留職停薪延長為3年、新增祖父母可申請。工總直言,如果將育嬰留職停薪期限延長為3年,將大幅增加雇主人力調派的困難度,並認為,目前父母可分別申請育嬰假,足以照顧3歲前子女。有關祖父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則建議保留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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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adora99
威爾斯親王 | 2021-9-12 10:45:12

看以前的人是怎麼過來的,現在跟以前的差別又在哪邊?法令也隨著時代變化,創造更優質的生活環境,不過台灣的就業環境好像跟不上這項法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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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皇帝 | 2021-9-12 12:10:39

toradora99 發表於 2021-9-12 10:45
看以前的人是怎麼過來的,現在跟以前的差別又在哪邊?法令也隨著時代變化,創造更優質的生活環境,不過台灣 ...

我看這樣的法律大概只有公家單位可以執行,因為不論是請育嬰假或者是產假都可以找職代,私人公司哪有可能,等於發兩份薪水。

這樣子會造成私人公司不願意聘年輕的女性勞工,反而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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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wang
王室 | 2021-9-12 16:27:47

就像是勞基法

那些知名大廠哪一個按照勞基法

可以舉例給我開一下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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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 | 2021-9-12 16:43:19

idwang 發表於 2021-9-12 16:27
就像是勞基法

那些知名大廠哪一個按照勞基法

的確是沒有按照勞基法,但是至少會付加班費。

育嬰假和產假就不一樣了,雇主要付錢但是事情沒人做,所以才會想要政府出錢。

但是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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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wang
王室 | 2021-9-12 19:04:08

732 發表於 2021-9-12 16:43
的確是沒有按照勞基法,但是至少會付加班費。

育嬰假和產假就不一樣了,雇主要付錢但是事情沒人做,所以 ...

.除了公家或是大型企業才有可能辦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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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 | 2021-9-12 20:11:35

idwang 發表於 2021-9-12 19:04
.除了公家或是大型企業才有可能辦得到

沒錯,一般的中小企業一個蘿蔔一個坑,沒有辦法負擔產假再加上育嬰假。

如果修法真的過了,年輕未婚女性要找中小企業的工作就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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