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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22-8-7 18:56:26



2022/08/07 16:18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一名廚師阿城(化名)網交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高中女阿珮(化名),假意帶她去KTV唱歌,將她戴到汽旅性侵,任憑她喊「不要」仍被阿城性侵得逞,還拿情趣用品跳蛋塞其下體,因父親發現女兒洗澡換下的內褲有血漬,請阿珮導師詢問得知、報警,阿城辯稱男歡女愛,以為「不要」是阿珮口頭禪,認為對方合意性交,最後和解願賠50萬元,高雄地院審結仍判阿城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未成年就讀高二的阿珮,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被告當廚師的阿城,2020年6月間,阿城以去KTV唱歌邀約阿珮見面,開車搭載她卻直奔三民區某汽車旅館,不顧女方拒絕,被控強拉被害人進房間,強行褪去阿珮的衣物,撫摸她的胸部、下體,再性侵得逞。

被告性侵完後,竟還用情趣用品跳蛋塞被害人下體,阿珮曾一度哭說要回家,但阿城不理會持續施暴,被害人喊「不要、不要」,被告卻一直徒手壓著阿珮,令她不要動,雖然沒有很大聲,但口氣很嚴厲,她哭著說想要回家,被告得逞後,讓阿珮返家,父親發現她換下的內褲有血漬,心生疑慮,便請女兒的導師詢問。

阿珮回到學校告訴同學,自己跟男友去汽車旅館性愛,同學偷向導師爆料,導師詢問她,阿珮表示男友開車載她去享溫馨唱歌,卻把個案載去汽車旅館,強迫發生關係,事後男網友有帶個案去吃飯跟送麥克風。

她指控阿城性侵時,她曾經拒絕,下車時一度想走出去求救,但被他拉住手,強拉入房間後就強迫她脫衣服,脫掉後便摸她胸部、下體,令她與他發生性關係。

法官不採信被告辯詞,認定阿城涉嫌對未成年少女強制交罪成立,法官考量被告已與被害人調解成立,願賠償阿珮30萬元、阿珮父20萬元,阿珮父具狀請求法院從輕量刑,高雄地院判決阿城3萬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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