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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爵 | 2010-9-1 20:23:17

20100901 18:08:45      

(中央社記者蔡欣樺台北1日電)藝人賈靜雯與前夫孫志浩爭女官司,台北地方法院昨裁定共同監護,並由父親任主要監護人。男方律師透露,梧桐妹曾向法官表示比較喜歡美國,賈靜雯在微博上直指,女兒被洗腦1年。

賈靜雯與孫志浩的爭女官司一路從美國打回台灣,男方律師張迺良公開表示,台北地院之所以裁定由父親擔任主要監護人,是因為孫志浩提出赴美就學的完整計畫,梧桐妹 (賈靜雯女兒)也向法官表示,她比較喜歡美國。

官司落幕後,賈靜雯也在第一時間強烈聲明將提抗告。她今天在微博上發文,「我只想問問法官大人,為什麼只聽到天使 (賈靜雯女兒)喜歡美國,而忘記那天您來家裡,天使追著您跑到大門口說,『我要跟媽媽住!我要跟媽媽住! 』難道您都沒聽見嗎?」

賈靜雯還直指,「如果一個不到5歲的孩子,被剝奪母愛、被藏匿1年、被洗腦說『你媽媽只愛工作,不要你』、『你媽媽是騙子,你媽媽賺錢都沒給爸爸,也沒照顧你』,試問法官大人您覺得孩子沒受傷嗎?」

由媽媽一手扶養長大的藝人大S與小S,也立即在微博上聲援賈靜雯。大S說,「如果我們當時不是跟梅(媽媽)在一起,還能有今天嗎?」小S也提出疑問,「沒有媽媽的環境,是好的環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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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爵 | 2010-9-1 20:24:18

賈靜雯爭女 法院裁定共同監護

2010/8/31 下午 12:03:00

藝人賈靜雯(如圖)與孫志浩爭女官司,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今天裁定,將梧桐妹監護權由雙方共同監護。(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1日電)藝人賈靜雯與孫志浩7月簽字離婚後,雙方為女兒「梧桐妹」監護權對簿公堂。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今天裁定,將梧桐妹監護權由雙方共同監護。

賈靜雯與孫志浩日前分別向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提出離婚及女兒監護權的訴訟,並於7月間簽字離婚。賈靜雯同意放棄上海房產1/2的產權,孫志浩也放棄對賈靜雯財產的請求權,但雙方均不放棄對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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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爵 | 2010-9-1 20:25:27

共同監護但1年僅67天 賈靜雯爭女輸要抗告
2010-09-01 王己由、林淑娟/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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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8/31開始投票)
 賈靜雯與前夫孫志浩離婚後,最關心女兒孫翎茜(梧桐妹)監護權歸屬,台北地院家事法庭8月31日作成兩人共同監護,但梧桐妹日常生活起居由孫擔任主要照顧者;賈則在暑假時可接女同住,1年僅分得約67天。梧桐妹16歲後可決定跟誰。孫透過律師張迺良表示滿意,賈則難過錯愕得無法接受,將依法再提抗告。

 雙數年暑假 可接女回台

 法官裁定共同擁有梧桐妹監護權,孫志浩攜女赴美念書後,每逢中華民國開國雙數年暑假,賈靜雯可接回女兒同住,奇數年暑假,賈只能赴美探視同住。裁定等於宣告賈靜雯爭取失利,如同王靜瑩與前夫陳威陶爭取兒子小蝦米監護權官司「翻版」,也是兩人共同監護,陳威陶是主要照顧者。

 比支持系統 孫家贏主因

 據悉,孫志浩成為主要照顧者,是法官參考社工調查,又親自訪視兩家後,認為孫背後家人「支持系統」,對小孩成長較有利,也有較高的生活照顧資源,比較符合梧桐妹的最佳利益。

 孫的律師張迺良分析,孫贏在可讓梧桐妹赴美接受最好最貴的教育,且爺爺奶奶都身體健康很有愛心,賈的友人氣憤說,梧桐妹現已在台北最好的雙語幼稚園念書,難道美國的月亮比較圓?強調孫爸孫媽身體健康,對曾罹癌現已復元的賈媽有失厚道。

 張迺良說,孫贏的原因,是孫家提供完整的就學計畫,可以讓梧桐妹念最好的幼稚園、小學、中學及大學,「在美國念私立學校非常貴,孫家有此能力負擔!」且孫家是虔誠基督徒,梧桐妹可學習如何當淑女。法官到孫家訪談時,曾問梧桐妹喜歡美國還是台灣,她說美國,因她在美有很多好朋友,但在賈家時避答此問題。

 賈的律師黃珊珊說,當初美國法院認定小孩是由賈靜雯為主要照顧者,孫志浩是不法帶小孩到美國隱匿,甚至直接以「擄人勒贖」字眼形容,將孫在美國的訴訟請求駁回,回台賈將孫志浩不適任監護的證據提出,無法理解法院對這麼多卷證資料視若無睹的理由何在。

 黃珊珊駁斥 考量不周全

 黃珊珊說,如果法官考量兩人經濟條件及教育計畫,孫自己都說過存款只有10萬美金,賈的個人資產比他還要多,也提出完整教育計畫,她相信台灣的基礎教育比美國更好;歐美先進國家研究,共同監護會對子女身心發展造成不利影響,此裁定顯示沒有顧及到子女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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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爵 | 2010-9-1 20:26:28

孫志浩為女兒主要照顧者 賈靜雯將抗告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0.09.01 10:15 am

藝人賈靜雯和孫志浩的爭女監護權官司,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昨天裁定,兩人共同擁有女兒的監護權,但孫志浩是主要的照顧者,可以帶女兒梧桐妹回美國生活受教育,但從民國100年開始,偶數年的暑假,孫志浩必須帶女兒回台給賈靜雯照顧,而奇數年的暑假,賈靜雯須去美國照顧女兒。

這場跨越台美的監護權之爭,雖然法院裁定雙方都有監護權,但從實際判決內容看來,孫志浩可以說是實質的贏家,但法官要求孫志浩,要真實誠摯的遵守裁定,讓賈靜雯在暑假期間順利照顧女兒;賈靜雯方面,不滿裁定,已決定提出抗告。

孫志浩律師張迺良說,「孫志浩很滿意、也很感謝法院的裁定,他尊重賈靜雯作母親的權利,在美國的家早已空出一個房間,等賈靜雯來照顧女兒,除了暑假,平常賈靜雯也可以來照顧女兒,一切好商量,孫志浩絕不會違背法院裁定」。

法院指出,社工人員和法官都曾親自訪視梧桐妹,而5歲的梧桐妹已了解爸媽的婚姻糾紛,隱藏對家庭結構變動的感受,不願在爸爸或媽媽的面前表達與另一方的相處狀況,迴避問題,讓人無法判斷梧桐妹的真正意願。

法院認為,賈靜雯和孫志浩從各個條件看來都很適任作為監護人,因此裁定雙方共同監護;但參考國外對於監護權的「最大接觸原則」立法例,父母離婚後應使子女與父母有相等的經常接觸交往機會,而每一個離婚的父或母都能提供子女成長發展不同的觀點;但賈住台灣,孫住美國,為讓梧桐妹多點時間和父母接觸,才設計出暑假讓賈在美國或台灣照顧女兒。

法官罕見在裁定說明,期盼賈靜雯和孫志浩化解對立,「務必」要顧慮到女兒內心因父母離異而產生的忠誠衝突,不要讓女兒在父母中選擇,讓女兒淪為犧牲者。

【2010/09/0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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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爵 | 2010-9-1 20:27:14

梧桐妹 賈靜雯.孫志浩同監護民視 (2010-09-01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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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浩與賈靜雯的監護權官司,台北家事法庭裁定,由父母共同監護梧桐妹,不過孫志浩是主要監護人,可以把梧桐妹帶回美國就學,賈靜雯只能在寒暑假跟女兒相處,對於裁定結果,賈靜雯非常不滿,表示一定會提抗告。為了爭取梧桐妹的監護權,孫志浩和賈靜雯的官司從美國打到台灣,現在台北家事法庭做出判決,父母雙方兩人共同監護,但孫志浩為主要監護人,也就是女兒由父親帶回美國就學,不過母親賈靜雯依舊可行使親權,賈靜雯雖然也有監護權,不過一整年也只有寒暑假才能見到梧桐妹,換句話說孫志浩還是贏家,而且關鍵就是孫家比賈靜雯更有錢。

面對法院裁定,賈靜雯發出聲明稿,抨擊法官判台美兩地共同監護,就是沒顧及子女最佳利益,梧桐妹在台灣出生,是因為被孫志浩刻意不法帶往美國隱匿,才會與美國有連結關係,但法院裁定讓梧桐妹到美國就學,豈非變相鼓勵大家,偷偷把小孩帶走先搶先贏。賈靜雯對裁定無法接受,一定會提抗告,為了女兒會勇往直前,謝謝大家關心。這場監護權官司,看來還沒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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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爵 | 2010-9-1 20:28:31

賈靜雯爭女官司續:不滿1年僅有60天伴女欲抗告2010年09月01日 14:13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9月1日電 據台灣TVBS報道,賈靜雯爭奪女兒監護權的官司,昨日法院判決,梧桐妹由賈靜雯、孫志浩共同監護,不過由爸爸孫志浩當主要監護人,可以帶梧桐妹到美國唸書,賈靜雯在雙數年的暑假,才可以赴美陪伴女兒生活。今日有媒體替賈靜雯掐指一算,她一年也只有60幾天可以享天倫之樂。消息一齣,賈靜雯的親友們激烈反彈,乾爹吳敦痛批這根本是一個離譜的判決,弟弟衛斯理也在博客上開炮,痛批法官考慮的標準就是錢,很離譜。

  賈靜雯的乾爹吳敦表示:“我們自己的法官竟然認定美國的教育是比較完整的,還有什麼前途?法官做了一個很奇怪的判決。”

  不只吳敦火氣很大,賈靜雯的弟弟衛斯理也在博客上重炮抨擊,說這根本是用錢來衡量小朋友的資源,而且在美國唸書才是好事,那為何當初美國會把小孩判給英文都不懂幾句的賈靜雯?火力十足。

  親友團大反擊,賈靜雯也透過書面聲明,表達一定會抗告到底,爭女官司延長賽,恐怕雙方又得勞心傷財。




  (責任編輯: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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