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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13-6-22 18:32:07

中華職棒19日在常務理事會通過「旅外傑出球員」返台新條款,未來郭泓志若要回中職打球,確定「專案處理」,球團可自由競爭,不必透過選秀。

中職原規定,旅外球員返台必須參加選秀會,選到的球團有3個月議約權。若談不攏,該球員就得等1年,再透過選秀制度加盟新東家。

中職聯盟會長黃鎮台表示,新條款上路後,會刺激像郭泓志這種等級的「大咖」回國效力,球團自由競爭,也會把中職的餅做大。

郭泓志目前是否要加入中職,還是未知數,但中職常務理事會已決議,未來「旅外傑出球員」都可以透過專案處理。至於如何定義「旅外傑出球員」,必須由會長提案,經過全體常務理事三分之二(含)以上通過。

聯盟目前有5名常務理事,通過提案必須要有4人支持,黃鎮台說,「審核非常嚴格。」他也表示:「希望藉由新條款刺激球團經營態度,原規定對旅外球員來說,等於是關門。」

這項條款即日起實施,提案沒有時間限制,球團若有口袋名單,可隨時向聯盟建議,由會長提出。

此外,經由專案爭取到「大咖」加盟的球團,必須履行「補償措施」,例如放棄該年度選秀指名權數次。

不過,補償措施為何,還是必須經由常務理事會討論,加上半數常務理事通過,才能施行,沒有固定方案。

黃鎮台說,5月底曾與郭泓志的經紀人張嘉元談過,當時張嘉元表示,若中職可讓「小小郭」不透過選秀加盟,自由選隊,會增加他返台打球的意願。

黃鎮台也強調,並非為了郭泓志才修改條款,「而是郭泓志讓聯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才因此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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