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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ook1
威爾斯親王 | 2015-5-24 02:38:31

何謂法律?何謂道德?
答:法律以狹義來說是指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佈之法律,有四種即:法.律.條例.通則。廣義的法律則是指一切用來規範人類行為事物的規定
舉凡習慣.法理.判例.....皆為廣義之法律。法律也是社會道德的最低標準。
例:小明在路上搶一個行人的錢包,而且時間是在白天人潮多的街道上,這是違反法律規範的,有可能構成搶奪罪。
道德是是非善惡、好壞與否,以及價值觀,每一個人的道德標準都不太一樣,對任何的人、事、物,都有不同看法,而且有些人的道德標準很高,有的人的道德標準很低,有的人的道德標準是一般的。
例:假如你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明知道某個女生是你的女朋友,但是他還是故意要跟你去搶她,而且經過一翻的爭奪後,你的女朋友變了心,喜歡上你的好朋友,試問你作何感想,有些人覺得這沒什麼,男女感情之間有時候是很難說的,說不定你的女朋友選擇你的好朋友也是很好的,但是,有些人會覺得你的好朋友實在是太狠心了,明明知道那是你的女朋友,還要故意去搶他,也可以說是橫刀奪愛,真的是太過份了,而且他還是你的好朋友,更是令人覺得他實在是太過份了,請問假如你是當事者,你會如何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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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ook1
威爾斯親王 | 2015-5-24 03:18:57

王義雄 發表於 2015-5-24 03:18
知道對方有男女朋友,就不應該去破壞,不管是有多愛對方

更何況還是自己的好朋友的男朋友女朋友

可悲的是現今的事情還真的是不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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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ya
王子 | 2015-5-24 07:13:40

你的重點是想問什麼?是在講法律責任還是問說男女感情問題?
這兩者跟法律都沒關連吧!?

請記住一個原則,男和女都是一個"個體",個體意思是說任何人都有自我的思想和選擇權,
你可能沒搞清楚,搶不搶不是你說了算,是彼此的選擇,
你有權追求,對方也有權利拒絕,
在物種的競爭中原本就是很殘酷的現實,更何況是男女感情,
橫刀奪愛本來就是競爭中的一環了,你夠自信的話,她也傾向於你的話,
憑什麼別人奪的走,絕對是你有輸於人的地方,

更何況男未婚女未嫁,女生為什麼不能有自己的選擇權!?
別老是怪人家奪愛,變心,更不要處處以"我"為出發點,
站在他人的立場去想,人都有選擇更好的對象的權利,
沒必要在你這一棵樹上吊死,
也沒必要佔著茅坑不拉屎,放手,對彼此都更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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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Cupid
威爾斯親王 | 2015-5-24 08:09:57

本帖最後由 JimmyCupid 於 2015-5-24 15:25 編輯

   4 樓是個老仙角   聽他的話就對了  


   男未婚   女未嫁    都有選擇自己幸福的權利


   女友 選擇了你的好朋友    也許是~~~~~~~~~~



   你不夠



   你不夠



   你不夠浪漫




   恭喜你 :




    因為~~~~~~~~~~~~




    如果他們結了婚      也許有一天




    撇開道德   只談機率




    你很可能送一頂綠帽    給你的 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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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陵
威爾斯親王 | 2015-5-24 11:07:21


.一個是外在的約束..一個是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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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Cupid + 5 連體嬰 不知從那兒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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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
王子 | 2015-5-24 11:20:35

還沒結婚大家都有選擇權~~~~
只是女友搶過來了~~~~
朋友可能就當不成了~~~~
或是演變成傷害事件~~~~
如果想要~~~
請做好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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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Cupid + 5 放開了 三者都沒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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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霧山
區版主 | 2015-5-24 14:37:43

我是不會讓這種事情發展下去的,

因為當我發覺女生對我用情不專,

我會即時放手去另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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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Cupid + 5 跑最快的 沒事上身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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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ook1
威爾斯親王 | 2015-5-24 21:31:48

JimmyCupid 發表於 2015-5-24 08:09
4 樓是個老仙角   聽他的話就對了  

我只是單單純純想說法律與道德的區別  舉個例子  沒有別的意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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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ook1
威爾斯親王 | 2015-5-24 21:33:35

金子陵 發表於 2015-5-24 11:07
.一個是外在的約束..一個是內在...

小金  回答的正是敝人想要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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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ook1
威爾斯親王 | 2015-5-24 21:34:12

大霧山 發表於 2015-5-24 14:37
我是不會讓這種事情發展下去的,

因為當我發覺女生對我用情不專,

這就是大家都有選擇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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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ook1
威爾斯親王 | 2015-5-24 21:35:29

earst 發表於 2015-5-24 11:20
還沒結婚大家都有選擇權~~~~
只是女友搶過來了~~~~
朋友可能就當不成了~~~~

單單純純只是要講述法律與道德的區別  沒有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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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陵
威爾斯親王 | 2015-5-24 21:40:16

michaellook1 發表於 2015-5-24 21:33
小金  回答的正是敝人想要講的

其實都差不多..會遵守的還是會遵守..會犯罪還是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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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霧山
區版主 | 2015-5-24 21:42:43

michaellook1 發表於 2015-5-24 21:34
這就是大家都有選擇權嗎?

應該是吧,

不過有些人好勝心太強,

偏偏喜歡和人你爭我奪,

還好這個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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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ook1
威爾斯親王 | 2015-5-24 21:53:15

大霧山 發表於 2015-5-24 21:42
應該是吧,

不過有些人好勝心太強,

還是大霧山您意有所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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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霧山
區版主 | 2015-5-24 22:03:20

michaellook1 發表於 2015-5-24 21:53
還是大霧山您意有所指呢?

舊夢∼∼不需記∼∼

亦∼∼不必∼再題起∼∼∼

好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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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ook1
威爾斯親王 | 2015-5-24 22:05:55

大霧山 發表於 2015-5-24 22:03
舊夢∼∼不需記∼∼

亦∼∼不必∼再題起∼∼∼

速速速   就不必再提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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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ya
王子 | 2015-5-24 23:01:25

其實我也沒別的意思,不是針對開版大大,
而是覺得現在的男女真的對處理感情的事情和方式,真的很爛,
自我的情緒控管更爛,動不動愛不到就去傷害對方,
近年來的新聞,這種感情悲劇不斷的上演,
我是真的搞不懂,到底是那裡出了問題,要是追求不成就得殺對方的話,
那我從17歲到現在那得殺多少人啊!?

感情不就是你情我願,誰都想追求更好的選擇這有錯嗎?
你看動物界雄性在求偶,求不成,你有看到牠去咬死對方嗎?
還不是這池釣不到,換別池,
動物都這樣了,我們比牠們還不如,
人家就是不愛你不喜歡你,你能如何!?拿命去賭嗎?
那是蠢蛋的行為,下一個會更好,追不到,掰掰!有空再連絡,就這麼簡單而已,
幹嘛在那尋死覓活的,哭天搶地的,提起精神再換下一個,
最好的報復就是找到一個更好的更愛你的,
過的比他好,很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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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ook1
威爾斯親王 | 2015-5-24 23:05:33

johnnyya 發表於 2015-5-24 23:01
其實我也沒別的意思,不是針對開版大大,
而是覺得現在的男女真的對處理感情的事情和方式,真的很爛,
自我的 ...

大大說的真的是很對  只是有的時候愛情使人盲目  有的人沒有辦法自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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