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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MAN
男爵 | 2017-5-3 17:21:38

         最近看新聞,很多關於絕對路權的報導,不外乎行人違規,導致事故而喪命,不然就是機車闖紅燈,被小客車撞死,結果無肇責的司機要罰錢還有前科.....中國的傳統是死者為大,但是因為我自己有一個表弟N年前也是這樣,撞到從安全島突然跳出來的女孩子,完全沒有機會讓他反應,直接撞上去,女孩子當場往生。後來對方家屬要求800萬(最後談判到450萬),而且說不賠我們就看著辦,死者爸爸是做工程的,認識很多“朋友”,不賠就會常常有人來關心。當時表弟還在服兵役,擔心軍法還有家人安全問題,也就和解了。

我們很遺憾失去一條生命,但是表弟也是用大半輩子揹負這個債務。沒有人願意遇到,但是總是覺得不公平!絕對路權到底是怎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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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kou
王室 | 2017-5-3 17:27:09

這方面真的是牽扯到台灣是屬於情理法,所以先看情再看法,儘管就事論事,你沒錯
但是因為人情這方面,所以往往就會有些讓人無奈的判決

最近那個女生開車出來,阿伯衝出來撞到她,往生的那件事情,女生是沒肇事責任
但是因為法官同情死者家屬,竟然就起訴她了,結果也判賠上百萬以上,這真的很無奈

所以希望大家不管開車還是騎車,真的還是要注意安全,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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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th_323
公爵 | 2017-5-3 17:54:11

絕對路權是絕對有問題的, 以後缺錢想死就比照辦理給家人一筆安家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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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ston
王子 | 2017-5-3 18:55:39

台灣不算是個 "法治國家" 才會有這樣的情形發生!

任何世界上的 "法治國家" 對於所謂 "絕對路權" 都有相當明確的法律條文及執法標準! 而且不會有 "死者為大" 的迂腐觀念!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不是看誰受的傷害比較大 就責任比較輕!

我們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是歐美地區相當出名的保險公司 每年辦理車禍出險及幫客戶打車禍官司的案件 高達上萬件! 這些案件都有幾個共通點 >> 絕對路權的擁有者 只要是正常狀況下(沒有違規) 絕對是 "無罪" 判定!  例如闖紅燈被別人的車輛撞上 闖紅燈者必須負擔100%的責任! 而不是台灣法官常說的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進而判決撞上闖紅燈者的無辜駕駛人應該負擔30~50%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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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s60000
大公爵 | 2017-5-3 19:20:14

絕對路權是絕對不接受不認同的 !
台灣法律都被一些自以為是的學者 法官毀的差不多了
應該還有更差的才對 ...........
書生誤國阿   !    很多學者好像懂越多 就會越走越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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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利
威爾斯親王 | 2017-5-3 19:20:36

絕對路權是大家都需要遵守的.....版主說的是路權...只是延伸到司法那就是法官心證的問題了...
像最新的一件..沒肇責還要判賠償還要拘役..法官心證[疑似闖黃燈]...重點道路事故鑑定都說沒肇責了...法官還是如此判決..所以司法讓人無法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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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倪巴
伯爵 | 2017-5-3 19:41:53

我比較好奇的是很多這種判例,而我們的立法委員都沒有想要針對這些不合理的法條法律做修正嗎?啊我們是選心酸的哦?還是因為修這種法沒油水可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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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8 + 2 立委怎麼可能會修,那群人可不會做這個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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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b48at
王子 | 2017-5-3 19:45:31

本篇最後由 akb48at 於 2017-5-3 19:48 編輯

還有那個肇事賠償三七分也是很瞎.......賓士違規撞了國產車......賓士要付七成.....國產要付三成.....結果國產賠的錢比賓士賠的還多......

台灣的法律判決....講白了都是法官自由心證.....遇到了只能燒香拜拜祈求不會遇到瞎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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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memaxaa
子爵 | 2017-5-3 20:21:47

           老實說社會已經發展到現在這種規模,人口多又複雜,情大於法已經無法有效管理,
以前農村社會人口少,希望以情來牽動整個社會,互助互讓互相體諒,有一種不成文的規則
默默著運作維持秩序,現在糾紛多,事故多,人也複雜也不單純,難以靠傳統來約束,更何況
如果每件事故每個細節都要以情來講根本無法取締管理,難道闖紅燈 超速 酒駕 執法者還要顧慮
對方身家狀況情理,酌量取締,根本無法管理。

           唯有以法律清楚規定及執行標準來運作,台灣才有可能邁向新的旅程,不然只會沒完沒了,
觸法者更有僥倖之餘,得過且過,在國外,騎車或是開車滑手機就是違法,他才不管你有什麼
理由,因為他知道你是明知故犯,你也不可能找民代什麼的,當然除非有執法過當,你也可以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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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s-1953
公爵 | 2017-5-3 21:18:28

小弟不才 有個疑問想請教大家 如果行人擁有絕對路權 那斑馬線上設行人號誌要做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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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貴貴
大公爵 | 2017-5-3 21:23:38

?   絕對路權  不是用在斑馬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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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j999
Gold | 2017-5-3 21:24:02

總之開車要慢又穩.學學國外.任何路口三十公尺前就停住.不管有無紅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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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6090321048
子爵 | 2017-5-3 22:03:26

最討厭 跟 最無理 的就是絕對路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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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e135
王室 | 2017-5-3 23:59:39

就算是擁有絕對路權,但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判決還是常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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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2062011
威爾斯親王 | 2017-5-4 01:08:25

絕對路權的國家 基本上不會有人從人行道跑出來啊...
很多學校一下課以後 整條馬路都是學生阿... 天橋 斑馬線 反而沒啥人在走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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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love
大公爵 | 2017-5-4 07:55:46

就像2樓說的一樣
台灣的法律是情理法 法在最後 人情優先
所以常常會出現就算是不合法不合理 只要符合人情就沒問題
絕對路權問題 在歐美國家都有很明確的規範
絕對不可能像最近那個 明明開車的駕駛經過警察鑑定無肇事責任
但是法官卻判這個駕駛拘役+罰金 整個就是很瞎
難怪為什麼最近都喊著要司法改革 台灣的法官講難聽專業知識或許有 但是基本邏輯概念連小學生都不如
前陣子還被嘲笑說奶嘴法官 出了校門直接進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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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8715012
侯爵 | 2017-5-4 09:08:25

說來說去不就是法官的素質嗎?明明法律就是紅燈停綠燈行,闖紅燈的自己撞死了還要對方賠錢,這樣的法律叫人們如何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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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焰黑鳳
公爵 | 2017-5-4 10:01:18

小倪巴 發表於 2017-5-3 19:41
我比較好奇的是很多這種判例,而我們的立法委員都沒有想要針對這些不合理的法條法律做修正嗎?啊我們是選心 ...

我是覺得因為跟他們沒有直接關係,如果今天是他們家人發生肯定不是這樣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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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KC58
王室 | 2017-5-4 10:22:48

我不能接受,絕對路權,在馬路上,應該以交通規則為主,誰違規,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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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爾西休斯
大公爵 | 2017-5-4 11:36:03

絕對路權 只有軌道列車才是

國外的法規上也沒有這樣設定絕對路權

就像人行穿越的斑馬線有優先路權 帝王條款

但是也沒有絕對就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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