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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親王 | 2017-11-18 00:02:34


群聯電子(8299)涉隱匿與海外子公司交易,董事長潘健成等人被控成立海外公司虛偽交易作假帳,新竹地檢署8月底偵結,予以潘健成12人緩起訴處分,須支付國庫1億1000萬元,引發爭議,台灣高檢署17日認為潘所涉本刑,並不能緩起訴,以及潘男8人獲不起訴部分,均以偵查不完備為由,發回竹檢續查。

高檢署不支持竹檢見解,認為竹檢將潘健成緩起訴部分,不符現行法律規定,發回竹檢續查,因此竹檢重新偵查本案,起訴潘健成的可能性將大增。

群聯2016年8月因為潘健成持有的連東、華威達及永馳之間的交易未明確揭露,檢調接獲線報之後,大批人馬赴群聯搜索並扣押文件,潘健成等人也遭到檢調帶回偵訊,甚至一度被限制出境。

新竹地檢署1年調查之後,8月31日偵結,對潘健成8人予以不起訴,另對潘健成12人緩起訴處分,命潘健成須支付1.1億給國庫,竹檢的緩起訴處分,因極為罕見,引發法界議論。

竹檢是以證交法中171條第5項偵查中自白可以減刑之規定,將最輕法定本刑3年之罪,自行減至1年半,給予潘緩起訴處分,並依職權將全案送高檢署再議。

高檢署經2個多月的審酌後,認為竹檢緩起訴處分未交代潘健成1億100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的計算基礎,只見循環交易與美化帳面,未論述資金流向,並將本刑3年以上的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等罪減刑為1年6月,不符現行法律規定。

高檢署認為,潘健成等8人不起訴部分,有偵查不完備情事,依法發回竹檢續查。另潘健成12人獲緩起訴處分,其中因潘健成6人因緩起訴處分有疑義,以及偵查不完備理由,一併發回竹檢續查。其餘6人則駁回再議,獲緩起訴確定。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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