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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wu123
王室 | 2018-2-28 08:44:23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 2018/02/27 22:05

北市一名22歲的張姓女子,2年前到醫美診所找一名廖姓女醫師做玻尿酸注射等醫美手術,醫師起先幫張女注射4c.c.的玻尿酸在山根處,但張女不滿意,6天後再上門要求再注射4c.c.,不料注射到一半,張女突然眼睛疼痛,趕緊送醫,結果右眼卻突然失明,她怒告醫師業務過失重傷害罪,但醫審會鑑定認為張女的眼部血管遭玻尿酸壓迫而導致失明,屬於罕見情況,因此台北地檢署以罪嫌不足,今將醫師不起訴。

外型原本頗亮麗的張女出庭時哭成淚人兒,張女指出,2015年9月間,她先是去診所做淨膚雷射,效果頗佳,之後她又去注射玻尿酸在鼻子山根處,希望打造高挺鼻,並在淚溝、雙頰也打玻尿酸,希望能讓臉部豐厚、眼袋平整,但術後她認為鼻子不夠高挺,6天後再度上門注射玻尿酸。

不料第二次注射到一半,張女突然感到眼睛疼痛,她大喊求救,醫師也立即將張女送往鄰近醫院,醫師診斷認為張女眼部血管遭壓迫而失明,因此張女事後右眼無法感光,也就是失明,讓張女痛不欲生。

但醫師供稱,手術前都有告知張女手術風險,且注射玻尿酸時,她也有先「回抽」,確認玻尿酸並無注射到血管,才繼續施打,但不知道為何張女卻突然疼痛而導致失明。

檢方將全案送醫審會鑑定,醫審會認為醫師並無將玻尿酸注射進血管,而是因為玻尿酸注射後壓迫眼部血管,而導致眼部失明,屬於罕見情況,手術中並無違反醫療常規。檢方認為若屬罕見情況,醫師難以完全預防,術中也沒有違反醫療常規,因此依罪嫌不足不起訴醫師。(吳珮如/台北報導)


讀后感: 整容手術的風險也很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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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利
威爾斯親王 | 2018-2-28 12:01:42

真倒黴愛美賠上一隻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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