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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8
王子 | 2019-1-10 11:28:45

本篇最後由 lala8 於 2019-1-10 11:31 編輯



昨晚11點27分,彰化縣發生一死兩命危嚴重車禍,施姓男子駕駛黑色BMW轎車,酒後逆向撞擊白色豐田轎車,白車難以承受巨大撞擊力道,當場彈飛達3米高再撞路邊電桿,白車駕駛徐姓女子與副駕駛座黃男夾困變形車內,徐女當場沒生命跡象,送醫仍回天乏術;黃男出現氣血胸;肇事的BMW施男腦出血,其酒測值為0.97,其中黃男和施男都命危。徐女二女兒痛斥「酒駕太不應該!害死我媽媽!」

撞擊瞬間監視器影片曝光,BMW跨越雙黃線,逆向撞擊迎面而來的白色豐田轎車,白車當場彈起,高達3米,再往路旁電桿猛撞,BMW衝撞時還冒出火花,且根本煞不住,繼續往前衝了5、60公尺。

徐女的二女兒難過說:「酒駕太不應該!害死我媽媽!」並指副駕駛座的黃男是一家超商的店長,昨晚媽媽出門前,說要跟黃男去調貨,家人一直等不到媽媽回家,最後被告知出車禍了。徐女丈夫痛斥:「酒駕真的太過分!」情緒激動,難以接受太太遇車禍死劫。

警方調查,車禍中喪命的徐女(40歲)從越南嫁到台灣20年,警消到場時她困駕駛座,將她救出送醫仍不治。白車副駕駛座乘客黃姓男子(31歲)雖意識清楚,但傷勢不輕,從員基醫院再轉彰基術後,住燒燙傷中心,額頭撕裂傷、雙側肺挫傷且右肺部氣血胸、雙手均骨折。BMW駕駛施姓男子(31歲)有腦出血,住加護病房觀察,左側第9與第10根肋骨斷裂,左手骨折等。黃男和施男都命危。

警方表示,酒駕撞死人的施男子台南市人,出不僅知他來彰化找朋友聚會,因人目前還在加護病房,尚未做筆錄。

車禍第一時間,彰化縣消防局動員4個分隊分隊、6輛消防車和救護車與11人到場搶救,看到白車撞成一團廢鐵,難以辨別出車的形狀,徐女夾困車內已無生命跡象,黃男也困在車內,動用破壞器材將兩人救出送醫。至於肇事BMW轎車在打住後,冒出濃濃白煙,施男則自行逃出車外,倒在草叢,警消擔心火燒車,趕緊救人並佈水線噴水降溫。

徐女與丈夫育有3名女兒,都在唸書。鄰居說,徐女丈夫開設印刷工廠,家中經濟算穩定,但徐女還是努力幫忙家計,平常作家庭代工幫忙抹布工廠車縫抹布,左鄰右舍婚喪喜慶,徐女有時義務幫忙,有時替流水席幫端菜,是一位非常勤勞又任勞任怨的媽媽,是女兒榜樣。(俞泊霖、鄧惠珍/彰化報導)



彰化社頭發生對撞車禍,警消趕到救人,白車撞成廢鐵。翻攝畫面



黑色BMW轎車駕駛涉嫌酒駕,車體也撞毀損。翻攝畫面



白色豐田轎車被撞得面目全非。翻攝畫面



一堆酒駕的自己要去投胎還要拉無辜的用路人下水,酒駕我看乾脆就死刑辣,一堆要自殺的開車四處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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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出沒
王子 | 2019-1-10 21:14:00

關於酒駕肇事的消息,
這類型的新聞報導不曾斷過,
幾乎是每天都發生,
但不修法或正視去重罰,
還是有一堆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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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nages
大公爵 | 2019-1-11 15:20:04

臺灣最該優先修改的不是法律也不是重罰

最該優先修正的就是不要遵守那個狗屁的國際兩公約

一但遵守國際狗屁兩公約

修的法再重罰的金額再多也沒用

臺灣既非聯合國會員也未曾簽署公約報

人家聯合國也都不當你臺灣事一回事

臺灣幹嘛還要笨笨呆呆的去遵守聯合國搞出來的公約

每次要判死刑時都會莫名的遵守國際兩公約

只要有兩公約在就不能判死刑

不然這種酒駕撞死人的理應判處死刑才對

但就是在國際兩公約影響下頂多無期徒刑

然而我們臺灣的無期徒刑是三振原則

頭兩次無期徒刑可假釋出獄第三次才是永久監禁

所以臺灣的法規要能正常化

最優先的就是要解決掉那不成文的國際兩公約

然後才能開始推行修正法律跟罰責

然而臺灣的法規除了國際兩公約外還有個大問題

就是人權問題

像是殺人犯有人權..................囧

因為人權的問題因此可以拒絕酒測

同時也不能判除死刑= ="

然而拒絕酒測頂多罰款也不會留下案底

所以修改順序是

廢除不成文規定的國際兩公約 >> 廢除可拒絕酒測 >> 修改酒駕最高刑責為死刑而不是無期徒刑 >> 修正罰金上限10W ---> 100W

臺灣的立委跟議員不是不修法或正視去重罰

是從頭到尾就搞錯了優先順序&怕罰到自己

認為只要罰的錢多就能遏止酒駕

罰錢才是無效遏止酒駕的方法

這點罰款對有錢人來講不值一提

對沒錢的人來講也不值一提(沒錢就是沒錢你想怎樣就怎樣吧)

偏偏這2類人又是愛酒駕的人

所以臺灣有許多的酒駕犯都是靠錢逃避的或是用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態度在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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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的話

首先廢除國際狗屁兩公約還有殺人犯有人權這種不成文規定

酒駕致死者呢

除了死刑外還有罰款加賠償金

賠償金部分當然是千萬起跳然後同樣的賠償金依照撞的死人數來算

有上班當然就是強制扣薪2/3

沒上班罰款加賠償金當然是拿不動產抵押賠償

若名下沒有不動產沒有土地那就看是否有結婚

有結婚家屬連帶責任最高追朔3等親(母方親屬也算)

若沒結婚當然就是吃自家的當然最高追朔也是3等親

這是賠償部分+罰款部分

酒駕致重傷或癱瘓者

致重傷者罰款加賠償金同致死者

致癱瘓者支付對方食衣住行看護等費用至終身

費用來源同致死者

至於懲罰+刑責

(酒駕致死者)刑責肯定是死刑+撞擊測試用人型擔當

(酒駕致重傷或癱瘓者)刑責肯定是無期徒刑但不適用三振條款(也就是直接就是第2次無期再犯就是永久監禁)

(酒駕致輕傷者)刑責照現行規定除了應有的罰款加賠償外外加鞭刑30下

但這鞭刑是打手

鞭刑方法則是手先泡冰水15分鐘再鞭30下

屁股肉多打了沒用痛過後就會忘記了

(酒駕車損者估價單報價x3倍之賠償)

以上賠償+罰金來源部分同致死者

(酒駕被查獲者)留案底+吊銷行照駕照牌照+車輛當場拖吊並拍賣

當然這條是廢除可以拒絕酒測後才實行

這樣才叫重懲

只罰個10多萬+頂多幾百萬的賠償還有那三振條款的無期徒刑那才不叫重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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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奶淫北京
皇帝 | 2019-1-14 19:27:25

每天都有酒駕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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