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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10-1-23 10:57:48

本文最後由 zerosmall 於 2010-1-23 11:09 編輯

前言:

老爸沒事幹嘛安排什麼「收心操」,
要優秀的他進公司接班,
根本不需要這一道麻煩的手續嘛!
再說,要試驗他的能耐,
也不必扣押他的跑車、他的一切財產,
還把他外放去接管一家瀕臨倒閉的印刷廠,
這地方不只鳥不生蛋,
還連一點可餐的「秀色」都沒有耶--
ㄟ,好在,這印刷廠的前老闆有個漂亮的外甥女,
勉強可以撫慰他寂寞的心靈,
不過,要把她拐到身邊來,
好像除了威脅利誘外,
還得加上他十足的男性魅力……


第一章(1)  

  沿著一條幽靜的綠色大道往前而行,兩旁矗立的老榕樹,根深葉茂,干雲蔽日,僻靜鳥鳴的道路,這會卻被三輛疾駛的跑車接連破壞寂靜之音。

  魚貫穿越「掌風莊園」四個燙金大字的大門,三輛跑車繼續往前疾駛,須臾,刺耳的煞車聲響起,三輛跑車同時停在後院一棟日式檜木魚麟黑瓦房前。

  「忠伯,對表。」第二輛紅色跑車的主人率先跳下車,直奔站在屋前已等候片刻的老管家。

  「二少,准十點。」老管家看著表。

  「哈哈哈,聽到沒有,准十點。」搶先到達老管家身邊的掌上祺,得意地仰天大聲狂笑,旋即指著黑色和藍色跑車的主人。「意思就是你們這兩個慢手慢腳的,趕快去菜園拔草吧!」

  「大少、三少,請。」忠伯不敢破壞老規矩,硬著頭皮恭請兩位尊貴的少爺往後院走。

  老爺是個極重時間觀念的人,昨天他已交代三位少爺今日要准十點回來開會,差一秒都得罰。

  「老爸沒事不去打高爾夫球,幹嗎種菜?害我們每次回來都在拔草。」掌家三少掌上武恨恨地脫下身上的名牌襯衫,交給管家。

  「就當作健身,少囉嗦!」掌家大少掌上觀同樣也脫下襯衫。

  手臂打彎,恭整地將兩位少爺的襯衫擱在其上,管家忠伯請他們入菜園後,返回屋內。

  「老大,我回來了,我是最準時的。」

  屋內,掌上祺站在面向菜園的大窗口前,朝菜園裡一名又黑又壯的中年男子,咧嘴揮手。

  菜園裡的男人沒空理他,忙著指揮兩位尊貴少爺拔草施肥。

  「二少,你的咖啡。」忠伯端來一杯煮好的咖啡。

  「謝了,忠伯。」端著咖啡,掌上祺的目光依舊盯著菜園裡的男人,須臾,輕歎了聲:「欸,真不敢相信,那個又矮又黑又壯的阿伯,竟然是我這個宇宙無敵大帥哥的親生父親。」

  啜了口咖啡,掌上祺忍不住又歎了一聲。

  「最恐怖的,他還是金融界鼎鼎有名的掌風金控當家總裁。」喝著咖啡,一邊看著菜園裡的情景,掌上祺一邊評論著:「怪了,穿起西裝還算人模人樣,一換上白色背心,怎麼看就怎麼像一個很有可能會得神農獎的農夫。」

  回頭看了忠伯一眼。欸,連老管家都比老大稱頭多了!

  「老爺是在鍛煉身體,而且吃自己種的有機菜,不怕有農藥殘留。」忠伯笑道:「很多企業家都特地來向老爺請教,有的還會親自到菜園幫忙種菜。」

  「是哦。」掌上祺一臉不以為然,直覺那些人大概是來巴結奉承的。「對了,我親愛的她什麼時候會回來?」

  「夫人她……沒說。」

  「可憐的老大,還笨笨的在種菜,也不擔心自己美麗的老婆在國外有沒有艷遇,那雙修長的美腿,有沒有亂劈……呃,把想搭訕的人劈成萬段。」

  想起自己還有個美麗的模特兒媽媽,掌上祺差點破碎的心靈稍感安慰些。

  還好他母親身高有一七八,要不,今天的他,哪可能長到一八八,絕對是和一六八的老大在爭奪「號稱一百七十公分」的主權。

  「媽和貴婦團去遊學三個月,她都不知道我會因為思念她,茶不思、飯不想嗎?」手按住胸口,陷入哀愁中不到兩秒的掌上祺,見菜園裡杵著兩根柱子,怒指,惡嚷道:「你們兩個,不要偷懶,快點拔!」

  他可得捍衛自己準時的權利,今天他們倆若不把草拔光,下回萬一他不小心沒準時回來,那不就拔草拔到閃到腰——他的腰,可得為眾女人的幸福好好保重。

  「忠伯,你也真是的,老大叫你們不准去碰那塊菜園,你們就真的不幫忙?」

  「老爺的命令,我們……」

  「平常是該遵守,不過,若是像今天我們要回來,昨天你就該叫僕人先去拔個草……老大也不可能把每根雜草都編號吧!」

  話才說完,菜園裡其中一根柱子發出抓狂的狂吼聲:「老大,一百號到底在哪裡,你是不是忘了標上,別耍我們,真的很熱耶,我快中暑了!」

  聞言,掌上祺驚訝地轉頭。

  「昨晚,老爺叫幾個傭人去黏上編號的。」忠伯乾笑著。

  原來老大早猜到他們可能會使暗招?好一個知子莫若父、好一個不讓他們奸計得逞的對策!

  高呀!兒高一尺,父高一丈,不愧是掌風金控集團的總裁。

  「老大,算你狠!真是慶幸今天我的腳程快了一些。」掌上祺幸災樂禍笑道:「欸,老大應該狠一點,既然都有心要做,就貼個一千號嘛,跟自己的兒子客氣什麼!」

  他走到籐椅前坐下,把杯子放在木桌上,突然看到桌上有一張尚未使用的自黏性標籤,第一格寫的是「100」。

  「忠伯,這個……該不會就是雜草身份證?」

  「糟糕,我……我忘記貼了,怎麼辦?」忠伯驚地瞠目。

  「忠伯,不要緊張。」掌上祺壞心一笑,順手把那張雜草身份證放到他臀下壓住,繼而一臉正色道:「老大一個人照顧菜園太辛苦了,今天就讓兩個乖兒子幫幫他,就當提前過父親節。」

  兩手枕在腦後,悠閒地迭起遺傳自母親修長的雙腿,掌上祺覺得今天自己實在是太好運了,不但在最後一秒搶先準時到達,還可以順便整整兩個同胞手足——

  如此人生,真是愜心愜意。

  還是睡個覺先!

  兩根險些被太陽曬昏的「柱子」進屋後,發現他們在菜園中尋尋覓覓的一百號,就黏在某人的尊臀上,火氣大得可沖天的兩人二話不說,連手先將某人海k一頓。

  「老三,你心機很重耶,幹嗎一直打我這張帥氣的臉……」被圍毆的掌上祺,哀嚎地大聲求救。「老大,救命!」

  坐在另一邊大理石圓桌旁的掌風,擦著身上的汗,無暇理會三個兒子的吵鬧,管家泡了一壺極品鐵觀音奉上,二老悠閒地品茗。

  「好了,都過來,我有話要跟你們說。」見打的差不多了,掌風開口。

  聞言,出了氣的兩人,各拿了一杯冰開水邊走邊喝,來到父親面前。

  「老大,你心機更重!」揉著疼痛的下巴,掌上祺痛得齜牙咧嘴。「你要出聲也早一點,等我被打得傷痕纍纍,你才願意開尊口——我知道,一定是平日媽太疼我,所以你吃醋、懷恨在心,才會趁媽不在,藉機修理我。」

  瞪了淨愛說瘋話的兒子一眼,掌風露出在家難得一見的嚴肅面孔。

  「坐下。」

  三兄弟面面相覷。他們的父親掌風,平日在家活像個親切的老阿伯,這號表情,只有在穿上西裝外套,進到公司才看得到。

  「有很嚴重的事?」看到父親神色肅穆,掌上祺斂起嬉笑,跟著緊張起來,「不會是我媽……」

  再瞪一眼。「你媽好得很。」

  「那就好。」掌上祺鬆了一口氣。「我心目中最美的女神如果不存在這世上,那我活著有什麼意義?」

  「你愛滾去哪裡就滾吧,沒有人會介意的。」老三掌上武一副坐不住的模樣,頻頻看著腕表。今天他約了朋友去衝浪,再耗下去,時間會來不及。「爸,到底有什麼事?」

  徐徐地喝了一口茶,掌風輕咳了兩聲,說道:

  「我說過,在你們三十歲之前……」

  「任我們玩到爽。」掌上武等不及地接話。

  「對,沒錯,不過……」

  「人不可食言,食言會肥的。」把椅子挪到父親身邊,掌上祺拍拍父親的肚子,好意提醒。「而且你身為大總裁,不可以出爾反爾,言而無信。」

  用力拍了一下二兒子的手,這三個孩子,都被他們的媽寵壞了。

  他順妻意,自小對三個孩子實施「愛的教育」,不打不罵,把兒子當朋友一般關心對待……

  雖然這三個孩子不怎麼壞,但老忘記他還是他們的爹,常沒大沒小的!

  這情況都快三十年了,他也無可奈何,也早習慣,只是有時談正事時,他還是希望兒子們能乖乖地排排坐,聽他講話。

  「你們兩個就不能坐下,聽爸怎麼說嗎?」老大掌上觀擺出大哥的架子,指揮兩個小弟坐到他旁邊來。「都過來坐好。」

  「還是上觀懂事。」掌風欣慰一笑。

  上祺、上武兩兄弟,不約而同地嗤之以鼻。

  「好了,都坐好。」

  三兄弟都坐下,掌風以嚴肅的口吻說道:「我還是會依照以前的承諾,等到你們三十歲才安排你們進公司……」

  雖然萬般不願,但三兄弟加上他們美麗的媽,四票對一票,他這個當父親的在家庭會議中,永遠只有屈服的份。

  「不過,在那之前,也不能真的放任你們玩過頭。」

  「聽起來,像是有人眼紅我們把妹把太多……」掌上祺對著左右兩邊的兄弟,挑挑眉。

  「老大,這種事,你針對二哥就好了嘛!」心煩氣躁的掌上武,指著身邊的人。「二哥把妹把最多,你要管,管他就好。」

  掌上祺斜眼怒瞪著不合群的小弟一眼。「你就別讓我看到你的跑車裡有女人。」

  「別吵,聽我說。總之,就是讓你們做一個簡單的收心操。」

  「收心操?」三兄弟異口同聲。

  「我打算讓你們三兄弟輪流,每人為期半年。」

第一章(2)  

  「做什麼樣的收心操要半年?」掌上觀納悶地問。

  「是啊,會不會太久了點?」掌上武皺起了眉頭。

  「而且——」掌上祺正經地輕咳了兩聲:「老大,請問一下,這是什麼時候開家庭會議通過的條款,我怎麼一點印象都沒有?」

  他們極有愛心的母親,堅持要討論任何有關他們三兄弟的事,都要先開家庭會議,任何條款都得過半數才能實施。像

  就算少了母親那一票,他們兄弟加起來的三票,對上老大手上微乎其微的那一票,還是能呈現壓倒性的勝利。

  面對三雙炯炯有神、一副拚死也要護衛自己權利的眼神,掌風沉著心、沉下臉。

  「這事,我說了算。」

  三兄弟無言地相視。父親這回好似真的鐵了心,非把這事辦成不可!

  「我們可以先聽聽收心操的實行方法嗎?」掌上觀率先問。

  掌風看了身邊的管家忠伯一眼,示意由他來說明。

  忠伯起身,出聲道:「這個收心操的辦法是這樣的……呃,就是要你們脫離現在的生活,到某個地方去過一個新生活。」

  「譬如,像我媽離開台灣,到美國去遊學?」自認聰明過人的掌上祺,咧嘴一笑。「好吧,我接受。」

  「二少,不是這樣的……」忠伯一臉尷尬的笑。「是……要你們到一個新的住所,斷絕你們所有的經濟來源。」

  「斷絕所有的經濟來源?」聞言,掌上祺率先發難,直接從椅子上跳起來。「老大,你不會這麼殘忍吧?」

  「這是一種磨煉。」掌風正色地道:「要成就大事的人,就要能吃苦。」

  「我不贊同你的說法。」掌上祺兩手環胸,正經八百地道:「成大事要先吃苦,那是你們那一代的磨煉方法,時代改變,我們這一代的磨煉,不應該沿用老方法……」

  就在掌上祺準備發表高論之際,右手邊傳來一聲令他錯愕至極的聲音——

  「我贊成。」

  「嗄?大哥,剛才你有出聲?」掌上祺不確定自己的耳朵是不是秀逗,為什麼他好像聽見大哥說贊成?

  「我也沒意見。」

  左手邊也傳來一句令他整個人沮喪到不行的聲音。

  不對,一定是他聽錯了。平常他們三兄弟的炮口一致對向老大,怎麼可能在這緊要關頭,炮口會亂打?

  看來,他的耳朵真的有問題,該去檢查了!

  「每天吃喝玩樂,這種日子,其實我也覺得膩了。」掌上觀點點頭,表明附和父親的提議。

  「我看你是活膩了!」掌上祺咬牙切齒地往右手邊的人怒瞪著。

  「老大,我也贊成你說的收心操。」掌上武瞪著腕表。「那我可以走了吧!」

  「掌上武!」掌上祺整個人往不可愛的小弟弟身邊靠,狠狠地怒瞪他兩眼。「你們兩個今天吃錯藥了!」

  「這件事,就這麼決定!」拍板定案,掌風道:「上祺,由你先開始。」

  「為什麼是我?再怎麼說,也該是大哥先,而且他也是最樂意的。」怒瞪,也不知道右方人在樂什麼。

  「下星期我要帶上觀到美國見一位大客戶,所以由你先。」

  「你可以帶我去呀!」對上父親的眼,掌上祺突然明白一件事。「我懂了,老大你就是要趁我媽不在時,好好地凌遲我,不帶我去美國,怕我去找媽告狀?可是你忘了,我跟媽有msn……」

  「這件事,到了美國後,我會跟你媽說。」掌風神色肅穆。「還有,這件事攸關個人榮辱,我希望你們在實行收心操的半年內,不要接受任何外來的資助。」

  「榮辱……不是有句話說『衣食足而知榮辱』,意思就是說生活沒有憂慮後,才能講求禮義廉恥。」掌上祺藉機發表高論,作最後的困獸之鬥。

  但是,沒人理他。

  好吧,既然局勢已定,他也只好默默地含淚接受。

  「其實呢……」手臂橫張,掌上祺用力地搭在兩兄弟的肩上。「我是擔心失去經濟來源,你們兩個怎麼活得下去?老三,你以為衝浪喝海水就能飽餐一頓?大哥,你只是表面看起來比我們堅強罷了,其實你的內心很脆弱的,對吧?」

  「沒錯,真的是這樣。」掌上觀點點頭。「所以,堅強的你,就先挨餓半年,如果沒死,我再考慮要不要跟進,畢竟到那時,媽已經遊學歸來,這案,也許隨時能翻供。」

  夠狠、夠絕!這就是所謂的兄弟情?

  「我不會讓你們餓死的,半年內,我會請忠伯每個月給你們三萬塊當餐費,還有,另外會有一筆就業金。」

  「就業金?算了,那不是我在乎的。」掌上祺咧了個大笑容。「老大,有沒有『加油金』?你也知道油價一直在漲,我的跑車三不五時就要進加油站一趟,對了,還要保養金……」

  「呃,二少,你不能開跑車去。」忠伯再度提醒道。

  「不能開跑車?那我平常用什麼代步?」

  「有一輛中古車。」

  聞言,原本臭著臉急著趕出門的掌上武,撲哧一笑,「二哥,中古車耶,和你挺配的。」

  「應該是二手奔馳吧,無所謂,我這個人能屈能伸。」

  「不是轎車,是機車。」

  「機車?二哥,你會騎嗎?」掌上武哈哈大笑。「等你摔得鼻青臉腫,我一定會去探望你的。」

  「機車就機車,沒什麼能難得倒我這個聰明過人的掌上祺。」

  「這樣就對了,那麼,明天就開始。」

  「什麼?明天?老大,會不會太趕了?有必要這麼急嗎?」掌上祺驚訝地瞪大眼。

  「男人,做事要有魄力,決定好的事,不要再拖拖拉拉!」

  「沒錯,二哥向來做事是最有魄力的,說做就做!」掌上武用力拍拍他的肩膀。

  「是……是這樣沒錯!」被弟弟這麼稱讚,掌上祺忍不住驕傲起來。「老大,就算你要我今天,不,現在馬上進入收心操時期,我都ok的啦!」

  「老大,二哥既然都這麼說了,你就成全他吧,跟自己的兒子客氣什麼?」掌上武嘿嘿地笑著。

  怪,這句話好像一個鐘頭前,他才說過的。瞄了老三一眼,掌上祺這才發覺自己誤中敵人挖的陷阱。

  「上祺,你今天的態度真是讓我讚賞。虎父無犬子,我就知道我的兒子有大將之風。」

  「老大,平常我嘻嘻哈哈,其實我是把真實的個性隱藏起來,想等到三十歲進公司才要展現我的魄力,沒想到今天不小心展露出來……」原來,被老爸稱讚,也是挺爽的一件事。

  「好,那你就今天過去吧!」

  「過去……哪裡啊?」

  「忠伯會告訴你。」沒想到這件事進行得這麼順利,掌風起身,露齒一笑。原先他還擔心三兄弟會抵死不從,不懂他這個為父望子成龍的一片苦心。「上觀,你也去準備,下星期陪我到美國一趟。」

  「好,我知道。」

  「對了,上武,這半年內你不可偷偷幫你二哥……咦,人呢?」

  「早滾了!」掌上祺甩甩手。「老大,你放心,就算你叫他送大餐來給我吃,我一口也不會吃,這事,攸關我個人的榮辱,成則光榮,敗則恥辱。再說,我是個有榮譽心的人……」

  「好,非常好!」掌風豎起大拇指。

  「老二,加油,你可以的!」

  「這當然!大哥,你千萬別偷偷塞錢給我,那對我是一種污辱。」

  「還好你說了,我差點就污辱你了。」掌上觀作勢將手放進口袋內,又抽了出來。

  「大哥,現在還沒開始,你可以,沒關係的……」掌上祺一隻手在大哥面前晃動。

  對那只過動的手視而不見,掌上觀陪著父親一起離開。

  「爸,媽有沒有說想吃台灣的什麼東西,我們要不要順便幫她帶去?」

  「對,你沒提我都忘了,在我書房桌上抄了一些要帶的東西,你把單子拿給何嫂,叫她要記得去買。」

  「知道了。」

  望著一同離去的那對父子背影,掌上祺哀怨地喃喃自語:「有其父必有其子,好一對——龍父龍子。」

  他又不是笨蛋,罵那對父子,不也等於罵到自己。

  「二少,請你跟我來,我要告訴你你要去的地方,還有……請把你身上的鑽表和值錢的東西,全都交給我。」

  聞言,掌上祺的帥臉瞬間垮下來。

  這個機車到令人髮指的收心操,會不會太沒人性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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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10-1-23 10:59:11

第二章(1)

  人啊,有時候真的不必太ㄍ一ㄥ。

  為了那莫名其妙的驕傲感,搞到自己來到這個連地名都不知的地方受罪,何苦來哉?

  三更半夜,來到這個連路燈都沒有的黑漆漆小鎮,丟下手提袋,掌上祺忍不住喃喃念出子昂兄的「登幽州台歌」——

  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

  「老大,我到底是不是你親生的?」仰天長歎,掌上祺一副欲哭無淚的模樣。

  老爸訂的收心操條例也未免太苛刻,最可恨的是司機也執行的太徹底了吧?都特地載他來了,就直接載他到目的地嘛,竟然還用很抱歉的口吻說是老爺交代,要他自己找路走進去——

  往遠方稀微的燈火處望去,照他目測,最快也要走上五公里,才找得到一戶人家。

  此刻,他好懷念他的紅色跑車,若是紅色跑車在身邊,別說五公里,五百公里也是小case。

  早知道坐車來一樣會被放逐在這麼遠的地方,那他真該要求老爸讓他搭掌家那架價值12.7億的gulfstreamg500私人飛機來,至少之後要他用兩條腿走進鎮裡,他也走得甘願些。

  痛心啊,如果他媽知道,一定捨不得她最愛的二兒子受這種苦!

  「媽,我到底是不是爸親生的?」

  垂頭,哀怨喃喃叨念之餘,他忍不住猜想……

  會不會,其實他是他媽和別的男人偷生的,他老爸已經隱忍了二十八年,所以這回趁他媽去遊學,老爸遂假借這個方法,急著把他趕出家門……

  欸,既然都忍了二十八年,再忍一忍是會怎樣?非得這麼迫不及待地扒光他所有資產,讓他在外流浪嗎?

  看看自己,除了一張俊臉和高大挺拔的身子,還算有價值之外,全身上下就只有一隻破提袋了。

  他老爸這回真的是鐵了心,要讓他置之死地而後生?

  無論如何,都已經走到這個地步,既來之,則安之。

  回歸現實,如果他沒記錯,半年內他雖然不能碰跑車,但應該還有一輛代步的中古機車……

  老爸新請來的司機,也太不通人情了,就算要把他遺棄在這個鬼地方,好歹也先幫他把代步工具找來——

  提起破提袋,雙肩垮下,往前走,今晚,他注定在這條伸手不見五指的小路上練腳力。

  這半年內,他肯定會很懷念以前的一切,懷念他的眾多女友、懷念他有錢的老爸、懷念他最親愛的媽媽、懷念他那可恨的兄弟、懷念他的紅色跑車,還有那張曾讓他在午夜時分,進到全球最大、專營世界一流品牌的百貨公司「薩克斯第五大道」瞎逛的「百人隊長」卡。

  沒錯,他最懷念的肯定是那張黑色的小塑料卡片,擁有它,就有二十四小時的個人旅行顧問來為他計劃旅行,還能擁有許多他想得到的尊榮,可惜呀可惜……昨日的一切,宛若過往雲煙。

  就在掌上祺一邊走,一邊默默哀悼逝去的美好時光之際,後方,一道不太亮的車燈,照進了他生命最幽暗的角落,悄悄點燃他生命中的希望之光——

  頓住腳步,轉身,看到光源離自己越來越近,掌上祺的嘴角不自覺地大大彎揚起。

  為免生命中的希望之光悄悄溜走,丟下提袋,他張開手臂,整個人成大字型的站在路中央。

  車燈越接近,車速忽然慢了下來。

  掌上祺看清楚,前方是一輛機車,一個小女生騎著一輛機車。

  想想,自己現在站的姿勢,活生生像個「路霸」,為了表現自己的善意,他站到路邊,露出大大的笑容,用力揮手。

  「嗨,小美女,可不可以載我一程?」

  機車龜速地朝他而來,在他以為他的天下無敵帥解救了自己免於步行的苦難之際,一聲刺耳的尖叫,伴隨著暴沖的機車,一起從他面前疾馳而過——

  「啊——」

  看到生命中的希望之光毫不留情離去,掌上祺下意識地循著那聲未歇的尖叫聲源望去,突然看到一組熟悉的車牌號碼。

  沒錯,不會錯的,就是它!

  前一刻,他才在想念的那輛素未謀面的它。

  他的記性很好,尤其那組車牌號碼,一個鐘頭前,他才看過。

  那是他的機車,從午夜十二點開始,那輛車就是屬於他的!

  他不管那小女生是「前」車主的女友、女兒、孫女,抑或是隔壁大嬸家的女兒,還是任何閒雜人等,總之,誰在午夜十二點過後,發動那輛機車,那個人就是「偷車賊」!

  現在的他,出門在外全靠那輛機車,他絕不容許別人掠奪他的代步工具。

  最可惡的是,偷車賊還騎著他的機車,囂張的從他面前呼嘯而過,全沒把他這個機車主人放在眼裡——

  是可忍,孰不可忍。

  拎起提袋,為了捍衛自己的權利,他鉚足勁地往前奔跑,誓言追到那名偷車賊,非要讓她明白,誰才是機車的主人!

  皇天果然不負苦心人!

  掌上祺跑了好長一段路,揮汗如雨,歇腳喘口氣,眼前突然一亮——

  前方路邊停著的那輛機車,不就是他的「愛車」,而方纔那個小女生正站在路邊猛講手機。

  大步往前走,這回,他有十成把握能把「愛車」搶回來。

  前方的小女生甫關上手機,似乎驚覺有人接近,回頭,看到他,驚嚇的大喊——

  「啊——救命,有色狼……」

  掌上祺長手一伸,揪住她的衣領,在她手腳亂打亂踢之際,氣呼呼地嚷:「你這個小偷!」

  沒聽見他氣憤的控訴,小女生依舊放聲大叫著:「放開我——失火了、搶劫啊……有色狼——」

  又是失火,又是搶劫,又是色狼……會不會把他想的太忙了一點?

  「放開我!你這個死變態、色狼……我……我爸和……我舅舅他們馬上會來,到……到時你就死定了!」

  察覺她似乎害怕的在發抖,他遂趕緊放開手。

  「你不用怕,我不會傷害你,我只是……」

  「啊——救命啊!」

  「喂,你……」

  傻眼!她連給他一秒鐘的解釋機會都沒,就哇哇大叫地跑走了。

  掌上祺摸摸下顎,心想,也對啦,三更半夜在暗黑的小路上遇到攔車的陌生男子,一般的小女生肯定會被嚇壞。

  而且,她肯定沒仔細看他,要不,以他長得這般即便上窮碧落下黃泉,也難找著的帥氣臉孔,任何女人看到他,黏他都來不及了,哪還會驚嚇的跑走。

  算了,她都嚇成那樣,他也不跟她計較她偷車的事。

  只是……

  有了車,但,車鑰匙在哪裡?

  「喂,等等啊,你這個偷車賊,把車鑰匙還給我!」

  厚,收心操的第一天,一下子追車,一下子又追人,會不會把他搞得太累了!

  牽著「愛車」,沿著小路一直走,想追尋偷車賊找回車鑰匙的掌上祺,終於看到鎮上的第一戶人家,頭一個念頭就是想討杯水喝。

  走了那麼遠的一段路,真渴!

  可是,三更夜半,人家還在睡夢中,為了一杯水擾人清夢,想想,是有點過意不去,但若不敲門不討水喝,下一戶人家不知還得走多久……

  猶豫的當兒,門突然被拉開,兩個一胖一瘦的中年男子拎著木棒惡狠狠地走出來。

  「呃——」

  「你是什麼人?」

  為首的高胖男子沒好氣的問話聲甫落,掌上祺尚未說明來意,一聲熟悉的尖叫聲立即穿透他的耳膜。

  「舅舅,就是他,他就是一直跟蹤我的那個變態色狼!」

  循聲望去,那個偷車的小女賊躲在兩名男子身後探頭——眾裡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兩男身後處……

  縱使生氣,掌上祺仍不忘擺個帥氣姿勢,攤出掌心,向她索討車鑰匙的話語還未出口,手便被前方的男子給扭住。

  還好他夠機警,淺學過幾招,手一個翻轉,被扭住的手順利抽出,還順勢退了幾步。

  「你這個破少年!」

  胖男子高舉手中的木棒,眼看就要揮下,掌上祺才管不了那麼多,就算要死,也要擺一個帥姿。

  「等!」修長的食指,往夜空一指。

  瀟灑的氣勢一出,高胖男怔愣,後邊的矮瘦男反倒出聲:

  「你……你這個年輕人,看你長得一表人才,不……不學好,三更半夜偷偷摸摸……想害人,你……你這樣對得起你的父母嗎?」

  「爸,你跟他說那麼多做什麼?大舅,快把他抓住呀!我……我打電話報警。」

  「很好,能自首認錯,你真是一個乖女孩!」兩手環胸,掌上祺正色點頭。「不過,這是一樁小事,犯不著報警,你只要跟我說聲對不起,我一定會原諒你的。」

  話一出,三人無言地相視。

  「啊,大舅,你的車!」

第二章(2)  

  「你這個惡狼,還敢偷車!」

  「這車是你的?」面對又要失控的高胖男,掌上祺冷靜地問。

  「難不成是你的?」

  「說得好!它的確是我的。」掌上祺指指他手上的表。「可以問一下時間嗎?」

  「凌晨兩點。」

  「還好你的表沒壞,總之,既然已經過了午夜十二點,這輛機車就是我的。」瞇眼,視線鑽過兩男,落在對他戒懼萬分的小女生身上。「而我剛才在路上看到那個小女生偷騎我的車,還把車丟下,也不把車鑰匙還給我,真是……」

  他的一番話,又將三人打入混沌的迷霧中。

  「敢問,她是哪位的女兒?」他猜是矮瘦男,但總要確定一下。

  「嫣嫣是我的女兒。」矮瘦男驕傲地挺身而出。

  怪!到底在驕傲什麼?他只是想確定一下,好跟他說說事情的嚴重性。

  「未成年子女闖禍造成他人權利受損,對子女有監護權的父親,也應負起民事連帶賠償之責,這點,你應該懂吧?」

  驕傲的父親退縮了一步。

  「大舅子,他……幹嗎跟我說那些?我……我們現在要不要抓他?要不要報警?」

  「等一下,等我確認他的身份再說。」

  高胖男往前一步,兩手扠腰,炯炯有神的目光,狐疑地盯著掌上祺,半晌,他出聲:「山不在高……」

  見高胖男一副正色樣,掌上祺額上忍不住冒出三條黑線。

  忠伯說的果然是真的!

  這年頭,瘋子特別多,明明一副粗裡粗氣樣,還硬要弄個文謅謅到令人傻眼的暗語。

  「有仙則名。」掌上祺一臉哀怨的接話。他的身份,必須要經由「陋室銘」來證明。

  「水不在深……」

  「有龍則靈。」

  「斯是陋室,唯吾德馨。」

  「苔痕上階綠,草色入簾青。」

  「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高胖男不知在爽什麼,越念越起勁。

  掌上祺瞇起黑眸,瞪著高胖男。眼前的這位仁兄,彷彿把自己當成古代的學士,遇著了難得一見的可敬對手,越念越爽。

  對付這種人,唯一的辦法就是——

  「可以調素琴,閱金經。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南陽諸葛廬,西蜀子雲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全部念光光,看他還能怎麼爽!

  「……」

  正準備念下一句的高胖男,聽他一口氣把他背了兩個月才記在腦裡的「陋室銘」全念完,傻眼之餘,一絲失望略過圓臉,但他努力擠出笑容。

  「你就是掌上祺先生吧?」

  終於知道他是誰了吧!

  掌上祺旋了個身,擺出最帥的英姿。

  「沒錯,天下無敵帥的掌上祺,正是本人我!」

  一大早,一大群麻雀在屋簷下叫個不停,頗有萬頭攢動之勢,向來睡到自然醒的掌上祺,一翻身,一張眼,看到小鬧鐘上的時針停在5這個數字上,一股想烤麻雀的衝動,油然而生。

  昨晚搞到三點多才睡,到現在還睡不到兩個鐘頭,但偏偏……

  「主啊!請陶冶我兒子,使他成為一個堅強的人……」窗外,正巧也是五點鐘方向,傳來那個古代學士的朗讀聲。

  腦裡,想烤麻雀的衝動,立刻提升為想焚書坑儒的暴行。

  翻身,拉來棉被蓋頭,一陣鍋碗瓢盆組成的敲擊樂團,正敲打著麻雀朗誦進行曲。

  這家人,七早八早的不睡覺,到底在忙什麼?

  他掌上祺到底造了什麼孽,非得被編派到這種鬼地方來,和兩個奇怪的大叔共住一個屋簷下。

  好在,這屋子還有一個可愛的美眉。雖然對他而言是嬌小了點,但好歹也能算得上是補償他雙眼被兩位大叔玷污之餘的聖品。

  一陣敲門聲傳來,他低吼著:「我在睡覺,不要吵我!」

  敲門的人才不管他的低吼,逕自推開門,一進房,嚇得尖叫:「啊——大色狼,你幹嗎只穿一條內褲睡覺!」

  聞言,掌上祺彈坐起身,瞪著前一分鐘被他視為聖品的小美眉。

  「哪個男人睡覺不是只穿一條內褲?」他這還算客氣的咧,在家,他還常光溜溜的睡!

  「我爸和我大舅就不會。」拿手遮臉,孫巧嫣嚷著:「他們至少也會多穿一條短褲。」

  「不要拿我和兩個中年大叔相比!」拉來棉被蓋住他年輕氣盛的雄風。

  見她穿著整齊,一副要出門樣,他頗納悶,「一大早的,你們這家人會不會太忙了點?」

  「天都亮了,哪還早!」

  孫巧嫣的話語甫落,屋外,那朗誦聲又響起——

  「請陶冶我的兒子,使他的心地沌潔,目標高超;在企圖駕馭他人之前,先能駕馭自己……」

  「敢問,你大舅他兒子是在當什麼大官,非得要他七早八早就起來為他祈禱?」

  聞言,孫巧嫣撲哧一笑。

  「我大舅他沒結婚,哪來的兒子?」孫巧嫣笑彎兩眼。「那是因為他現在就讀國中補校,很認真地在背課文。」

  「難怪祈禱的內容聽來很耳熟。」也難怪昨晚非得要他陪他溫習「陋室銘」。

  一陣敲擊聲從廚房傳來,他的惺忪睡眼再度添上哀怨。

  「那,這些聲音想必是令尊的傑作。」

  「喔,對啊!我爸是一名廚師,他在幫我們準備早餐。」

  準備早餐……非得弄得乒乒乓乓,生怕別人不知道他已經起床在廚房工作嗎?

  睞她一眼,小美女的花容月貌,有降火的功效,登時讓他心情好多了。

  「那你來幹嗎?」

  原本一臉火大的他,突然衝著她笑,怔愣之餘,她心頭不禁怦怦亂跳。

  「我……我是要來跟你藉機車的。」穩住心緒,時間快來不及了,她沒空再和他哈拉下去,也沒空理那凸槌的心跳。

  「一大早你就要出門?」這些鄉下人會不會太忙了點?

  「對啊,我要送報紙、送牛奶,還要去幫阿好嬸賣早餐,之後,就到美容院去上班。」

  「你一整個上午做這麼多事?」掌上祺狐疑的看她,才不信她那麼小只的人,能在他平常睡覺的時間內,做完那麼多工作。

  「當然,我要養家。」

  養家?他是沒睡醒,還是耳朵被麻雀聲吵聾了?她家明明就有兩個中年的大叔,因何要她這隻小麻雀……呃,是小美女,來養家?

  「反正我已經跟你說了,那機車就借我囉!」抓起他放在桌上的車鑰匙,她朝他做了個鬼臉。「不要再說我是偷車賊。昨晚為了要趕回來,讓大舅能準時把機車交給你『點交』,我可是犧牲半年來唯一的娛樂,火速的趕回來,還差點被某人嚇死。可惡的是,某人還說我是偷車賊!」

  吐吐舌,再奉送上一個俏皮的鬼臉,她轉身就走,

  「喂——」

  他都還沒問清楚關於養家的事,她就這麼走了。

  可是,她口中那「半年來唯一的娛樂」,是什麼鬼東西?

  娛樂?皺起眉頭,搓搓下巴,他掌上祺每天都在娛樂中度過,想不透怎麼會有人半年才有一次娛樂?

  難不成,她是苦命的孤女,被兩個怪老頭壓迫賺錢養家……不,看起來不怎麼像——

  拋開腦裡的一堆問號,想起方纔她離去前做的鬼臉……怎會那麼可愛?

  嘴角彎揚。好可愛的美眉呦……

  「……然後,作為他的父親的我,才敢低聲說道:『我已不虛此生!』」

  屋外五點鐘方向的朗讀聲,讓掌上祺彎揚不到三秒鐘的嘴角,倏地下垂。

  好一篇「麥帥為子祈禱文」!

  好一個中年認真求學的國中補校生!

  但,這些關他什麼事,為什麼要來擾他清夢?

  砰一聲,躺回床上,掌上祺差點忘了自己還沒睡飽,小美女走了,他也該再補補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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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10-1-23 11:01:54

第三章(1)  

  坐在「岌岌可危」的辦公桌前,掌上祺翻著賬本。

  老爸交給他的新事業,是孫巧嫣的大舅林福來經營不善,瀕臨倒閉的小印刷廠。

  他老爸真是吃飽撐著,沒事幹嗎幫人家擦屁股,錢太多也不是這麼花的,而且……這跟他家的事業,根本八竿子打不著。

  值得慶幸的是,老爸不是收購化糞池事業,至少他還可以窩在「辦公室」,而不是每天和糞坑玩通樂。不過,這個為民服務的好事業,等輪到老三執行收心操任務時,他一定會向老爸大力推薦的。

  話說回來,這家古董級的印刷廠還真是破舊到令人不忍卒睹,牆壁上的油漆整片剝落,裡頭的東西亂成一團,如果不是確定福來大叔是心甘情願外加銘感五內讓渡這家印刷廠,他恐怕會以為這是法拍屋的原屋主不甘點交,蓄意惡整的結果。

  賬本,只有一頁?

  掌上祺耐心地翻動後頭的空白頁,直到最後一頁——

  去年一整年的賬目,只有一頁……難怪正式點交時,福來兄只差沒把他當神來膜拜!

  掌上祺瞪著賬本看,整個帥氣的額頭狂冒黑線。

  他的黑卡、白金卡,恐怕會毀在這家小印刷廠裡!

  老爸給他五十萬的就業金,聲明半年內要賺到五百萬,否則等收心操完畢後,要罰他停卡一年。

  沒有卡,他掌上祺的人生就只有黑白,沒有一絲色彩!

  環顧四周——欸,真是慘不忍睹!

  他決定要重新裝潢這家印刷廠,還有二樓的房間,他要住這兒,不想一大早再讓那家人吵得他睡不著。

  一個星期後,印刷廠和二樓的房間全部裝潢完畢,小雖小,至少還有點新氣息,而且,他也把舊招牌拆下,換上「上祺印刷廠」這招牌。

  他的第一個員工,就是自動請纓的前老闆林福來,原本他還擔心福來兄都把印刷廠管到倒閉了,怎麼還敢要求他讓他成為新印刷廠的生力軍之一,但再想想,以前是沒有他這個英明的老闆,所以印刷廠生意才會冷冷清清、零零落落……

  但現在不同了。有他這個無敵帥外加英明睿智到無人比的老闆領導下,絕不會重蹈覆轍,重點是,有個現成的「專業」員工,他倒是樂得輕鬆。

  不過,眼前,有個很嚴重的問題是——他缺了一個漂亮養眼的員工。

  要他每天和福來大叔共處一室工作,早中晚看到的都是一個虎背熊腰的男人,別說半年,光看一個月,他就可能會吐血身亡。

  他心中是早有美女員工的人選啦,可是那個女人卻執意送報紙、送牛奶——

  「掌上祺!」

  說人人到。

  「巧嫣,人家上祺好歹是老闆,你怎麼可以直呼人家的全名,這樣很沒禮貌的。」從後頭工作室走出來的林福來,聽見外甥女大剌剌地嚷著,緊張地把她拉到一旁訓話。

  「可是他……」戴著一頂白色網球帽的孫巧嫣,氣鼓著雙頰。

  「你想通了?不送報紙、不送牛奶……」

  「你——」孫巧嫣壓制滿腔的怒氣,手往上指。「我們到樓上去說。」念在他出錢收購大舅的印刷廠,她不想在這裡讓他難看。

  「巧嫣,你要跟老闆說什麼事,在這裡說就好了……」林福來語畢,巧嫣早已氣沖沖地衝上樓去了。

  掌上祺拉住想一同上樓的林福來,以老闆的威嚴命令他:

  「大叔,看著點,有客人來記得要招呼。還有,鎮長夫人、婦女會理事長要印的名片,趕快去處裡。」

  說罷,掌上祺大步地走上樓。

  林福來望著近在眼前的樓梯,只能看不能上,一股忐忑不安在心中懸宕。

  巧嫣平時很乖巧,但發起脾氣來,可不是好惹的。萬一,惹惱了老闆,那會不會連累到他這個舅舅?

  再改望老闆高大英挺的背影,一股想跪地膜拜的衝動油然而生,印刷廠重新開幕不到三天,老闆竟然能接到鎮長夫人和婦女會理事長的訂單,而且是她們主動前來的……

  他在鎮上開印刷廠前後近三十年,鎮長夫人從沒光臨過他的店。

  光這兩筆生意,就比他去年一整年的業績,多了五倍之多,遑論還有其他零星的個人訂單——奇怪的是,所有的生意,都是女客戶自己上門來下訂單的。

  他的印象中,以前他幾乎沒有接過女客戶的生意——

  納悶啊,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算了,工作要緊。

  轉身,不小心被牆上一面鏡子嚇到,定睛一看,鏡子裡的人原來是自己——霎時,他懂了,原來英俊的小白臉就是老闆致勝的武器!

  欸,歲月不饒人,想他年輕的時候……其實也不怎麼英俊啦!欸,認清現實真是殘酷的一件事啊!

  聽到掌上祺上樓的腳步聲,在樓上小客廳等候的孫巧嫣,摘下頭頂上戴的白色網球帽,氣騰騰地衝著他直嚷:「掌上祺,你太過分了!」

  「怎樣?」莫名其妙接到一團怒火,掌上祺一臉茫然。

  「你怎麼可以羞辱我爸?」

  「原來是這件事啊!」坐到沙發上,沙發和桌子的空間過窄,他得斜身坐著,才能蹺起二郎腿。「我沒有羞辱他,我只是說出我個人的感受。」

  由於他不想在吃飯時,聽某學士朗誦課文,還有某大廚細心講解每一道菜的料理過程,是以,他決定要請個廚師來煮飯給他吃,想當然爾,向來自認是大廚的某人的阿爸,自是興沖沖地前來應徵——

  但是……

  「你這個豬……豬頭!」雖然很想為了大舅工作順利忍住這句話,但一想到她爸在家鬱悶,可能還偷掉了一兩滴淚,護父心切,她也管不了大舅了。

  掌上祺整個人斜掛在沙發上,黑眸瞇起,盯著站在他面前三步遠的孫巧嫣。

  這小女人為什麼越看越可愛?那紅彤彤的雙頰,像熟透的西紅柿,讓他忍不住想哼唱傑倫兄的「七里香」。

  「你明明就是要應徵廚師,為什麼要嫌我爸站姿不好看、嫌他背影不像廚師、嫌他切菜不夠優雅……」孫巧嫣咬牙切齒,為父親抱不平。「還有嫌他……嫌他……」

  可惡,她氣急敗壞趕來,卻沒把讓父親感到委屈的「罪狀」一一背全。

  「洗菜不夠利落。」他好心幫她補上。

  「對。」瞪了他一眼,她兩手扠在腰際。「你真是莫名其妙!」

  「不,你不懂,有些事,是要重感覺的。」他一派輕鬆地揮動食指。「表面上看來,我只是請個廚師煮飯給我吃,也許你覺得煮一頓好吃的就可以打發我,但是,如果我一上樓來看到一個歐吉桑在煮飯,不騙你,那我會一整天都不想吃飯。」

  雖然他們掌家的廚師也是歐吉桑級的,但至少,他們都是待過大飯店的大廚,最重要的是,他不會沒事跑去看他們煮飯。

  可,在此地,他動不動就會上樓來,廚房就在小客廳旁邊,他不想看到廚師都難。

  還有最、最、最重要的一點是,他在工作時,迫不得已面對福來兄,已經很痛苦了,連吃頓飯,也要面對雄性動物……他掌上祺的人生,不是這麼悲慘吧!

  孫巧嫣愣在原地。他說的那些話,壓根沒一個「理」字可言,可她就突然啞口無言。

  也對啦,出錢請廚師的人是他,他愛怎麼要求就怎麼要求,可是……

  「你,轉過身去。」他突然從頭到腳盯著她看了一遍,食指往下畫著圈,示意她轉身。

  「幹嗎,要走我會自己走!」她氣嘟著嘴。

  想也知道他下一句一定會說:「有沒有看到樓梯,對,沒錯,請往樓梯方向走,不送!」

  哼,明明是想來替父親出口氣的,但為什麼他說的話,她都沒法反駁?

  當孫巧嫣心存自知之名,不想讓他開口趕人,提足跨步想自動離開之際,他突然開口道出和她猜測中全然不同的話語——

  「你,留下來!」

  回頭,水眸圓睜。「幹嗎?」

  「我想要吃你……」掌上祺挑眉,壞壞地一笑。

  孫巧嫣驚嚇的瞪大眼,又氣又羞。「你……你這個大色狼!」

  她拿起網球帽,上前想打他,但卻不小心被他的長腿絆倒,一個重心不穩,整個人瞬間往他身上趴去——

  「真是的!你這麼急,讓我有點不知所措。」兩手順勢圈住她後腰,壞壞的笑容深嵌在嘴角旁。

  明知她誤會了他方才說的話,不解釋,暖玉溫香在懷,他樂得將錯就錯。

  瞧她的眼,瞪得又圓又大,秀挺的鼻只消一個呼吸動作,就能和他的鼻尖碰上,驚訝之餘微啟的櫻唇,甜美多汁,令人好想咬一口……

  「呼吸。」她一直僵住,他好擔心她窒息。

  他的話,令她驚覺自己好一會兒都沒在呼吸,為免死在這大色狼身上,她用力地做了吸氣、吐氣的動作,孰料,當她的鼻尖「不小心」碰上他,他不甘示弱,立即還以顏色,拿他的唇,碰她的唇——

第三章(2)  

  哼,這男人真小氣,她不過輕碰了他一下,有需要這樣斤斤計較嗎?

  而且,她只是輕碰了一下,他幹嗎吸得這麼大力……

  意識到兩人身子緊緊貼靠,氣息在鼻下相互交流,唇瓣也貼合了好一會兒,體內陡地竄升一股暖流,不只熨燙她雙頰,燥熱的感覺也竄遍全身——終於,她清楚他為何吸那麼大力的原因了。

  他在吻她!

  這個大色狼,說到做到,真的想要吃她……

  她守了二十一年的初吻,就這麼毀在他嘴裡。

  怒瞪了圓眸,使盡吃奶力氣,把自己從他身上抽離,離去前,不忘為自己的初吻報個小仇——

  啪的一聲,掌心的熱氣,在他臉上印下一個紅手印。

  「大色狼!」

  坐在屋旁屬於大舅管理的花草園區,孫巧嫣把自己嬌小的身子蜷縮在一張小矮凳上。

  兩手交迭,擱放在併攏的雙膝,小巧的下顎抵在手臂上,視線愣愣地盯著俗稱「尼羅百合」的百子蓮。

  高達八十公分的花梗,把水藍色的小花朵送到她眼前,鼻尖湊近花心,嗅了嗅,沒味道,再嗅,還是沒味道……

  難不成初吻之後,會喪失嗅覺?

  拋開可笑的想法,定住嗅花的動作,臉頰無預警地泛紅——

  該死!她又想到早上和他鼻對鼻、嘴對……嘴的情景。

  又羞又氣的把頭埋進臂彎中,嘴角不自覺揚起一抹笑。

  不懂,她明明很氣他,可是又不是真的氣,偶爾還會不自覺的微笑,可她胸中真的有氣,那她到底在氣什麼?心口五味雜陳。

  都是他,害她今天沒有辦法去美發院上班,沒賺錢,反被扣錢,還一整天窩在家裡,什麼事都做不了——

  跳下矮凳,她在小小花園裡走來走去,最後蹲在一棵又名雞蛋花的小小緬梔前,緬梔的花因為沒有花蕊,所以又被稱作「寡婦花」。

  嗅著花朵,香味竄鼻,揚笑,暗自慶幸自己的嗅覺沒因初吻而壞掉——

  垂頭,哀歎,為什麼一整天她腦海想的全是初吻的事……這件事,她到底還要想多久?

  顧影自憐不是她孫巧嫣會做的事,努力工作賺錢,讓她爸爸和大舅能安享晚年,才是她人生唯一的目標。

  可是,她已經少工作一天了,等於家中二老日後會少一天的養老金。

  坐到草地上,想著中午大舅興沖沖地跑回來,轉告大色狼的話——

  他說,他要請她當廚師做菜給他吃。

  想了又想,早上的事,好像是她誤會了。

  他說他要吃她……

  一陣熱氣撲頰,羞窘的紅雲在她臉上揉出兩團大大的紅湯圓。

  那時,他應該是要說「我要吃你……做的菜」。

  都怪他,明明是正事,卻露出一臉曖昧笑容,而且話不一次說全,斷斷續續的……

  可話說回來,她也太急性子,不等他把話說完,急著就想開打。

  如果……她耐心聽他說完話,就不會想打他卻被他的長腿給絆倒,還整個人撲倒在他身上,不小心玩起鼻對鼻、嘴對嘴的遊戲。

  都是他啦,臭掌上祺!害她夢幻中的浪漫初吻一下子全幻滅……她一直幻想,她的初吻要在一個很浪漫的夜晚和心愛的白馬王子一起……

  當迷離的目光望向另一邊由她爸爸掌管的「蔬果區」,視線落在盛開的百香果花朵上,她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原來,她一直很生氣的是,初吻的浪漫場景被破壞了。

  再怎麼說,至少也該選擇在花園裡,怎麼會是在那間狹窄的小客廳,一點浪漫氣氛也沒有。而且,初吻應該是在晚上,怎麼會在大白天……

  幻滅啊!

  垂頭,吁了聲,為自己莫名逝去的初吻哀悼三秒鐘!

  抬頭,值得慶幸的一點是,至少吻她的人,比她原本心目中所訂的白馬王子條件更優,他夠高、夠帥、夠色……呃,後面這一點就不用了。

  天色漸漸暗了,花園裡,巴西鐵樹開的花濃香四溢,讓她嘴角彎揚起——

  仰望天,月亮已探出頭,似乎對著她微笑。

  嘴角笑容加深,她懂,她的笑容不只是因為花香,摻雜的是更多情竇初開的酸甜滋味……

  屋子那頭,兩個中年男子站在門口處,望著背對他們坐在草地上的孫巧嫣,竊竊私語。

  「嫣嫣一定很煩惱,她明明不會炒菜做飯,可老闆卻要她煮三餐給他吃。」

  「依巧嫣的個性,煮個三餐比她送報、送牛奶外加當洗頭小妹賺得還多,她無論如何都會接下這工作的。」

  狀況外的兩人,還以為花園裡那抹小身影的主人,是為了接不接新工作在煩惱。

  「她都已經在那裡坐一個下午了,不知道決定了沒有?」

  「別去吵她。」

  「大舅子,蚊子愈來愈多,我叫她進到屋裡去想好了。」

  「妹婿,我說了你不要去吵她嘛,花園裡是沉殿心靈的好地方,她既然想待在那裡,就讓她多待一會兒。」

  「那……點個蚊香行吧?還是我去幫她噴個防蚊液。」

  「嗯,是可以,但以不打擾她的思緒為首要。」

  「我知道。呃,大舅子,你是不是該去上課了?」

  「對喔,再不走我會遲到。妹婿,還好你提醒我,要不,畢業那天我可能領不到全勤獎獎狀呢!記得,不要吵到巧嫣,讓她好好想想。」

  「知道了。」

  半晌後,花園裡,孫巧嫣依舊坐在原地發呆傻笑,她的父親孫田站在她身後五步遠處,傾身幫她噴著防蚊液。

  一看到她頭頂上有蚊子成群盤踞,他立刻拿起防蚊液噴灑。

  謹守大舅子的叮嚀,他無聲來、又無聲走——

  烏賊墨囊噴出的墨汁染黑了天幕,汗涔涔的掌上祺,徒步走在回印刷廠的小路上。

  位置偏遠的印刷廠算是這小鎮的郊區地帶,為了見見世面,印刷廠唯一的員工下班後,他也跟著拉下鐵門,用跑步的方式,到鎮中心繞了一圈。

  鎮上其實挺熱鬧的,他還和印刷廠第一位客戶——鎮長夫人不期而遇,熱心的鎮長夫人正和一群姐妹淘聚會,他一個人被十多名婦女同胞包圍,他沒太多本領,但把女人哄得服服帖帖,是他從學會走路開始就已具備的特殊專長。

  哈啦一陣子之後,他成功離開母愛氾濫成災的範圍,並為他的員工爭取到更多的工作——

  攤開手心,近十筆的名片訂單,外加鎮長夫人外甥娶妻的喜帖,呵呵,福來大叔有得忙了!

  把訂單放進口袋,在即將到達印刷廠前,頓足,沉思——

  要不要多走一百步,到孫家去看看那小辣椒,順便問她答不答應當他的專屬小廚娘,一輩子……呃,這半年啦,當半年幫他煮飯的小廚娘。

  瞪著飛落在地上的小金龜子,眉頭微蹙。

  他會不會太在意她了?

  出門前,他使盡吃奶的力氣,極力抗拒自己的腳步往孫家走去;返回時,他又忍不住想去孫家。

  他承認,追漂亮女人是他來這裡之前最大的樂趣,現在應該也是沒變,孫巧嫣小只歸小只,但姿色……其實挺優的,他會喜歡她、想看看她,也是正常的事。

  可是……

  該怎麼說呢?以前一見到令他心動的漂亮女人,他會二話不說,馬上撒網將她網羅,但,對於孫巧嫣,他卻遲遲未展開行動……

  當然,今早那個吻,純粹是意外,以他掌上祺的功力,哪需要搞小手段,女人一見到他,不用他出手,她們就會自動送上香吻。

  可是,孫巧嫣卻沒有自動撲上來,還在他不小心撲上去之後,甩了他一個大巴掌。

  難道他掌上祺的魅力來到這裡失靈了?

  不可能呀,方纔那一堆婆婆媽媽不就差點把他給吃了。

  頓住腳步。算了,他還是回印刷廠休息,讓她冷靜冷靜,免得去了又被小辣椒賞一巴掌,那可真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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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10-1-23 11:03:25

第四章(1)  

  清晨,美麗婀娜多姿的女模在夢中正脫掉高跟鞋,一隻白嫩的玉足從他腳底緩緩點滑上他的小腿、大腿,往腿中間移挪之際,忽地,一陣乒乒乓乓的響聲,把睡得正爽的掌上祺,嚇得從不大的床上翻滾落地——

  睡眼惺忪的掌上祺,從地上爬坐起,細聽那一陣響聲,好像是從廚房傳來的,起身,拐個彎,步至客廳,再拐個彎,大腳已經踩進廚房。

  只見廚房瓦斯爐前,站著一個綁著兩條髮辮的嬌小身影,穿著短背心、短褲,短褲下兩條細白的蘆筍,看來頗為可口……

  口水將要流下之際,突然想到,他為什麼會站在這裡?更令他納悶的是,她又為什麼會在這裡?

  對,他想起來了,他讓福來大叔回去告訴她,叫她來當廚娘……她沒有拒絕,一早就來,想必是昨天那個吻令她意猶未盡。

  挑眉一笑,暗自得意之餘,擺了個帥姿勢,他盯著她背影,輕咳了兩聲:「你非得這麼早就來煮早餐嗎?」

  看她弄得乒乒乓乓的架勢,頗有乃父之風,想必廚藝不會太差!

  對,他想起來了,他是被她吵醒的,原先他還以為是夢中那位女模跟了道上哪位大哥,後來發現女模劈腿劈上他,便拿槍對他掃射……

  還好他的命保住了!

  女模已經不重要,眼前的兩根蘆筍……

  「啊——」

  拿著菜刀的孫巧嫣,轉過身,發現他又是穿著一條三角內褲,羞得她大聲尖叫,寬版菜刀及時擋在眼前。

  「你就不能多穿一件衣服嗎?」

  「欸,你真不知惜福,我這是在為你謀福利。」

  說完,拐幾個彎,回到房間找條短褲穿,幾個大步,他又折回。

  看到他走了又回,下半身的結實安安穩穩地包在短褲內,她才安心地轉身繼續煮早餐。

  「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

  他離她五步遠,欣賞她美麗的背影。

  她有多高?大約一百六十五公分,不會錯的,她看起來比他家老大矮三公分左右。

  不是他介意身高,只是他身邊圍繞的女人,很奇怪的都在一百七十公分以上,而像眼前這麼小只的,似乎在他的世界裡絕種。

  「什麼問題?」頭也沒回,她忙著把砧板上的東西丟進鍋子裡。

  「現在幾點?」小只歸小只,為什麼整個身材看起來這麼的勻稱,尤其是那兩團又翹又挺的玉臀……可不可以摸一下?

  不可以!他給了自己一個萬般篤定的答案。

  她光看到他穿一條內褲都會尖叫了,若他過去摸她的尊臀,那她手中那把菜刀可能不再是遮她的眼,而是拿來狠砍他的手了。

  瞄了一眼腕表,她道:「五點二十分。」

  聞言,他差點沒昏倒。

  「現在才五點二十分?」難怪他覺得整個人還在飄忽中。「你這麼早煮早餐給誰吃?」

  回頭,瞪了他一眼。「你呀!」笨蛋,她來這裡煮早餐不是煮給他吃,難不成是煮給鬼吃?

  昨晚她想了想,他敢膽偷走她的初吻,絕對不能輕易放過他,最實際的辦法就是從他身上挖錢,把他的錢全部挖光!

  掌上祺一臉哭笑不得。「我當然知道你是來煮給我吃,問題是……我最早、最早也要九點才起床,你這麼早就來煮早餐……」

  「是你請我來的。」轉身,手扠腰。「所以應該是你配合我的時間。我一大早要送牛奶、送報紙,送完之後還要去美容院上班,我只能現在騰出一點時間,幫你做早餐。」

  她沒直接從家裡拎一鍋她爸煮的早餐來,就算對他很客氣了。

  「是,你真辛苦。」真是大恩大德啊!

  「那你一個月付我多少薪水?」兩手環胸,她努力昂高下巴望著高高在她頭頂上的兩道視線。

  「昨天我跟福來大叔說了,三萬。」

  「成交!」穩住亢奮的心緒,這筆錢比她送牛奶、送報紙,外加當洗頭小妹一個月賺的還多,不接她就是頭殼壞了。

  昨天大舅和她說的時候,她還以為大舅說錯了,沒想到是真的。

  應的這麼快,三萬煮三餐很划算嗎?

  「那個……水滾了。」他指著一直冒泡的鍋蓋。

  「喔。」急著去掀不斷冒泡的鍋蓋,未料鍋蓋太燙,她反射性地甩開燙手鍋蓋。「啊,好燙……」

  「啊——」

  更慘的一聲在她身後響起,因為甩得太用力,鍋蓋直接往後砸,不偏不倚地砸中他的大腿中間處,痛得他夾緊雙腿。

  「孫巧嫣!」

  「啊!」她兩手捏著耳朵降溫,一臉歉意地看著俊臉扭曲的他。「老闆,對……對不起。」

  他惡狠狠地瞪她一眼,旋即夾著雙腿,狼狽地逃離廚房。

  看著他一副受傷逃離的模樣,滿懷歉意之餘,她忍俊不禁地笑出聲。她好像在無意中為自己的初吻報了仇——

  她沒刻意要為自己的初吻討回公道,畢竟他以三萬高薪聘她煮三餐,對向來講求實際的她,已經算是一種彌補。

  何況,她其實不討厭他,還有點喜歡他,不,是比喜歡還更多一點……

  羞紅臉之餘,想到方纔他的表情,她忍不住又笑了。

  吃著滿滿一大碗的南瓜飯,掌上祺額上冒出三條黑線。

  他徹底懷疑孫巧嫣這小女人答應來當他的廚娘,是為了他「不小心」吻到她,來進行報仇計劃的。

  一早就先海k他的重要部位,還好他身強體壯,沒有痛太久,雄風依舊。

  過分的是,早上煮南瓜稀飯,中午煮南瓜米粉,下午的點心是炸南瓜,晚上又弄南瓜來填滿他的胃……是怎樣,南瓜不用錢嗎?

  「對,南瓜是我爸種的,不用錢。正值盛產期,是有機的,而且南瓜會排毒,多吃對身體有益。」

  屌,超屌!她就是這麼回答他。

  喝著一大碗南瓜濃湯,他真懷疑等會兒會不會有一輛南瓜馬車載來南瓜公主,一起來開南瓜派對。

  他恨南瓜,今天一整天他活在南瓜的陰影中。

  連續三天下來,掌上祺漸漸習慣一大早有乒乒乓乓的聲響,翻個身,他繼續睡。

  吃了兩天的南瓜大餐,外加一天的絲瓜,他再也不期待她會變出什麼好菜色來。

  南瓜是她爸種的,絲瓜也是從她爸的菜園採來的,難怪一個月三萬的煮飯錢,能讓她樂歪,因為她根本不用買菜——

  對,他應該派人去把她爸菜園裡的菜全拔光!

  這樣一來,他就不用吃南瓜吃到飽、吃到吐……

  「掌上祺!」

  一陣敲門聲傳來,他倏地彈坐起身,自動穿上短褲。

  三天前被海k下半身的餘悸猶存,他得好好保護自己未來老婆的終身幸福。不過,另一方面,他還是為她著想,因為她似乎還沒習慣看他結實的大腿肌。

  「什麼事?」開門,一隻小白兔在他房門口外,裝無辜。

  「我……呃,那個,機車……你的機車被偷了。」

  「我知道,從我來到這鎮上的第一天,它就被你偷了,而且一直處在被偷的狀態中。」因為他暫時用不著那輛中古機車,所以就借給她當送牛奶、送報紙的代步工具。

  幹嗎非得講成這樣,她只是「物盡其用」罷了。

  不過……

  「我是說,你的機車真的被偷了。」抬眼望他,又慚愧地低眼。「昨晚我把它放在家門外,以為不會有人偷那輛舊機車,誰知道一早起來就沒看到它……」

  「總之,就是有偷車賊看上那輛破車就對了。」

  「什麼破車,它只是舊了一點——」發現自己講話聲音大了些,她又自動調小音調,乖乖當一個懺悔者。「怎麼辦?」

  「什麼怎麼辦,偷了就偷了,反正我也用不著。」他一派輕鬆。

  「可是我用得著啊!」

  「所以?」

  她一臉苦惱。「我等一下去報案好了。」

第四章(2)  

  點頭,他無異議。「好,照你的意思,我會幫你祈禱,讓警察大人快點把車找回來。」

  「你不怪我?」她還以為他會凶她一頓咧!

  「好吧,既然你提了,那我就扣你一個月的薪水,免得讓你認為我這個老闆沒魄力。」

  「喂,掌上祺——」

  「跟你開玩笑的!」

  「老闆,我就知道你人真好!」甜甜的笑容掃去小臉蛋上的陰霾,她一臉樂。「早餐我煮好了放在桌上,那,我走了。」

  被她笑燦如花的臉蛋給迷暈,他傻愣愣地站在原地,傻笑的揮手——

  「慢走!」

  這小女人笑起來怎麼會這麼可愛呢?

  對了,沒有機車,她要怎麼去送報紙?

  管他的,反正她自己會想辦法。

  躺回床上,翻了幾下,她的笑臉浮在他眼前,三秒後,他的身體自動從床上坐起,拿了衣服和鞋子穿。

  欸,自作孽,他幹嗎沒事一直想著她的笑臉,又幹嗎心疼這麼可愛又兼愛錢的女人,沒機車,說不定會徒步去送牛奶、送報紙,又心疼她的玉足會走太久,起水泡……

  衝下樓,走出印刷廠外,一頭亂髮的他,尋找著她的蹤跡。

  當掌上祺在外頭尋尋覓覓了十分鐘後,沒發現她的身影,納悶的他雙手扠腰站在路中央,一雙黑眸極盡所能地往路的盡頭望去,企圖尋找孫巧嫣那抹小身影之際,一陣機車的喇叭聲從他身後傳來。

  轉頭,他想找的那抹小身影……正坐在機車上。

  「掌上祺……呃,老闆,你在找什麼?」孫巧嫣睜著一雙圓滾滾的大眼,不解地看他。

  她從另一頭騎機車過來,遠遠地就看到一個高頭大馬的男人站在路中央,感覺很像他,可是這個不睡到九點不起床的傢伙……呃,她的老闆大人,怎麼可能一大早站在路中央,除非他在夢遊……

  「老闆,你、你清醒嗎?」糟,夢遊到路上來,那很危險的!

  「你不是說機車被偷了嗎?」沉下臉,他一臉不爽。騙他很好玩嗎?

  「機車是被偷了。」猛點頭,她一臉氣。「要是讓我知道是誰偷的,我……我一定叫我大舅去揍他一頓,那可是我的生財器具……不是啦,我是說『我們』的。」

  「哪敢問,你騎的這是什麼?」不要跟他說那是一隻小綿羊!

  「機車呀!」她笑彎著嘴,「我跟印刷廠隔壁的林奶奶借的,她說這幾日早上都可以借我騎,只要還車的時候把油加滿就可以。」

  「是這樣啊!」笨,他真笨!竟然還以為她會用走的。

  「對呀,林奶奶人好好。」望著杵在機車前的人,她回歸正題:「我剛看你好像在找什麼……」

  「沒有啊,我只是一早被你吵醒,睡不著,就到外面走走,想目測這條路有多長。」一派瀟灑的環胸,他不會笨得讓她知道他是在找她、擔心她。

  真是無聊至極的傢伙!

  「好吧,那你繼續目測,我要繼續去送報紙了。」

  「請便!」

  看著她騎機車離去,他一臉無奈。原先他還擔心她走路走到腳破皮,現在走路的人反倒是他自己。

  踢掉腳上的夾腳拖鞋,抬腳一看,還好,沒破皮。

  因為「上祺印刷廠」的生意太好,在福來大叔的建議下多招募了兩名員工,一名是福來大叔提名的孫田,另一名則是由老闆掌上祺「欽點」的「婦女保障名額」——由孫巧嫣中選。

  這是因為他的午餐常常過了十二點,還未見蹤影,還有,兩個老男人在他的印刷廠工作,會讓他的眼睛干到爆,所以他得找一個小美女來滋潤他的雙眼。

  其實,真正的重點是,他不希望她的一雙小手幫客人洗頭洗到手脫皮,還有,他也不要她來來回回奔走,那多累!

  在同一地點上班,中午十二點之前上樓煮中餐,下班後留下來煮晚餐,一點都不趕,多愜意!

  不過,話說回來,如此一來,他創立的「上祺印刷廠」,好像成了他們一家三口的家族企業。

  但,那又如何?

  只要能依照他老爸說的,半年內賺到五百萬,讓他半年後有卡可刷,要他把這家印刷廠送還給福來大叔,他也願意。

  「妹婿,嫣嫣到底行不行?」似乎聞到一股焦味,正在整理名片的林福來,悄聲地問著一旁的孫田。

  「應該沒問題,昨晚我教她煮了一遍,嫣嫣很聰明的。」

  因為老闆執意要嫣嫣煮飯給他吃,嫣嫣又不願放棄這個「高薪」工作,是以,每晚他這個廚師老爸就會教她做一些簡單的菜色。

  想當然爾,他和大舅子每天吃的菜色,都和老闆吃的一樣,差別只在於他們的是前一晚煮的,而老闆吃的是嫣嫣當天煮的。

  「福來大叔,又有新訂單了,拿去!」從外頭回來的掌上祺,把訂單交給林福來,一樣也聞到一股焦味。「那什麼味道?」

  「那是嫣嫣在煮……焦糖……」孫田囁嚅道:「焦糖海鮮。」

  「焦糖海鮮?」皺眉,他要是相信孫叔的話,他額上流的汗就是甜的!

  擺明不相信某位大廚說的鬼話,拐了彎,兩條修長的大腿往樓梯處走上去,才走到客廳,就看見一陣白煙飄出來——

  「孫巧嫣,你在搞什麼?」

  他看見盤裡有一條燒成黑炭的魚,而她正把燒焦的鍋子放到水龍頭下去沖水,整個廚房充斥著燒焦味,煙霧瀰漫。

  「沒有,呃,因為我剛才沒注意,魚才會燒焦,放心,我可以的。」

  「我是很想相信你,可是……」

  「放心,絕對沒問題。」

  雖然第一次失敗,但她相信第二次一定可以成功的,還好她有先見之明,買了兩條魚。

  不過,說也真怪,昨晚她爸教她煎魚,她明明煎得很漂亮,為什麼今天會煎不好?

  放棄和燒焦的鍋子在水龍頭下對峙,她拿了另一個新鍋子,準備倒油。

  「咦,油呢?」

  「你問我?」

  雖然她看起來真的很認真,也挺有架勢,但煮到連油都不知在何處……他對她的信心指數從88.8瞬間降至66.6。

  「怪了,我剛剛明明放在旁邊的……」她在瓦斯爐旁狂找。

  「要不要報警協尋?」他兩手環胸,涼涼地道。

  睇他一眼,她沒空理他。

  見她認真找得只差沒把瓦斯爐給拆了,他發揮難得的大愛精神,用炯炯有神的雙眼,幫她尋找——

  廚房裡,桌子以上的高度,未發現色拉油的蹤影,再繼續找桌子以下的範圍……他看到了!

  她要找的色拉油,可能是鄙棄她的廚藝,躲到桌底下,還不斷地口吐油沫……

  修長的手指點點她的肩,待她又拿那雙圓眸想瞪他,他立即指著桌下的「逃犯」。

  「啊——怎麼會這樣……」

  孫巧嫣呆住。

  她什麼時候把油甩到桌下?而且瓶口未關,整瓶新油流了約莫半瓶多出來,最令她赧顏的是,油全流到他腳邊。

  「老闆,你的球鞋……」

  「我看到了,它全是油!」他的名牌球鞋,那是他身上唯一沒被忠伯沒收的名牌貨。「你要負責。」

  「我會把它洗乾淨的。」

  她無辜的模樣,讓他看了於心不忍。「算了,我自己洗,你只要負責把廚房弄乾淨。」

  「是,老闆。」

  掌上祺轉身,抬高油膩膩的球鞋準備要離去,忽地,腳底一滑,努力想穩住身子的他,整個人往前傾,試圖讓身子平衡,未料,高頭大馬的他,最後還是砰地一聲,狠狠地跌趴在油滑的地上。

  「老闆——」

  孫巧嫣急地想去扶他起來,未注意,腳底也滑了下,整個人用力地跌坐在他的腿上。

  「啊,我的腿——」掌上祺痛得齜牙咧嘴。

  很好,這就叫做雪上加霜、火上加油、落井下石,總之,原本摔痛的腿,被她這麼一坐,如果不能修復,可能直接報廢了!
引言 使用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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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10-1-23 11:06:51

第五章(1)

  看到掌上祺左腿裹著一團厚厚的大石膏,躺在床上,哪兒也去不了,肇事的孫巧嫣愧疚之餘,連著三天都睡在印刷廠樓上,心甘情願當掌二少隨傳隨到的小丫環。

  「嫣嫣,我要喝水。」

  「嫣嫣,我肚子餓了。」

  「嫣嫣,把賬本拿給我看。」

  「嫣嫣,叫樓下那兩個大叔不要再混了,昨天的工作進度為什麼拖到今天才做……」

  「嫣嫣——」

  只要他有事需要幫忙,拿起手邊的「大聲公」,呼喊她的名字,三秒內,她人馬上出現在他面前。

  「老闆,真的不用告訴你的家人?」餵他吃晚飯時,她再次問。

  就算他是出外打拼,沒成功絕不回家的那種有骨氣的男人,但發生這種事,好歹也跟家人報備一下。

  醫生一說沒什麼大礙,他就堅持不住院,這讓她很擔心,萬一他受傷的腿感染到其他併發症,那可怎麼辦?

  用力地含住湯匙,把飯吞下,掌上祺惡狠狠地瞪她。「不用,也不准!」

  萬一讓掌上武那傢伙看到他現在的狼狽樣,那他會被他糗一輩子的!

  「你是不是跟家人鬧翻了?」她忽然想到,「會不會是因為你想買我大舅的這家印刷廠,家人反對,所以你們……」

  盯著她認真無比的表情,他順她的意,裝出一臉哀怨,「欸,印刷廠只是其中一個小因素。」他說的是真的。

  「這麼說,你真的跟家人鬧翻了?」難怪他來這裡都快一個月了,都沒見他的家人來關心。

  鬧翻?很好的詞,老大把他的卡停了,不是想跟他這個最帥的二兒子鬧翻是什麼!

  點頭。「不過,這只是暫時的。」等老大讓他可以自由刷卡時,他就會自動和老大和好的。

  「那你媽呢?她也不理你了?」她直覺認定,天底下沒有一個母親會不理自己的孩子。

  「我媽?她不在家。」咬住湯匙,他喜歡在她餵他吃飯時,藉著送飯的湯匙,和她玩拔河遊戲。

  用力拔出他含在嘴裡不放的湯匙,這一回她沒瞪他,反倒同情起他來。

  「你媽她……離家……」想到「離家出走」這個詞,可能會傷害到他的心,她遂頓住。

  「離家?沒錯,我媽她是離家了。」哀怨的垂頭。自從來到這裡,他就沒再和到美國遊學的親愛媽咪msn,也不知道那漂亮女人回台灣了沒?

  肯定還沒,要不,她怎麼可能忍受回台沒見到最帥的二兒子。以她的個性,早衝來看他了!

  「多久了?」

  「多久……我不記得了,只覺得好久、好久,我真懷疑她是不是還記得有我這個兒子。」

  「那你一定很傷心吧?」

  「那當然!」就是因為美女媽不在,野獸老大才會出此賤招凌虐他,害他淪落到躺在床上無法動彈的下場。

  「你不要傷心,你還有我……還有我爸和大舅,我們是你的員工,我們一定會挺你,也會照顧你的。」

  低頭,她莫名其妙地害羞起來。

  「可不可以只有你,不要那兩個奇怪的大叔。」他盯著她,喃喃自語。

  「嗄?你說什麼?」

  「沒,我說有你……們……」他拿一雙電眼,凝望著她久久。「真好!」

  那雙勾魂的桃花眼,蘊藏著一股奇妙的情愫,直望進她心底,攪得她心頭一陣小鹿亂撞。

  「你呢?」

  「我……我有在照顧你呀!」以為他是問她會不會照顧他,垂首,她輕輕微笑。

  「我看得出來,也感覺得到。不過,我是想問你媽媽——呃,她……」不可能和他媽一起去遊學吧!

  「我媽媽……她不在了。」抬眼,苦笑擺在她小臉上。「六年前,我國中畢業那一年,我媽生病……死了。」

  「呃……」

  「沒關係的,我不介意你問。」看他俊臉帶著歉意,她先露出大大的笑容。「都已經過了六年,我很堅強的,而且我也享受了十六年的母愛,我媽是世界上最好的媽媽。」

  「世界上最好的媽媽……呃,可不可以算我媽一份?」他用幽默話語,化解方才不小心被他勾起藏在她心底六年的那抹悲傷。

  和他對視一笑,她發現他這個人,其實優點還真不少。

  除了外貌長相俊俏,身材高挑,可以勝任童話中的王子角色之外,他其實還挺善良,他讓他們一家三口都有工作,還有,他其實也會關心別人……

  「啊,沒飯了,我再去盛一碗飯來。」

  「不用了,我不想……」

  她急急起身,卻被他用力抓回,跌坐在床上,頭一偏,兩人的嘴相互對上——

  孫巧嫣驚的瞪大了眼,尷尬地想離開,然而後腰上,一隻強而有力的手臂,將她緊緊鉗制住。

  吻住她水嫩朱唇,炯亮的黑眸氤氳著濃烈情愫——

  管不了她是多小一隻,管不了她會不會再賞他一巴掌,嘴對嘴,用力吸吮住,她的兩片紅唇無處遁逃,全在他鎖定的吸吮範圍內。

  狂烈的心跳聲、相含的唇瓣,在這一個寂靜的仲夏夜,點燃了愛的火花……

  把又長又厚的石膏腿擱在桌上,掌上祺斜躺在椅子上,直瞅著在廚房和客廳忙進忙出的孫巧嫣。

  綁著一束馬尾,穿著一件娃娃裝配上一條七分牛仔褲,今天的她,看起來更可愛。

  為了慶祝明天他就能拆下腿上的石膏,她說今天要煮一頓豐盛的大餐,以茲慶祝。

  女人,真怪,吃飯就吃飯,幹啥什麼事都要「慶祝」,而且明天才拆石膏,又不是今天!

  要是明天敲掉腿上這一團石膏,她不就要從早敲鑼打鼓慶祝到晚,說不定晚上還會對他以身相許……

  低聲竊笑著,這種慶祝,他勉強可以接受啦!

  「笑什麼?」端著菜出來的孫巧嫣,見他詭笑著,斜瞪他一眼。

  為了這一餐,她很用心和她的廚師老爸學了三天。方纔她在廚房忙了兩個鐘頭才搞定,忙得她一頭汗,他還笑得出來?

  「呃,沒。」他端出正經的臉孔。「這盤是什麼菜?」

  「雙椒戲菇拌魷魚。」

  「福來大叔取的名?」搞得文謅謅的,肯定是那古學士想出來的。

  「不,是我,我取的。」孫巧嫣得意的笑。「紅椒、黃椒,還有香菇、魷魚,我剛才一邊炒,突然就想到這個菜名。」

  他用力的鼓掌,「好棒的菜名,取得真貼切!」只要攸關她的一切,什麼都是好的。

  誇張的表情,映入眼底,惹得她撲哧一笑,同時一股甜味湧上心頭。

  羞得轉身,「我去端飯來。」

  望著她的背影,他真不敢想像嬌弱的她,竟然扛了家計好一陣子。

  也不是兩位奇怪的大叔虐待她,一切只能說經濟不景氣,她爸失業,她大舅的印刷廠慘淡經營,如果她不努力工作,他們一家三口就只得每天張口喝西北風。

  原本送牛奶的工作是她爸做的,可是孫叔沒記性,送東家忘西家,惹得老闆不爽把他開除,她只好去央求老闆讓她送牛奶。

  而送報紙的工作最初是福來大叔做的,因為那位學士有「瘋文字」的習慣,一拿到報紙,不把它從第一版看到最後一版,他整個人就會陷入憂鬱,是以,為了不讓自己成為憂鬱症患者,他每天都讓訂報的客戶等到午餐都吃光光還不見報影。

  想當然爾,福來大叔也被踢除,而為了多賺錢貼補家用,可憐的嫣嫣又求老闆讓她接下送報紙的工作。

  她不以為苦,反倒覺得早睡早起,生活很規律,可看在他眼底,卻很心疼。

  「你的飯。」

  「又是南瓜飯?」

  「南瓜可以排毒……」

  「我是說飯很香啦!」端起碗,他用力地扒了兩口飯,以茲證明飯是香的。「這麼多菜,乾脆叫孫叔和福來大叔一起上來吃。」

  「呃,不用了,他們……已經回去吃飯了。」連續三天吃同樣菜色,再怎麼好吃,也會想吐吧!

  「喔。那你也吃。」見她端飯要坐到另一頭,他忙不迭地出聲:「坐到我旁邊來。」

  「喔。」

  她羞怯怯地挪動身子,正要坐下之際,突然樓下傳來一陣大喊:

  「掌上祺,掌上祺……有沒有人啊,掌上祺,你是死去哪裡了?」

  洪亮的聲音,嚇得孫巧嫣倏地彈跳開。

  「老闆,有人找你。」她盯著他看。「聽起來,來者好像不善。」

  「聰明,此人並非善類!」掌上祺氣得牙癢癢的,那壯漢幹啥挑這個時候來破壞他和嫣嫣共餐的好氣氛。

  「要不要報警?」

  「報警也沒用的。」

  「那我call我大舅過來。」至少大舅那高壯身材,還能嚇人幾分。

  「不用,你只要告訴他我不在,不要讓他上樓來就好。」死壯漢,就不能等明天他拆掉石膏再來嗎?

  「喔,沒問題,交給我。」

  放下碗筷,孫巧嫣急急地跑下樓。

  「……所以你跟他說,我摔斷腿躺在醫院,至少要一個月才會好?」

  無言苦笑,這說法,比讓掌上武那傢伙上來看到他裹腿的模樣,更糟上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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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2)

  「對啊,這樣一來,他就暫時不會再來找你麻煩了。」孫巧嫣用力點頭,一笑。

  「很難說。」

  「他是來討債的?」

  「呃,不完全是。」應該是來看他餓死了沒。「別提他,吃飯。」

  他幫她夾菜,突然想到一件事。

  「對了,半年來唯一的娛樂是什麼?」

  「什麼東西?」沒頭沒腦的問什麼。

  對上她睜大的圓滾滾水眸,他笑問:「就是我剛到鎮上的那一晚,你不是說你為了趕在十二點前把機車騎回來,犧牲了半年來唯一的娛樂。」

  「喔,那個啊……」她腦袋裡還在想,怎麼幫他對付方纔那個看起來像來討債的「大塊頭」。

  「那是哪個?」

  「就是去唱ktv,那晚還是美容院的老闆娘請客的。」夾了一塊紅椒,小臉浮現一絲惋惜。

  「唱ktv,半年唯一一次……」會不會太節儉點?

  算一算,他一個月至少有三至五天約朋友在「掌風莊園」的百萬視聽室內,飆歌飆到爽,只有五天的原因,還是他不想唱,因為外面有其他更好玩的。

  「那是剛好老闆娘請客,要不,我才捨不得花錢咧!」

  盯著她看,心頭頓湧不捨。

  他在夜店認識好多像她這個年紀的女生,每個女生都好會打扮,而且人手一個名牌包,花錢都不手軟的,反觀她……

  年紀輕輕,為了家計,不但身兼數職,還如此節儉。

  自從「收心操」執行以來,頭一回,他覺得老大做得真對,至少讓他這個莊園裡的二王子,知道民間灰姑娘生活困苦的一面。

  「好,我決定了。」

  她正夾菜給他,他突然正經八百像要宣佈什麼大事,讓她好生錯愕。「決定什麼?」

  「等明天我拆掉石膏,我們就去唱ktv慶祝。」

  「真的?老闆,是你要請客?」圓滾滾的水眸裡,發出閃亮光芒。

  「那當然!」

  「好啊……呃,不行……」

  「為什麼?」方才眼睛還閃亮亮的,怎一下子就不閃了?可惜!他好想看她閃亮亮的眼。

  「嗯……」怕傷他自尊,可想想他應該面對現實,孫巧嫣直言不諱:「我知道你接了印刷廠後,生意很好,是有賺點錢,既然賺了錢,那你應該把賺來的錢,拿去把債還清。」

  含著一塊魷魚,他凝瞪她。「我應該沒有欠你,或者是欠兩位叔叔的錢吧?薪水應該也發了吧?」

  「不是我們,是剛才來的那個。」

  「剛才那個壯漢……見鬼了,我什麼時候欠那傢伙錢了!」瞇起黑眸,他突然想道:「你這一提,我才想到那傢伙似乎有欠我錢……」

  上個月,還是上上上個月,掌上武小弟弟的卡掉了,他這個做二哥的還把卡借給他刷了一套衝浪設備——沒錯,的確有這回事!

  回去他得查查這筆錢,武弟弟究竟還他了沒?

  「他欠你錢?可你為什麼一副很害怕見到他的表情?害我錯以為他是來討債的。」她才在想,明天買一打老鼠夾放在門前當機關,以防那壯漢又上門來。

  「我不是害怕,是『不願』見他。」他鄭重澄清。「今天我沒什麼心情見客。」

  「既然你不是欠他錢就好。」這樣她安心多了,買老鼠夾的錢也可以省下來。「啊,說不定他是來還你錢的!」

  「你從哪一點看出來他是來還錢的?」她想太多了。他嗤聲笑著。

  「他開一輛紅色的跑車,應該是有錢還你……」

  「他一直都是開跑車……等等,紅色?你看錯了,應該是黑色。」紅色跑車是他的,掌三少的跑車是黑色的。

  「是紅色沒錯,我又沒色盲。」

  「你確定?」

  「是紅色,不會有錯。你幹嗎那麼激動?」羨慕人家開紅色跑車?那也不需要這麼激動吧!

  俊俏的臉隱隱抽動,黑眸露出殺氣。掌上武那傢伙,竟敢動他的愛車?

  「樓下有聲音,好像是我爸和大舅來了,我去告訴他們,明天老闆要請客唱ktv。」放下碗筷,孫巧嫣雀躍地往樓梯處走。

  「呃……」來不及了,手才舉高,她人已經衝下樓了。

  「我們」指的是他和她兩個人,不包括兩位大叔啊!

  可是,眼前,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的跑車為什麼會遭掌上武蹂躪——

  狠狠地拿起話筒,狠狠地按下號碼鍵,他要找忠伯問個明白!

  磨煉來來來,喝完了這杯,再說吧!今宵離別後,何日君再來……磨煉

  昏暗的ktv包廂裡,殺豬般的叫聲,摧殘著美聲歌後鄧麗君的經典歌曲,坐在沙發上的掌上祺,有種想奪門而出的衝動。

  「大舅,好啊,你唱得真好!」

  孫巧嫣的激賞聲一出,掌上祺噗地一聲把嘴裡的酒全噴出來。

  「嫣嫣,你真的醉了。」那麼難聽的聲音,她還用力鼓掌叫好?

  「來,老闆,我敬你,你人真好,給我們工作,又帶我們來唱ktv,而且你……長得好帥……」醉醺醺的孫巧嫣,笑得一臉羞紅。

  「好,我知道我很帥,但是,才喝幾瓶酒而已,你們三個會不會醉得太離譜。」

  今天拆石膏的是他,這場慶祝會的主角也是他,他沒醉,其他人卻全醉倒了。

  孫叔早已陣亡,福來大叔發酒瘋猛抓著麥克風不放,一首唱完接著一首,一首比一首還要淒厲。

  只有嫣嫣最可愛,喝醉了之後,臉紅紅的好迷人,除了偶爾神經線錯亂,會稱讚殺豬般的聲音猶如天籟……

  「時間不早了,我們該回去了。」雖然還不到十二點,但掛的掛、瘋的瘋,再不把他們送回家,接下來發瘋的會是他。

  「掌上祺,你很小氣耶!」搥他的手臂一下,她忽地又瞇眼笑望他,雙手圈著他手臂,撒嬌著:「老闆,我們很難得出來玩,你讓我大舅繼續唱嘛,好不好?」

  「好,你說的都好。」

  他知道她是個好女孩,懂得替家人著想的女孩,連娛樂都讓給家人。

  一整個晚上,她唱不到三首歌,全是她爸和她大舅在搶麥克風,九局上半,孫叔醉倒,福來大叔獨贏。

  「掌上祺,你是個大帥哥,很好、很好的大帥哥,我好喜歡你唷!」說著,她吻了他臉頰一下。

  被吻得心花怒放之餘,掌上祺喜不自禁地拍手。「好啊!福來大叔,你唱得真好。」見鬼了,難不成他也醉了?

  「老闆,我的同學都……都很喜歡聽我唱歌,既然你也喜歡,那我……我再唱一首給你聽……」林福來高舉麥克風,頗自high。

  可不可以不要……掌上祺無言地看著他。他後悔了,後悔方才拍手鼓掌的蠢行。

  把醉倒的兩位大叔送回家後,掌上祺扛著堅持要照顧他的孫巧嫣,回到印刷廠樓上。

  將軟趴趴的她放到床上,他苦笑著,她都醉成這副模樣,還想照顧他!

  「嗯……老闆……」原本睡著的人,又張開眼。「幾點了?我……我去煮飯給你吃。」說完,又合上眼。

  不一會兒,她又微張眼,喃喃念著:「老闆……幫……我調鬧鐘,早……早上我還要送牛奶,還有……送報紙。」說完,側翻身,兩腿夾著棉被,又睡著。

  看她連醉了都還掛記工作,他心底實在不捨,管不了現在已過午夜十二點,他拿她的包包,找到電話簿,直接打電話給送牛奶以及送報紙的老闆,向他們請一天假。

  「找不到人?那你就自己去送。」同樣的話,前後說了兩次,也同樣率性的掛上電話。

  「掌上祺,你這個大壞蛋!」

  床上的人,突然迸出一句「合情合理」的話。他向來是女人口中的「大壞蛋」沒錯,只是,她幹嗎莫名其妙地罵他?

  坐在床沿邊,探頭一看,她沒張眼,應該睡著了,在做夢?

  「可惡的掌上祺……我的初吻……一點都不浪漫……」

  初吻?不浪漫?

  如果他猜的沒錯,他第一次不小心和她嘴對嘴,那是她的初吻,而她埋怨事發地點在印刷廠樓上窄小的客廳,不夠浪漫……

  的確,那地點大概可以列為初吻最糟的十大地點之一。

  「你是好帥的王子,我好喜歡你……」

  自得的咧嘴一笑。「那當然!」

  她翻身過來,睡夢中的她,臉上帶著嬌甜的笑,他望得入迷之際,情慾翻騰,俯首,親吻她的唇,一股慾火在胸口喧騰……

  解開她的襯衫領口,大手探入胸罩內,撫摸那渾圓堅挺的雪白椒ru——

  「掌上祺,你這個……大色狼……」

  看著她,明明已睡了,還不斷地罵他,彷彿真的感覺到他在做壞事。

  忍住在體內喧騰的慾火,挺直身,他努力克制想再度壓上她嬌軀的衝動,將她衣服穿好,旋即,衝向浴室,用冷水澆灌一身的慾念熱火——

  把被冷水淋濕的發往後撥,再用冷水沖臉,用力搓揉著臉。

  他到底是怎麼了?以往的他,愛做什麼就做什麼,女人在懷,他絕不會浪費一丁點時間,男女間的歡愛,不就是天經地義。

  可為什麼一碰上孫巧嫣,他東猶豫、西遲疑,南躊躇、北踟躕,就是不敢對她愛怎樣就怎樣,明明他就很想把她怎樣的……

  難道他身體某些方面的功能,也因為「收心操」而跟著收了起來?

  視線緩緩往下,發現身下的某部位,還熱情地收不起來,確定自己身體功能都正常,鬆了一口氣之餘,他沉下臉——

  今晚,該不會要沖一整晚的冷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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