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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bear6268
王室 | 2020-3-7 08:55:05

2020-03-07 01:23 聯合報 / 記者王長鼎/新北即時報導

桃園市王姓男子2年前在網路結識新北市年僅13歲的國中女學生,花言巧言哄騙女學生以網路上傳性感照,竟以此要脅少女並性侵得逞,新北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重判8年

桃園市王姓男子2年前透過臉書結識年僅13歲國中女學生,先誘騙自拍多張性感照,再以散布性感照為由恫嚇,多次逼迫女生開啟臉書視訊裸露並揉摸胸部供王男欣賞,還藉此要脅女學生外出見面,替王男「打手槍」洩慾,女學生因上課時情緒不穩,經學校輔導老師介入關懷才吐露被害心聲。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設籍桃園市、從事建築工的王姓男子於107年10月在臉書結識新北市年僅13歲的國中女學生,花言巧言哄騙女學生以網路上傳20多張性感照,雖未裸露三點,卻遭王男以此為藉口,揚言要四處散布恫嚇女學生。

受害女學生擔心照片外流,只好配合王男要求,一個月內多次開啟網路視訊並裸露上半身搔首弄姿,甚至揉摸胸部供王男欣賞,王男食髓知味,強逼女學生外出見面,騎機車載女學生至偏僻處,強行撫胸並脅迫女學生幫忙DIY「打手槍」洩慾。

事發後女學生到校上課出現情緒不穩,幾乎失控的情況,經學校輔導老師介入輔導,女學生才吐露遭王男性侵的全部經過情事,老師獲悉後立即透過校安機制回報新北市教育局並陪同女學生報案。

王男到案後坦承全部犯行,卻始終未與女學生及家屬達成和解,新北地院考量王男另涉相同案件,已由桃檢署偵結起訴,日前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重判8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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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60830
王子 | 2020-3-7 14:28:35

這種人可別又因為有教化可能放出來害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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