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idwang
王室 | 2020-3-22 22:05:54


陳男撿屍女室友被訴,陳雖辯稱喝醉忘記了,但法院拒絕採信,判他應賠償80萬元。(情境圖)

2020-03-22 10:55:5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陳男撿屍男友人的女友,直到男友人返家才被發現。刑事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陳有期徒刑4年,已上訴;民事部分,士林地院認定陳瞎辯喝醉忘記了,且未道歉等情,近日判賠8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陳男因工作關係,與這對情侶同居在新北市八里區住處,前年4月19日晚間,3人在住處內飲酒,男友人喝不到一瓶啤酒即就寢,陳與女友人繼續喝至隔天淩晨5、6時許,女友人因不勝酒意,泥醉癱睡在房間床上。

上午7時許,陳男與男友人共乘機車外出吃早餐,準備前往公司上班;然而,陳向男友人佯稱要去買飲料,卻騎機車返家,性侵女友人得逞。

男友人因見陳男遲未到班,返家一看,驚見女友月事來潮卻未穿內褲熟睡,床下還有用過的保險套,趕緊叫醒女友,一同到醫院驗傷,從下體採到陳的DNA,憤而提告。陳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

女友人另在民事起訴狀內痛批陳男迄今毫無悔意,造成她精神痛苦萬分,故求償150萬元精神慰撫金。但陳維持刑事答辯稱:「喝完酒之後發生什麼事,我不記得了,醒來就已經是早上了,我是被女友人拍醒。」不過他願意賠償女友人,只是索賠金額過高,請求駁回。

法官認為,陳男上午仍與男友人一同外出用餐、上班,並自行騎車返回住處,難認陳有因酒醉而致喪失識別能力、不復記憶等情事,審酌陳與女友人案發前為朋友關係,陳竟為滿足私慾,利用女友人對其信任乘機性交,犯後始終以酒醉忘記飾詞狡辯,也未對女友人道歉,故判賠80萬元。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08389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img]看完文章後,麻煩請在感謝列表處,點一下[/img]愛心
回覆 使用道具
頭像被屏蔽
webck
封鎖帳號 | 2020-3-23 00:10: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言 使用道具
頭像被屏蔽
webck
封鎖帳號 | 2020-3-23 00:09: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正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