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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20-4-30 17:33:49


高等法院的法庭內配置的法槌。(資料照)

2020-04-30 17:12:2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北部謝姓議員落選後,以考律師為由,將養育雙胎胞早產兒、家計都丟給太太,太太只好回國中復職賺錢養家。但謝妻發現,謝男雖考上基層公職,卻以「發展有限」為由未就職,仍走回準備律師考試的老路,一直當考生,氣得訴請離婚,一審認為兩造並非無感情基礎,判謝妻敗訴,但高等法院認為,謝男未以同理心理解太太,以致兩造已漸行漸遠,今改判準離,兩人共同扶養雙胞胎兒子。

蕭姓國中女老師指稱,2011年和謝姓縣議員結婚,生下早產的雙胞胎兒子,為照顧雙胞胎胞胎兒子,她只好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3年,這段期間須仰賴丈夫負擔家庭費用。

蕭女表示,丈夫自2014年底落選後,即以準備律師考試為由,未再就業,完全沒有收入,她只好回國中復職,家中經濟全落在她身上,除養育雙胞胎兒子外,每月仍須繳納近3萬元的房貸,幾乎已達入不敷出地步,她建議丈夫求職,卻以準備律師考試為由,拒絕找工作,因多次溝通無效,2015年9月,只好帶雙胞胎兒子回娘家而分居至今。

蕭女不滿指出,丈夫2016年曾錄取公職,卻以「發展有限」為由拒絕就職,以致她對此婚姻已心灰意冷,請求法院判準離婚。

謝男反駁,自落選議員後,喪失社會地位、經濟能力,太太即對他不滿,並帶著雙胞胎兒子回娘家居住而分居,此事應歸責於太太。分居期間,他仍努力分擔照顧兩兒子的責任,且積極和太太溝通,問題是太太單方面拒絕溝通。他強調,婚後均按月給生活費,卸任議員後,仍繼續以現金支付家庭費用至2015年11月,另外,還交給太太90萬元定存單,以她復職後薪水計算,應足以支付開銷,太太訴請離婚無理由。

一審認為,雙方分居後,謝男仍每週探望兩兒子,縱使落選後無工作,仍交付太太90萬元定存單,兩造仍有感情基礎,判不準離婚;但高等法院認為,謝男未以同理心理解太太,加上分居期間屢有爭執,無法溝通獲得共識,以致漸行漸遠,今改判準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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