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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狂傲
公爵 | 2010-2-2 14:20:01

本文最後由 李狂傲 於 2010-2-2 14:21 編輯

最近廢除死刑的問題又發燒了,在投票前,可閱覽以下兩則新聞做為參考:


耍狠撒潑 自食惡果 嗆聲出獄殺法官 凶嫌二審判死

2010-01-27 中國時報 【郭良傑/台北報導】

台北縣方姓女國中生遭姦殺棄屍案,高等法院廿六日判處凶嫌徐志皓死刑。判決指出,徐志皓犯後沒有悔意,甚至不滿法官訊問,揚言殺掉法官,沒有矯正的可能,必須與世隔離,判處徐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前年剛滿十八歲的徐志皓,於前年十一月間,利用網路即時通,與十五歲許姓少年(另案由少年法庭審理)約出被害的方姓少女性侵,少女反抗,徐某遂將她勒昏。

     徐某事後找許姓少年幫忙善後,合力將少女拖至浴室,以水果刀將少女割喉放血,並沖刷血跡,直到少女氣絕為止。兩人合力將屍體裝進黑色塑膠袋,丟棄到屋後空地,半年後被發現時,已成一堆白骨。

     板橋地院一審判徐志皓死刑,他不服提起上訴,但他在去年七月底不滿被法官延長羈押,竟嗆稱「我不服法官的態度,機八得要命,要能再殺人,我第一個就殺他。」

     高院判決指出,徐志皓的犯罪手段令人髮指,羈押在看守所內未能潛心悔過,揚言殺法官及穢語不斷,難認有悔改及矯正可能。

     高院合議庭認為徐志皓罪無可逭,如果執行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再犯罪,將使判他無期徒刑的法官背負「伯仁因我而死」的心理負擔,除非法律增訂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否則只有死刑能將徐志皓永遠與世隔離。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 ... 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10012700128,00.html



8個死刑、9年羈押、1紙無罪

黃志成的荒謬人生

陳玉梅

..........

冤獄幾乎埋葬了整個家庭

黃志成的妻子王淑珠說起這段時光充滿辛酸,「我已經老了,快40歲了,人生就活個六、七十年,然後我有10年都在這樣的日子裡,我是女人,最重要的就是老公、家庭和小孩,可是女兒成長這段時間,只有我陪著女兒。我搬回娘家,周遭的人沒看到我老公就說,我離婚了,老公不要我了。我很辛酸,每天就是工作,上班及下班。」

為了不背叛自己,黃志成在看守所裡不停地抗議,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彷彿在跟一個無法撼動的司法體制對抗。在法庭上,他不停的咒罵法官;然後在看守所,他打破日光燈燈管想要切頸動脈自殺,好像悲憤到要以死明志。

黃志成說:「一個人沒犯罪被判死刑,他會怎樣?他一定會產生暴力。不然我怎麼會自殺?後來家裡的人一直規勸,我就面對這個訴訟程序。我是個不會犯罪的人,結果被禁錮這麼久,又被戴一個罪名,被判這麼多次死刑。這過程又拖累家裡,包括精神名譽、金錢損失這麼多,這就像是一個包袱、累贅。他們的目的若是就是要讓我死,我沒犯罪就是要故意讓我死,那我就自我了結,人說『生命一解脫,什麼都沒有。』空空蕩蕩,家裡的人就不會這麼痛苦、這麼困擾。我好像滿足了他們的成就感。」每次被判死刑,黃志成就繼續上訴、抗告,但法院還是硬生生一連宣判了他8次死刑

面對這種無盡的折磨,不知何時才會終止的痛苦,王淑珠也曾多次想過就將孩子請托給母親,自己自殺,王淑珠說:「我曾想過要自殺,有時在看守所等著看他時,都會想,這樣的日子何時才能結束,可是就在一念之間,我覺得我死,先生的冤屈也不會改變,沒辦法解決任何事情,所以我又堅強的活下來。」

..........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topic_sue_detail.asp?id=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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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aup6bp6
侯爵 | 2011-10-27 23:33:28

基於公正的原則,犯罪者應得到與其所犯的罪相同的或相稱的懲罰,所以,對於殺人者來說,最恰當的懲罰是將他判以死刑。這種以來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及「殺人填命,欠債還錢」的看法是相一致的,這種看法得到不少人的支持。把一個無辜或犯極小罪的人處死,縱能減低罪案的浪潮,也是不洽當的;唯一相干的是那個死囚是否無辜,罰與罪是否相等。假如事實上那犯人是犯了該死的罪,便該執行死刑(如何快定那些罪是該死的,則是另一個問題);否則,便不應執行死刑。


死刑的另外一個作用是制止罪犯再犯罪,罪犯一死,他再沒有犯罪的可能了。即使罪犯被判終身監禁,他一日未死,他還有可能在監獄中犯罪,例如殺人,雞姦其他囚犯等。只有將其處死,才是可以防止他繼續犯罪,最一了百了的方法。

就以上論點,反對死刑的人都可以一一反駁。刑罰制度是人類文明的產物之一。起初植基於原始社會的復仇和填補。經歷長時間的演化,尤其自近百年來科學主義發達以後,刑罰制度已逐漸脫離報復的原始型態,而漸趨向於以理性和科學為基礎。例如預防理論的出現,犯罪學的發展,證據法則的科學化,犯罪心理學的研究等。


有些人贊成死刑,是基於一句中國人的老話:“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似乎是根據刑罰學的補償原則。可是,這句話若要成立,是要假設一種如中國古代民間小說中的世界觀——把殺人犯處死後,能帶著他的魂魄下到陰間與閻羅王交易,把受害人的命贖回陽間。這樣,死刑才有償還的作用,正如還錢有償還的作用一樣,使無辜一方不用有損失。只不過,今天的中國人都認為這種世界觀是沒有根據的,不外是天方夜譚而已。因此,事實上,把殺人犯處死,從人命的角度來看,是得不償失(所得是零,所失是另一條生命), 起不了償還的作用。所以,以現代人的世界觀來看,“欠債還錢”是合理的,“殺人償命”卻是講不通的。換言之,“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句話,是否能為死刑提供一個合理論據,是視乎我們接受哪種世界觀而定。而且死刑無輕重之別,違反刑法原理。殺一人死,殺百人死,殺千人亦死。死刑不能譴責殺戮,因其本身即為殺戮。

  阻嚇說主要是後果論(consequentialism)的觀點。依此說,刑罰的最主要目的,在於產生阻嚇效果,令其他人不敢以身試法,因此,將罪惡滔天者判以死刑,便能收到最大的阻嚇作用。 可是,這種主張亦有其理論的弱點。首先,死刑對罪犯的阻嚇作用是頗可疑的。據一些犯罪心理學家的分析,一般人犯殺人一類的大罪,往往由於一時衝動,事前根本沒有顧及後果,因此,刑罰的考慮對他們沒有多大的意義。至於那些深思熟慮犯案的職業罪犯,極刑只是他們的職業風險,他們主要考慮的是如何逃避被緝捕,而非被捕後的刑罰有多重。而且,根據一些社會學家的研究,有些地方曾一度廢除死刑,但恢復死刑後罪案率不但沒有下降,反而上升,由此也可見死刑的阻嚇作用是頗成疑問的。刑罰倫理學家伯道(Hugo Bedou)指出,根據美國犯罪防治的統計,死刑並沒有傳說中的神效。整體而言,所有執行死刑的州,其犯罪率並沒有低於廢止死刑的州;當某一州開始施行死刑後,其犯罪率往往不降反升;鄰近兩州在一施用死刑一否的情況下,使用死刑的那一州謀殺率沒有持續低於另一州;在廢止死刑的州,其襲警案件的機率比起保有死刑的州來得低;廢除死刑的州比起實施的州,其囚犯及獄政人員遭到終身監禁者的暴力攻擊機率為低。即使人們同意刑罰的目的在於阻嚇將來罪惡的發生,也不一定要堅持唯有死刑才可達到最大的阻嚇作用。人們缺乏理據說其他刑罰,譬如說,終身監禁就不可以達到相同的效果。



  凡人類所創的制度,不可能臻於至善,司法制度亦然。一旦執行死刑後,發現錯誤,將無以彌補。避免錯判而無法補償的情況出現。就算現代的社會的法律制度怎樣完善,人為的錯誤往往是司空見慣的。在其他的刑罰來說,即使一時判錯,日後還有平反及補償的機會。然而,一旦判以死刑,如果出現了一時判決的錯誤,便會造成一去不返、無可補償的悲劇。



筆者同意死刑可以有其他替代制度,例如無假釋的無期徒刑,或無上限的有期徒刑制度。但筆者不絕對性地反對死刑,筆者相信有很多犯人寧願死,也不願意終生監禁。不管是終身失去自由,還是一下子失去生命,都是最難受及最恐怖的刑罰,既然終身監禁與死刑同樣被公認為對犯人之最高刑罰,但犯人自己的價值觀卻可能出現差別,筆者主張建立一個新的制度,就是讓重犯自己決定判處終身監禁還是死刑,如果犯人決定判處死刑,犯人亦可選擇執行死刑的日期及方法,例如坐電椅、打毒針、安樂死、燒炭、槍斃、甚至是跳樓等。如果可以由犯人自行決定執行終身監禁還是死刑,以及死刑的日期和方法,筆者相信一定可以減少一定程度的爭議,而且較為人道,因為死刑已並非原來的樣子,一方面變成了由自由意志決定的半自殺式的死亡,另一方面又可達到死刑的後果,筆者相信這樣的制度一定可以被社會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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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pss92113
騎士 | 2011-8-27 21:03:38

幹!!!我堅決反對!!!
如果廢除的話那我一定把馬英9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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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so_wai
鄉紳 | 2011-3-7 23:13:03

說要廢死刑的人權團體
有幾哪個家屬朋友是被害者呢
我個人認為人要有同理心
冤獄?
哪個時代沒有阿
只要沒有那些糊塗的法官
辦案不力的檢察官
急求績效與破案率的警察們
還會有冤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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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sh10708
見習騎士 | 2011-2-26 12:39:50

這樣還不給死 根本便宜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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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ame1712
子爵 | 2010-11-20 18:43:51

問你一個問題
子彈比較貴還是牢飯比較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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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07#17
見習騎士 | 2010-10-27 20:28:27

我不贊成廢死
而且我也不贊成廢死聯盟的作法 用過度激烈的作法 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理念
本身就是一種暴力得行為 想用強迫的手段改變他人思想 是不可能成功的
看中共的例子就知道了 台灣人民屈服了嗎?!
強權都做不到了 更何況是少數份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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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987761129
騎士 | 2010-10-25 00:16:32

如果廢死
人民就只能動用私刑了...
制裁這些死刑犯!
留著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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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fnylee0410
見習騎士 | 2010-10-24 09:17:58

本文最後由 tiffnylee0410 於 2010-10-24 09:19 編輯

"死刑無法嚇阻犯罪。Roger Hood教授於The Death Penalty: A World-wide Perspective書中的研究顯示,加拿大廢除死刑後,犯罪率反而降低。犯罪率降低的關鍵不在用重刑,而是檢警破案的正確性與效率。"

老實說我個人根本不信這一套
我個人在工廠當製程工程師
一直有一種感覺
任何一次的異常總是好幾個因素先後失控
解決一個通常未必能解決問題
常常要同時把若干個都恢復正常才能解決

如果連機器這麼死板的東西都會這樣
很難想像加拿大的犯罪率的改善
只因為破案的正確率與效率就改善了
難道經濟成長  教育改善都沒有用嗎??
反過來說
廢除死刑就對犯罪率沒有負面影響嗎?
還是他的效應被其他效率抵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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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fnylee0410
見習騎士 | 2010-10-24 08:43:54

換個角度來看死刑問題

戰爭中有一大堆的中低階軍人
對他們來說他們參戰只是單純保家衛國或是國家法律逼迫
甚至只是單純求生存
請問憑什麼要殺死他呢
如果惡意泯滅天良的殺人犯都不能殺死
請問誰又能殺死一個保家衛國的軍人
這個情景正在阿富汗  伊拉克發生中
英國與加拿大好像是廢除死刑的國家
但是這兩個國家都有參與阿富汗與伊拉克的戰爭
兩相對照之下
我實在無法理解廢除死刑的邏輯是什麼??

另一個論點是認為司法機關也有可能犯錯
所以要廢犯死刑以免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如果以這種觀點來看問題
我們應該禁止飛行  禁止開車
雖然發生空難與嚴重車禍的機率很低
但是一旦發生通常就是無可彌補
如果以這種觀點來看問題
我們應該禁止不可以發槍械給警察
雖然警察違法或誤用槍枝的機率很低
但是偶而會看到警察開槍打死人的新聞偶而會上報
難道我們不該配發槍械給警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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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5533
鄉紳 | 2010-9-18 23:02:10

廢除的話  我就要來拼大條的
不爽工作了   做得累死 還被凹薪水
殺人頂多被關 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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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陳
公爵 | 2010-8-31 23:25:43

11# 水靈

以現在的法律如果毫無證據之下不太可能會判8次死刑.. 就因為他喊冤就一定是冤獄?? 有何證據證明他是冤枉的 請別一直說他的慘痛遭遇..不管哪個國家冤獄難免 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沒冤獄??  因為有冤獄就不能判死刑的話真是可笑的很 冤獄的人當然是慘痛的遭遇 但不管法律再完善也不可能沒有..那是不是該不要有法律.. 因為有過冤案??那今天有人吃飯噎到死掉..是不是所有的人就不該吃飯了?? 用這種來評論該或不該很可笑  只會說冤獄來說多慘痛誰都..那些被砍數十刀而死的人 沒比他慘??? 簡直是莫名其妙 如果今天廢死的是那些受害家屬為了寬恕而站出來呼籲廢死 我相信沒人敢說什麼 ..慈悲?? 受害人跟他家人的傷害 你們有能力給予什麼樣的慈悲  .. 順帶一提 日本現在又開始執行死刑了呢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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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flower
準男爵 | 2010-6-24 21:46:42

看到這篇文章又想到之前有人說過一句話 大概的意思是:
大家都想到死刑犯的人權  那有人想過那些被殺死之人的人權嗎
我~~~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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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job
侯爵 | 2010-6-20 11:45:21

如果我是候選人,我也會打出死刑不能廢除的口號
因為沒有有效的對策
但大家也別忘了,如果你贊成死刑,你也會變成惡業的共犯之一
基督教教義有教導人們要抵抗魔鬼,不但要抵抗而且要愛你的魔鬼,不可心存憎恨之心,而要以悲鳴其行為。
有興趣可以一起研究文摘
星雲:造因不受果報,不合天理  一文
引言 使用道具
chee236
子爵 | 2010-6-16 22:21:39

死刑不能廢除,
不能廢
不然有人會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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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天
伯爵 | 2010-6-1 10:19:13

就算是億兆分之一的出錯機率,{:3_358:}寧可錯殺一萬,絕不放過一人{:3_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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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陳
公爵 | 2010-5-6 02:49:32

18# 水靈

寧可錯殺一萬,絕不放過一人的濫殺心態一模一樣.      你這話好像反了 妳的說法現在好像變成是寧可放過一萬 不可錯殺一人那些被其他沒被冤枉的壞人殺死的人 自認倒楣??那一萬個中有如果9千9百9十個沒被冤枉的話也沒被判死刑..那這些人不就爽翻了??殺很多人跟殺一個人都一樣沒死刑~ 那些壞人是不是會殺更多人 反正也是不會死 那重大要犯條子要抓的話 不知道要死幾個警察 到時候你還是可憐殺人犯 不會可憐被害的員警是吧??你的同情心怎沒看到那些被害的很多死的多悽慘 幫死刑犯說話就有同情心??那被害死的就活該倒楣了 誰叫他遇到壞人是吧?? 冤案也只是少數..這世界你不管怎弄不管在哪都一定有冤案 這是沒辦法改變的事情..難道廢除死刑 就沒人被冤枉了嗎?? 想想那些死的很悽慘的人吧  你憑什麼以不是被害人家屬的身分 出來自以為正義?? 告訴我你憑什麼就好.. 贊成廢死就比較有同情心 我們這些不贊成的都是壞人??? 沒很嚴重會判死刑嗎..天理循環 就偏偏有你們這種違背天理自以為正義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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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fire
公爵 | 2010-5-5 17:12:21

27# 孤單小宇

人家說會叫的狗不會咬人,我怎麼在這邊看到又會叫又會咬人的狗????
公理自在人心。
凡走過必樓下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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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fire
公爵 | 2010-5-5 16:45:39

18# 水靈

仍然有機會獲得假釋重新開始。
重新犯案還差不多,為甚麼會犯到如此重大的案子。
其中很多都是,幒小案子,一直犯犯犯到後面,才跑去殺人的。
從殺人的那一刻,他就自己放棄自己的生命了。
快點讓他投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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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fire
公爵 | 2010-5-5 16:42:25

30# 水靈

問:人權團體認為將死刑犯終身監禁,即可遏阻再犯,你是否贊成用終身監禁替代死
刑?

答:現在有些國家有終身監禁,但有一種,依我創造的名詞叫「虛擬的終身監
禁」,雖判了終身監禁,但關上三、四十年,認為他老了、沒什麼作用了,還是給他
出來,這種「虛擬的終身監禁」比例佔很多。

台灣經常有大赦、或用一個什麼理由來減刑,因此日後就算有終身監禁制度,實質的
終身監禁也可能變成虛擬的終身監禁。每一個犯罪者都講得很好聽,說「如果把我關
到死,乾脆把我槍斃算了」,嘴巴這樣說,但法律改為終身監禁,還是會期待,期待
出現虛擬的終身監禁,讓他有機會可以出去,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也會想。

死刑犯不到最後,都不會放棄希望,真要執行時,問問那些行刑法警就知道,被帶去
槍斃的時候,哪個人的腳會不發軟。因此討論終身監禁其實沒意義。
(轉自侯友宜看廢除死刑之論點)
-------------------------
目前確定死刑的,都是最少殺一個人的,他們早該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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