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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 | 2010-2-9 18:39:21

更新日期:2010/02/09 16:42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王靜瑩跟老公陳威陶夫妻倆的感情事,始終搬上檯面上,今天(9日)下午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針對兩人的婚姻以及兒子的監護權做出宣判,法官判准離婚確定,但是兒子「小蝦米」監護權歸男方,女方可探視,全案仍可上訴。


王靜瑩與陳威陶為了離婚吵了近兩年,王靜瑩在去年9月間曾聲淚俱下表示,「為了兒子小蝦米,我願放下恩怨,希望兩人好聚好散」。陳威陶則表示王靜瑩在鏡頭前喊話,私下卻沒有回應,希望王靜瑩把行動拿出來。


王靜瑩婚變之後,靠接戲、通告賺生活費,但每個月房貸、房租和生活開銷近10萬元,還要養兒子小蝦米,一度傳出王靜瑩決定賣掉2克拉婚戒籌生活費。可能是因為經濟上的考量,法官判定兒子的監護權歸男方,王靜瑩可以探視。


兩人除了感情、親情之訴,陳威陶因為在王靜瑩的手機以及車上裝設監聽器,被她一舉告上法院,去年9月8日上午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妨害祕密罪嫌將陳威陶起訴,檢方據以的理由是監聽時間長達781秒之久,認定陳威陶有竊聽行為。


去年12月,陳威陶的母親舉行告別式,王靜瑩帶著小蝦米到場致哀,卻未列席家屬答禮,兩人關係似乎還是很緊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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