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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truth
鄉紳 | 2010-3-11 01:08:56

王清峰:
    妳說:妳甘願為四十四個殺人犯下地獄。妳講來輕鬆,大言不知羞愧,試問:妳有何本事可以代人下地獄?妳是否知道:妳在地獄時,妳全身的肉要被剝皮,要被剮肉,要切成塊,四十四次,妳還要被放進油鍋裡炸四十四次,妳還要被火燒烤到焦黑,也要四十四次,因為妳要代四十四個人,所以時間很長久。
    地獄可怕的刑罰,單單一次妳就受不了了,還大口不慚地說:「要為四十四個殺人惡犯下地獄受刑。」妳自己用手寫:「地獄」、「火湖」、「刀山」這幾個字,可別把它們寫成:「東京」、「巴黎鐵塔」、「峇里島」,妳無知而不自知,還要談理性?面對可憐的被害者,妳是多麼的殘酷而不自知,妳可以試試把打火機燃開,只把妳那一根細小的小指頭放在上面燒燒看,而且要燒四十四次,妳如能忍受,那妳才好說:「我要替四十四個殺人惡犯下地獄受刑罰。」知道嗎?
    妳既然知道四十四個殺人惡犯要下地獄,這就是  神的旨意,妳怎麼還膽敢廢除死刑?不照  神的旨意執行呢?快醒過來,王清峰,妳真是不自量力,而且迷惑眾生。
    妳說:「從事審判的是人,不是  神,所以不能判死刑。」  神賦予國家權柄執行律法、維護治安,使老百姓有個安居樂業的環境,殺了人,當然是要判死刑,因為生命是寶貴的,世上任何物品都償不了命,沒有一個人可以強奪另一個人的性命,真是罪重惡極!沒有一個人可以殺人而自己還活著,有誰想被人家殺死?妳竟然站在殺人魔的那一邊!
    世上遇到任何事都可以談理性,只要死了人,就沒得談;世上遇到任何事都可以談寬恕,只要死了人,就沒得談,因為他們已經不在世上了。殺人的使死者不能再享受世上的壽數,不能再享受與他們的家人在一起,不能再享受陽光、花草、樹木………太殘忍了,妳是殺人魔的共犯,必受天譴,妳既然是部長,就應該主持公義,反倒背道而馳。
    妳說:「從事審判的是人」,哇!妳還用「審判」這二字,可見妳不是普通人,執政官既從天接受了天職,就不可以再說:「審判的是人,不是  神。」因為  神已賦予你們天職,就是「替天行道,主持公義」。
    小偷,就要判他小偷罪;強盜,就要判他強盜罪;殺人,就要判他殺人罪,這是天經地義。小偷偷竊判刑是必要的,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否則,到處都可以偷;殺人更應該償命,是為了社會公義,否則,到處可殺人。
    法務部長王清峰,如果妳擔當不來,就下台,別再妖言惑眾!!!
    「寬恕」這二字,是只有遇到妳自己被殺死,妳才有資格講,甚至於妳的父母或兒女被別人殺害,妳也沒有資格代他們說寬恕。
    妳很幼稚、單純,還有可惡,別太自命清高。

                                                                                                                                                                        天地良心      2010. 3.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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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07#17
見習騎士 | 2010-10-27 20:21:55

我雖然也是贊成執行死刑 但我說實在的還蠻佩服王清峰的說  不為啥
只因他敢說出自己的奮鬥目標且勇敢的執行它
我最看不慣的是馬英九先生 王清峰未當法務部長時 就一直在推行廢死
他是你找來的人 難道你不知道?!
出事時 就切割的清清楚楚的 還說自己不贊成廢死
你當台灣人都瞎了嗎?!  是個男人就要勇於承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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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Tang315
公爵 | 2010-10-25 17:57:53

幹掉他的家人再看看他還有沒有這種慈悲心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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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5533
鄉紳 | 2010-9-18 23:04:48

都不是  是該死
他不了解失去的痛苦
那就給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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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F
騎士 | 2010-7-8 18:10:23

版主支持你
你說得太棒了{:3_304:}
因為耶穌基督也說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就算天地都廢掉
律法的一點一畫不能廢掉
都要成全"{:3_350:}

那些是非不分
亂廢法律想譁眾取寵的鄉愿
果然是德之賊也{:3_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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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131chin
伯爵 | 2010-6-27 20:10:42

廢除死刑...
以後的社會..會有多糟...
沒錢..去搶銀行..然後把錢藏起來...再去自首..那他的家人會有多好過...反正在籠子裡乖一點幾年就可以去享受那筆錢
我討厭你...殺了你一樣乖一點幾年初來..換殺你全家..反正我也不會死...大不了登個廣告..你討厭誰我幫你殺...有錢就可以...反正就算無期徒刑頂多也關各十幾年..何樂而不為...
這樣的社會應該就是人權團體想看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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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flower
準男爵 | 2010-6-24 21:54:28

甘願為四十四個殺人犯下地獄?
那...你甘願為那些被殺被剁的被害人下地獄嗎?  我不知道
你有站在被害人家屬的角度來想嗎?  我想應該沒有
因為如果今天你和被害人的身份互換  我想你99.9%不會說出這句話!

甘願為四十四個殺人犯下地獄?  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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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pben
公爵 | 2010-5-29 22:31:23

廢死或不廢死是一個可以討論的題目
但是法律沒有被修改之前
身為法務部長就有義務執行法律
而不是自行選擇執行那一條法律或不執行那一條法律
如果法部務長可以自行選擇執行或不執行那些法律
那麼人民是不是也可以自行選擇呢??
如果王清峰真的覺得執行槍決有違個人良知
有兩條路可以選
1.辭職下台
2.提起解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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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5533
鄉紳 | 2010-5-29 20:17:56

6# 邱雅吟


不要少數人影響多數人好嗎?
糧食錢誰付  你付嗎?
還有 被他殺害許多人 你有辦法幫他救活嗎
你敢保證不再犯嗎(一般而言 關出來再犯機率很高 所謂死性不改)

堅持死刑  看看鄰近國家  日本 新加坡(鞭型 治安良好國家 許多台灣富商 醫生都搬過去住了 因為治安好)  很多實際案例在我們眼前發生 為何你還在!!!執迷不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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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fire
公爵 | 2010-5-5 16:20:11

22# 紫戀楓情

但是人應該沒有結束任何生命的權利
但從他殺人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經放棄自己的生命、人權了。
搞不好他急著投胎,怎麼不成全人家?

其實廢不廢除死刑根本就不是重點.浪費納稅人的錢.更是無稽之談
對於一個明明就要早點上路的人來說,他所犯罪到,他執行前的食物、空氣、水,
請問是由誰支付的?
王清峰領的薪水,卻不做該做的事,下台是很正常的。
誇口說甚麼願為死刑犯下地獄,她是甚麼?聖人?
死刑犯很多都不只判一個死刑而已,她是要去被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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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fire
公爵 | 2010-5-5 16:12:20

6# 邱雅吟

問:主張廢除死刑人士還有一個理由是擔心誤殺,有沒有這種可能?

答: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判一個人死刑,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
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後面
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

再就犯罪類別來講,只有殺害直系血親或性侵殺人、強盜殺人、惡性重大的結合
犯、集團性綁架撕票才可能判死,而且是蓄意的,如果是過失、自衛都不會,我的博
士論文是做性侵害殺人研究,十二件個案也沒有都判死刑,有的是未成年,有的過程
當中被認為「其情可憫」,你看連這麼惡劣的犯罪都沒有百分之百判死啊!

輕微犯罪增加 與執行死刑無關

講不客氣點,死刑犯要死還給他麻醉昏迷再打,很厚道,他們完全沒有,把三個無辜
的人眼睛一蒙就槍斃,殺的還是幫你忙的人,比較之下,給他們死十次,也是應該的
啊!

還有白曉燕,從排水溝撈上來,脖子、身體和腳被綁三十多公斤啞鈴,手指被剁,身
體遭重擊毆打,你看嫌犯有多惡劣,人質已死掉八、九天,還繼續勒索要錢,勒索期
間有四、五天沒電話進來,就是在處理屍體。像這種嫌犯,還要給他們機會?

我曾做研究發現,那種蓄意、惡性重大的、會犯下判死罪的都是前科累累,如果監所
能讓人悔改,保證不再犯,那是OK的,但這些人哪個不是幾進幾出監所,都是經過
監所教化後假釋出來的。

比如最近一位新加坡記者來採訪,我談到一件舞女分屍案,嫌犯方金義六十幾年先犯
恐嚇罪,關出來再犯強盜案、性侵案,並殺害一名舞女,曾判死刑,後改判無期徒
刑,關十幾年假釋出來再殺第二名舞女,還性侵分屍洗劫財物;他們都是先犯一些
罪,一直累積,累積到一個程度,最後犯下駭人聽聞的案子。

高天民也是,早期犯強盜案,犯了五十幾件,假釋後再犯白案、方案。

廢除死刑人士看到的一面是「有機會讓他活下來,因為他會改過,對社會有正面貢
獻」,事實上像這種累積犯罪的犯罪者,如果沒有一個遏阻,再給他出去,他會變
好?要變好,早在輕刑犯、重刑犯的時候就變好了,死刑就是對這些嫌犯最後的一個
遏阻。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個遏阻,暴力犯罪就可能持續上升。

問:人權團體認為將死刑犯終身監禁,即可遏阻再犯,你是否贊成用終身監禁替代死
刑?


答:現在有些國家有終身監禁,但有一種,依我創造的名詞叫「虛擬的終身監
禁」,雖判了終身監禁,但關上三、四十年,認為他老了、沒什麼作用了,還是給他
出來,這種「虛擬的終身監禁」比例佔很多。

台灣經常有大赦、或用一個什麼理由來減刑,因此日後就算有終身監禁制度,實質的
終身監禁也可能變成虛擬的終身監禁。每一個犯罪者都講得很好聽,說「如果把我關
到死,乾脆把我槍斃算了」,嘴巴這樣說,但法律改為終身監禁,還是會期待,期待
出現虛擬的終身監禁,讓他有機會可以出去,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也會想。

死刑犯不到最後,都不會放棄希望,真要執行時,問問那些行刑法警就知道,被帶去
槍斃的時候,哪個人的腳會不發軟。因此討論終身監禁其實沒意義。
(轉自侯友宜看廢除死刑之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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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相關文章,再想想妳說的正不正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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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動人生
威爾斯親王 | 2010-4-28 11:15:03

恩恩 如果死的是他的親人的畫 不知道他說過的還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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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merlin
大公爵 | 2010-4-22 22:00:35

其實不只吧 據說監獄中有勁半數的人士  C毒有關的
臺灣監獄爆滿0.0 已經很誇張 或許搞定C毒相關的犯罪
才能有效的空出監獄的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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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15559996
伯爵 | 2010-4-22 17:55:21

等他家有人出事希望他不要後悔說過的話支持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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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ahboozer
公爵 | 2010-4-22 14:56:45

我認為不應該廢除死刑,他不用下台,她下海就好了,到時候他就知道廢除死刑比下海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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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610513
騎士 | 2010-3-26 18:46:02

蓋一間廟讓他上去坐 再把44個死刑犯拖到他面前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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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戀楓情
大公爵 | 2010-3-23 16:15:15

死刑??殺人是蠻簡單的事情.
但是人應該沒有結束任何生命的權利
人之所以妄自尊大靠的就是這種無謂的優越感
其實廢不廢除死刑根本就不是重點.浪費納稅人的錢.更是無稽之談
只是我們要如何更成熟更周嚴的處理跟面對最根本的問題
如果不廢除是不是更要減少冤案.要廢除是不是要有更完整的配套措施
如果說王清峰該下地獄...那白X冰更該下地獄.自己害死自己的小孩...又被仇恨衝昏頭
不知道現在的人在想什麼.一個死刑也能吵...回家跟小馬仔炒飯都比較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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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妹
大公爵 | 2010-3-16 19:04:45

19# xx小妹


所以我推薦幾款防身武器,呆呆小妹參考一下淑女開罐器,

話說只要命中光速蒙面癡漢的要害,就可以增加存活率。
狼牙與馬蹄 發表於 2010-3-15 09:19


增加存活率是什麼意思{:3_360:}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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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與馬蹄
公爵 | 2010-3-15 09:19:14

19# xx小妹


所以我推薦幾款防身武器,呆呆小妹參考一下淑女開罐器,

話說只要命中光速蒙面癡漢的要害,就可以增加存活率。
引言 使用道具
xx小妹
大公爵 | 2010-3-14 13:52:56

台灣社會浮動這麼大  治安這麼差
人民素質也沒多好  怎麼會適合廢死刑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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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ndan
王子 | 2010-3-13 21:15:04

所謂的人權
應該是把自己當成人尊重~也把旁人當作人尊重時才適用
那些恣意妄為侵害他人的傢伙不配為人也不配擁有人權!
現在我們的死刑還沒廢除就已經有這麼多的窮兇惡極的人
如果哪天真的廢了那還得了
但是我贊成廢除槍斃~因為槍斃還要浪費子彈~而且執行的
人槍法夠準的話,會讓過程一下子就結束了!
所以應該改用絞刑~吊的過程中除了能讓犯人感到痛苦之外
結束後繩子還可以重覆使用,不至於浪費
最重要的是屍體還要吊在總統府前示眾三天以敬效尤~{:3_297:}
看誰以後還敢作姦犯科的.{:1_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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