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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bear6268
王室 | 2022-4-30 20:12:38


苗栗縣消防局吳姓消防員被免職,打官司宣稱被職場霸淩,法官認為說詞無理由,判決他敗訴。(翻攝自GOOGLE街景)

2022/04/30 18:2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苗栗縣消防局楊姓消防員,前年底被消防局免職,理由包括多次擅離值班台,偷竊同事或民眾物品、危險駕駛救護車,他還欠債沒還,惹來討債集團,到消防分隊破口大罵,楊員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宣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被職場霸淩,聲明撤銷免職處分,法官卻認為,楊員各項行為與懲戒屬實,霸淩等說法並無理由,消防局免職處分沒有違法,判決楊員敗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楊員主張,他被懲處的事實不明,被職場霸淩,還被抹黑為惡行犯上,聲明法院詳查下列事端,包括他長期處於不友善工作環境,督察單位多次揚言「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所屬的消防分隊,甚至不讓他駕駛任何救災、救護車輛,剝奪他的工作權,聲明法院撤銷免職處分。

消防局則答辯說,楊員於2019年12月,未依規定於值班台值守,前年3月16日,未經同意擅取同事私人用品,前年4月因私人債務沒妥善處理,債務人頻繁打電話到消防分隊討債,甚至招擾討債集團成員,到分隊大聲辱罵,嚴重損害消防局形象,前年5月偷竊同事的高粱酒,苗栗地院判處拘役20日,緩刑2年。

消防局指出,前年3月,楊員擅自變更主管核閱後的工作紀錄簿內容,7月值班勤務時,兩度離開分隊3分鐘與8分鐘,且未向當日主管報備,也沒請備勤同仁代班,導致值班台無人值守,前年7月又因債務問題,被人於網路社群張貼穿著制服、持本票的照片,影響消防局形象,前年8月又值班時擅離分隊,前年5月還偷民眾腳踏車,苗栗地院判拘役20日。

消防局還指出,前年5月19日,督察訪談時,楊男不配合,有言語挑釁、手持手機拍攝等犯上情事,且另有危險駕駛救護車等行為,前年平時考核成績,經功過相抵,已逾免職的二大過標準,據此給予免職。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統計,楊男累計嘉獎8次,記功1次,懲處則有申誡3次,記過10次,經功過相抵後,累積仍達2大過,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免職條件包括「同一考績年度中,其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已達2大過」,消防局對楊員的免職,並未違法,至於楊員宣稱,消防局認定有誤與事證不明,被職場霸淩與抹黑等說法,並無理由,判決楊男敗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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