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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22-8-2 19:18:27



2022/08/02 19:09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徐先生7月底接獲兩張連號罰單,一開始還狐疑同一張罰單為什麼要寄2次?後來才發現警方竟用同1張照片開2張罰單,詢問後卻告知無法直接銷單,需要先繳罰款再自行上網申訴,大里、霧峰市議員參選人張芬郁批評,此作法根本是擾民,且已違反行政程序法,既然交通大隊都已利用AI技術進行科技執法,那開立罰單也應該用科技來管理,建議開單系統應加上防呆程式,若同輛車同一違規行為相隔未逾6分鐘,就無法開出第2張單,避免重複開單擾民。

這名徐先生跟市議員參選人張芬郁陳情,近日接獲2張罰單,仔細一看違規時間同樣是7月5日7點23分,地點在台中市南屯區永春路和永春北路口,違規事實是「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同樣都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900元,因連照片都一樣,明顯是開錯的烏龍罰單,強調有違規願意接受處罰,但因警方作業疏失被連續開罰,詢問後還告知,要申訴還須先繳罰單後才能申訴,根本就是擾民。

張芬郁表示,民眾檢舉違規案一旦開出罰單就已立案,警方無法自行撤銷,因此碰到類似重複開單的情況,民眾可上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網站填寫申訴,裁決處檢視後,如確有重複就會予以撤銷。但民眾被警方搞烏龍連續開罰,要申訴還必須先繳納罰單後才能申訴,傷害人民對行政權的信賴,違背行政程序法第1條的立法意旨。

張芬郁說,民眾並發現,交通事件裁決處的線上申訴並不便民,民眾須填入電子郵件信箱,等系統寄發「有效性驗證信」到申請人電子郵件信箱,申請人再到信箱收取信件,點擊信件內的申請連結再填妥申請資料並確認送出後才完成申訴申請。

張芬郁強調,立法院在去年底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民眾檢舉同輛車違反同一規定行為,若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一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1次為限,沒想到警方還是重複開單。

張芬郁強調,既然交大已經利用AI技術進行科技執法,那開立罰單也應該用AI科技來管理,建議開單系統應加上防呆程式,若同輛車同一違規行為相隔未逾6分鐘,就無法開出第二張單,避免重複開單擾民。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課長許志村表示,民眾只要在應到案日期前提出申訴,可以不用先繳費,若查證是誤開,就算已繳費未來也會退還;至於線上申訴「有效性驗證信」的設計,是避免被駭客攻擊,會請資訊單位研究既可避免駭客攻擊也能更便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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