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查看: 5635 | 回覆: 74 | 跳轉到指定樓層
qcyear
準男爵 | 2011-3-28 21:58:29

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 ... amp;f_ART_ID=308889
  
  【作者/廖東慶】
  
  美國撤僑來台,是自1979 年美台斷交以來,美國在職駐外官員及現役美軍官兵在台灣,人數最龐大的一次,撤僑全部都是美國政府主導,包括查證身分,快速通關,不需要檢查行李及個人。
  
  地震重創日本福島縣核能發電廠,導致輻射外洩,引起全球恐慌,世界各國派出軍機或包機,紛紛抵達日本東京機場,展開撤僑行動,美國撤僑行動受到外界的高度重視,美國一口氣包下台灣五星級酒店900 個房間,無限期租下,美國撤僑不撤到關島,或是夏威夷、琉球,反而撤到台灣,似乎大有玄機。
  
  《撤僑來台 美國政府主導》
  
  美國在日本駐軍有5 萬5 千多人,軍眷部分就有4 萬3 千多名,駐軍部分是不會撤離日本,但是軍眷是可以暫時撤離,美國決定從日本展開撤僑行動,並由美軍太平洋軍區司令部主導運作,美軍指定韓國首都首爾和台灣,是這次「撤僑」的目的地,中國上海從來就不是美國白宮或美國國防部五角大廈的考慮範圍之內,因為今天的中國是由中國共產黨所控制,是一黨專制極權統治的國家,她也是美國最大的敵對國家!美國撤僑所搭乘的客機或軍機並沒有直接飛回美國本土,而是分別直接進入韓國和台灣兩地,3 月17 日美國國務院宣布將撤離駐日人員和家眷,還有美軍及軍眷,搭乘包機到南韓及台灣。
  
  不到10 個小時,3 月18 日淩晨零時53 分第一批從日本撤僑到台灣,一共有96 個大人和小孩,美國政府照例僅僅知會一下,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第一批具有美國政府駐日本官員身分的美籍人士及家眷,另外還有為數不詳的美軍現役官兵及家眷也在其中,這也是自1979 年美台斷交以來,無論是在職的駐外官員及現役美軍官兵在台灣,人數最龐大的一次,而且從下機開始,全部都由AIT所派出的美籍人員接手處理,中華民國桃園國際機場所屬的入境海關官員及移民署,不得插手辦理,而且AIT 自3 月18 日起,全部暫停簽證及所有業務!行政院長吳敦義接受媒體訪問指出,他希望AIT 能讓中華民國移民署能幫助AIT 在機場的通關手續,並希望把AIT 美籍工作人員調回台北,能繼續辦理赴美簽證的業務?吳敦義院長的建議應該去向AIT 理事主席說才對,怎麼會借助新聞媒體的訪問,來向美方發聲呢?可想而知,這個建議已經被美國所拒絕了!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事,馬英九總統和吳敦義院長,一再強調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大家親眼所看到的是,美國撤僑到台灣,全部都是美國政府在主導,包括查證身分,快速通關,不需要檢查行李及個人,從搭乘包機到台灣及入住5 星級旅館,無論是住宿多久,全部都是由美國政府出錢!
  
  《留住時間 直至安全為止》
  
  據報導指出AIT 為了撤僑到台灣的美國公民,尋找多達9 百間房的住宿旅館,如果以1 間兩張雙人床,可以睡4 個人1 個房間來計算的話,人數將會多達3 千6 百個人,絕大部分的駐日官員及家眷,也包括美軍及家眷,應該都會留在台灣一段不算短的時間,而且是以日本核子輻射外洩事件能安全落幕為止!消息傳出,澳大利亞的撤僑行動,也將會在台灣轉機,筆者認為這不太可能,從日本到澳大利亞的距離來看,根本就不需要在台灣轉機,這只會浪費更多的人力及金錢。從台灣起飛的班機要直飛美國的話,一定要經過日本然後再往阿拉斯加飛去,然後再沿著加拿大西海岸下來,再飛入美國境內,美國的撤僑行動,如果要從日本飛回美國本土的話,就會以前言所說的航線來飛行,不可能從日本撤僑到台灣,然後再轉機再飛越日本再經阿拉斯加。
=======================================================================

哪國的貴賓去別國都有和普通人不同的待遇,倒是沒聽說過哪的海關可以把權力直接給對方的。台灣總是口口聲聲和大陸談主權,談被矮化,世界上有這種“主權國家”嗎?說白了,你們的骨氣只有面對大陸的時候才會冒出來,面對其他先進國,就會自動出現奴才的嘴臉。上次日本地震就有人說要併入日本,現在又甘願做美國下人,華人的臉真是被你們丟盡了!!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xz0166 + 10 + 10

總評分: 名聲 + 10  金幣 + 10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1
FB分享
那一年2B還是鉛筆,現在2B是說428(╯□╰)o~~
回覆 使用道具
紫戀楓情
大公爵 | 2011-4-17 23:57:44

樓主不過就是想說馬英九是孬種.國民黨無能吧??
別拿李登輝跟阿扁去跟馬英九比
一個叛徒拿了好處還咬主人的狗沒什麼好說的
另一個貪汙貪到舉世聞名.如果樓主那麼在乎主權的問題似乎不應該拿錢後幾任總統來比.應該就事論事.免得落人口實吧...而且你舉的兩個人風評都不是很好.而且阿扁似乎還在鐵籠子裡吧
引言 使用道具
不明爬行物
男爵 | 2011-4-16 21:51:10

茶禮王 發表於 2011-4-16 18:42
拿2手航母去跟老美打!?
我看連出海都有問題吧!
你要不要滾回你的主人身邊呢!?

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造航母是爲了對付美國,因爲根本就打不過

中國只要能有效嚇阻美國對台灣的支援就行了,壓根也不需要擁有能打贏美國的能力

把希望都寄托在外國幹涉上,台灣的命運注定可悲
引言 使用道具
茶禮王
公爵 | 2011-4-16 18:42:45

不明爬行物 發表於 2011-3-29 00:00
以前是過過嘴瘾,光喊沒法打,幹不過美國第七艦隊啊

現在有實力了,當然不用喊了~~~~~~

拿2手航母去跟老美打!?
我看連出海都有問題吧!
你要不要滾回你的主人身邊呢!?
不要在這邊一直吠歐!!
畢竟大陸也沒那個資格攻打台灣呢!!
{:3_268:}
引言 使用道具
qcyear
準男爵 | 2011-4-8 13:38:51

回覆 不明爬行物 的文章

看前面,有人說是他美國乾爹的。。。實在無法理解?什?那?想做人家兒子^_^
lz剛被封了幾天,說這句話不知道會不會再被封^_^
引言 使用道具
不明爬行物
男爵 | 2011-4-7 17:12:50

我只想問問,台灣的主權如果不屬於實際控制它的“中華民國”,那到底屬於哪個國家呢?
引言 使用道具
不明爬行物
男爵 | 2011-4-7 11:48:01

板本龍馬 發表於 2011-4-7 11:00
回覆 不明爬行物 的文章

前提是,你們說單方廢止不代表可以收回已讓渡之領土.

你不能把這個事件單獨拿出來看
時間線是這樣的
(中華民國)單方面廢止——→軍事占領(台灣)——→另一締約方(日本)認同
引言 使用道具
Trading
騎士 | 2011-4-7 03:47:49

回覆 qcyear' 的文章

我立什麼牌坊??
中華民國沒擁有台灣主權
與中華民國總統要如何違法有何關係
再說
馬英九本來就不是台灣人
引言 使用道具
novagod46
伯爵 | 2011-4-6 21:03:01

要碼就統
要碼就獨

不要只會說說好嗎...
中華民國有主權阿
台灣哪來的主權?
...
引言 使用道具
不明爬行物
男爵 | 2011-4-6 20:21:56

本帖最後由 不明爬行物 於 2011-4-6 20:23 編輯
板本龍馬 發表於 2011-4-6 20:11
回覆 不明爬行物 的文章

假設當時的政治背景如同你所說的這樣,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當時是非法的"叛亂團體 ...


代表99%國民,擁有99%領土的政府不被認可,完全違反了西方所推崇的普世價值
引言 使用道具
LacusClyne
見習騎士 | 2011-4-6 20:20:23

板本龍馬 發表於 2011-4-6 20:15
回覆 不明爬行物 的文章

天皇昭書只能視同日本接受"盟軍停戰條件"還是沒有領土處分權.

鷹村老師
您寶貝女兒橘諸小姐哪�去了
好久不見有點想念
引言 使用道具
不明爬行物
男爵 | 2011-4-6 20:19:09

本帖最後由 不明爬行物 於 2011-4-6 20:26 編輯

1941年12月9日,中國政府頒布《對日宣戰布告》:“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系者,一律廢止”

《中日和約》第四條“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1941年12月9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

引言 使用道具
cyl2511
子爵 | 2011-4-6 20:13:51

回覆 板本龍馬 的文章

一,對於台灣主權的認知:由於我們共同認爲台灣主權屬於中國(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事情我就不多糾纏了,其實還有很多條約,文件可以拉進來說,現在沒有必要。

1.既然您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舊金山合約1951年9月尚且不被聯合國承認,那麽蘇聯當時可被承認,爲什麽這個舊金山合約沒有他們的參加,大家都知道,不完整的媾和是無效的條約。
可是蘇聯並非亞洲戰區的戰爭國,而且史達林在1941授權簽訂Soviet–Japanese Neutrality Pact(日蘇中立條約)所以蘇聯有參與條約的權利?
蘇聯1945年8月8日對日宣戰是根據雅爾塔會議決議,自然同時廢除Soviet–Japanese Neutrality Pact(日蘇中立條約),這點在8月15日日本投降诏書中也有所表示,同時蘇聯也是亞洲戰區的戰爭國,要不整個中國東北地區誰在戰鬥啊?2.可是中華民國並沒有獲得台灣權利,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要如何繼承台灣權利?
哈哈,這會中國又不擁有台灣權利了? 那起碼全世界都認知台灣屬於中國(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既然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本來也沒有簽署和平條約,目前內戰狀態,也就是誰滅了誰,誰擁有台灣主權咯!
引言 使用道具
不明爬行物
男爵 | 2011-4-6 20:11:06

板本龍馬 發表於 2011-4-6 19:56
回覆 cyl2511 的文章

我認爲日本天皇簽署的投降公告中這段話:“代表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及日本皇軍 ...

日本天皇的诏書不同於一般的布告,是擁有日本國內法效力的。台灣當時屬於日本領土,天皇的诏書自然有領土處分權。

即使是非法的《舊金山和約》也只是未提及台灣地位,並未否定《開羅宣言》,也未否定中華民國對台灣的主權。
引言 使用道具
不明爬行物
男爵 | 2011-4-6 20:05:36

板本龍馬 發表於 2011-4-6 19:45
回覆 不明爬行物 的文章

有關聯合國通過該條約是老夫錯誤,老夫在此道歉,但是依照

《舊金山和約》的簽訂背景是,美國及其盟國在朝鮮戰場失利,爲遏制共産主義在亞洲的擴散,一手操縱的會議。
當時蘇聯代表要求對美英草案進行修正,並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參加會議,都爲美國所拒絕。最後與會的蘇聯與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宣布拒簽條約。
會後蘇聯代表譴責該和約是美國政府和日本政府之間的一宗單獨的交易。

可見,不是其他國家沒有異議,而是美國操縱的會議下異議無效~~~這對共産陣營戰勝國 尤其是中國十分不公平
引言 使用道具
cyl2511
子爵 | 2011-4-6 19:46:38

回覆 板本龍馬 的文章

有盟軍亞洲軍區最高統帥,麥克阿瑟頒布的General Order No. 1(盟軍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
所以中國國民黨進入台灣有基本的合法性.
中國國民黨在進入台灣有其法定的合法性質.

我認爲日本天皇簽署的投降公告中這段話:“代表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及日本皇軍總將,茲此接受一九四五年七月廿六日由美利堅合衆國政府、中國政府及大不列顛政府於波茨坦協定所擬訂的四個條款,和及後由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提出的附款,上述四強下稱爲同盟國。我們茲此宣布日本皇軍總將,所有日本陸軍部隊以及所有日本轄下地區的武裝部隊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如今在加上你的說法,那麽我們可以鐵板釘釘的認爲在1945年10月台灣在法理上屬於中國。這麽台灣屬於中國不應該有什麽爭議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被國際承認是在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2758(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被認可的,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2758發通過是在1971年,所以舊金山合約無效?

這�我還有兩個疑問:
1.既然您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舊金山合約1951年9月尚且不被聯合國承認,那麽蘇聯當時可被承認,爲什麽這個舊金山合約沒有他們的參加,大家都知道,不完整的媾和是無效的條約。
2.2758號決議主要內容爲恢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爲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那麽此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恢複了聯合國的一切權利,能不能認爲他理所應當的該繼承了台灣的主權資格。
引言 使用道具
不明爬行物
男爵 | 2011-4-6 17:41:16

本帖最後由 不明爬行物 於 2011-4-6 17:57 編輯
daneil 發表於 2011-4-6 17:21
開羅宣言國際上並不承認是正式公文 , 只是一個新聞稿而已

如果存在這個公文 , 請問目前正本放在哪裡?


《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要結合看
擁有日本國內法效力的《終戰诏書》既然接受了《波茨坦公告》的條件,就等於認同《開羅宣言》
引言 使用道具
cyl2511
子爵 | 2011-4-6 16:45:59

回覆 板本龍馬 的文章

老先生,我也有兩個疑問:
1. 根據1943年11月的《開羅宣言》和1945年7月的《波茨坦公告》,1945年8月14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中華民國1945年10月進駐台灣來看,《舊金山和約》卻在1951年9月才簽署,您能解釋下1945年10月中華民國進駐台灣的合法性嗎?

2.衆所周知,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本繼承了中華民國的權益,那麽1951年9月沒有中共參與的《舊金山和約》有合法性嗎?
引言 使用道具
不明爬行物
男爵 | 2011-4-6 16:33:25

板本龍馬 發表於 2011-4-6 16:28
回覆 不明爬行物 的文章

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舊金山合約)再國上是唯一對日本的有效和平條約,而且 ...

聯合國什麽時候認同通過了?
當時的共産黨國家幾乎全部反對該和約
按大國一致原則,沒有中國、蘇聯的簽字認同,任何對日和約都是無效的~~~~
引言 使用道具
cyl2511
子爵 | 2011-4-6 16:27:21

回覆 板本龍馬 的文章

老先生,能不能爲照顧我們這些沒西洋文化的人,不要加入英文,我表示看不懂,影響閱讀,壓力很大!
引言 使用道具
不明爬行物
男爵 | 2011-4-6 16:24:04

板本龍馬 發表於 2011-4-6 16:22
回覆 不明爬行物 的文章

不過你別忘了,在舊金山條約中,開羅新聞公報跟波資坦宣告都沒有在TREATY OF PEACE  ...

《舊金山和約》本身是非法的,因爲其排除了對日作戰的主要國家中國和蘇聯,違反了同盟國不得與敵國單獨媾和的相關協定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正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