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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親王 | 2012-11-9 07:13:37

被撿屍女泣:「不去夜店就沒事」 惡男性侵被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何姓男子(20歲)和連姓友人今年3月30日,相約晚上到夜店狂歡,藉機灌醉2名長相甜美的女大生,直到淩晨兩名醉女被帶回連住處,何男與連男分別對她們性侵、猥褻;事後遭性侵的女大生向朋友哭訴「不去夜店就沒事」;士林地檢署昨依強制性交和性騷擾防治法等罪將何起訴。
▼周末夜店外,許多惡狼等著女生醉的不省人事時「撿屍」。

何男和連男夜店狂歡結束後,帶著剛認識的兩名女子回家,何男在計程車內先對其中一名女子襲胸,抵達連男家中,何男不讓兩名女子同房,連拖帶拉得先將一名女子拖進房內,強脫女子衣褲,被害女子因酒醉無力抵抗,遭性侵得逞;直到清晨返家恢復意識後,因下體疼痛、出血,驚覺遭性侵,憤而與遭襲胸的友人報案。
不過何男全盤否認犯行,對案情都辯稱「忘記了」,但因被害女子下體驗出何男DNA,性侵害驗傷診斷書等等證據,都可認定何的性侵犯行明確。據檢方調查,被害女子多次向友人哭訴,想自殺,後悔不該去夜店,還在臉書提及「活著沒意義」、「過得很痛苦」。
另名遭摸胸的被害人也傳「出事了,就救我」的簡訊給友人,檢方因而認定何男分別對2女性騷、性侵,將他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不過,連男遭控猥褻的部分,因為檢方認為現場無其他證人,不能只靠被害女子單一指述論罪,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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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qling + 5 真的~~~不去就沒事
dunhillss + 1 感謝分享^^b
a605440 + 5 感謝分享^^b
hhhhppp + 10 感謝分享^^b
manphoto0 + 1 感謝分享^^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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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2578
伯爵 | 2012-11-10 10:28:36

好誇張那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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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0083
公爵 | 2012-11-10 09:40:40

感謝大大無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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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minn
伯爵 | 2012-11-10 09:23:54

這兩女真是自作自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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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ky2577
伯爵 | 2012-11-10 09:21:03

做了才在後悔,人生真的太多後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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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61030
男爵 | 2012-11-10 09:18:03

受到傷害了才去報警。有什麽用?也許人家還會懷疑你賣淫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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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40415
侯爵 | 2012-11-10 09:06:40

流血 代表那女生還是 ... ?
那餓狼實在太令人可恥了 判他死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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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lee
大公爵 | 2012-11-10 08:50:24

這種地方.幾杯黃湯下肚.是很會發生問題的.女的喝醉容易被非禮.男的多看一眼.就遭砍傷.少去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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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530123
子爵 | 2012-11-10 08:47:19

這種事發生後常常有人說女生的錯女生的不是自己給別人機會~
這根本就是為自己(那些男生)所犯的錯找藉口逃脫~
性侵別人卻說別人給你機會或誘惑你來找藉口~
難道你可以到夜店作樂喝酒人家就不行嗎?
說的好像別人去找樂子就是故意給你機會誘惑你~
那乾脆都永遠待在家裡不要出去不然只要一出去找樂子就會被說話!或被說不檢點之類的~
永遠都在為自己所犯的錯找藉口接著推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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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se
鄉紳 | 2012-11-10 08:42:42

執迷不悟  (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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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吉姆
子爵 | 2012-11-10 08:20:48

想要去夜店舒壓可以! 但最好找男伴一起去 也要是信任得過得才可以! 不然也是有機會被熟人下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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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389
大公爵 | 2012-11-10 07:52:33

出事就悔, 那當初呢, 只能說玩樂大於一切, 其它的都置於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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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67
騎士 | 2012-11-10 07:36:23

去夜店就是想找男人!!這女人應該事要不到錢吧!!那男生真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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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清風
子爵 | 2012-11-10 07:22:54

夜店不是不能去
但是要懂得保護自己
單獨一人去 就等於是送死
兩個人以上(包括兩個人)
就要互相提醒~
(最近撿屍案例好多...已經把夜店抹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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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1977
子爵 | 2012-11-10 07:10:51

這個女生雖然不懂保護自己,但也不能說人家活該
做錯的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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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ong02
騎士 | 2012-11-10 07:03:14

竟然有我沒看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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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glelu
男爵 | 2012-11-10 06:29:14

本x瑞的事件,竟然喚不起女孩子的覺醒 ! 哀莫大於心死 ! 不過希望受害女子儘快脫離悲偒,感同身受,更希望女孩子不要再去夜店了,尋求歡樂的地方很多,何苦來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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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n.junkuo
大公爵 | 2012-11-10 05:58:09

愛去被撿也是自找的{:1_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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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823502
男爵 | 2012-11-10 04:04:25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不管男女 都應該要好好保護自己

如今的社會亂象 不保護好自己 在來怨天尤人也於事無補

做事前 三思而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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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830214
公爵 | 2012-11-10 03:51:30

沒甚麼好同情的了= =
名名就一直報導 一直說要小心
要多一點人結伴
或是可以跟能夠信任的男性友人同行
還是不聽{:1_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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