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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 | 2013-8-18 13:42:26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知名廣告人葉兩傳及女友賴郁芬遭控侵吞比利時商億元鑽石,檢警偵辦後移送台北地方法院請求羈押,但院方卻讓兩人以2百萬元交保,僅限制其出境、出海,檢方16日以兩人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 及逃亡之虞,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葉兩傳及其女友賴郁芬涉侵吞億元鑽石卻獲交保,檢不服提抗告。(圖/本報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14日指揮刑事警察局國際科,搜索葉兩傳辦公室、住處等5處,傳喚葉兩傳、賴郁芬等6人到案,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葉、賴有滅證、串供、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但台北地院認為相關證人已具結,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可保全程序進行,沒有羈押必要,裁定兩人各以新台幣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指出,葉兩傳已買機票,有出境計畫,賴女也積極聯繫洽詢買家出售鑽石,證據顯示已有部分鑽石出售,且兩人對於鑽石下落至今仍不願說明,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檢方認為,兩人仍有羈押必要,理由還包括兩人社會地位及財務狀況,潛逃出境的機會高,也有逃亡之虞,而且鑽石價值太高,為確保追回鑽石,因此,決定提起抗告,建請高院撤銷北院的交保裁定。

全案起因比利時外商公司指控,去年7月到12月出借鑽石給葉兩傳與同居女友賴郁芬辦展覽,但事後卻有市價上億元的27顆鑽石未歸還,外商公司認為葉及賴涉嫌侵占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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