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斯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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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16 20: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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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的期限
愛情的期限有多久?這問題問正在戀愛中或期待談一場戀愛的年輕男女來說,很會輕易地告訴您:無期限、永遠、一萬年、海枯石爛滄海桑田。
但,滄桑過後,抖掉身上的愛情霜雪,我個人的認為是沒有那麼久,雖然我不贊成用理性來分析感情,但試著歸納一下或許可以明白一些東西。愛情的期限有多久?我認為就差不多一千個日子,我是指兩人聚在一起的日子-「愛情日」,換算成正常時間大約在三至五年左右吧!!!!
當然,這只是一種觀察到的觀點,大部分的情侶交往超過三∼五年如果還沒有結果,一般也就不會再有結果了,男女差不多都會各自嫁娶;有些愛情長跑最後成功是有但書的,他們大多會因為某些原因沒辦法天天在一起,(所以才會長跑嘛)在他們結束愛情長跑的時候去算一下,在一起的日子其實也沒超過一千個。
那麼有結果的愛情呢?有結果就是結婚或同居了,同居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婚姻,在此就不多表。「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在結婚的第二天他們的愛情就結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往關係:「因愛情而轉化的親情」。這是婚姻生活必定的過程,如果沒有把愛情轉化成親情,接下來兩人的生活將會出現問題,所以戀愛時的那個愛情不能不死,這是現實。
兩人結婚後關係轉化的親情同樣也是有賞味期一千個日子,這一千天之內如果沒有再進階,大多數的結合也會開始變質,而這個進階就是成為父母,大概也剛好三∼五年,如果沒有小孩子,那麼這段婚姻又要面臨考驗,除非他們之間再找到了另一種關係轉化的方式。成為父母之後維繫關係的因素就不完全落在兩人身上了,這時候的關係或許仍被稱為「愛情」,但與談戀愛時的愛情在本質上已經不一樣了。
因此結論就是一千個日子,愛情賞味期最多就是一千個愛情日,您可以把一千個愛情日在三年用完,也可以用十幾年來分期支用,但一定要在一千個愛情日之內做出結果;而愛情,一有結果就死,沒結果地過完一千個,也死。
以上,是我對愛情期限的看法,很個人的看法,一千個日子內,請快轉成親情,不然就接受自然地分手。
ps:愛情與親情其實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很多人無法接受婚姻生活與之前差別太大導致離婚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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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i一詞源自日本,其意為美麗的人事物,希望每天都是美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