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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親王 | 2017-10-26 00:03:47


國道大甲分隊25日起一連3天,在下午2至4時時段,密集於南磅處加強聯結車輪胎稽查。(陳淑娥攝)
26歲東姓男子24日駕駛拖板車,疑因爆胎造成一家3口枉死,國道警方調查後25日表示,東男為無照駕駛,從事聯結車駕駛工作已逾1年,拖板車滿載21支H型鋼樑已超載近9公噸,為明顯違規;另外,左前輪原廠胎爆胎為肇事主因,全車的再生胎使用部分為合法。

國道警察局第7公路警察大隊副大隊長徐進修表示,事故現場,東姓男子向警方供稱,因右後輪爆胎而衝向分隔島撞上自小客車,後來經過調查,應為左前輪先爆胎,因衝撞力道過大,造成右後輪再生胎相繼爆胎。

警方指出,東男沒有職業聯結車駕照,僅有自小客車駕照,從事駕駛連接車工作已逾1年多,該拖板車載重上限為35公噸,肇事時該車滿載21支H型鋼樑,過磅後為43.95公噸,超載近9公噸。針對無照駕駛,警方已對車主及駕駛人開出4至8萬元罰緩,超載部分則開罰1萬元。

針對有人質疑是否使用不合法輪胎,導致釀成重大車禍,警方指出,該拖板車車頭共8個輪胎,全為原廠胎,車身部分同樣是8個輪胎,4個為再生胎,2個是原廠胎,2個則待鑑定,目前僅強制規範車頭轉向軸需使用原廠胎,該車再生胎使用均符合規定。

而國道大甲分隊為捍衛國道用路人權益,25日起一連3天,在下午2至4點時段,密集於南磅處加強聯結車輪胎稽查,也查獲多起輪胎不符合規定使用情事,並當場開出7張罰單,胎紋不足開罰3000元共6件,行車紀錄紙未依規定使用為1件,也當場重罰9000元。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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