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幻影貓
威爾斯親王 | 2014-11-3 13:30:55


▲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網路謠傳幾個有關躲避路口照相機拍攝的謠言全都不可信。(圖/示意圖,與本新聞內容無關/東森新聞資料圖)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近日網路上流傳一篇《交警揭秘:開車永遠不被電子眼拍照的方法》,宣稱路口照相機取締闖紅燈需有3張照片才能開單,甚至教導民眾將車牌上頭的「小圓 點」摳掉,讓鏡頭無法對焦拍下號碼。對此,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路口照相機不是用所謂「電子眼」,感應設備也已經更新,文章內的取巧方法全都不可信。

這篇網路文章指出,路口警戒線前後設有「感應線圈」,車輛前輪通過就會啟動電子眼拍照,警方取締標準是拍下「前輪過線」、「後輪過線」、「通過對面路口警戒線」3張照片,因此如果被拍第一張,停在原地不動就不會有事。



文章內容還提及,車牌照第一個字母後方有個用稀土金屬製成的「小圓點」,作用是讓電子眼對焦拍照,如果將它摳掉,就可以導致電子眼拍不清車牌號碼,等到車檢時再黏上即可。

對於這些「小撇步」,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陳姓員警表示,目前路口感應設備已經全面更新,不再使用線圈,而且取締標準只看2張照片,如果第一張超過停止線,第二張已經離開停止線,就成立闖紅燈,若是兩張照片都在相近地點,則構成紅燈越線,唯一可以避免被開單的方法就是乖乖停在線後。

陳員警並指出,路口照相機都是自動對焦,不是所謂「電子眼」操作,所以民眾即使扣掉「小圓點」也無濟於事,如果還企圖更改號碼,甚至會觸犯《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的「不能辨認其牌號」之認定,可開罰新台幣3000元罰緩,最後也強調整篇文章都不是事實,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103/421000.htm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艾蜜 + 6 + 6 如果過線.跑到車頭再劃一條線就OK了
www0698 + 12 + 12 感謝大大分享

總評分: 名聲 + 18  金幣 + 18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tiamo
大公爵 | 2014-11-3 13:37:31

乖乖遵守法律就好了。

就算把車牌摳爆了,又怎樣???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艾蜜 + 3 + 3 樓主太有才啦!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怪guai
侯爵 | 2014-11-3 13:57:53

台灣人就是這樣,
不乖乖遵守,
只會想依些奇怪東西閃避,
拜託,不要再想了。
乖一點吧!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艾蜜 + 3 + 3 樓主太有才啦!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jursey20003
侯爵 | 2014-11-3 14:37:19

與其有時間想哪些有的沒有的

為甚麼不把認真用在好的和對的地方?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艾蜜 + 3 + 3 我很認同+1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sone3308
伯爵 | 2014-11-3 15:14:25

用那又有的沒的有用嗎?
又不差那時間遵守一下又不會怎樣...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艾蜜 + 3 + 3 我很認同+1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lfhasl
大公爵 | 2014-11-3 15:24:32

開車永遠不被電子眼拍照的方法就是不違法!!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艾蜜 + 2 + 2 我很認同+1

總評分: 名聲 + 2  金幣 + 2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dinwater
伯爵 | 2014-11-3 16:43:06

想去試這些,萬一不管用不是虧大了,不如乖乖守法省荷包又安全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艾蜜 + 3 + 3 我很認同+1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becolohua
大公爵 | 2014-11-3 16:45:59

警方取締標準是拍下「前輪過線」、「後輪過線」、「通過對面路口警戒線」3張照片,
因此如果被拍第一張,停在原地不動就不會有事
那是很危險的事,己經超速了為了要停在原地,不就要急煞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艾蜜 + 4 + 4 樓主太有才啦!

總評分: 名聲 + 4  金幣 + 4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jonliu
子爵 | 2014-11-3 17:16:58

看也知道是騙人的網路謠言
竟然有人會相信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