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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y013
王室 | 2014-11-10 14:59:06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撞死人竟遭法官獲判無罪!一名周姓男子喝了酒,無照駕駛公司的小貨車,在竹科園區違規超速撞死一名高姓騎士,但法官認為高男超速違規左轉,反應時間不到一秒。並調閱行車紀錄器畫面及機車刮地行推算當時高男車速約時速62.6公里,認為周男即使有駕照、車速50公里沒超速,且兩車互撞前一秒看不見彼此,猝不及防應無過失責任,仍判周男無罪。


保二總隊竹科中隊長何德輝:「違規左轉的機車跟汽車撞撞擊發生死亡車禍,(事發路口)一定要兩段式左轉,而且這個路口特別有機車專用號誌。」

周男在前年八月開車行經園區一路、園區三路口時,無照迎面撞上對向左轉的高姓騎士,送醫急救後因傷勢過重,顱內出血死亡。法官認為,高男未依照兩段式規定左轉,周男的視線被路口分隔島上的崗哨遮住,兩車互撞的前一秒鐘根本看不到彼此,因此一、二審均判周男無罪。

新竹地院發言人馮俊郎:「一般駕駛人的反應時間是1秒到1.6秒,判決主要理由是認為死者過失比較重大。」

法院除了依照路權歸屬,認為騎士過失較重大之外,也因為這個崗哨,讓貨車獲判無罪,死者家屬痛心不服,目前爭議的崗哨目前已經拆除,全案仍可上訴。



這該怎麼說咧~雙方都明顯犯錯了 這判決還真的很難去說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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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66778
侯爵 | 2014-11-10 15:11:03

判決不合理,但機車沒兩段式左轉也是自找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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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0324
王爵 | 2014-11-10 15:12:46

一名周姓男子喝了酒,無照駕駛公司的小貨車,在竹科園區違規超速撞死一名高姓騎士

酒駕 超速 無照 撞死

居然沒事?

難怪11月天還這麼熱

應該冤屈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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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0808
公爵 | 2014-11-10 15:15:11

刑事無罪好像民事就不用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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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1419556
王室 | 2014-11-10 15:30:13

沒辦法....台灣法官的思考方式.跟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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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lung + 1 剛才仔細看了一下新聞,貨車司機酒測質0.06,
santy013 + 2 + 2 自由心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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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sing
伯爵 | 2014-11-10 15:42:24

這是雙方都有罪     單講一方有罪的頭腦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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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guai
侯爵 | 2014-11-10 16:54:42

哈囉,這什麼鬼判決,
台灣法官腦袋裝什麼啊?
無照酒駕撞到人叫無罪?
那喝酒殺錯人也無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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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y013 + 2 + 2 這個確實很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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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liu
子爵 | 2014-11-10 17:07:35

這篇判決可證明法官現在判決傾向於路權了
不會再大車撞小車永遠都是大車的錯
或者受傷的最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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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2210615 + 10 我很認同+1,無照,哈哈就罰無照阿,不是嗎
zero1419556 + 1 無照駕駛者有路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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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大屌
威爾斯親王 | 2014-11-10 17:18:06

就現有的資料顯示被撞死的主因跟酒駕,無照無關,應分開看待

個人認為判決中這句話很重要:
高男超速違規左轉,反應時間不到一秒。並調閱行車紀錄器畫面及機車刮地行推算當時高男車速約時速62.6公里,認為周男即使有駕照、車速50公里沒超速,且兩車互撞前一秒看不見彼此,猝不及防應無過失責任

它保障正當駕駛在遇到違規駕駛肇事的責任歸屬
但是不代表酒駕,無照無罪,應該是用其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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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pton15
伯爵 | 2014-11-10 17:19:29

大家都知道無照駕駛不論被撞或是撞人在交通法規因都是無照的錯另外酒駕已觸犯公共危險罪
這個法官竟判無罪無法接受雖然騎士違規 但是駕駛貨車師機仍然需要判刑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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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軟貓 + 1 不算酒駕喔 也不是真的無照喔
santy013 + 2 + 2 小兵在想 如果完全沒刑責就真的很瞎了(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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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lung
公爵 | 2014-11-10 17:44:43

本帖最後由 shenglung 於 2014-11-10 19:22 編輯

剛開始看標題好像有點離譜,撞死人怎麼會無罪??!!

左右轉機(汽)車本來就要讓直行車先行,這是每個人都知道的道理,
機車不管有沒有待轉,本來就要先停車等直行車通過,

這台機車明顯從慢車道切到快車道左轉,中間還有崗亭檔住視線,
應該是任何車輛經過都會出車禍,只能說這台貨車倒楣剛好遇到!!

無照,酒駕最多是罰錢,這條可是生死的判決,無罪也是很合理,
不用賠到上百萬的性命賠償!!酒駕與無照最多罰十幾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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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新增的留言)

剛才仔細看過新聞內容,貨車司機酒測質(0.06) 不算酒駕喔!!

駕照是因為沒繳牌照稅,所以被吊銷駕照,這代表這位司機也算是有駕照喔!!

今年的法令更改了,駕照不用更換,只要繳交稅金就能夠持續使用,

台灣的法官難得思路如此清楚,給他一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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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8900520
王爵 | 2014-11-10 17:52:38

今天認定的是  [周男即使有駕照、車速50公里沒超速] 一樣會反應不及撞死高姓男子

簡單來說 高姓男子本身超速又違規,家屬沒什麼好不服氣的

而周男應該以加重的酒駕 無照 公共危險罪等移送  (但似乎須酒測達多少才符合公共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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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6541
公爵 | 2014-11-10 18:08:04

法官大人  真有種  台灣果然是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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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2210615
子爵 | 2014-11-10 18:23:08

好,這法官才是法官,不因外物而扭曲法律。
法治國家本就依法行事,老是那麼多的什麼屁觀感就去扭曲法律那還叫什麼法治國家。
這法官我支持你!!
酒駕者應有其他法條去判決。而不是依但有事就什麼屁事鳥事都算在身上。該罰還是要罰因為他酒駕,請依酒駕條例判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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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樵夫
王子 | 2014-11-10 18:56:26

這事應該是分別處理吧
就車禍致死而言, 機車違規, 且案發現場的環境, 造成可反應時間極短,
小貨車司機正常情況下也無法閃避或防止, 所以這部份小貨車司機是無過失的
但他違反法規的無照駕駛及酒駕, 應該是另依交通法規處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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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1984e
公爵 | 2014-11-10 19: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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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XN
伯爵 | 2014-11-10 19:08:08

客觀來說雙方都有罪責˙但是騎士的死卻不能算在貨車司機頭上˙司機的罪最多是酒駕

這件事情有仔細看就會知道˙是騎士違規了他自己才死的

這麼說把˙如果你正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駛˙有一個人非常刻意的衝向你的車尋死˙

你反應時間幾乎不到一秒˙那是百分百肯定撞上˙這樣如果你被判有罪那才叫冤把

這貨車司機也是相同狀況˙他雖然有喝酒˙但是行車部分完全合法˙超速跟違規的

都是死亡的那位騎士˙這種情形已經行同他故意自殺撞向你的車ㄧ樣˙只是說他不是自殺

而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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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wu999
公爵 | 2014-11-10 19:14:37

看誰有錢囉!...鬼島錢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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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cd
公爵 | 2014-11-10 19:22:11

這裡的無罪是單指這場車禍還是連酒駕無照都無罪??

如果單指這場意外的話那還可以接受

如果是全部都沒事法官去死一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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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t777
公爵 | 2014-11-10 19:38:20

一切法官說了算,台灣人要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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