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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iloo
版主 | 2017-9-13 21:56:14

桃園詹姓男子2015年透過交友軟體BeeTalk認識一名18歲女子,同年12月2人相約一同上山看夜景,不料回程時,詹男竟把車子開到偏僻處熄火,逼迫女子在車上幫他口交。女子雖大喊「不要」,但因詹男出言威脅「如果不幫的話就自己回家」,女子擔心被丟包荒郊野外,只能被迫屈服,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詹男3年2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2015年12月10日,詹男開車載女子到大古山上,原本兩人要到星海之戀咖啡廳看夜景,不料當天下大雨咖啡廳沒有營業,2人於是改開車到大古山廟前廣場看夜景。
看完夜景要下山時,詹男突然一時「性」起,把車子開到山下偏僻處熄火,命令女子要在一起去開房間,或在車上幫他口交洩慾,二選一,還說:「如果不幫的話就自己回家」。
女子表示,由於當時四下無人又偏僻,加上詹男語氣強硬,她擔心遭詹男暴力毆打,嚇到驚慌失措,不料,此時詹男已自己脫下褲子,還圈住女子脖子,逼迫女子口交,其間女子曾經不斷哭泣說「不要」,但詹男不理,還說「你幫我弄阿,弄完我載你回家」女子認為假如自己下車反而會有生命危險,於是讓詹男得逞。
女子事後透過派出所報案,開庭時,詹男的道歉簡訊成為鐵證。詹男承認當下有聽到女子說過「不要」,但他認為不要未必是被拒絕,詹男律師也認為當下不見得女子光說「不要」,詹男不能明白是女子不是真的不要。
但高等法院認定,從當天的狀況認定,詹男沒逼女子的話,女子是無法幫詹男口交,且此舉讓女子身心受到不良之影響。詹男事後雖有悔意,但雙方的和解金額無法達成共識,法官判詹男3年2月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楊景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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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13145200
王子 | 2017-9-14 00:19:37

詹男承認當下有聽到女子說過「不要」,但他認為不要未必是被拒絕
呵呵~是a片看多了是吧~

法官判詹男3年2月徒刑...詹男喊不要~法官也認為不要未必是被拒絕...
所以快去關一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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