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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們分手吧!」「好。」
短短兩句話,結束了陸崇平和雷若璇七年的情侶關係。
他的溫柔已不再讓她眷戀,反而讓她心冷。
別人追她,他就只會禮讓;她說想冷靜,他就只會放手,
她感覺不到他的愛,像開水雖能解渴,味道卻淡得可憐。
只是單身生活再充實再精采,也掩不住夜半醒來的落寞,
而就在分手三個月後,她竟發現自己懷孕了……
陸崇平認為愛就是成全,相信自己能給女友祝福,
只要她得到快樂,即使他在人前平靜、人後傷悲也無妨。
但分手的痛實在超乎想像,連最愛的工作都不能安撫他瀕臨崩潰的心情。
在發現她懷孕後,他終於覺醒,他不要再當好好先生,
就算她如何冷漠、如何拒絕,他都要重新追求她,
想改變所有的錯,就從轟轟烈烈的愛開始吧!
第一章
「我們分手吧!」
「好。」
短短兩句話,結束了七年的情侶關係。
陸崇平望著那曾是他最親密的人,不得不感到陌生,為何她能平靜提出分手,彷彿只是在說要看哪場電影,神色安詳到近乎殘忍。
而讓他更無法理解的是,為何他總無法對她說「不」?為何他永遠拒絕不了她?
桌上的咖啡已冷,白色霧氣消失在兩人之間,彷彿突然看清了什麼,從一個夢境中走出來,才發現四周是如此荒涼,玫瑰園中只剩荊棘。
雷若璇一身黑色調穿著,像在參加自己愛情的葬禮,她嘴角仍是那淡淡的笑,因為若不逼自己笑,她怕就要哭了。
「我放在你家的東西,請你收好以後,用快遞寄給我。」
「好。」
「你放在我家的東西,我也會收好,用快遞寄給你。」
「好。」
交代完畢,她打開皮包,拿出自己那杯飲料的錢,不疾不徐放到桌上。
「你……」他喉嚨被什麼梗住了,想開口卻發不出聲音,只是一個小小動作,卻揭穿了他最不想面對的事實──從此他不再是她的男朋友,不能理所當然地請客了。
七年前,就是從一次請客不請客的話題,開始了他們糾纏的緣分,過去她也提過幾次分手,卻不曾表現得如此堅決。
這麼說來,他已經沒有任何希望,而她也沒有任何留戀了?
「就這樣吧。」彷彿看出他內心的疑問,她下了個結論,站起身走向大門,也走出他的生命。
真的就這樣了嗎?他握緊拳頭,忍住追上去的衝動,只因追上了他也不知該怎麼做。
一切都是他的錯,是他忘了什麼叫呵護、什麼叫珍惜,當感情要從手心溜走,連佛祖的手也握不住。
即使他仍深愛她,卻已無信心讓她快樂。事實上,他造成的只是她的不快樂。
隔著玻璃窗,他望著她的背影,直到那倩影完全消失,久久無法移開視線,眼看外頭飄起了雨,他還有資格為她撐傘嗎?
端起她沒喝完的咖啡,吻過她留下的粉紅唇印,緩緩喝下喉,一滴不剩,苦得讓他眼角都酸了。
餐廳外是二月的夜晚,剛過完情人節的天空,顯得濕答答、霧濛濛的,看不到月亮或星星,只有雨水滴答落下。
走在街頭的雷若璇,並不打算躲雨,反而抬起頭迎接,輕輕對自己說:「我自由了。」
但真的自由了嗎?為何呼吸一口氣也要這麼努力、這麼痛徹心肺?
雨水打在臉上,冷得沒有溫度,正好降低眼淚的熱燙,就讓一切冰封,回到當初的她,還不知什麼是愛,也不知什麼是痛。
其實她想聽到的答案並不是「好」,而是「不」,這很矛盾嗎?沒錯,一個等著被愛的女人,總是自相矛盾的。
為什麼他不說,他不要跟她分手,他要跟她在一起?
罷了,她不想再問為什麼了,還有期待才會問這傻問題,從今後她要收起期待,那就不會有失落。
走進雨中、走進霧裡,她想她的生命永遠不會再放晴。
回到家,陸崇平開始打包東西,一切屬於雷若璇的東西。
只要是他答應她的事,都會盡力為她做到,即便是如此痛苦的要求。
五年前他從研究所畢業,在屏東種田的雙親拿出頭期款,為他買了這間二十坪大的房子,勸他說能早結婚就結婚,不要拖過了青春、錯過了時機。
那時他不以為意,心想自己和若璇已互相認定,應該先投入工作,等到他能買大房子的時候,再來舉辦一場盛大婚禮,讓所有人都羨慕他們的幸福。
而今他升上經理,年薪將近千萬,想買豪宅也沒問題,女主人卻提早告辭,不願再陪他愛情長跑。
放眼望去,屋內有他的書房、臥室、廚房和浴室,但處處都是她的影子。
浴室裡有她的毛巾、沐浴乳和保養品,廚房的用具大多是她採購的,冰箱也放著她買的牛奶、起司、蛋糕、水果,怕他工作太忙找不到東西吃。
書房裡有她的筆記型電腦、成山的漫畫小說,臥室裡是她挑的床單和窗簾,衣櫃裡還有她的睡衣、她的內衣,窗台上則是她搜集的許多蠟燭。
他們在這愛的小屋內,早已累積多少回憶、多少甜蜜,這些點點滴滴,叫他如何放下?
這小倆口的交往方式,雙方家長都能瞭解,畢竟現在年輕人不像他們過去,大多二十歲就結婚了,因為學業和工作,因為要打拚前程,三十歲才結婚也不算奇怪。
然而人生大事就這樣拖著、拖著,直到有一天拖不動了,不是閃電結婚就是閃電分手。
他一直以為他們會是前者。交往了好多年,規劃了許多未來,說好將來要買一棟大房子,生三個小孩子,每年都要去做家族旅行……誰知人算不如天算,越是以為理所當然的,就越是容易隨風而去。
忘了多久沒看到她的笑容,忘了當初他多喜歡她的笑聲,其實他所做的一切,不就是希望她快樂嗎?
找到了紙箱,他卻不知該從何收拾起,屋內隱約還有她的香水味,耳邊還聽得到她的笑聲,心裡還牽掛著她的容顏,這叫他怎麼收拾、怎麼歸還?
鈴鈴鈴……
電話聲驟然響起,他心跳得好尖銳,像氣球突然被灌滿了氣。
帶著顫抖和期待,他接起了電話。「喂?」
「崇平啊∼∼是爸啦!」陸弘基一派氣定神閒,不曉得兒子正在天堂與地獄的懸崖間。
「爸……」氣球被戳破了,期待也轉為失落。
「你最近老加班,好久沒聽到你的聲音,打來看看你還活著吧?哈哈!」陸弘基笑聲爽朗,長年務農的他是個大嗓門,個性粗率而樂天。
唯一的兒子能念到碩士,又在大公司當經理,他們深深以他為榮,即使南北兩地生活,只有過年才能相聚也值得。
這又是一個為前途而冷落情感的例子,現代人總認為工作重於一切,只要有好發展哪兒都該去,任由家鄉父母思念也是應該的。
「工作是忙了點,對不起,很久沒打給你們。」陸崇平忽然發現,爸爸的聲音沒有以前宏亮,此時他多想念恆春的陽光,外頭那雨是太寒冷了些……
「工作再忙也別忽略了身邊重要的人,我們怎麼說一輩子都是你爸媽,跑也跑不掉,但你對女朋友可得用心點,否則跑了就找不到了。」陸弘基有感而發,兒子有再好的發展,都不如有美滿家庭重要。
「嗯……」陸崇平說不出口,今天正是他和女友分手的日子,獨立生活後他多是報喜不報憂,不願爸媽為他擔心。
「自己的身體也要顧,你小時候常感冒,還好長大後健壯多了,那時我還以為你會養不活咧!」陸弘基仍把兒子當小孩,忍不住叮嚀幾句。「啊,你媽在旁邊催我,換你媽跟你說了。」
「喂?」
「媽……」陸崇平輕喚了母親一聲。
施盈霞劈頭就問:「你這傻兒子,忙昏頭啦?到底什麼時候要娶老婆?」
她個性比較急,早八百年前就催促兒子該娶了,誰叫他拖拖拉拉的,眼看都三十歲了還不成家,現在的年輕人真不知在想什麼?
「媽,我該聽你的話。」他這才明白,老人家的話最有道理,該把握的就該緊緊把握。
「那當然!」施盈霞哼了一聲。「你一定要找時間回來,不能再拖到明年了,把若璇也帶回來,我們好好討論結婚細節。」
「我、我會找時間的……」陸崇平答應得很虛弱,就算他有大把時間,卻已人事全非。
「這才對!」施盈霞總算安心了點。「我和你爸會開始挑日子、選餐廳,台北和屏東各請一場喜酒,你們只要去拍好婚紗照,等著結婚就行了。」
「謝謝媽。」他就是開不了口,就是無法說出事實,那連他自己都不能接受的事實。
掛上電話,他看著電話好久一段時間,以為還會響起,但它始終沉默。
是否他親愛的前女友,也曾這樣癡癡等他的電話?是否他曾讓她期待、期待再期待,而後失望、失望再失望?那過程是多麼漫長而孤獨?
別想了,再想下去,他怕有一部分的自己就要崩潰。
他轉過身,不再注視電話,卻在書房角落,發現了一把吉他,那是他最愛的一把吉他。
曾經有段時間,他很喜歡彈吉他,每天都要練一個小時以上,不知從何時起,吉他被遺忘在角落,蒙上了灰塵,不再被重視和珍愛。
為何會在這個分手的夜,讓他注意到它的存在?是否老天也想告訴他,該回頭看看,什麼才是最珍貴的?
他拿起吉他,小心翼翼擦去塵埃,許多往事湧上心頭,太過擁擠,卻沒有一個出口。
咚!彈了第一下,弦竟斷了。
他完全愣住,久久無法回神,連琴弦都斷了,是否這份情真要結束?弦可以換新,卻彈不出昔日的琴音,情人可以來去,卻找不回初戀的悸動。
在這靜夜,他開始深思,自己究竟是怎樣失去了最重要的東西……
同一時間,雷若璇打開了家門,家中兩老立刻站起,瞪大了眼看著女兒。
雷祥恩放下電視遙控器,衝到女兒面前,驚問:「怎麼淋雨淋成這樣?崇平沒有送你回來嗎?」
聽到男友的名字,不,是前男友的名字,雷若璇心中仍是一震,垂下視線沒有回答。
「來、來,快擦乾頭髮!要是感冒就不好了。」潘儀寧拿來毛巾,踮起腳尖替女兒擦乾頭髮,女兒長得比她高多了呢。
「爸、媽,我想回房休息……」雷若璇眼睛沒有焦點,彷彿仍在雨中、霧中,什麼也看不見。
「你到底怎麼了你?」聽女兒聲音如此虛弱,雷祥恩擔心死了。
知女莫若母,潘儀寧看得出女兒現在不想回答,拍拍她的肩膀說:「好了好了,先去洗個澡,有什麼事明天再說吧。」
雷若璇點個頭,走進房,卸下緊繃的偽裝,淚水如雨紛落,卻是寂靜無聲。
客廳裡,雷祥恩雙手抱在胸前,對妻子皺起眉。「瞧她淋雨淋得一身,又一臉心事重重,你居然能忍住不問她為什麼?」
潘儀寧坐回籐椅,喝口暖茶。「女兒都二十五歲了,不是小孩,她不想說的話,你逼問她也沒用。」
妻子所言甚是,雷祥恩卻忍不住憂慮。「唉∼∼咱們這個女兒,真讓人放心不下。」
雷家的長子和次子都已成家,住在附近社區,常帶孫兒回來吃飯,現在家裡就剩么女讓人牽掛。
雷若璇身為唯一的女兒,大家都把她當成寶,無微不至地呵護,多少造成了她驕縱的個性。自從她跟陸崇平交往以後,他們暗自鬆了口氣,有這麼穩重體貼的男友,就不怕她嫁不出去了。
「會不會是跟崇平吵架了?」潘儀寧歪著頭想。
「崇平哪會跟她吵?一定是她罵崇平,崇平只會乖乖地聽。」雷祥恩打從心底同情未來女婿,那副溫吞好脾氣,根本被他們女兒吃定了。
「說得也是。」幾年下來,潘儀寧對陸崇平的欣賞有增無減,他就像老天為若璇特別打造的。
雖說他工作時間超長,難免會冷落了若璇,但那也是為了前途著想,聽說他現在年薪好幾百萬,以後若璇就不用工作,直接做貴婦嘍!
「不過以前他們分過一次,長達三天,你記不記得?」雷祥恩一想起來就覺頭皮發麻。
「當然記得,嚇死人,還以為真的會完蛋!」潘儀寧歎口氣,要是讓乘龍快婿給飛了,想找到一樣好的可就難了。
「該不會是又鬧分手了吧?」雷祥恩拍拍自己的額頭,倘若如他所想,未來這段日子一定很難熬。「雖然捨不得女兒嫁人,我還是希望他們快點結婚。」
潘儀寧替丈夫按摩一下頸子,溫柔道:「我也這麼希望。可惜崇平工作太忙,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要結婚還得先請好假吧?」
「工作、工作!其實錢夠用就好,賺那麼多,用得完嗎?」雷祥恩實在不懂,他在銀行上班,當了二十多年的經理,一向是工作和生活並重。
潘儀寧贊成地點個頭。「當年你兩袖清風,我都敢嫁給你,不像他們想得太多,反而越拖越久。」她在大學教書,當了二十多年的教授,也不會讓自己忙過頭。
「是啊!不用想那麼多,有股衝勁就可以了。」
中上階層的他們,無法想像一個農家之子,是多麼渴望出人頭地,就如同雷若璇也不能瞭解,工作到底是有多重要,會比女朋友還讓他牽掛?
夜深了,雷若璇躺在床上,怔怔望著天花板,頭髮擦不幹,因為眼淚不肯停。
明明是她提分手的,明明是她想要自由的,但為什麼,她傷心到像被全世界拋棄,像明天再也不會有朝陽升起……
如果人生能重來一次,是否她還會愛上他?她回答不出來,思考成了最難的事,傷悲不斷湧上,早將她淹沒在淚海中……
床頭音響正播放一首應景的歌曲:「心痛的感覺」──
是什麼留住了我的眼淚,是天上的星星還是霓虹燈
又一次要和愛情說再見,揚起頭不流淚……
啊我告訴自己,愛情已遠去,何必又何必,何必再想你
啊這一份冷漠,它掩蓋了我,心痛的感覺,它侵蝕了我……
第二章
時空回到七年前,雷若璇是個剛滿十八歲的女孩,如願考上理想的大學,對未來充滿期待,只覺人生黃金期就在眼前。
從小到大,她被爸媽保護得太徹底,上了大學終於解禁,可以夜遊、可以交男朋友,但她自有主見,她不想玩遊戲,她要選她最愛的,同時也是最愛她的。
一生只愛一個人,這想法或許落伍了點,她卻抱著這份堅持,在人海中尋覓那個對的人。
就讀企管系的她,繫上已有許多精彩人物,她還參加了吉他社,除了因為愛彈彈唱唱,她也想認識更多有趣的人。
吉他社第一次活動就是迎新聚會,他們包下了一家火鍋店,九月的天氣熱呼呼,店裡的冷氣強呼呼,每個人都吃得不亦樂乎。
現任社長是個活潑開朗的女生,自備迷你麥克風,不只要炒熱氣氛,還要妙答妙問,讓每個人都做一番特別的自我介紹。
輪到雷若璇的時候,她站起來,落落大方道:「大家好!我叫雷若璇,今年十八歲,就讀企管系一年級,我不是很女生的女生,雖然外表像女生沒錯,但我內心滿像男生的,希望和大家做好朋友,謝謝!」
然而,她這番話以柔細的聲音說出,搭配上她白淨嬌美的外表,根本沒有任何說服力。在場男性,從大一新生到研究所學長,都不約而同這麼想。
即使她穿著簡單的牛仔褲和T恤上男了一頭俐落的短髮,還刻意戴上鐵煉造型的配飾,沒用,她百分之百的女孩樣,絕對不會被認為是男孩。
不多久,輪到隔壁桌做自我介紹,雷若璇對其中一個學長待別印象深刻──
「大家好,我叫陸崇平,是前任社長,今年二十三歲,就讀電機系和資訊系研究所,因為是雙修學位,課業壓力很重,能來參加社團活動,是我唯一放鬆的時間,希望大家都能珍惜這緣分。」
很簡單的自我介紹,配上他靦腆的表情、溫和的微笑,竟構成一種讓人很舒服的感覺。
那是雷若璇第一次看到陸崇平,當時她最大的感想是,好個裡外不一的男孩!
明明他的外型高大魁梧,英氣十足,卻擁有不可思議的好脾氣,任憑大家怎麼鬧他、虧他,都不見他皺起眉頭,仍是那溫和的微笑,彷彿天塌下來了也不會怎樣。
相較之下,外表嬌柔秀氣的她,脾氣卻意外的固執,喜歡和討厭都寫在臉上,真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人。
不曉得為什麼,她開始注意隔壁桌的陸崇平,也聽到了他們的對話──
「學長,你不是有在科技公司兼職?今天就讓你請客吧!」
「對啊!學長賞我們一頓吃的嘛∼∼」
眾人起哄,陸崇平連一聲抗議都沒有,溫和笑道:「好好,令天我請客。」
「喔耶!」大家都歡呼起來,除了雷若璇。
她皺起眉。他們二十幾個人吃火鍋、叫飲料,少說也要五千元,怎能由他一人出錢?未免也太濫好人了吧?
大家的態度更奇怪,自己吃的當然自己付,學長只是前任社長,又不是大家的爸媽,怎可叫他買單?
「請問,為什麼大家都要那位學長請客?」雷若璇開口問身旁的學姊。
學姊一番解答後,她才知道陸崇平除了吉他彈得好,成績更是優異,同時修兩個碩士學位,拿遍校內外獎學金,還在「擎宇科技公司」研發部門兼職,早被內定為正式員工。
雖然他是出身農家,自己從不奢侈浪費,但看在一般學生的眼中,都覺得他是標準「金主」,更何況他有求必應,被「拗」請客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已經習慣成自然。
「可惜,他雖然條件優秀,脾氣又溫和,卻從來沒交過女朋友,任誰也攻佔不了他這座山。」學姊歎口氣,一副也是過來人的表情。「還有人說他可能是同性戀呢!你覺得他像不像?」
「我看不出來。」雷若璇據實以答,她對分辨同性戀和異性戀並無研究,她只是覺得奇怪,這位陸學長未免也太好說話了,他做人的原則該不會就是「我為人人」吧?
她最看不慣這種濫好人,就算他要日行多善,也不要行到她這兒來!
聚會結束,陸崇平果真主動結帳,眾人紛紛向他道謝,盛讚前任社長真是太棒了,但陸崇平並沒有被捧得飄飄然,臉上仍是帶著那謙遜的微笑。
雷若璇靜靜站在一旁,手中握著三張百元鈔,卻找不到時機拿出來。
就算她再直接、再坦率,也懂得給人留點面子,有些事還是私下解決為妙。
眼看大家都散了,各自走向回家的路,她心一急,乾脆尾隨陸崇平的腳步。等到沒有閒雜人等時,總能把錢交給他吧!
轉過兩個街角,陸崇平準備騎機車離開,這時背後傳來一個嬌柔的聲音──「學長,請等一下!」
那聲音他記得,不就是那個說自己很像男生的學妹嗎?轉過身,他看到一張皺著眉的小臉,神情有些緊張,不知他能為她做點什麼?
「學妹,我記得你叫雷若璇對吧?」
他的記憶力極佳,聽過一次自我介紹就能牢記,社內其他的新社員他都認得了,更何況是這位吸引力十足的學妹。
除了秀麗苗條的外型,她還有一雙黑白分明、炯炯發亮的眼,他想不記得都難,不是每個人都能有這般澄亮的眼眸。
「沒錯,我叫雷若璇,你叫陸崇平。」
她的話加深了他的微笑,好一個特別的女孩,讓他對她湧上萬分好奇。「你找我有什麼事?」
她向來不拐彎抹角,直接說明來意。「學長,你會不會太好說話了?人家叫你請客就請客,難道你不覺得被佔便宜了嗎?」
「只要大家開心,我沒關係。」他仍是微笑,和煦有如陽光。
「可是我不開心,我不喜歡讓人家請客,無功不受祿。」
他一愣,這可真是他的無心之過。「學妹,很抱歉讓你不開心。」
「今天你請客,我當著大家的面不好意思多說,但現在我把我的那一份給你,什麼也不欠你。」她拿出三張百元鈔,拉起他的大手,硬要他收下,也不用他找零錢了。
這、這怎麼回事?陸崇平看著手中的錢,又看向她即將離去的背影,有種不能就此結束的直覺。
「等一等!」這回換他叫住她,微笑不見了,從容不見了,只有一股怦然心動。
剛才被她碰到手的時候,有股奇妙電流竄過全身,他突然想問,她到底對他做了什麼?
二十三年來,只有女生主動接近他,但他從未心動過,只專注於學業,生平還是第一次有這種觸電感受呢!
她轉過頭來,義正詞嚴的、坦蕩無畏的,再次對他強調:「還有,以後每次聚會我都不會讓你請客,就算你要先出,我還是要還給你,希望學長你能諒解,謝謝!」
多奇妙的感覺,這次她並沒有碰他的手,只是用那雙大眼盯著他,就讓他渾身發熱、心跳發抖,這是怎麼回事?莫非他被霸道的愛神射中了箭?
他忍不住衝動問道:「那如果是我自己找你呢?我可以請客嗎?」
「除非你是我男朋友,否則我不會讓你請客的。」在她的觀念中,只有情人可以給予、可以寵溺,其他的普通朋友都沒這種特權。
說完,她轉身就走,驕傲的抬起下巴,那不是她拒絕別人的驕傲,而是她忠於自己的驕傲。
陸崇平站在原地,先是目瞪口呆,繼而搖頭微笑,這女孩多麼直率,誠實得讓人下不了台。
可奇怪的是,他竟移不開自己的視線,有種命中注定的預感,他二十三年來平淡的人生,將會因這女孩而有重大改變。
雷若璇、雷若璇……這時他還不知道,往後的七年內,他將不斷呼喚這名字,直到成為一首歌、一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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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沒多久,陸續從吉他社、電機系和企管系傳開消息,陸崇平開始追求雷若璇了。
以陸崇平優秀的條件,當然是「十大黃金單身漢」之一,卻不曾看他交女朋友,還有人謠傳他是同性戀,但這回跌破大家眼鏡,他終於出手了!
不過,與其說他是追求,不如說是默默付出。
從未追求過女生的他,根本不知從何追起,像個鄉下人一樣,只想到送吃的給對方。
他查好了雷若璇的課表,每天把早餐放到她的教室,請她好心的同學轉交,晚上則送宵夜到她宿舍,請她好心的室友轉交。
因為他平常做人就很有「口碑」,所有人都願意幫他,反正轉送一次就有好康的,何樂而不為?
雷若璇每次都要拒絕,但看到同學們一臉竊喜,想把那些好貨色佔為己有,她又替陸崇平打抱不平,幹麼花錢買這些東西白白送人?
最後她還是收了下來,就算不餓也想辦法吃完,但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她一點都不想欠他人情,更不想因此而變成小胖豬啊!
除了早餐宵夜的攻勢,還有吉他社的社團時間,照理說該是他們發展感情的溫床,但身為前任社長,陸崇平對每個人都很公平,該指點的就指點,該讚美的就讚美,他對雷若璇並沒有另眼相看,或特別熱心慇勤,反而讓她覺得奇怪,學長到底是不是在追她?
其他社員都心知肚明,陸崇平表面上沒行動,那雙眼卻老追隨著雷若璇的背影,多麼癡情呀!
原本一些有意追求雷若璇的男社員,也早早打了退堂鼓,畢竟學長平常對大家這麼好,收買人心就是用在這時候嘍!
一個月後,雷若璇在社團活動結束後,終於找到機會和他說話。
「學長,請等一下!」
她跟著他來到停車場,在他準備發動機車前喊住他。
轉過頭,陸崇平驚喜的看見那張小臉,帶著緊張和期待說:「學妹……你……你好。」
「我有話想跟你說,你有時間嗎?」
當然有時間!他所有的時間都可為她預留,可知他有多少話想告訴她,卻又不知從何說起,不曾追求女生的他,只會用最笨的方法行動,卻不敢問她做何感想?
「呃……這裡太陽很大,你一定不想曬黑,我們到樹下那邊談吧!」
「我才不怕曬黑,學長你很像女生耶!」她真不敢相信有他這種男生,如此小細節也會注意。
他抓抓後腦,笑得更深。「對了!我忘了你說過,你只有外表像女生,內心卻像男生。」
此話一說,氣氛轉為輕鬆,兩人走到樹蔭下,就著微風徐徐,開始一段出乎意料的對話。
雷若璇原本的用意只是要還債,但戀愛本是一種意外,何時要展開、何時要結束,都是不由自主。
「學長,我大概算了一下,這個月你送我的東西,應該有五千塊吧!」她拿出早已準備好的錢,直接要交到他手中。
「學妹!」他又驚又窘。
「拜託你別這樣,那是我的心意……請絕對不要給我錢。」
雖然再次被她握起手,讓他飄飄欲仙,但他絕對不能收下,他純粹是想關心她、照顧她,拿她的錢豈不荒謬?
「我說過了,無功不受祿!我不會白白接受人家的好意。」她頓了一下,原本想忍下的,還是忍不住。「還有,你每次拜託別人送東西給我,是不是就得請他們吃飯、幫他們做事?你怎麼那麼傻?!」
她最無法忍受的,不是他對她的付出,而是他對別人的寬容,這種蠢事他也做得出來,真是夠了!
被她數落,他卻不覺討厭,反而有種溫馨感。「可是我……我覺得很值得。」
「值得什麼啊?」她睜大眼,像看著一個外星人。
「只要你能開心,我覺得都值得。」他臉頰微微紅了,一向斯文有禮的他,並不習慣如此坦承感情,但在這關鍵時刻,他居然開得了口,自己都佩服自己。
她才不認同他的論調。「你就只希望我開心、別人開心,那你自己算什麼?」
他沒回答,反而提問道:「你替我打抱不平,是因為你關心我嗎?」
「才不是!」她回答得太快,自己都覺心虛。
沒錯,正如他所說,她是有點替他打抱不平,所以就有點變成是關心他,這、這怎麼搞的呀?
沉默片刻,只見他衝著她笑,彷彿看出她的心慌意亂,害她莫名臉紅起來,連呼吸都不聽話的變急,慘了慘了,她該不會是被他電到了吧?
「你到底想怎麼樣?」討厭!她怎麼也停不住怦怦的心跳,不由自主的感覺真難受。
「我希望有一天我請你吃飯的時候,你能不要把錢還給我。」
「除非你是我男朋友,否則不可能。」她一向的觀念就是,她只會對自己的男友撒嬌、耍賴,其他男生想讓她欠人情,可是想都別想呢!
「那麼……我可以……可以做你的男朋友嗎?」
老天,他說出來了,他真的說出來了!也許是在腦中盤桓太久,竟在此時不自覺脫口而出,二十三年來初次表白,不知會是怎樣的結果?此時此刻,他的命運就由她發落了。
「你──」她想不到他這麼大膽,連他都敢表白了,天底下還有膽小鬼嗎?
他繼續用那雙堅定的黑眸看著她,在這情況下,她無法敷衍以對,人家是這麼認真,她也必須認真回應,因此她選擇說出真心──
「也許……也許你會覺得很難相信,但我早就決定了,我這輩子只會愛一個人,所以……我不只要談戀愛,還準備要結婚。」
想必他會退避三舍吧?十八歲的女孩就想要結婚,若不是太復古就是太瘋狂!
果然,他睜大了眼,除了驚訝卻更有喜悅。「好巧,我也有這種想法,這一生只要愛一個人,我沒有交過女朋友,一直在等我的妻子出現。」
「是嗎?」她呆了下,這怎麼可能?難道眼前這大男孩,就是她要愛一輩子的人嗎?不會吧,她什麼都還沒搞清楚,就要做出一生的決定了?
他不想在這時逼她做什麼決定,他最不擅長的就是給人家壓力,他只想讓她快樂。
「我可以叫你小璇嗎?」
她整張臉都皺起來,身上雞皮疙瘩紛紛冒起。「不可以!我最討厭這種噁心巴拉的小名,我連我的名字都不喜歡,太柔弱了,不如叫我雷,我的英文名字就叫RAY。」
「可是……」那多像男孩子的稱呼!
「好啦好啦!小璇就小璇,但不准在別人面前這樣喊我,太愚蠢了。」她妥協的速度之快,連自己都難以置信,為何他那真誠的眼神,會讓她一下就心軟呢?
「小璇。」他輕喊一聲,忍不住又多喊幾聲。「小璇、小璇……」
「你喊夠了沒?」
他笑得好燦爛。「我要喊一輩子,怎麼喊也喊不夠。」
她說不出話了,陽光讓她有點睜不開眼,這大男孩看似笨笨的,卻又意外的執著,她不曉得這算什麼狀況?不曉得兩人算哪種關係?
但莫名其妙地,她就是無法拒絕他,甚至迷上了他憨直的笑,說不定她才是最傻的那個人呢!
他們真的開始交往了嗎?
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陸崇平和雷若璇已是一對情侶。每天他接送她上下課,幫她買早餐、宵夜,還替她撐傘、背吉他,試問不是情侶難道是主僕?
連雷若璇那擔心過頭的爸媽,都對這男孩豎起大拇指稱讚,還有她那兩個過度保護的哥哥,也認定今生妹婿就是此君了。
不論他們是否開始交往了,但是雷若璇開始後悔了。
沒錯,陸崇平溫柔體貼,處處照顧她、呵護她,但是他這人被動得要命,徹底謀殺她的耐心!
每次約會都是她主動提出,要是問他意見,他只會說:「看你想去哪裡、想做什麼,我都會陪你。」
「你就這樣隨我決定?」
「只要你快樂,我就快樂。」陸崇平的回答毫無遲疑。
雷若璇完全被他打敗,氣他也不是、罵他也不對,只會顯得她太任性,爸媽曾對她告誡,不要佔了便宜還賣乖,陸崇平唯一的缺點就是「唯雷若璇是從」,萬萬不可因此欺負他呀!
「好吧,今天還是老地方見。」
為了增添約會樂趣,她曾找過路邊攤、西餐廳、高級飯店、地方小吃,可惜對他來說都一樣,既然如此,她也懶得多想,就去他們最常去的那家火鍋店,也是他們第一次見面的地方。
三個月下來,每週至少報到一次的結果,老闆和服務生都認識他們了。
從外表看來,他們是一對很傳統型的情侶,男方高大威武,女方嬌柔可人,但事實卻相差甚多。
男方總是那個被罵、被念的人,女方常指著他的鼻子告誡:做人不可以那麼隨和!被別人欺負了還笑著說謝謝,一點道理都沒有!
只見女方越罵越激動,男方卻越聽越開心,最後女方罵不下去了,男方才體貼地替她挾菜。
這畫面看在旁人眼中只覺不可思議,真是什麼鍋配什麼蓋,天生一對呀!
「別氣了好嗎?多吃點,你太瘦了。」陸崇平挾了她愛吃的青菜和冬粉,還幫她沾好醬料,弄成一口的份量,拿湯匙湊近她嘴邊。
「你老是這樣!」雷若璇氣歸氣,還是吞了那一口,誰叫他慇勤到她拒絕不了?
算了、算了,她早該知道他是「好好先生」,跟他吵也吵不起來,只是浪費自己的腦細胞。
「以後你花的錢要記帳,我要看你有哪些是花在自己身上,哪些是花在當凱子大爺上?」她最氣不過他被別人佔便宜,這樣下去,就算他賺到金山銀山上適不是白忙一場。
「我不會記帳,那好麻煩。」他拿出皮夾,裡面有鈔票、提款卡和信用卡,全部都交給她。「你給我零用錢好了,可以嗎?」
她心頭一震。「才不要!我又不是你媽,還給你零用錢咧?」怎麼這男孩如此信任她?兩人才「交往」三個月,他當真把她當成老婆了?
「可是……我對管錢一點概念都沒有,你念企管系的,你一定比我懂。」他停頓一下,不太好意思地摸摸後腦。「而且:而且我的就是你的,所以……所以……小璇,拜託你了!」
不會吧?他這是在對她撒嬌嗎?有時她都難以相信,這個比她大五歲的男孩,明明有成熟穩重的外表,師長們也�說他才智過人,前途不可限量,但他常在她面前流露孩子氣,尤其是兩人獨處時,看不出他有一丁點聰明優秀,根本就是蠢透了!
更離奇的是,她偏偏拿他沒辦法,也許她是有點母性本能,也許是女人特有的溫柔,當他那樣呆呆笨笨的望著她,感覺就像巧克力被放進口中,甜美得她自己都受不了。
於是,她接過他的皮夾,稍微翻了一下,做出決定,「拿去,一天兩百塊,不能再多了。」
「喔……」他皺起眉,一臉困擾。「可以再多一點嗎?」
「你要錢做什麼?又要請誰吃飯、幫誰買東西?嗯?!」她說話的態度就像個老媽子,完蛋了,她已經以陸太太自居了嗎?
「因為今天我要請你吃飯,我怕不夠錢……」
「傻瓜!」討厭,害她感動得想哭,他可不可以不要這麼可愛啊?
那個被罵傻瓜的人,仍是傻笑,他喜歡被她罵,這很怪嗎?
人家說熱戀期只有三個月,但他有種預感,他會永遠這樣愛著她,只要有她的笑容,生命就有陽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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