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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bear6268
王室 | 2019-11-30 08:13:44

2019-11-30 00:17聯合報 記者賴郁薇/高雄報導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宣判,認為台塑麥寮一廠非法棄置底灰雖違法,但台南市環保局裁處依據有違誤,判敗訴。

台塑麥寮一廠六年前被檢舉,將鍋爐製程產生的飛灰、底灰棄置台南轄內土資場,遭台南市府環保局裁罰六千元,並要求台塑繳付一億四二四○萬餘元,台塑不服提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昨宣判,認為台塑雖違法,但台南市府環保局裁處依據有違誤,判環保局敗訴,原處分均撤銷,可上訴。

判決指出,台南市府環保局在二○一三年初在麻豆、左鎮兩處土資場,查獲正收受台塑製程產出的飛灰、底灰,總量多達五萬四七七一點二公噸,經環保局認定,台塑違規堆置大量事業廢棄物,恐造成環境衝擊。

台南市府環保局當時依廢棄物清理法裁處台塑一億四一九六萬餘元巨額罰鍰,並勒令限同年底完成改善,台塑提訴願後,原處分撤銷,南市環保局依訴願結果,另裁罰台塑六千元罰鍰,並要求支付不法利得一億四二四○萬餘元,另命台塑限期改善,接受環境講習。

台塑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南市府環保局獨立裁處台塑應支付不法利得一億四二四○萬餘元、及處分環境講習部分不合法,昨判決撤銷。

法院審判長吳永宋表示,違反廢清法個案動輒有高額不法利得,行政罰法訂有但書,當不法利益超出罰鍰上限,主管機關得酌情加重罰鍰金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限制;但這項規定只能當作拉高罰鍰上限依據,不能獨立裁處。合議庭認為,台南市環保局要求台塑支付上億元不法利得,依據有誤。

合議庭實質認定台塑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但台南市府環保局裁處依據有違誤,因此判決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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