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terrybear6268
王室 | 2019-12-4 08:21:48

2019-12-04 00:27聯合報 記者蔡晉宇/台北報導

「國賠法」昨天三讀,不顧警告或標示仍冒險,若發生意外,國家可不負或減免損害賠償責任;圖為示意圖。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國家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條文明定,在開放的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或其設施,經管理機關等為適當的警告或標示,民眾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一旦發生意外,國家不負或減免損害賠償責任。

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宣布「開放山林」政策,鬆綁全台八十一處林道,過去繁瑣的登山申請也將簡化流程,並預計投入四年約七億元經費整建山屋和步道,優化登山環境,;同時也鼓勵落實「自主管理、責任承擔」精神,盼建立民眾風險自主管理的觀念。

法務部長陳明堂日前受訪時說,例如颱風天登山或釣魚觀浪出意外,將可不國賠;而在自然公物區域內的「人工設施」,例如野溪上的小吊橋,因颱風或大雨受損,受限於天候、地形或材料等原因來不及修復,若政府已警告,民眾還是堅持要走而出意外,可減輕或免除國賠,將視個案來認定。

過去國賠只限實體損失,未賠償人身自由遭到侵害的情形;此次修法增列「人身自由」為保護客體,只要是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導致人身自由受到侵害,也有權利提國賠。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a09321441054306 + 10 + 10 感謝大大分享
x2131000 + 6 感謝大大分享

總評分: 名聲 + 16  金幣 + 10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秋秋278
大公爵 | 2019-12-4 09:18:12

不可因個人的偏好所受的損失要求成為社會大家的負擔!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terrybear6268 + 2 很認同

總評分: 金幣 + 2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